林让知道方清雅会来找自己,因此,当方清雅站在他面前的时候,他一点也不吃惊。
“是你救的我。”方清雅咬着嘴唇,她叫了这个人滚,这个人却救了她,这是多么的讽刺啊!
“是啊!没错,是我救的你,那个时候,除了我而外,没人能救你。不过你也不要以为,我很厉害,事实上,这只是偷袭。他在专心致志地撕扯你的衣服,并无察觉。”林让还想维持低调。
“为什么?他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做错了什么?”方清雅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她想不通。
“你最大的错误,就是长了一张好看的脸,如果你很难看,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烂苍蝇,也就没人会心生歹意。”林让嘴角勾勒出一丝笑容来。
方清雅默然不语,她没想到若风居然胆大包天到那个程度,真以为她事后会屈服吗?
“我的天啊!我的眼睛一定是瞎了,我这是看到了什么?”一道不和谐的声音响起。苟且双色捂着脸站在屋前,不敢相信眼前这一幕。
漂亮的女导师在一个男人面前泪流满面,很容易联想到是被抛弃了。苟且不敢相信,以林让的姿态,怎么看都不可能勾搭到漂亮的女导师。
“给我滚。”林让没有什么好脸色,他知道苟且心里在想着什么!
“嘿嘿!你们慢聊,待会去我那里,我已经备好了酒菜。”苟且露出了猥琐的笑容,然后一溜烟地跑了。
方清雅伸手擦了擦脸上的泪痕,眼睛盯着林让看,想看出林让的内心,她完全没有想到,林让居然有那样大的勇气。
若风虽然是只烂苍蝇,但好歹也是浩然书院的导师,识灵境前期的修为,即便是在偷袭的状况之下,也不是那么容易被杀死的。
而林让是什么人,浩然书院最差的学生,就是有天大的勇气,没有实力相匹配,也不可能做到。
“尸体处理了吗?”林让询问,虽然他有离开浩然书院的想法,但如果事情败露,浩然书院绝对不会放他离开。绝对会派出高手擒拿他。
因为不管浩然书院的导师做错了什么事,也不是随意让外人弄死的。这有损浩然书院的威严。这种事情又不是没有出现过。
曾经,有学生因为受不了狠批,袭杀了浩然书院的一位导师,连夜逃出三千里地,最后还是被抓回来给弄死了。
“你放心,所有人都会认为他失踪了,不过肯定会有调查。”方清雅点了点头。
“看来,我应该要离开浩然书院,万一事情败露,我十条命都不够。”林让清楚的知道浩然书院的能量,所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不行,你不能走,天塌下来,我顶着,而且,此事是因我而起,就算败露,我也一人承担,不会牵扯到你。”方清雅以坚定的口吻。
林让淡淡一笑:“这件事情我现在已经忘了,你也应该忘记。”
“我会忘记的。但我想知道,你是哪里来的那么大的勇气。”方清雅已经觉得自己以前一直小看林让了。
她一直以为林让自卑,自暴自弃,这样的人,不会拥有巨大的勇气。但现在,这个想法完全错误。
“勇气也是需要实力的,嘿嘿!不要探测我的内心,会很危险的。”林让说了一句高深的话。
方清雅低了一下头,然后退了出去,她今天有课,还需要去备课。不再关心林让去不去上课,因为现在这已经不重要了。
方清雅一走,林让便是出门,要去苟且的住处。虽然打从心底里,林让看不起苟且这个人,但这并不影响他经常去苟且那里白吃白喝。
因为这个苟且偷生的人,就算要请人吃饭,除了林让而外,也没人愿意去。而一个人吃饭,显得多么孤独,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总不能自言自语。这样很容易让别人以为是在发神经疯。
苟且的住处距离林让很远,靠近浩然书院的后山,那里可是一个风景胜地。按照苟且的话来讲,那里那么多的野鸳鸯,他可以尽情地偷窥与欣赏。
苟且住的也是木屋,他的档次是要比林让高上许多的,人级五班,比人级十六班高出十多名,尽管苟且不算是一个杰出的书院学生,但也是中等的那类。
而从表面现象上来看,林让连普通都算不上。
到了苟且的住处,林让发现里面没人,盘子碎了一地,桌子被掀翻,看样子是有人来闹事。
很显然,苟且是被人带走了。
林让抬脚进入了后山,这里不仅是野鸳鸯的聚集地,也适合用来教训人。因为林深茂密。不会引人围观。
一进入后山,林让便听到了凄厉的惨叫,声音是苟且的,看样子被教训得挺惨的。这种事并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因为苟且嘴巴很贱,经常调笑漂亮的女学生。所以就会引来麻烦。人家的男伴自然要拿出大男子气概来。将他揍个哭爹喊娘。
林让寻声而去,发现一个男人正在蹂躏苟且,这种蹂躏当然不是床榻上的那一种,而是把人的尊严狠狠践踏。
苟且被那个男人用脚踏在脸上,被使劲地揉,苟且的嘴角,在不停地冒血,在这个男人的身边,还站着一男一女,一副看好戏的表情。
“哎呀!脚下留情,脚下留情,跟一个臭虫较什么劲啊!”林让走了过去,他不可能坐视不理,因为毕竟在苟且那里白吃白喝过很多次。
那个男人并没有收脚,目光瞥向林让,十分轻蔑:“你个废物要为他出头。”
林让并不恼,他认得这个男人,是人级三班的叶虎,属于那个班的风云人物。好勇斗狠的主。只不过实际上就是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蠢货。
“我可不敢出头啊!只是你确定,以你叶大少的身份,对一个臭虫出手,不会掉价。”林让笑嘻嘻的。
闻言,叶虎收脚,颇为傲然,他是何等背景,来自帝都的大家族,虽然并不是那一族的重要子弟,但也是那一族的人,本身就代表着骄傲与荣光。
“这个杂种,居然敢对我的女人目不斜视,简直就是不知死活,不教训一下他,不知道天高地厚。”叶虎抬起一脚就将苟且给踢了出去。
苟且有些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虽然嘴角流着血,但脸上尽是笑,不停地点头哈腰:“我的错我的错,今后我保证不再看叶大少的女人了,见到她,我一定会低着头。否则,就让我眼瞎耳聋。”
叶虎看向一旁妆容精致的女孩,由其做决定。要不要放过这只臭虫。
那女孩声音很冷:“不行,不能这样放过他,他的目光让我恶心的吃不下饭。”
“接我一招,此事就作罢。”叶虎盯着苟且,也不想将苟且打个奄奄一息,这就算是只臭虫,那也是浩然书院的学生,不能下死手。
苟且脸色有些难看,这一招肯定非常凌厉,一旦接受,怕是得躺在床榻上几个月。
“我来接你一招。”林让眼神有些轻蔑,站了出来。
“就凭你这个废物,我这一招最少要你半条命。”叶虎对林让不屑一顾。
“哎呀!那可真好,我可以休息好久了。”林让没心没肺地笑了起来。
“你脑子一定有问题,低劣的贱奴。”叶虎一步踏出,屈掌成爪,奔向林让。
“接我一记鹰爪功。”叶虎出手带着一股劲风,并未动用全力,他觉得只需要三成力道,就可以使林让得偿所愿,可以休息好久了。
林让不闪不躲,微闭着眼睛,在他看来,这叶虎就是一个跳梁小丑,不过气血境六重而已,能有多大实力。什么鹰爪功,用狗爪功来形容更为贴切。
“嗤”的一声,叶虎一爪抓向林让的胸口,却没成想抓到一个硬物,手指吃痛之下,猛然缩了回来。
林让定睛一看,发现自己胸口的衣物被撕下一块,露出那个核桃状的木饰。
“叶大少,你的眼力似乎不够准啊!”林让带着几分调笑。
叶虎心里那个气啊!感觉自己面上挂不住。
“我已经接了你一招了,我们可以走了吧!”林让双手抱着胸膛。
“想走没那么容易,除非你将你胸口的硬物给吞下去。”叶虎出尔反尔。
“喂!我说叶大少,你怎么说话不算数啊!”苟且脸色一沉,有些怒意。
“你说的是这样?”林让很干脆,伸手一扯就将木饰扯了下来,张嘴吞下。
叶虎身体一颤,有些害怕,这是什么人啊!这还是人吗?他的两个同伴身体都是一抖。
林让可不是无脑举动,就算他吞下木饰,也可以用筋骨血肉挤压,将其吐出来。
“你吞下了吗?我怎么没看见啊!”叶虎又耍起赖来,毕竟这脸上挂不住啊!林让的行为太过冲击他的心灵,等同于打脸。
“是你救的我。”方清雅咬着嘴唇,她叫了这个人滚,这个人却救了她,这是多么的讽刺啊!
“是啊!没错,是我救的你,那个时候,除了我而外,没人能救你。不过你也不要以为,我很厉害,事实上,这只是偷袭。他在专心致志地撕扯你的衣服,并无察觉。”林让还想维持低调。
“为什么?他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做错了什么?”方清雅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她想不通。
“你最大的错误,就是长了一张好看的脸,如果你很难看,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烂苍蝇,也就没人会心生歹意。”林让嘴角勾勒出一丝笑容来。
方清雅默然不语,她没想到若风居然胆大包天到那个程度,真以为她事后会屈服吗?
“我的天啊!我的眼睛一定是瞎了,我这是看到了什么?”一道不和谐的声音响起。苟且双色捂着脸站在屋前,不敢相信眼前这一幕。
漂亮的女导师在一个男人面前泪流满面,很容易联想到是被抛弃了。苟且不敢相信,以林让的姿态,怎么看都不可能勾搭到漂亮的女导师。
“给我滚。”林让没有什么好脸色,他知道苟且心里在想着什么!
“嘿嘿!你们慢聊,待会去我那里,我已经备好了酒菜。”苟且露出了猥琐的笑容,然后一溜烟地跑了。
方清雅伸手擦了擦脸上的泪痕,眼睛盯着林让看,想看出林让的内心,她完全没有想到,林让居然有那样大的勇气。
若风虽然是只烂苍蝇,但好歹也是浩然书院的导师,识灵境前期的修为,即便是在偷袭的状况之下,也不是那么容易被杀死的。
而林让是什么人,浩然书院最差的学生,就是有天大的勇气,没有实力相匹配,也不可能做到。
“尸体处理了吗?”林让询问,虽然他有离开浩然书院的想法,但如果事情败露,浩然书院绝对不会放他离开。绝对会派出高手擒拿他。
因为不管浩然书院的导师做错了什么事,也不是随意让外人弄死的。这有损浩然书院的威严。这种事情又不是没有出现过。
曾经,有学生因为受不了狠批,袭杀了浩然书院的一位导师,连夜逃出三千里地,最后还是被抓回来给弄死了。
“你放心,所有人都会认为他失踪了,不过肯定会有调查。”方清雅点了点头。
“看来,我应该要离开浩然书院,万一事情败露,我十条命都不够。”林让清楚的知道浩然书院的能量,所谓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不行,你不能走,天塌下来,我顶着,而且,此事是因我而起,就算败露,我也一人承担,不会牵扯到你。”方清雅以坚定的口吻。
林让淡淡一笑:“这件事情我现在已经忘了,你也应该忘记。”
“我会忘记的。但我想知道,你是哪里来的那么大的勇气。”方清雅已经觉得自己以前一直小看林让了。
她一直以为林让自卑,自暴自弃,这样的人,不会拥有巨大的勇气。但现在,这个想法完全错误。
“勇气也是需要实力的,嘿嘿!不要探测我的内心,会很危险的。”林让说了一句高深的话。
方清雅低了一下头,然后退了出去,她今天有课,还需要去备课。不再关心林让去不去上课,因为现在这已经不重要了。
方清雅一走,林让便是出门,要去苟且的住处。虽然打从心底里,林让看不起苟且这个人,但这并不影响他经常去苟且那里白吃白喝。
因为这个苟且偷生的人,就算要请人吃饭,除了林让而外,也没人愿意去。而一个人吃饭,显得多么孤独,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总不能自言自语。这样很容易让别人以为是在发神经疯。
苟且的住处距离林让很远,靠近浩然书院的后山,那里可是一个风景胜地。按照苟且的话来讲,那里那么多的野鸳鸯,他可以尽情地偷窥与欣赏。
苟且住的也是木屋,他的档次是要比林让高上许多的,人级五班,比人级十六班高出十多名,尽管苟且不算是一个杰出的书院学生,但也是中等的那类。
而从表面现象上来看,林让连普通都算不上。
到了苟且的住处,林让发现里面没人,盘子碎了一地,桌子被掀翻,看样子是有人来闹事。
很显然,苟且是被人带走了。
林让抬脚进入了后山,这里不仅是野鸳鸯的聚集地,也适合用来教训人。因为林深茂密。不会引人围观。
一进入后山,林让便听到了凄厉的惨叫,声音是苟且的,看样子被教训得挺惨的。这种事并不是第一次发生了。因为苟且嘴巴很贱,经常调笑漂亮的女学生。所以就会引来麻烦。人家的男伴自然要拿出大男子气概来。将他揍个哭爹喊娘。
林让寻声而去,发现一个男人正在蹂躏苟且,这种蹂躏当然不是床榻上的那一种,而是把人的尊严狠狠践踏。
苟且被那个男人用脚踏在脸上,被使劲地揉,苟且的嘴角,在不停地冒血,在这个男人的身边,还站着一男一女,一副看好戏的表情。
“哎呀!脚下留情,脚下留情,跟一个臭虫较什么劲啊!”林让走了过去,他不可能坐视不理,因为毕竟在苟且那里白吃白喝过很多次。
那个男人并没有收脚,目光瞥向林让,十分轻蔑:“你个废物要为他出头。”
林让并不恼,他认得这个男人,是人级三班的叶虎,属于那个班的风云人物。好勇斗狠的主。只不过实际上就是一个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蠢货。
“我可不敢出头啊!只是你确定,以你叶大少的身份,对一个臭虫出手,不会掉价。”林让笑嘻嘻的。
闻言,叶虎收脚,颇为傲然,他是何等背景,来自帝都的大家族,虽然并不是那一族的重要子弟,但也是那一族的人,本身就代表着骄傲与荣光。
“这个杂种,居然敢对我的女人目不斜视,简直就是不知死活,不教训一下他,不知道天高地厚。”叶虎抬起一脚就将苟且给踢了出去。
苟且有些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来,虽然嘴角流着血,但脸上尽是笑,不停地点头哈腰:“我的错我的错,今后我保证不再看叶大少的女人了,见到她,我一定会低着头。否则,就让我眼瞎耳聋。”
叶虎看向一旁妆容精致的女孩,由其做决定。要不要放过这只臭虫。
那女孩声音很冷:“不行,不能这样放过他,他的目光让我恶心的吃不下饭。”
“接我一招,此事就作罢。”叶虎盯着苟且,也不想将苟且打个奄奄一息,这就算是只臭虫,那也是浩然书院的学生,不能下死手。
苟且脸色有些难看,这一招肯定非常凌厉,一旦接受,怕是得躺在床榻上几个月。
“我来接你一招。”林让眼神有些轻蔑,站了出来。
“就凭你这个废物,我这一招最少要你半条命。”叶虎对林让不屑一顾。
“哎呀!那可真好,我可以休息好久了。”林让没心没肺地笑了起来。
“你脑子一定有问题,低劣的贱奴。”叶虎一步踏出,屈掌成爪,奔向林让。
“接我一记鹰爪功。”叶虎出手带着一股劲风,并未动用全力,他觉得只需要三成力道,就可以使林让得偿所愿,可以休息好久了。
林让不闪不躲,微闭着眼睛,在他看来,这叶虎就是一个跳梁小丑,不过气血境六重而已,能有多大实力。什么鹰爪功,用狗爪功来形容更为贴切。
“嗤”的一声,叶虎一爪抓向林让的胸口,却没成想抓到一个硬物,手指吃痛之下,猛然缩了回来。
林让定睛一看,发现自己胸口的衣物被撕下一块,露出那个核桃状的木饰。
“叶大少,你的眼力似乎不够准啊!”林让带着几分调笑。
叶虎心里那个气啊!感觉自己面上挂不住。
“我已经接了你一招了,我们可以走了吧!”林让双手抱着胸膛。
“想走没那么容易,除非你将你胸口的硬物给吞下去。”叶虎出尔反尔。
“喂!我说叶大少,你怎么说话不算数啊!”苟且脸色一沉,有些怒意。
“你说的是这样?”林让很干脆,伸手一扯就将木饰扯了下来,张嘴吞下。
叶虎身体一颤,有些害怕,这是什么人啊!这还是人吗?他的两个同伴身体都是一抖。
林让可不是无脑举动,就算他吞下木饰,也可以用筋骨血肉挤压,将其吐出来。
“你吞下了吗?我怎么没看见啊!”叶虎又耍起赖来,毕竟这脸上挂不住啊!林让的行为太过冲击他的心灵,等同于打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