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官!您打尖儿还是住店?”

    我是一个跑堂的店小二。

    当然,在成为店小二之前,我是一名混迹江湖的剑客。

    之所以来当店小二,并非师门家族被灭因此忍辱负重。

    单纯只是因为没钱。

    混江湖,也是要钱的啊也不知道那些话本故事中的大侠平时都靠什么赚钱。

    “愣着干嘛?还不快上酒!”

    “来嘞!客官您的酒~”

    唉,生活不易,江湖我是没钱来闯荡你了。

    当夜,一道人影拎着一把破剑悄悄溜到客栈外的小树林内练剑。

    那当然就是我。

    在成为店小二之前,我是一名剑客。

    虽然只有半本残破的剑谱,上面也只记载了一招。

    但我仍然是个剑客。

    每天晚上我都会重复练这一招,我敢肯定,江湖上再没有人这一招会比我用的更熟练。

    因为他们大概不会去练。

    江湖啊,原来一直在我身边。

    最近客栈中来了位年轻的说书人。

    他喜欢讲江湖上的故事。

    还有那些来来往往的江湖客,他们也喜欢聊江湖上的故事。

    那是我一天中最喜欢的时间。

    虽然忙碌,但很充实。

    我喜欢听他们讲江湖上的故事。

    他们说,有和尚千里追杀采花贼,终将其毙于掌下。

    他们说,有一人名为“桃花仙”,从未有人见过他的剑,因为见过的人都死了。

    他们说,江湖上年轻一辈最出色的四位仙子,被人称作“朝花夕拾”。

    其中就有我们东离的“枪神”付朝颜。

    据说她还是郡主殿下呢。

    今天那位女枪神约战刀圣,他们比试的地点就在城外苏河上。

    那些有钱有地位的人都坐在船上观战。

    那天客栈没有生意,掌柜的带着我们一起去了河边,就站在人群中。

    他说:“这就是江湖。”

    我看着那位郡主殿下手持长枪踏浪而来击败刀圣。

    人群中的我,忽然心动了。

    原来,这就是江湖。

    日子继续过。

    那位说书人走了。

    我曾远远看过一眼,他走在那位女枪神的身边。

    那位仙子的眼神变得与以往不同呢。

    哈~没想到那位说书人原来也是大人物。

    也只有这样潇洒不羁又有才华的人才配得上那位女枪神吧。

    我打了个哈欠,照例晚上出门练剑。

    练完剑后,我听到有人在悄悄说着事情。

    这种地方经常有人说些见不得光的事情,我也习以为常了。

    毕竟是江湖嘛。

    可我却听到他们提到了“女剑仙”。

    于是我停下脚步,偷听到了他们的谈话。

    原来他们打听到那位女剑仙要和说书人一起外出游览,他们要找机会给他们下毒。

    我没有说话,只是记住了他们的样子——他们是客栈的三个住客。

    第二天,我磨亮了满是锈迹的破剑,将它藏于腰间,一如既往的当一名跑堂的店小二。

    那天晚上,他们照惯例要了酒菜回屋里吃。

    我照惯例端着酒菜为他们送进屋内。

    很奇怪,原本一直跳的飞快的心脏,却在进门的刹那安静下来。

    也许我是天生的剑客,我练了数年的那一招,便是为了今天吧。

    果然,他们没想到一个店小二竟然会剑法。

    我偷袭杀了一人。

    但终究,我是个只会一招的店小二。

    见两人拖着尸体离去,我躺在血泊中,却并不觉得难过。

    原来我一直都身处江湖。

    也许那位女枪神和说书人的故事中从来不会有店小二的存在。

    但能与你处在同一个江湖,店小二也心甘情愿。

    PS:忽然想写一个店小二的故事,就是这篇了。

    灵感来源有B站鬼畜的白展堂之歌,还有B站改编翻唱的一首歌的歌词。还有上架那天一位舵主在评论区的那番留言。

    最后推本书吧,《我真没想出名啊》,作者巫马行。是一本略有些的奇特风格的文娱作品。

    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

    码番外纯属码字累了的时候调整状态休息用的。

    番外已码完,我接着码正文去了。

    告辞!

    。偷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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