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果还是很明显的,那两匹好马现在都不抵触徐齐霖的靠近,敢吃他手捧的黑豆,还能让他伸手抚摸马头。

    “今天咱们出去蹓蹓,可别耍性子,让某丢脸哈!”徐齐霖准备先带着小母马出去见见世面,便提前与马打个商量。

    那马吃着徐齐霖手里的草料,等他刚说完,竟然抬头看了看徐齐霖,还打了个响鼻,似乎在说:“明白。”

    徐齐霖不由得哈哈一笑,伸手去摸马头,随口说道:“真听懂了?你要是象人似的有名字,我说不定能拘来你的魂,来看看你在想什么?互相交流沟通一下,想想也很有意思哈。”

    突然,徐齐霖感觉到脑海里的拘魂令动了起来。由于他经常的使用,拘魂令的力量明显在增加,唤魂上身的速度也是越来越快。

    但这次有点奇怪,徐齐霖只是随便说说,并没有拘魂的意思,也不知道如何能拘一匹马的魂。

    徐齐霖怔愣当场,想了一会儿,觉得这种现象应该是有所感应,便试着向拘魂令发出了询问。

    时间不大,徐齐霖弄清楚了。原来这拘魂令还有别的功能,按照他的理解,可以叫做搜魂,或者叫探悉。

    之前是拘魂令在他体内时间尚短,力量没有因为他的滋养而变得强大,也就无法发挥出搜魂的功能。

    而这搜魂,也就是探悉,乃是借拘魂令为中介,两个意识之间的交流沟通。前提是发动拘魂令的意识够强,起码要强于被探悉的那个意识。

    徐齐霖岁数是小,但他可是万物之灵人类,思维和意识不知强过马匹多少,搜魂探悉自然没有太大的困难。

    嘿,这个有意思哈,是不是相当于小爷会了兽语,能与动物说话交流?

    所谓万物有灵。

    徐齐霖对此不尽赞同,他认为有思维的才算有灵魂,比如动物。象草木这样的植物,你要说它们也能思考,岂不是扯蛋?

    好吧,徐齐霖承认自己没有什么宗教信仰,尽管有过阴间的切身经历,但依然不能改变他的思想。

    当然,徐齐霖现在不是为了什么哲学或信仰的问题,而是正与马儿在进行意识上的交流,为它的“马生”指点着光明坦途。

    只不过,一人一马眼对眼,动也不动地互相盯着,这画面实在是有些诡异。

    “阿郎,离得太近啦——”马伕放下铡刀,出言提醒道。

    哦,徐齐霖眯了下眼睛,缓缓拉开了和马头的距离。确实太近了,离得不过几厘米。

    看着马伕怪异的眼睛,徐齐霖干咳了一声,说道:“今天某就骑它出去。”

    马伕小心地说道:“要不,我牵着它驮着阿郎再多蹓几圈?”

    “不用了。”徐齐霖摆了摆手,自信的神情又浮在脸上。

    他转身离开马棚,走了几步又停下,伸手指着马棚的角落道:“那里有个老鼠洞,夜里时常有耗子窜出,惊扰马儿睡觉,你把那洞堵死,或者往洞里灌水,把它们赶跑。”

    马伕愣了一下,顺着徐齐霖手指的方向望去,有乱草遮掩,啥也没看见。

    但主人吩咐了,他赶忙答应:“阿郎放心,小的这就查看,赶跑不算本事儿,小的把老鼠来个一窝端。”

    徐齐霖笑着点了点头,转身离去。

    还一窝端,你当你是捕鼠小能手啊!要是刚晋身为德鲁依的小爷嘛,跟老鼠们好好商量一下,兴许能让它们搬个家啥的。

    其实,在现实中也有很多能与动物交流的奇人异士,通常被称为兽语者。或许是天赋,或许是经过长期观察接触而掌握了动物的肢体语言。

    比如一个歪果仁儿,他似乎就掌握了动物语言,不管是狮子老虎,还是狗狗和猫,他很快就能和它们打成一片,亲密无间。

    而在后世,徐齐霖还看过网上的一个新闻,说是公安局抓到的一个偷狗贼有特异功能,他接近狗的时候,狗不叫也不动,都会乖乖的被牵走,丝毫也不反抗。

    据审讯,这个偷狗贼说狗能听懂他的话,所以才有这样的怪事。

    现在,徐齐霖相信这个偷狗贼可能就会狗狗语,是威胁还是利诱,那就不得而知了。

    特么的,小爷太牛掰了!别跟我说你会什么八国语言,十国外语,有能耐你跟喵星人、汪星人去聊天呀!

    徐齐霖得意洋洋,收拾停当,骑上马儿前去赴宴。

    对于李二陛下答应李思摩的条件,徐齐霖已是全部知晓。羊毛全部收购,或用织成的部分呢料抵销羊毛款,或是按照每斤羊毛八至十文钱给付,羊绒等高级货再行定价。

    十文钱,在当时至少能买一斗粮;而一只普通绵羊的年产毛量至少有三四斤,在不宰杀的情况下,便是三四十文钱,三四斗粮食。

    账谁都会算,李思摩蓦然发现这竟然是个既快速又能持续的发财之路。

    游牧民族什么最多,当然是羊了。原来只是粗压毛毡,或是如垃圾般视而不见,没想到却是一薅一大把的铜钱。

    有了钱,就能换粮食,换盐,换铁锅,换游牧民族需要的各种日用品;有了钱,还能建房盖楼,穿绫罗绸缎,吃山珍海味,得到现在所没有的享受。

    最重要的是,羊毛的收购要经过他的手。这是李二陛下的恩赐,是徐齐霖的承诺,这无疑给了他一件控制手下部族的有力武器。

    换句话说,你有多少羊毛也没卵用,品质再好也没人要。而我,李思摩,东突厥的新可汗,才是天可汗承认的代言人、采购商。也只有我收购的羊毛,才能卖出价钱,换来物品。

    可以想象,面对这个大财源,手下部族的酋长会如何兴奋,又会如何讨好,以求李思摩把他们部落所产的羊毛收购过去。

    从羊毛,李思摩又想到了牛马,似乎也可以如此控制。尽管效果可能不如薅羊毛,但也不失为一个手段。

    而李二陛下显然也从羊毛得到了启发,决定把东突厥的贸易全部交给李思摩。不管是卖出的牛马羊,还是购入的日用品,都要李思摩准许,方能流入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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