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号角声慢慢消逝在天地间,作为本次康提战役的指挥官,许焦和另两位团长一起,排成一排调转马头,面向了自己的军队。
卫兵将手中的团旗交给许焦,由后者重重地将其挥向东方。
立即,布置在最东面的营在看到旗帜后,挥舞起了自己的旗帜,由其营长大吼道:“第四师第一团第二营,全体都有!”
“万胜!”
“万胜!”
“万胜!”
五百多个士兵同时大吼起来,响亮的吼声即使在几百米外依然能让许焦感受到部下的活力的士气。
再一次挥动旗帜,又一个营队响应了指挥官的旗帜,发出了响彻云霄的大吼。
如此十三次,三十九声“万胜”后,许焦拨转马头,再次面向佛牙寺,大喝道,
“开始进攻!”
在收到发起进攻的命令后,早已摩拳擦掌的炮手们马上将烧得发红的铁钎插入攻城重炮的火门。刹那间,他们最信任的老伙计便发出了无与伦比的咆哮,上百毫米口径的炮口在一瞬间闪烁的火光后,喷涌出如同九天之云下垂般浓烟。
就像军镇前忽然闪现出一条苍白的游龙,数十颗沉重的铁球以肉眼勉强可见的速度穿越两百多米的空间。在这个对它们来说有点近的距离上,专门设计来打击古典军事主义的厚重城墙的大炮有些摧枯拉朽地击穿了,佛牙寺外那用了区区几天时间建成的临时外墙。
眯着眼睛看向佛牙寺外腾起的烟尘,许焦感觉用重炮轰击可能有些浪费,那薄薄的一层夯土墙的成本估计还比不上轰倒它需要的火药钱。
犹豫了几秒,中校还是决定浪费一点,不要让小伙子们为了节约一点钱而倒在接近胜利的黎明前:“换葡萄弹,等烟雾散掉再打一轮!”
炮手们听到传令兵的传来的命令,只得停下手中的活计,帮着同袍把一场战役从没用过的葡萄弹从马车上卸下来。
在漫天的尘土中,被蹂躏得几无还手之力的敌人,却依然顽强地做出了最后的努力。
即便那是困兽犹斗,勇者的无畏依旧令人动容,就算那是穷凶极恶的澳宋侵略者。
那是一阵歌声,一阵嘹亮的歌声。
在这个闪烁着火药的烈焰、刺刀的寒光的战场上,许焦忽然听到了这阵嘹亮的歌声,这使他陷入了一刹那的恍惚。
在场的数千人都听到了这阵歌声。所不同的是,澳宋士兵们耳朵一边捕捉着来自佛牙寺的音乐,手中的动作却丝毫没有停顿,依旧在高效地为大炮更换弹药。
而离着声源更远的斯里兰卡士兵们却出现了一些细微的骚动,少数士兵有些害怕地向后退去,立即被宪兵挥舞着皮鞭赶回队伍里。
“穆先生,这是什么歌?”许焦听了一会,发现凭借自己那拙劣的斯里兰卡语确实是听不懂歌词的含义,便侧过身子询问刚刚骑马来到自己身边的斯里兰卡人。
米达尼·托·穆斯塔法侧耳听了一会儿,恭敬地回答身旁这位只有区区骑士头衔的低阶贵族:“团长阁下,这是我国传统的战歌,按照惯例,只有王室成员才能演奏。”
“在过去的几百年里,王室一直将这首歌作为展示他们具有神的血脉的手段。他们说,当音乐响起时,他们成神的先祖会将超凡的力量赐予他们...”
“嗯,好的,谢谢你。”许焦挥手打断了穆斯塔法的介绍。他实在没有兴趣在胜利前,还要花上一堆精力去听一个活不过今天的王族的神话。
穆斯塔法立刻停下了嘴里的话语,稍稍低头表示服从,身子不着痕迹地后退一些,和许焦保持半个身子的差距。
很快,歌声达到了一个高潮,不知多少人的合唱骤然高亢起来。
随着音乐达到气势的顶峰,慢慢散去的尘埃中出现了一支军队的身影。他们穿着银白色的全身板甲,双手执着长剑,背后还留着颜色艳丽的披风。
在阳光的照耀下,弥散在天空中的尘土出现了丁达尔效应,一缕一缕的光柱打在军人的铠甲上,漫反射出炫目的光晕。
许焦有些走神地吹了一下口哨。男人总是对具有铁血气息的一切充满兴趣,更何况是几百米外那逼格爆表的铠甲勇士集团。但团长大人随即意识到这种轻佻的行为对他平日里铁面无情的形象是一次毁灭性的打击。他以惊人的速度恢复了严肃,变脸之快令穆斯塔法暗暗咋舌。
“这是什么?”许焦问道。在12个小时以前,攻守双方还拿着火绳枪和小口径滑膛炮进行着一场达到时代标准的巷战,怎么现在忽然来了一支看上去是从欧洲中世纪闯进来的下马骑士?
穆斯塔法有些不确定地说:“应该是王室的禁卫军...对不起,中校先生,我无法确定,他们以前不是穿这个样子的。”
许焦有了些兴趣,心中开始揣测起这支笼罩着神秘气息的冷兵器军队到底有着怎样的战斗力,竟会被国王留在最后时刻派出。
“难道是从小秘密训练的顶尖高手?派出来对我执行斩首行动?”许焦摸了摸下巴,有些不确定地想,“但是他们...他们怎么穿着澳宋的衣服?”
嗯,许中校良好的视力让他认出了这支铠甲勇士们穿着的板甲,赫然是我大宋在二十年前已经全面停产、卖到民间做收藏之用的军用全身甲。
“我家里也有一套这种东西啊,穿上它还能打吗?还步战?”另一位团长也认出了对手身上的装备,有些奇怪地问。
许焦挥挥手:“能不能打,试一下才知道。”
“让炮兵准备好,目标靠近一百米,来一轮齐射,然后我们的火枪手上去。”
作为一款被顽固的设计师开发出的、用于和同时期欧洲人竞争的半身铠甲,1588年式军用板甲一直被视为是大宋军事科技有限公司骑兵局的最大败笔。重达20公斤(装上配套的腿甲后达到了可怕的26公斤)而具有相当恶劣的人机功效性的古典军事时代才流行的铠甲一度被骑兵们称作是“牢不可破的铁棺材”。过于脱离实际需求的设计指标使它在骑兵面对南洋群岛的土著时完全没有用武之地,超过3毫米的钢铁在弓箭面前和一毫米的插板是一样的性质——反正都射不穿。
“那么我们为什么不选择插板呢?”——骑兵们如是问。
于是已经在主管部门的官僚们一拍脑袋,稍微晃动了一下他们颅骨内装着的狗屎后生产出数千套的钢甲,被心怀鬼胎的装备部安排给了步兵——这完全是一场由外行的官僚们引发的灾难!被穿上铠甲后大量出现肌肉拉伤和软组织损伤的士兵们搞得烦不胜烦的将军们几乎拿着手枪闯进装备部大门,把所有不需要智商工作的官僚枪毙掉。
嗯,所以为了避免被愤怒的陆军马路们清理掉,装备部大手一挥,把生产好的铠甲们打个折,一股脑装船往西边卖去。
“你还别说,这玩意效果还不错啊。”许焦看着远处喷洒在空气中的血气,有些赞叹地说。
1588式确实质量还不错的,没有辜负它可怕的重量。
在一百米距离上,由重炮发射的葡萄弹并没有展现出它以往在野战中的威力。二十门大炮进行的这轮齐射,一共将接近三千颗小炮弹加速到突破音障,漫天的弹雨将艰难地小步前进的斯里兰卡铠甲勇士们笼罩在其中。
一片绚烂的火花在弹雨中闪现出,“噼里啪啦”的脆响连成一片,恍若是上百名工匠正在耐心地敲打烧红的钢铁。
3毫米厚度的钢甲展现出它存在的价值,除了少数被接近垂直的角度击中的倒霉蛋之外,大部分的铠甲勇士并没有被铅弹打坏自己的棺材。
当然强大的冲击力还是毫无保留地贯注在他们的身体上,脆弱的肋骨被打碎后发挥了负面作用,以弹着点为圆心的一大块区域内,内脏和肌肉被四处乱窜的肋骨碎片搅成一团乱麻。
不过,与那些不幸被肆虐的铅弹穿透板甲,几乎将整个人打成两截的同伴相比,他们毕竟还是幸运的,可以留个全尸。
穆斯塔法静静地看着那些被四分之一的大炮一轮齐射,就被毫无还手之力地打死大半的禁卫军,脸上毫无波澜。
或许这些勇士都身负绝技,弓马娴熟。若是让他们和澳宋士兵单对单,他们可以轻松地拿下十人斩的成就。
但那又如何?猛虎可以轻易地撕碎一头落单的野狼,但野狼总是成群行动的啊。就算是穆斯塔法在科伦坡王宫里见过的那头最凶悍的老虎,它也绝不可能同时对付十头狼。
澳宋士兵就是这样的狼啊...在他们面前,在他们手中的火枪和大炮面前,打熬筋骨数十年,每天花费十几个小时来锻炼武艺的猛士几乎毫无用处,再强大的肉身也不可能抵挡得住一枚铅弹,再强的功夫也不可能在十倍百倍的人数差面前混得好处。
“穆先生?”许焦的话语打断了穆斯塔法的想法。他连忙前倾着身子,等待对方的下文。
许焦轻轻地将粗壮的手臂搭在对方的肩膀上,微笑道:“国王的禁卫军已经被小伙子们消灭了。剩下的事情,就要你去做了。”
穆斯塔法抬起头,看着已经散去尘土的佛牙寺。在他和佛牙寺之间,数百名在几分钟之前还威武雄壮的板甲军人已经躺倒在地上。
他们的牺牲甚至没有换来一个澳宋人的死伤。
“是的,中校先生。”穆斯塔法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清楚地知道,当自己做出接下来的事情后,他和他的家族将永远成为反对澳宋的势力的最大的敌人。
但是,想要得到好处,就一定要有付出,不是吗?澳宋可不会无偿地帮助一个野心家家族。
“我会亲自送国王上路的。”他看着许焦的眼睛,认真地说。
卫兵将手中的团旗交给许焦,由后者重重地将其挥向东方。
立即,布置在最东面的营在看到旗帜后,挥舞起了自己的旗帜,由其营长大吼道:“第四师第一团第二营,全体都有!”
“万胜!”
“万胜!”
“万胜!”
五百多个士兵同时大吼起来,响亮的吼声即使在几百米外依然能让许焦感受到部下的活力的士气。
再一次挥动旗帜,又一个营队响应了指挥官的旗帜,发出了响彻云霄的大吼。
如此十三次,三十九声“万胜”后,许焦拨转马头,再次面向佛牙寺,大喝道,
“开始进攻!”
在收到发起进攻的命令后,早已摩拳擦掌的炮手们马上将烧得发红的铁钎插入攻城重炮的火门。刹那间,他们最信任的老伙计便发出了无与伦比的咆哮,上百毫米口径的炮口在一瞬间闪烁的火光后,喷涌出如同九天之云下垂般浓烟。
就像军镇前忽然闪现出一条苍白的游龙,数十颗沉重的铁球以肉眼勉强可见的速度穿越两百多米的空间。在这个对它们来说有点近的距离上,专门设计来打击古典军事主义的厚重城墙的大炮有些摧枯拉朽地击穿了,佛牙寺外那用了区区几天时间建成的临时外墙。
眯着眼睛看向佛牙寺外腾起的烟尘,许焦感觉用重炮轰击可能有些浪费,那薄薄的一层夯土墙的成本估计还比不上轰倒它需要的火药钱。
犹豫了几秒,中校还是决定浪费一点,不要让小伙子们为了节约一点钱而倒在接近胜利的黎明前:“换葡萄弹,等烟雾散掉再打一轮!”
炮手们听到传令兵的传来的命令,只得停下手中的活计,帮着同袍把一场战役从没用过的葡萄弹从马车上卸下来。
在漫天的尘土中,被蹂躏得几无还手之力的敌人,却依然顽强地做出了最后的努力。
即便那是困兽犹斗,勇者的无畏依旧令人动容,就算那是穷凶极恶的澳宋侵略者。
那是一阵歌声,一阵嘹亮的歌声。
在这个闪烁着火药的烈焰、刺刀的寒光的战场上,许焦忽然听到了这阵嘹亮的歌声,这使他陷入了一刹那的恍惚。
在场的数千人都听到了这阵歌声。所不同的是,澳宋士兵们耳朵一边捕捉着来自佛牙寺的音乐,手中的动作却丝毫没有停顿,依旧在高效地为大炮更换弹药。
而离着声源更远的斯里兰卡士兵们却出现了一些细微的骚动,少数士兵有些害怕地向后退去,立即被宪兵挥舞着皮鞭赶回队伍里。
“穆先生,这是什么歌?”许焦听了一会,发现凭借自己那拙劣的斯里兰卡语确实是听不懂歌词的含义,便侧过身子询问刚刚骑马来到自己身边的斯里兰卡人。
米达尼·托·穆斯塔法侧耳听了一会儿,恭敬地回答身旁这位只有区区骑士头衔的低阶贵族:“团长阁下,这是我国传统的战歌,按照惯例,只有王室成员才能演奏。”
“在过去的几百年里,王室一直将这首歌作为展示他们具有神的血脉的手段。他们说,当音乐响起时,他们成神的先祖会将超凡的力量赐予他们...”
“嗯,好的,谢谢你。”许焦挥手打断了穆斯塔法的介绍。他实在没有兴趣在胜利前,还要花上一堆精力去听一个活不过今天的王族的神话。
穆斯塔法立刻停下了嘴里的话语,稍稍低头表示服从,身子不着痕迹地后退一些,和许焦保持半个身子的差距。
很快,歌声达到了一个高潮,不知多少人的合唱骤然高亢起来。
随着音乐达到气势的顶峰,慢慢散去的尘埃中出现了一支军队的身影。他们穿着银白色的全身板甲,双手执着长剑,背后还留着颜色艳丽的披风。
在阳光的照耀下,弥散在天空中的尘土出现了丁达尔效应,一缕一缕的光柱打在军人的铠甲上,漫反射出炫目的光晕。
许焦有些走神地吹了一下口哨。男人总是对具有铁血气息的一切充满兴趣,更何况是几百米外那逼格爆表的铠甲勇士集团。但团长大人随即意识到这种轻佻的行为对他平日里铁面无情的形象是一次毁灭性的打击。他以惊人的速度恢复了严肃,变脸之快令穆斯塔法暗暗咋舌。
“这是什么?”许焦问道。在12个小时以前,攻守双方还拿着火绳枪和小口径滑膛炮进行着一场达到时代标准的巷战,怎么现在忽然来了一支看上去是从欧洲中世纪闯进来的下马骑士?
穆斯塔法有些不确定地说:“应该是王室的禁卫军...对不起,中校先生,我无法确定,他们以前不是穿这个样子的。”
许焦有了些兴趣,心中开始揣测起这支笼罩着神秘气息的冷兵器军队到底有着怎样的战斗力,竟会被国王留在最后时刻派出。
“难道是从小秘密训练的顶尖高手?派出来对我执行斩首行动?”许焦摸了摸下巴,有些不确定地想,“但是他们...他们怎么穿着澳宋的衣服?”
嗯,许中校良好的视力让他认出了这支铠甲勇士们穿着的板甲,赫然是我大宋在二十年前已经全面停产、卖到民间做收藏之用的军用全身甲。
“我家里也有一套这种东西啊,穿上它还能打吗?还步战?”另一位团长也认出了对手身上的装备,有些奇怪地问。
许焦挥挥手:“能不能打,试一下才知道。”
“让炮兵准备好,目标靠近一百米,来一轮齐射,然后我们的火枪手上去。”
作为一款被顽固的设计师开发出的、用于和同时期欧洲人竞争的半身铠甲,1588年式军用板甲一直被视为是大宋军事科技有限公司骑兵局的最大败笔。重达20公斤(装上配套的腿甲后达到了可怕的26公斤)而具有相当恶劣的人机功效性的古典军事时代才流行的铠甲一度被骑兵们称作是“牢不可破的铁棺材”。过于脱离实际需求的设计指标使它在骑兵面对南洋群岛的土著时完全没有用武之地,超过3毫米的钢铁在弓箭面前和一毫米的插板是一样的性质——反正都射不穿。
“那么我们为什么不选择插板呢?”——骑兵们如是问。
于是已经在主管部门的官僚们一拍脑袋,稍微晃动了一下他们颅骨内装着的狗屎后生产出数千套的钢甲,被心怀鬼胎的装备部安排给了步兵——这完全是一场由外行的官僚们引发的灾难!被穿上铠甲后大量出现肌肉拉伤和软组织损伤的士兵们搞得烦不胜烦的将军们几乎拿着手枪闯进装备部大门,把所有不需要智商工作的官僚枪毙掉。
嗯,所以为了避免被愤怒的陆军马路们清理掉,装备部大手一挥,把生产好的铠甲们打个折,一股脑装船往西边卖去。
“你还别说,这玩意效果还不错啊。”许焦看着远处喷洒在空气中的血气,有些赞叹地说。
1588式确实质量还不错的,没有辜负它可怕的重量。
在一百米距离上,由重炮发射的葡萄弹并没有展现出它以往在野战中的威力。二十门大炮进行的这轮齐射,一共将接近三千颗小炮弹加速到突破音障,漫天的弹雨将艰难地小步前进的斯里兰卡铠甲勇士们笼罩在其中。
一片绚烂的火花在弹雨中闪现出,“噼里啪啦”的脆响连成一片,恍若是上百名工匠正在耐心地敲打烧红的钢铁。
3毫米厚度的钢甲展现出它存在的价值,除了少数被接近垂直的角度击中的倒霉蛋之外,大部分的铠甲勇士并没有被铅弹打坏自己的棺材。
当然强大的冲击力还是毫无保留地贯注在他们的身体上,脆弱的肋骨被打碎后发挥了负面作用,以弹着点为圆心的一大块区域内,内脏和肌肉被四处乱窜的肋骨碎片搅成一团乱麻。
不过,与那些不幸被肆虐的铅弹穿透板甲,几乎将整个人打成两截的同伴相比,他们毕竟还是幸运的,可以留个全尸。
穆斯塔法静静地看着那些被四分之一的大炮一轮齐射,就被毫无还手之力地打死大半的禁卫军,脸上毫无波澜。
或许这些勇士都身负绝技,弓马娴熟。若是让他们和澳宋士兵单对单,他们可以轻松地拿下十人斩的成就。
但那又如何?猛虎可以轻易地撕碎一头落单的野狼,但野狼总是成群行动的啊。就算是穆斯塔法在科伦坡王宫里见过的那头最凶悍的老虎,它也绝不可能同时对付十头狼。
澳宋士兵就是这样的狼啊...在他们面前,在他们手中的火枪和大炮面前,打熬筋骨数十年,每天花费十几个小时来锻炼武艺的猛士几乎毫无用处,再强大的肉身也不可能抵挡得住一枚铅弹,再强的功夫也不可能在十倍百倍的人数差面前混得好处。
“穆先生?”许焦的话语打断了穆斯塔法的想法。他连忙前倾着身子,等待对方的下文。
许焦轻轻地将粗壮的手臂搭在对方的肩膀上,微笑道:“国王的禁卫军已经被小伙子们消灭了。剩下的事情,就要你去做了。”
穆斯塔法抬起头,看着已经散去尘土的佛牙寺。在他和佛牙寺之间,数百名在几分钟之前还威武雄壮的板甲军人已经躺倒在地上。
他们的牺牲甚至没有换来一个澳宋人的死伤。
“是的,中校先生。”穆斯塔法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他清楚地知道,当自己做出接下来的事情后,他和他的家族将永远成为反对澳宋的势力的最大的敌人。
但是,想要得到好处,就一定要有付出,不是吗?澳宋可不会无偿地帮助一个野心家家族。
“我会亲自送国王上路的。”他看着许焦的眼睛,认真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