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桓旌的人界修行,可不会是一帆风顺的,期间必有无数的山林野修,前来想要劫获他的机缘福泽。
    好巧不巧,付桓旌刚稳定下来自己的坤灵筋骨,就遇到了一位足智多谋的山间野修。
    “你回来啦!今天怎么这么早呀?”一位女子不敢相信的问道。
    “怎么,你有朋友来吗?你怎么不早点和我说呢?”女子话语中带有些许的责备说道。
    只不过她还是很愉悦的,丝毫没有因为这个白衣人的出现,而有丝毫的改变。
    白衣人不知道自己当时是什么表情,更不知道自己该说些和做些什么。
    他只是似乎听见两个热情的主人一起说了很多的话,他记得自己好像也说了一些话。
    但是,如果你问他究竟说了什么,他肯定无法回答。
    因为,他在苦苦的搜索,在过往的记忆中苦苦的搜索。
    他想知道自己究竟在什么地方,看过这样的一双眼睛。
    他想要知道,为什么自己一看见这双眼睛,就有一种奇怪难以言说的感觉。
    现在,他们已经在屋子里,就在他刚才一直想要进入的屋子里。
    可是,他竟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进入这个屋子里的。
    他的脑海搜索,依旧没有一个,可以令他信服的答案。
    他似乎听见黑衣人在解释:“我的这个朋友啊!一向不习惯和生人交往,因此有些沉默寡言。”
    而后,他似乎听见愉悦的声音在说:“还好意思说讲人家,你以前不也是这个样子的嘛!”
    然后,他听见黑衣人在不停的说:“是,是,是。”
    屋子并不是很大,但是三个人在里面,还是显得很是宽敞。
    屋子里的摆设,样式繁多,但却出奇的整洁划一。看的出来,小屋女主人,是一个非常贤惠的妇人。
    屋子靠窗的位置有一张木桌,桌子上已经摆满了品色各异的清淡小菜。
    他们三个人,就围坐在木桌四周,端坐在竹椅之上。
    无酒不成席,小屋女主人不知不觉间,已经拿出了一壶珍藏多年的美酒。
    “这是我们自己亲手酿造的,你尝一尝,平时我都没有这个口福。”黑衣人已浅浅的呷了一口酒说道。
    哪里还有半点以前千杯不醉,豪气冲天的大侠模样。
    白衣人一饮而尽,说实话,这根本称不上是好酒。
    也许只能称为一杯,味道比较特别的水酒而已,有些发酸,又带着一丝淡淡的苦味。
    “好酒”
    当听到这句话从自己的口里传出时,白衣人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本来不会客套的。
    但是,当他看到黑衣人那双满怀期待的双眸时,他知道自己不能不这么说。
    而且,他相信,另外有一双眼睛,一定也在看着他。
    “来,再尝尝我们自己种的菜,雪儿的手艺很好的”黑衣人十分热情的把一大盘饭菜夹到了白衣人的碗中说道。
    雪儿,不用说,一定是女主人的名字。
    白衣人忽然明白了,这三年来,黑衣人手上拿的已经不再是杀人夺命的利剑,而是耕地除草的犁锄。
    他关心的杂事,也已然不再是,江湖上的恩怨情仇和门派争端。这些事,可能还比不上,如何阻止凶猛野兽,来田地里偷菜更为重要。
    所以,他的剑慢了,他的人也变了。
    一切都只不过是因为,他有了一个温暖的家,有了一个他深爱一生的女子。
    而这一切的一切,不过三年的光阴流转罢了。
    一段说长不长,说短也不是很短的时间。
    三年前,正是他们在通州的最后一别,把酒言欢,抵足而眠,好不快活。
    他还记得那一天的情形,他还清楚的记得那一天,下着不是很大的雪。
    飘飘洒洒的雪花,带不走满腹的愁肠怨肚。
    白衣人的心,又开始剧烈跳动起来。
    他的脑海搜索,好像突然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
    “兄弟,你还记得三年前的那场雪吗?”黑衣人又呷了一口酒问道。
    那情形,就像是他又创出什么新奇的剑招,那般满意享受。
    只是现在的表情,已经代表了另外一种不同的意思。
    以前,真的是好遥远的从前啊!
    酒虽不是好酒,但是两杯下肚之后,白衣人的情绪明显轻松了许多。
    现在的他正端着酒杯缓缓的道:“我还记得那天我们两个正从一家当铺逃出来,后面被一群乞丐追打,那只是因为你非要把一件破袍子当一千两银子,说实话,我直到现在都想不通你是在哪找到那么一件破袍子的,好像除了窟窿还是窟窿。”
    黑衣人也笑道:“那家当铺是出了名的为富不仁,我早就想找机会去寻他们的晦气了,至于那件袍子,是我从一个孤寡老婆婆哪买的,花了我整整五百两银子。”
    白衣人道:“五百两银子买一件破袍子,这种事也许只有你做的出,不过想想,我们已经很久没有尝过被人追赶的滋味了。”
    黑衣人道:“我记得当时你故意大呼小叫,一副吓破胆的样子,只是在我这样的内行看来,火候未免过了一些。”
    白衣人道:“我只是想装的像一点而已,我真想知道,如果那些乞丐知道我们的真实身份会有怎样的表情。”
    黑衣人道:“放心吧,打死他们也不会相信我们是谁的,因为在他们看来,像我们这样冒名顶替的小混混简直司空见惯。”
    白衣人道:“我记得我和你打赌,谁跑的慢谁就请客喝酒。”
    黑衣人道:“我们说好了都不许用轻功,没想到看你平时斯斯文文的样子,跑起路来还真是有一套。”
    白衣人道:“我记得那次虽然是我赢了,但酒钱却还是我付的。”
    黑衣人道:“谁叫我逃跑时掉了钱袋,呵呵!里面可是有一千两银票呢!”
    白衣人道;“我知道你是故意把钱袋,留给那些乞丐的,我已经习惯了被你吃白食。”
    黑衣人道:“那只能怪你天生富贵,家里有用不完的万贯家财,还有一个响当当的老爸给你撑腰。”
    白衣人道:“我真奇怪,我怎么交到了一个像你这样,又穷又无赖的朋友。”
    黑衣人道:“因为我运气好,我一直以来运气都特别的好,所以你只有认命了。”
    两个人嘴上虽然互相挪揄,但是脸上和眼中却闪着热情的光芒,这是只有真正经过患难的朋友才能拥有的信任和理解,这是只有真正的男子汉才能懂得的情谊。
    看着黑衣人把一杯酒一饮而尽,白衣人不仅在心里轻轻的感叹:“也许感情和家庭能够使一个人改变,但是,在他身体里的关于朋友的情谊却永不会变。”
    “我记得那天我们整整喝了一下午的酒,好像整个酒馆的酒都被我们喝光了。”白衣人也一饮而尽,奇怪,现在的酒喝起来味道似乎好了许多。
    “那只是因为我的心情特别好,现在我只要一想起当铺老板那张哭丧的脸,我就想笑。”
    “我猜他到现在也不会知道是谁讹了他一千两银票。”白衣人笑道。
    “后来,如果不是出了那件事,我想我们一定还可以再喝它几坛酒。”黑衣人说着,又用手拍开了一坛酒的泥封。
    两个人谁也没有注意,不知什么时候,女主人已经悄悄的退到了屋外,也许是不想打扰他们两个谈话的兴致吧。
    “我记得正巧几个号称什么四虎的恶棍正在欺辱几个小姑娘,这种事我们当然不能不管。”白衣人的神情忽然有了些微妙的变化,因为他知道故事已经到了问题的关键。
    “我记得是你先动的手,这种事你一向都是不落人后的。”黑衣人笑道。
    倒不是我不给你出手的机会,只是因为我看他们欺人太甚,而且我也没有想到这什么四虎如此不济。”白衣人脸现微红连忙解释道。
    “还有一点,你没说,那几个小姑娘长的都不难看,其中一个,我记得一直在偷偷的看着你笑。”黑衣人不依不饶,每当看见白衣人脸红,他就会觉得很有趣。
    “但是我们却没想到路见不平的不止我们两个,又有几个刚出江湖的大小姐错把我们当成了恶人,不由分说,举剑就攻。”白衣人闪烁其辞道。
    黑衣人道;“不讲理的大小姐我们见得多了,但是剑法这么好的我们还是第一次碰见,后来,以至于我都在考虑要不要出手助你。”
    “那也许只因为,我不愿伤了她们。”白衣人道。
    “一开始我也这么想,但是当我看见她们的剑法以及所按的方位时,我就知道你是轻易讨不得便宜了。”黑衣人神色平和许多说道。
    “我也没想到,华山的四相剑阵会如此厉害,更没想到,这四个是非不分的大小姐竟然就是华山派掌门清绝师太的得意弟子。”白衣人苦笑道。
    “她们对敌的经验虽然不多,剑法却很狠辣,可能和清绝师太为人孤僻有很大关系,我记得最后你竟然被逼得起了杀心。”
    白衣人依稀记得,当日的情景犹在眼前。
    起初他并没有把这几个凶巴巴的大小姐放在眼里,以为一出手就能轻易打发了她们。
    但几个回合过后,他才吃惊的发现,他已经被困在一个及其严密的阵法之内。
    要知道华山近年人才凋零,尤其是掌门清绝宣布只收女弟子以后,华山的好手便更如凤毛麟角。
    为了抵御外敌,也为了提高华山的地位,掌门清绝苦心孤诣的结合本门四相剑的精华创出了这样一套剑阵,就是为了合四人之力,以弥补单个弟子功力的不足,威力当然非同小可。
    偏偏四个弟子对敌经验尚浅,加之错把白衣人当成淫贼,所以才剑剑不留情面。
    白衣人虽无伤人之心,但却也绝不想为他人所伤,所以当四相阵发动到天罗地网时,白衣人的成名绝技包罗万象终于出手。
    等到黑衣人觉察为时已晚,他只能大呼一声兄弟手下留情,同时,身形如一只黑色的大鹏般加入战团。
    白衣人何尝不想手下留情,可是四相剑阵确实非同小可,如果留手,他知道自己一定会被四人所伤,所以只能在心里暗暗叫苦。
    黑衣人刚一加入战团,立刻感受到了这股无形的压力,于此同时,天罗地网与包罗万象终于碰撞到一起。
    黑衣人只能尽力去从侧旁卸去大部分的剑气,但是白衣人的包罗万象何等厉害,剩余的剑气也足够摧碑裂石。
    更何况,包罗万象有个特点,遇到的阻力愈强,它产生的反击也愈大。
    所以四弟子功力最深的大弟子,便承受了这一式几乎大部分的攻击。
    黑衣人只听到一声痛楚的惊叫,接着一个瘦瘦的身影便倒了下去。
    虽然血溅胸前,但是一双眼睛,还是像星星般的闪亮着。
    那是白衣人第一次看见这双眼睛,也是他第一次看见黑衣人会用那样的一种眼神,去看一个素不相识的姑娘。
    可是当时,他正是包罗万象劲力未全收回之际,根本无心去多加理会这一瞬的变故。
    他似乎记得,三个小姑娘哭得就像是三个泪人一样,马上抬着伤者寻医去了。
    当时,黑衣人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异样。
    可是,经过这事,两人也没有了喝酒的兴致,于是匆匆别过。
    那是在三年前,发生在通州的往事。
    如今,他竟然又看见了那样一双眼睛,而且,竟然是在黑衣人的小屋中。
    白衣人只能再次感叹,世事的无常,唏嘘不已。
    一个三年前差点死在自己剑下的人竟然成了自己最好朋友的老婆,而作为最好的朋友,他竟然对此一无所知。
    他此次除了要赴三年前的约会以外,本来还有很多话要说,可是现在他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他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诚意的倒个谦,请人原谅三年前的那一剑之事,还是应该亲热的叫一声嫂子并且说祝他们白头到老。
    可是他知道这些对于这个茅屋的主人来说,根本不重要,因为他们需要的也许只是平静的生活,长长久久的厮守。
    两个人柔情脉脉的目光已经说明了一切,他实在找不到一个可以剥夺这一切的理由。
    爱并没有错,永远也不会有错。
    也许爱的方式或者时机,无法掌握把捏的十分准确得当。
    白衣人又在苦笑,他只是用手里的酒杯,遮挡住了自己的嘴而已。
    黑衣人道:“我知道你一定有很多话想跟我说,可是,我现在,你都懂的。”
    白衣人道:“我明白,现在我只有一件事求你。”
    他双眼注视着自己的朋友,目光中写着两个字理解。
    黑衣人的眼中,似乎也有一种东西在涌动:“好,你说吧!”
    白衣人道:“我现在只想你,好好的陪我喝几杯酒。”
    酒不是好酒,但是两个人却醉的很快。
    也许他们本来就喝的很快,还是因为他们本来就想快点醉。
    可是,醉的再厉害,也会有醒来的时候。
    当人清醒的时候,一切还是要去真实的面对。
    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但求一醉呢?
    不知何时,女主人已经伫立在门口了。
    傍晚的夕阳,照在她瘦长的身形之上,朦胧的长发,显得更加令人怜惜疼爱。
    但又有谁,能看清她眼中的目光,听懂她内心的话语。
    她是不是,也宁愿自己喝醉呢?
    酒醉会醒,就像落下的太阳,第二天会照常升起一般。
    一样的光和热,一样的从东到西。
    也许只有在阳光下,才没有悲哀,才没有等级,因为阳光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慷慨的。
    白衣人只觉得自己的头疼的厉害,疼的仿佛要裂开。
    是不是每个酒醒的人,都特别讨厌早上的阳光呢?
    黑衣人已经不在了,也许他正在陪着自己温柔的妻子一起为客人准备早餐,也许他正在自己的田地里愉快的耕耘。
    是他已经习惯了早起,还是因为他,根本就没有醉呢?
    无论如何,白衣人只知道,自己该走了。
    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要走的路,只要你愿意去走。
    至于是否幸福,那就只有选择的人,自己知道了。
    白衣人苦笑了一下,忽然觉得很释然。
    他已决定去向主人告别,并且真诚的希望他们能够幸福。
    能够看见自己的朋友幸福,这总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想到这些,白衣人的头,好像不那么的疼了,窗外渗进的阳光,仿佛也柔和了许多。
    阳光渗入的缝隙,现在正有阵阵的饭香传来。
    庭院中也已经传来了,黑衣人热情的邀请声。
    白衣人这才发觉,自己竟真的有些饿了。
    早晨的原野一片静谧,虽然有阳光,还是可以看见远方山脚,林间微微的雾霭,以及未曾消散的露水。
    就像是一层薄薄的纱衣,上面点缀着一颗颗闪闪发光的宝石。
    饭菜虽不丰盛,却很可口,这岂非正如早晨的空气,有些凉,却很清新。
    吃一顿饭,总不会耽误太多的时间,所以现在已经到了,离别的时候。
    “我要走了”白衣人道。
    “是的,我知道。”黑衣人道。
    “但你至少应该,让我送一送你吧!”
    竹林内,二人一前一后行进着。
    依然是被荒草几乎遮盖的小路,只是这一次两个人走的却很慢。
    “你知道,在我的屋后,有一座小山,山上有一座寺院,叫玉佛寺。”黑衣人说道。
    白衣人没有说话,他知道黑衣人这时说这番话,一定有他的理由。
    “寺院虽然不大,可是里面供着的神仙,却很灵验。”黑衣人继续道。
    因为他知道,白衣人一定在听。
    “好多人都会去那儿,求神祈福,雪儿也经常去那里。”提到雪儿,黑衣人的语气明显温情了许多。
    “偶尔我也会陪她一起去,但是每次她都只是让我远远的等着,也从来不告诉我,她到底和神仙说了些什么话。”
    “我只能看见她很虔诚的敬香礼佛,恭恭敬敬的磕头叩首。”
    黑衣人的语气越来越舒缓,白衣人仿佛也看见了,那个瘦瘦的正在下拜的身影。
    “我不知道佛祖是不是真的能保佑她,但是我每次都在发誓,我一定会尽我所能保护她,绝不让她受到一点伤害。”黑衣人的语气很坚决说道。
    也许只有这一瞬间,才能够让人感觉到他,是一个昔日无敌的剑客。
    “我知道你一定很奇怪性情古怪的华山清绝,怎么会同意我们的婚事,你也一定很想知道我们,究竟是怎么才能够走到一起的。”
    白衣人承认,这些都是他想要问的。
    “你一定听说过华山,有一条尽人皆知的森严门规。”
    白衣人知道,黑衣人说得一定是华山弟子,不准成亲这一条。
    尽管江湖中人对清绝定的这一条门规褒贬不一,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清绝说的话,华山弟子绝对没有人敢去违抗。
    “难道就没有一个例外吗?”
    这是白衣人第一次说话,因为他知道雪儿就是华山弟子。
    黑衣人当然明白白衣人的意思,所以他很快的说道:“绝对没有一个例外,也许只有一个办法。”
    黑衣人的语气,忽然变得有些奇怪。
    “只有一个办法?”白衣人心中一动问道。
    “难道是脱离师门吗?”
    “是的,因为只有不是华山弟子,才不需要遵守这条门规,除此之外,别无它法。”黑衣人凝视着远方,仿似正在和遥远的神灵对话,也仿似正在回忆某个瞬间。
    “但我听说,华山弟子要脱离师门,一定要废去武功,难道她已经?”白衣人不忍心的说道。
    “是的,所以,你应该知道,雪儿是多么需要,我在她的身边。”黑衣人的目光中忽然充满了柔情,这是一种只有真正深爱自己妻子的丈夫才能拥有的柔情。
    白衣人垂下了头,缓缓的道:“我明白了,现在她除了你已一无所有,所以,你应该陪在她的身边,让她知道她的付出是值得的。”
    黑衣人没有说话,过了好久,他终于轻轻的说出了两个字:“谢谢。”
    谢谢,有时候并不是,真的谢谢。
    它指的也许是理解,也许是感激,也许是一种语言无法表达的情感。
    而这种情感,有些人是永远无法体会到的。
    这个白衣人便是人称“白衣神剑”的白天启,据说他手中的长剑,早已到练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自他出道以来,历经大小千余场厮杀,罕闻败绩。
    甚至有人说,他的剑,早已经无敌于天下了。
    而黑衣人,则是人称“一叶不扫倚秋风”的叶秋风。
    关于他的故事不是很多,人们只知道他和白天启不但齐名,而且有着过命的交情。
    因为他虽掌中有剑,却很少出手,所谓“一叶不扫”大概由此而来。
    三年前,叶秋风忽然在江湖中离奇失踪,引得江湖人士传言四起。
    有人说他已经被仇敌杀死了,有人说他独自到海外的仙岛过活余生去了。
    更有人说,他就是死在了自己好兄弟白天启的手里,为的当然是天下第一剑的头衔。
    也有人传言,三年前曾看见叶秋风全身是血,在华山下出现过,身上似乎还背负着一名华山的女弟子,但是碍于清绝的面子,没有人敢大肆张扬。
    谁能想到,叶秋风就隐居在无名的深山小屋中,正在过着日出而耕,日落而息的田园生活。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也许分离本来就是为了下一次的相聚。
    看着白衣人渐行渐远,黑衣人却还是伫立在那里,若有所思的撩动着长发。
    他是否想起了以前两人一起闯荡江湖,快意恩仇的日子?
    不知何时,黑衣人的身边出现了,一个瘦长的貌美女子,伴着一声叹息,把一件长袍披在了他的身上。
    那个身影当然是飘雪,他的飘雪。
    “秋,其实,如果你愿意,你本可以和他一起走的。”飘雪说道。
    叶秋风转过头,右手轻轻揽着自己妻子的香肩柔声道:“你知道,我是绝对不会离开你的。”
    飘雪道:“我知道,你答应过我的事,就一定会办到。可是,我却不想看见你,这副如此为难的模样。”
    叶秋风看着爱妻的眼睛,目光中满是爱意,他坚定的说道:“你知道吗?如今能够和你在一起,我今生已然很是满足了。”
    一阵微风拂过,轻轻掠过了,两个紧紧偎依的身影。
    没有人注意到,飘雪悄悄转过头,两行清泪已经无声的落下了。
    “你一定知道天启此次来的目的,但是他却什么也没有说,是因为我吗?”
    “是的,我知道,但是他没有说,只是因为他知道说了也没有用,毕竟江湖中的事已与我无关。”
    “江湖中的事,难道江湖最近,又有什么大事要发生了吗?”飘雪问道。
    飘雪话音未落,已有几分悔意,她本来不是一个多事的人,可是今天却不知为何总是心神不宁。
    叶秋风沉吟了一下,而后才慢慢的道:“我虽然早已不再过问江湖中的是非,但是有些事还是会听闻一些。”
    飘雪理解,因为这个世上本来就没有一个地方是绝对的远离纷争的,而有纷争的地方,就一定会有江湖,她在等着叶秋风继续说下去。
    “大概半年前,江湖中突然出现一个神秘的组织,自称‘吾苑’。”
    “‘吾苑’,好奇怪的名字!”
    “是的,听说这个组织到处宣扬‘天下之土,莫非吾苑,天下之士,莫非吾子’的思想。”
    “他们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飘雪偎依在叶秋风的怀中喃喃的问道。
    “没有人知道他们的真实目的,但是每一次一个新的组织的建立和壮大,必然伴随着江湖的腥风血雨。”叶秋风的语气有几分沉重。
    “他们虽然出现只有半年,但却壮大的非常快,如今已经控制了江南几乎大半的水路盐道,漕运码头,加之官府勾结,已颇有势力。”
    “老百姓又要受罪了。”飘雪不无担忧的道。
    “是啊,他们虽然处在最底层,但人数却非常庞大,所谓羊毛出在羊身上,加之没有组织,没有反抗能力,所以,他们每次都是门派争斗最直接的受害者。”叶秋风道。
    “世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你争我夺,打打杀杀呢?”飘雪怅然若失的道。
    “因为利益,无止境的利益,确切的说,是因为某些人为了满足自己对财富的私欲,对权力的渴求而致天下苍生于不顾,致朗朗天道于不顾。”叶秋风的语气已带着些许的愤怒,手也紧紧的握住了腰间的剑柄。
    但是他比任何人都更清楚,愤怒大多时候是解决不了丝毫问题的,在有些人眼里,怒火远远没有刀剑有效。
    他的剑就曾是最利的那柄,可是现在,这柄剑还能像从前那般锋利无比吗?
    叶秋风的心,突然沉了下去。
    又有一阵清风扑面而来,却无意间多了几分无奈。
    那位名叫苏明哲的山间野修,用了一招螳螂捕蝉计,使付桓旌跌落境界修为,到了巽灵。
    却不曾想,付桓旌在生命垂危之际,身披灵魅法袍,灵力强盛异常。
    原来那件灵魅法袍,曾是魅者杨葶芝的至宝,自然拥有着她的至高法力。
    付桓旌无需与那位野修苏明哲缠斗,只需要席地打坐,运转灵气,修复自身受损的灵体力骨即可。
    因为魅者杨葶芝的绝美幻影,从那件华美异常灵魅法袍内,夺袍而出,一剑斩杀掉了野修苏明哲。
    言尽于此,螳螂捕蝉计,跌境却力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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