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选项之我是大叔控 作者:鲍洪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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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奈不住的开心,一脚踏了上去,末了把两只背包丢在另一个筏子里。

    那个是货仓,这个是客舱对吧。

    呵呵,对。男人坐进他对面,支起木桨,筏子缓缓滑离河滩。

    行了,剩下的就交给大自然吧。看筏子正常驶入河道中央,男人把桨丢进货仓,顺势半躺下来,两脚架在船舷一侧,余给小路另一侧。

    你的。小路丢给他那只白色宽遮太阳帽。这水上太阳够足的。

    你最好戴上太阳镜,三个半小时呢。

    可以说现在一只脚已经踏进家门了吧。小路伸手解下男人的两只鞋子,肉厚白皙的脚掌在阳光下一副无比闲适的模样。小路嗅嗅那脚丫。

    呃,烟头泡在橘汁里的味道,真恶心。小路把鞋放进他们的货仓。

    呵呵,我马上洗。

    这里不会再有任何第三者,是吧,会说人话的那种?

    当然,我们离人间越来越远了。

    我给你擦防晒吧,我俩晒日光浴。

    行。大叔忽而痛快起来,乐呵呵地脱下红色的t恤衫,折好交给他,然后是牛仔裤。解开腰带来,水光光的两脚伸向小路的脸,等着他给拽下裤管。

    这会儿咋这么自觉呢。

    呵呵,因为远离人间了嘛。

    小路撤掉那牛仔裤,折好,放进货仓。目光又落在那白色平角内裤上。

    彻底一点?

    嗯,好。男人想了一下,褪下最后一件遮挡,交到他手心里。

    ☆、第二十八章 假日·路·挪威的天空

    小路用极富意味的眼神看看他的身体,回过身去找出防晒油。

    过来一点,我给你擦。

    嗯。大叔顺势平身躺进筏子,心满意足地闭上眼睛,拉下帽檐。

    都交给你了啊。

    好嘞。小路摇晃着调整坐姿,往手心里导入澄明的防晒油,擦上男人肉厚的脚背,顺势而上,是强壮的小腿和略显粗犷的大腿,路过那里,男人一抖,没作任何言语。他感觉到他温暖润滑的手心稍稍用力了一下,然后开始涂抹自己的肚腹和胸膛,接下去是每一根手指,手臂上每一块肌肉,最后是肩膀。那肩膀有一秒钟让小路想到阳光下的水手。

    完工,像块冒油的大雪糕。小路啧啧称赞着,开始涂抹自己裸露的双臂、胸膛和大腿,末了只穿一件短裤,仰面躺在筏子另一边。

    唉,有多久没认真晒太阳了?

    小路看看他的脸:你在自言自语?

    嗯,想了一下,有一年了。

    我更久远,记着第一次真正意义的日光浴是在幼儿园大二班的时候,所有的孩子都被剥得剩一件裤衩然后拉到草地上去暴晒,每人发了一个塑料太阳镜。那时候的我就爱搞怪,偏不脱。阿姨威胁我说如果不脱,就不给我太阳镜,我说你不给就不给,反正我就是不脱。结果我还是得到了太阳镜,晒到最后也没脱。

    呵呵,你这性格,想当演员是不可能了。

    是啊,长大了才知道,身体不能给人看就是家长硬贴的标签。不过从那以后我就喜欢上了晒太阳,原来暴晒也不是那么恐怖的事,当然,前提是那个年代里你们地球上还是有臭氧层的。长大了,在天气暖和太阳适当的休息日里,也会独自骑上单车去没有人的田野里,找一块干净地方晒晒自己的肉体和神经,晒完了有脱胎换骨之感。那时还没学会怎么消化心里的不爽,只把自己的问题留给太阳,也算是一个办法。

    是啊,当学生忙的时候,真可以用“连太阳都没得晒”来形容,大块大块的时间浪费在课本和卷子上,恐怕是人生中最黑暗的年代,不堪回首。

    现在好了,在外独立生活,休息日在家,一觉醒来,撤去被子让太阳公公看看我赤条条的身体,也挺愉快,能感觉到阳光一点一点渗透到身体里面。

    再买房子一定买顶楼,可以星期天就晒太阳。

    是啊,能晒到太阳的时间,都是人生最阳光和自由的时间,如果什么时候觉得太阳都没得晒了,那就是天也不痛快,人也不痛快,生活就真的需要调整或改变些什么了。

    太阳越来越热,两人都不再说话,静享着泉水一样的静谧,开关就在自己手里,这会儿可以毫无负罪感地挥霍。水声就那么不真实地流淌在身下,闭了眼,自己便有了一张无边无际的软床,让意识无止境地下陷,无休止地死去。这就是伊甸园里那条河么,可以载着他们无休止地逃离。这会儿积攒的一切都在垮塌,感知,经验,罪恶,记忆,认知,轮回,业报,历史,噩梦,数字,星尘,还有一直都最公平的时间。

    世界在城市里肆意膨胀,然而却在这里恣情垮塌。生命就在这种大幅度的一呼一吸间前进,于是城市内外的人选择自己合适的时间交换场地。若选择其中一种,势必造成生命肢体的麻木,或者饱和状态下的意识虚无。对于此种规则,他与他都不能逃脱,这不免让他叹气。

    你说,什么最可悲?那孩子突然发问。

    路。帽檐下的男声迅疾而清澈。任何形式的路都让人摆脱很多无用的多虑,也拒绝了理性的自由。

    如果不选择路,那势必就要放弃赤裸的轻松,全副武装,打起十二分精神来,少有人会那么做。

    生命毕竟有限,但也不至于比所有路都短,看自己有多少生命。

    绝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已经存在的路,然后渐渐把路淹没。所以即便拥挤,也不愿意多虑。

    如果找到一条已经存在的,却鲜有人去走的路,那就太幸福了。

    前提是没有迷失方向。

    嗯。

    方向……绝大部分人在路上就已经失去方向了,你肯定也感觉到了吧?路越来越宽,界限却越来越模糊,路标一个接一个倒塌,车子性能越来越高,然而驾驶员却一头雾水。大家都以为所谓驾驶员就是握着方向盘的人,这也是大多数人的经验和想当然,等他们有幸知道有一种驾驶员叫老鹰或宇航员的时候,还要倾力掩饰自己的目瞪口呆。

    这是你原创?

    不,是以前聊过的欧洲的网友。你去过欧洲吗?

    去过。

    最喜欢哪里?

    挪威。

    干净是吧。

    还不止。给象最深的,是挪威人的表情,再具体说是笑容。

    怎么讲?小路向前倾了倾,盯住男人的瞳孔深处。

    那是和我高中时代的班长一起去的欧洲,那时他作为画家,已经赚了不少钱,在他那个领域已经有相当的名气了。在国内竭力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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