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3章节
我和主角仇深似海[快穿]_耽美_ 作者:星流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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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主角仇深似海[快穿]_耽美_ 作者:星流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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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青宗睛修武艺,一日千里。不久即下山,成立野军,在如今天下大乱、诸侯并起的局势中,如天火落地燎原,燃烧起一方大势力。
而前三个世界里的路日就——
神棍、高冷装逼犯、主角势力颜值担当。
简而言之,高级打手。
全部被证明失败。
“叶明伐的出现的确给了我一些新思路,”路日就道,“把主角养成龙傲天,又成为他人生中不可替代的存在的方法。”
转过练剑场,后面是一片树林丰茂。青宗的弟子们正在那里练习武艺,只是情况不像平时那样井然有序,路日就一眼就能看到一伙人将正中央的一人围起来,双方都已经拔出了用来练习的钝剑,情况看上去不太妙。
是主角越珩。
“看来……他在青宗里不太受欢迎啊。”路日就说。
青宗里最受敬重的首席师兄出去闲逛一圈,回来就捡了一个已过了最佳习武时期的少年,明明没有经过任何考核,却直接成为了门主——在这次轮回里,是更加拉仇恨值的首席路日就——的弟子。
更何况,越珩还偏偏是个天命庇护的天才。
天才是很讨人厌烦的。
常人若没有察觉到天才的存在,就能够对一切心安理得。纵使缺失才能,尚可自欺欺人,只要用尽苦功,终有一天能够成玉,但不敢太深入探究,害怕意识到事实无法发生任何改变,绝望度过一生。
但天才却总是一日千里。明明双方最初站在同样的起跑线上,渐渐却明白在一些很小的事情上就能够拉开无可挽回的差距,才能这种东西天生就是天堑,羡慕嫉妒恨这种事情,说起来像玩笑,只要独自品味其中苦涩的人知道自己有多丑陋,又有多痛苦。
更别说少年时期的越珩还总是一副桀骜不驯的脸,看上去就很欠揍。
路日就站在树林里,看着他们就这么把刚学剑术不久的越珩给揍到地上,眼看着好像揍过了头,慌不择路地跑掉后,才走了出来。
“如果方才对手用利剑,你已死了十六次。”
越珩听见那熟悉的冷淡声音。
意识到自己现在有多狼狈,他努力从泥地里抬起头,试图遮掩自己的样子,却明白根本无从躲避,只有种难以启齿的羞耻,仿佛被剥开衣服,让面前人看了个干净。
“……但,若你用利剑,他们本该早就躺在地上。”
而后,路日就话锋一转,淡淡道。
越珩无法判断他那莫测的黑色眼睛中,到底流转怎样的情绪。只能感觉到路日就走到自己面前,伏下身,将他拉起来。
青丝散落下来,正触碰到他被钝剑打得青肿的脸上,却比起方才的疼痛更让他瑟缩。越珩移开眼睛,下垂的视线看到对方穿着的青玉色靴子,小腿流畅的线条十分好看。
他分明是有很多话想和这人说的。
关于……这段时间一直未见对方的理由。
——他的师傅其实恨他。
在那夜无眠后,越珩突然意识到这点。
虽然不明白缘由,他却能隐隐意识到,路日就注视着他的目光,其实与那些不时闪现在他面前的片段有关。
从小生活在冷宫中,越珩对于别人的感情十分敏感。对于这如剑之人,他又有太多的在意,自然也能察觉到路日就投来的视线里,那份不动声色中偶尔流露出的恶意、观望、揣测。
可他不知这份恨意的缘由,也不知明明既然这么恨他,为什么还要对他温柔。
比如说,每次察觉到他藏在人群里看剑的时候,就将手中的剑招放慢,故意让他去品味其中的真意。
明明恨他。
却又救他,助他,教他。
“越珩?”路日就叫他名字。
迎着越珩抬起头来的视线,他平淡道,“我们下山吧。”
【我觉得这句话和‘我们私奔吧’有异曲同工之妙。】路日就心道。
系统:……
第9章 制造皇帝9
半月以来,天下局势急转而下。北狄入侵,铁骑争踏炙火燎原。南方天降异象,罕见的六月大雪,将作物都给老天收了干净,甚至有人声称,在南海见到了鱼头人身的怪物,从海里爬上岸。
而中原久旱,荒地千里,流民失所,逐渐形成一团又一团的浪朝。
为了寻求生存,本能蜂拥向那些粮草充足的郡县,若是当地管辖的官员稍欠缺点经验、缺乏管辖,他们便会很快将粮仓里的粮食吃干净,然后仿佛蝗虫般夹裹起更大的黑团,蚕食向下一个可生存之地。
这个世界,与路日就所熟识的帝国不太一样。
帝国军队,正规成体系。八十六个星系的世家和财阀,将三千舰队的势力划分得严丝合缝,不容外人丝毫插手。
以至于当初帝国太子刚刚授封,居然能够突破重重阻碍,着手创建护卫整个星际的a31舰队,都显得如此不可思议,足以作为勋章,点缀他光辉灿烂的皇室血统。
但对于这个世界,乱世割据势力多如天上繁星,只要能布施粥场,足以换得许多流民任劳任怨效力。
眼下称雄的四方草莽,麾下军队大多就是由这样的流民组成,虽然声势浩大,实际却不堪一击,很大程度上只是军队裹夹着百姓前进。
“比如,北地狼王杨秀。”路日就道,“他号称二十万大军,能拿出来应战的不过只有手下最亲密的三千亲兵,草莽中的势力多以小依大,因为他的势力居北境魁首,将其捧至高位。”
他抬起眼睛,日光反射着他黑色的眼睛,剑芒般的亮。
虽然路日就和系统玩笑说要和主角私奔,但还不至于偏离主线,随便下山。
名义上是为盖州州牧的邀约,解决如今危害国境的北地狼王杨秀手下的第一高手白凌趾。
实际上是为让主角见见世面,如果没大碍,赶紧推动主线。
越珩将剑抱在怀里,默默地听着他讲。
路日就瞥他一眼,道:“你不好奇我为什么和你说这些?”
“既是师父所授,听从便是。”越珩答。
切。
“如今朝廷北方战事告急,若有天命,便在北方。”路日就冷淡地说了一句,看见越珩猛地抬头向他看来,表情一瞬间惊愕,却不再言语。
北方确实是主角的天命所归。
殷昭帝越珩一生中最出彩的战绩之一,就是率领着八人直接冲入北地狼王杨秀的二十万大军中,硬是击破对手的亲兵阵营,将那位如今大好人头还留在脖颈上的枭雄绞首,而后平定混乱,将北地归于自己治下。
从通州到盖州的路不远,只是如今世道混乱,为了防止越珩的身份惹上多余的事情,他们并未选择走官路,一路上自然不乏劫道强寇。
仅凭实力来说,在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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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主角仇深似海[快穿]_耽美_ 作者:星流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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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青宗睛修武艺,一日千里。不久即下山,成立野军,在如今天下大乱、诸侯并起的局势中,如天火落地燎原,燃烧起一方大势力。
而前三个世界里的路日就——
神棍、高冷装逼犯、主角势力颜值担当。
简而言之,高级打手。
全部被证明失败。
“叶明伐的出现的确给了我一些新思路,”路日就道,“把主角养成龙傲天,又成为他人生中不可替代的存在的方法。”
转过练剑场,后面是一片树林丰茂。青宗的弟子们正在那里练习武艺,只是情况不像平时那样井然有序,路日就一眼就能看到一伙人将正中央的一人围起来,双方都已经拔出了用来练习的钝剑,情况看上去不太妙。
是主角越珩。
“看来……他在青宗里不太受欢迎啊。”路日就说。
青宗里最受敬重的首席师兄出去闲逛一圈,回来就捡了一个已过了最佳习武时期的少年,明明没有经过任何考核,却直接成为了门主——在这次轮回里,是更加拉仇恨值的首席路日就——的弟子。
更何况,越珩还偏偏是个天命庇护的天才。
天才是很讨人厌烦的。
常人若没有察觉到天才的存在,就能够对一切心安理得。纵使缺失才能,尚可自欺欺人,只要用尽苦功,终有一天能够成玉,但不敢太深入探究,害怕意识到事实无法发生任何改变,绝望度过一生。
但天才却总是一日千里。明明双方最初站在同样的起跑线上,渐渐却明白在一些很小的事情上就能够拉开无可挽回的差距,才能这种东西天生就是天堑,羡慕嫉妒恨这种事情,说起来像玩笑,只要独自品味其中苦涩的人知道自己有多丑陋,又有多痛苦。
更别说少年时期的越珩还总是一副桀骜不驯的脸,看上去就很欠揍。
路日就站在树林里,看着他们就这么把刚学剑术不久的越珩给揍到地上,眼看着好像揍过了头,慌不择路地跑掉后,才走了出来。
“如果方才对手用利剑,你已死了十六次。”
越珩听见那熟悉的冷淡声音。
意识到自己现在有多狼狈,他努力从泥地里抬起头,试图遮掩自己的样子,却明白根本无从躲避,只有种难以启齿的羞耻,仿佛被剥开衣服,让面前人看了个干净。
“……但,若你用利剑,他们本该早就躺在地上。”
而后,路日就话锋一转,淡淡道。
越珩无法判断他那莫测的黑色眼睛中,到底流转怎样的情绪。只能感觉到路日就走到自己面前,伏下身,将他拉起来。
青丝散落下来,正触碰到他被钝剑打得青肿的脸上,却比起方才的疼痛更让他瑟缩。越珩移开眼睛,下垂的视线看到对方穿着的青玉色靴子,小腿流畅的线条十分好看。
他分明是有很多话想和这人说的。
关于……这段时间一直未见对方的理由。
——他的师傅其实恨他。
在那夜无眠后,越珩突然意识到这点。
虽然不明白缘由,他却能隐隐意识到,路日就注视着他的目光,其实与那些不时闪现在他面前的片段有关。
从小生活在冷宫中,越珩对于别人的感情十分敏感。对于这如剑之人,他又有太多的在意,自然也能察觉到路日就投来的视线里,那份不动声色中偶尔流露出的恶意、观望、揣测。
可他不知这份恨意的缘由,也不知明明既然这么恨他,为什么还要对他温柔。
比如说,每次察觉到他藏在人群里看剑的时候,就将手中的剑招放慢,故意让他去品味其中的真意。
明明恨他。
却又救他,助他,教他。
“越珩?”路日就叫他名字。
迎着越珩抬起头来的视线,他平淡道,“我们下山吧。”
【我觉得这句话和‘我们私奔吧’有异曲同工之妙。】路日就心道。
系统:……
第9章 制造皇帝9
半月以来,天下局势急转而下。北狄入侵,铁骑争踏炙火燎原。南方天降异象,罕见的六月大雪,将作物都给老天收了干净,甚至有人声称,在南海见到了鱼头人身的怪物,从海里爬上岸。
而中原久旱,荒地千里,流民失所,逐渐形成一团又一团的浪朝。
为了寻求生存,本能蜂拥向那些粮草充足的郡县,若是当地管辖的官员稍欠缺点经验、缺乏管辖,他们便会很快将粮仓里的粮食吃干净,然后仿佛蝗虫般夹裹起更大的黑团,蚕食向下一个可生存之地。
这个世界,与路日就所熟识的帝国不太一样。
帝国军队,正规成体系。八十六个星系的世家和财阀,将三千舰队的势力划分得严丝合缝,不容外人丝毫插手。
以至于当初帝国太子刚刚授封,居然能够突破重重阻碍,着手创建护卫整个星际的a31舰队,都显得如此不可思议,足以作为勋章,点缀他光辉灿烂的皇室血统。
但对于这个世界,乱世割据势力多如天上繁星,只要能布施粥场,足以换得许多流民任劳任怨效力。
眼下称雄的四方草莽,麾下军队大多就是由这样的流民组成,虽然声势浩大,实际却不堪一击,很大程度上只是军队裹夹着百姓前进。
“比如,北地狼王杨秀。”路日就道,“他号称二十万大军,能拿出来应战的不过只有手下最亲密的三千亲兵,草莽中的势力多以小依大,因为他的势力居北境魁首,将其捧至高位。”
他抬起眼睛,日光反射着他黑色的眼睛,剑芒般的亮。
虽然路日就和系统玩笑说要和主角私奔,但还不至于偏离主线,随便下山。
名义上是为盖州州牧的邀约,解决如今危害国境的北地狼王杨秀手下的第一高手白凌趾。
实际上是为让主角见见世面,如果没大碍,赶紧推动主线。
越珩将剑抱在怀里,默默地听着他讲。
路日就瞥他一眼,道:“你不好奇我为什么和你说这些?”
“既是师父所授,听从便是。”越珩答。
切。
“如今朝廷北方战事告急,若有天命,便在北方。”路日就冷淡地说了一句,看见越珩猛地抬头向他看来,表情一瞬间惊愕,却不再言语。
北方确实是主角的天命所归。
殷昭帝越珩一生中最出彩的战绩之一,就是率领着八人直接冲入北地狼王杨秀的二十万大军中,硬是击破对手的亲兵阵营,将那位如今大好人头还留在脖颈上的枭雄绞首,而后平定混乱,将北地归于自己治下。
从通州到盖州的路不远,只是如今世道混乱,为了防止越珩的身份惹上多余的事情,他们并未选择走官路,一路上自然不乏劫道强寇。
仅凭实力来说,在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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