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朱平槿早早起床,与士兵们一同晨跑,却把老婆留在床上,让她睡个懒觉。这时代官宦家的小姐贵妇,多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常常是“养在深闺无人识。”可自己的老婆呢,天南地北、杂事成堆。除了天全没去,其他自己去过的地方她全去了,而且待的时间比他还长。

    晨跑要围着大操场跑两圈,差不多有五里路。朱平槿没有偷懒,一身大汗回到了自己的行营。可掀开帘布,却看见罗雨虹已经起来了。她换了一身嫩青色的交领束腰道袍,缀白绫护领,头戴一顶宽檐大帽,腰间系了一根艳丽的大红锦带,锦带上还挂了一柄宝刀,好似一个出门踏春的富家少年郎。唯一显露女子装扮的,是她带了耳环。

    “怎么挂上刀了?如果我老婆也要用刀,那这护商队练来也没多大用处了。”朱平槿轻轻走过去,从背后抄住她的手,围着她的腰,把鼻子凑近她的发髻,嗅她发髻中飘散的体香。

    “一身都是汗,讨厌!”虽然嘴里骂着,可罗雨虹并没有推开老公,反而把头后仰,让自己的腮帮接触老公的嘴唇。

    “长胡子了。留着,显得老成,免得被下面的将军欺负。”

    “谁敢欺负我老婆,本世子就砍了他的脑袋!”朱平槿在老婆耳边恶狠狠地呢喃。

    罗雨虹松开老公,转过身来,把刀子扯出半截让朱平槿看:“你不在我身边怎么办?就如收租院那回。我还是自己带把刀,心里有些安全感。这是高安泰送的,说和你的刀是一对儿。比你的刀短一尺,拿着轻松些。”

    朱平槿又把老婆圈在怀中:“再短也是凶器!将来你老公会为你杀出个太平盛世,走到哪里都不用配刀带警卫!”

    “记着你的承诺!”

    “我记着。在彭山搞个布袋厂,一袋装五十斤。布袋除了转运军粮方便,紧急情况下还可以用来装泥巴堆工事。”

    “唔!”

    “检查仁寿养的鸡鸭鹅猪。天然食品也是要圈养的,不是满山乱放。可以把圈搞大些,这样它们就可以自己上山下河找吃的,节省饲料。兔子在山上散养要谨慎。兔子几个月就繁殖一窝,全家到处打洞,破坏植被,下雨容易滑坡。”

    “唔!”

    “再看看河边建的那座磨坊。有了磨坊才有面粉,有了面粉才能烤锅盔。”

    “还有什么?一次说完!”

    “再选几十个女孩当护士,让你爹你师兄教她们。以后我要在成都府建一座伤兵医院。”

    “还有完没完?”

    “完了。视察内容都在行程表里写着的。”

    “真想一直留在你身边。”

    “我也是。有种难舍难分的感觉。”朱平槿道。

    “我不想走。”他老婆扭动着燥热的身体,把嘴唇伸过来。

    “姐!你还走不走?”罗景云不耐烦的声音适时在帘布外响起,“我还要参加营里火器演习呢!咋女人出个门都这么啰嗦!”

    “走,我送你一程。”朱平槿轻轻亲了老婆耳朵一下,把她的发迹味道留在自己的鼻翕间,“我在这里住几天,练练兵。等你从彭山仁寿回来,我们一起回成都,好不好?”

    朱平槿和罗景云回到松林山,跟着阵阵轰鸣声直接去了操场。新编的辎重营正在操场上训练。士兵们一人一辆鸡公车,车上压着沉重的土袋,围着操场转圈绕石头。三营正在操场的东南角附近组织火器排对抗演习。十几名士兵身着红色皮甲,面对小山坡站成一排,正把铳托放在地上,加快速度往铳口塞铅子。一名军官掐着自己腕上脉搏,来为这次装弹计时。火器排对面,还有个负责陪练的短矛排。

    见到朱平槿等过来,组织演习的总参军官贺有义、高安泰、刘红婷、洪其信,以及宋振宗、宋振嗣等一团二团十余名团营长一起过来迎接。

    朱平槿直截了当询问对抗演习效果怎么样。

    “我们已经组织了两次短矛排对火铳排的对抗演习。”回答的是三营营长陈有福,“演习证明,在对抗作战中,火铳排对短矛排有明显的优势。原因很简单,世子这次发放的新式火铳有刺刀,既是火铳也是短矛。对抗双方在接敌之时,火铳排率先打放一次。我们估计,按三十步命中三成的准头,火铳排可以率先打掉短矛排一个班的兵力。然后双方白刃拼刺,短矛排虽然兵器轻巧灵便些,但是人少了三分之一,所以还是落了下风。若是火铳排的打放距离再近些,命中率还会更高。还有个决定胜负的关键,短矛排的士兵看着能喷火的铳口正对自己,心里害怕,走着走着士兵就慢下来,这样气势上便先输了一筹!”

    宋振宗、贺有义等人以前曾经激烈反对装备火铳,贺有义对此做了个经典总结,叫做“六不便”。这次对抗演习之后,这些老将都没有提出意见,这说明带刺刀的火铳确实比起单一的短矛和火绳枪具有相当的优势。

    “时间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D公的名言,放在古代一样适用。好不好用,拉出来溜溜便一目了然。

    朱平槿满意地点点头:“现在火铳暂时不足。不过在陈营长他们出发前,至少足够编成一个排。火铳是与短矛混编还是独立编组,你们有结论了吗?”

    陈有福看了眼宋振宗,老实回答,“现在还有争论。”

    “你个人的看法是什么?”

    “末将以为,要尽量集中,独立编成一个排。理由如下:

    火铳射程有限,远了准头也差,而且打放速度太慢,只能在敌人逼近时打放一轮。若要彻底震撼敌胆,只能集中。火铳有个弓箭比不了的好处,威力极大,打中了人非死即残,比起短矛刺中要害毫不逊色。早晨我们将厨房要杀的猪披上甲试了威力。一层皮甲、一层棉袄,二十步铅子轻易打穿,毫无问题。猪儿一阵嚎叫,立即蹬腿死翘翘!”

    朱平槿和众人都笑起来。看来只要环境适合,陈有福这个苦大仇深的人也会释放幽默感。

    “只要我们集中打放,中弹之敌必然像猪儿一样大声嚎叫,动摇敌之军心,并倒地阻碍后队之敌前进。是故末将以为,火铳以到前排集中打放为好。集中打放后,立即退后装弹,由短矛手掩护接敌。火铳手装完子药,既可原地再次打放,也可以到其他地段打放。如果被前排士卒挡了视线,还可以成为预备队。”

    “反对意见是什么,谁来讲?”朱平槿笑着环顾众将道。

    “末将的意见分散到各连,每连一个班。”宋振宗大声道:“陈营长说的便是我们秦军使用弓弩手的法子。弓弩手先到前排攒(ZAN)射,三箭之后敌人逼近,就躲入后排,然后再抛射敌后,阻敌增援前队。但末将仔细想了,觉得不行。”

    “哦?既然宋将军也是仔细想过的,那也给本世子一个理由!”

    “是!理由不是一个,是三个!”

    “一是火铳使用不便,火绳缠着碍事。战场上瞬息间便是生死之别,火铳手若是被火绳绊了,没有及时跑回后排,那就会误大事;

    二是我们火铳数量太少,集中打放吓吓山匪可以。但那些土暴子里面官军很多,吓不住。他们跟俺一样,原来也是瞧不起火铳的。依靠火铳一次齐射就吓跑敌人,末将觉得很难;

    三是弓箭虽然威力小些,但射速远快于火铳,射程也不吃亏。北人善射,秦军多年征战,装备远好于川军,装备了大量弓弩。末将担心,若敌人有弓弩手,站在远处与火铳手对射,那我们就要吃大亏!末将以为,要震破敌胆,集中火铳不如集中虎蹲炮!一阵排炮过去,土暴子肯定吓傻!”

    其他人都没有继续发表意见,那说明两人的说法应该具有代表性。

    陈有福的想法,代表了火铳部队的未来方向;但是宋振宗的话,言之凿凿,明显更加贴近实战。

    朱平槿在军官们面前来回走动,无法定下决心。从他的内心来说,他是极赞同陈有福的意见的。通过一阵惊天动地的齐射,瞬间把敌人的阵势打得七零八落,然后乘胜追击,大杀四方,那是每一个穿越者的梦想。可他所掌握的知识告诉他,同样都是原始的前装滑膛枪,同样繁琐的装填动作,火绳枪、燧发枪和击发枪仅因为点火方式不同,便能使射速发生很大的差异。而射速和射击精度,是前装滑膛枪部队编成与战术运用的主要决定因素。

    不能忙着下结论!平槿暗暗告诫自己。“实践出真知”,没有实践,你不过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门外汉!

    他一言不发,将手一挥,带着军官们走到了那排火铳手面前。那名正在指挥火铳手装填的排长,连忙小跑过来。

    “暂编火铳排排长林言前来报告。”排长半膝跪地,向朱平槿拱手。

    从碧峰峡开始,朱平槿就在军中推行甲胄不拜,军礼就是一个手掌抚胸的动作。不过这个规定没有强制推行。许多左护卫出身的军官还是习惯半膝跪地拱手来行军礼。或许他们内心的潜意识里认为,这种军礼才是最正式的,也才能表达对受礼人的最大尊重。

    朱平槿看着林言有些眼熟,却叫不出名字,“你以前当过官军?是左护卫还是其他军卫?”

    朱平槿的问话让林言有些结结巴巴:“世子爷,以前我……以前我是您的……”

    好在宋振嗣及时为林言解了围:“林排长以前是王府仪卫。末将带着他护送世子到了蒙阳镇。雅州平乱后,他跟着末将到碧峰峡军训,合格后分到名山王庄当乡兵小队长。前几天根据总参命令,他跟着陈营长到了这里,现在编入第三营。”

    难怪眼熟,原来是自己的护卫,而且资格很老了。不过当时随自己到蒙阳镇的护卫并不多,也就三十多人,怎么此人自己没有一点印象?不认识自己的随身护卫,可真叫那不认识的人伤心。

    朱平槿在电光火石之间,脑袋里转了几个弯。他问那林言,是否卫里的世袭军官。林言回道不是。

    “哦!”朱平槿语重心长道。

    世子这话问得奇怪,是不是左护卫的世袭军官有什么差别?如果是就应该被注意、被认识,那么宋氏兄弟怎么回事?他们两兄弟也都不是世袭军官。如果反之,那林言又怎么回事?

    总之,世子一句话,让周围的军官都意识到了,世子对左护卫的世袭军官早就注意上了。至于这种注意是好事还是坏事,众人各有不同的解读。

    朱平槿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众人还在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朱平槿已经翻过令他尴尬的一页,开始进入正题了。

    “林排长!”朱平槿唤醒若有所思的林言,“命令士兵以最快速度打放一轮,打完了躲到短矛兵身后!陈营长,再调一排短矛兵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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