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大唐行政新规划

    “话说,八哥,那个行政区是什么?我刚才听见你说大兄是行政区总督?咱们大唐好像没有这个行政单位吧?”李明注意到了一个问题,非常好奇的问道。

    “就是类似于河南道河北道这一级的行政单位,不过比道不同的是,这个行政区是有长官的,名字叫做总督——你们将他当成都护府就可以了,但是在细节上又和都护府有些差距,比都护府更加自由一点,行政总督不但掌控军事,更可以掌管政治民生经济等等。”李贞解释道。

    道是大唐的最高级别行政单位,但是在初唐和盛唐时期,道只是一个行政区划名词,平常时候是不会设立最高行政长官的。至于行军大总管,首先这是军职,只管打仗,不管民生,其次这算是一个临时职位,只有在战时才会设立——刘弘基这个算是例外,当时他的主要目的其实是来帮李贞镇场子的,负责震慑岭南的各大势力的,后来才因为打仗被李贞调到南洋去了。

    所以其实大唐地方上的最高行政长官就是刺史,但是大唐有三百多个州,就已经是大唐朝廷的管理极限了,现在李贞又给大唐增加了三百多个州(中南半岛加上南亚次大陆再挂一个吕宋群岛,将这些地方划三百个州完全不成问题),而且随着大唐的征服脚步的扩张,还有更多的领土会被并入大唐的统治范围之内。

    因此光是只有州一级行政单位的话,已经远远超出大唐的治理极限之外了,大唐必须在州之上再设立一个更高级的行政单位。

    原本道是一个最好的选择,但是道的管理范围太大了——大唐就算不算突厥和吐蕃这些近些年占领的土地,面积也至少有几百万平方公里,这么大的地方,却只是分为十个区域,一个道要平均管一百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麾下掌管几百万的人口啊。如果给这些道加上行政长官,那道的长官得有多大的权利?

    要知道这时候可不比后世,后世通讯条件发达,全华夏哪里出现问题,最多几分钟就能传到中央去,但这时候就算是有马路,即便最近的河南道发生的事情,传到长安也至少需要好几天,别的地方就更不用多说。

    这万一哪一个道叛变了,恐怕这边朝廷都还没有反应过来,那边都已经独立了也不一定,会给朝廷带来多大的麻烦?征讨逆贼又要多少给百姓带来多大的伤害?

    何况此时的大唐领土面积比后世的华夏可要大多了,根据李贞的估算,如果加上吐蕃和突厥,以及南洋和天竺,还有高句丽等等这些刚刚打下来的土地,面积绝对已经超过一千万平方公里了,就算比之元朝最鼎盛时期的面积,也要多出来很多,估计已经接近两千万平方公里了都,如果将整个天竺都拿下来,那大唐面积妥妥的绝对能超过两千万平方公里。

    但这么大的面积,大唐竟然只是分为十个道外加四个都护府(安西都护府、安南都护府,突厥都护府以及藏西都护府,至于安东和安北两个都护府,此时还没有设立),一共是十四个行政单位,其中十个还是没有最高长官的地域划分名词——这样的划分实在是不合理了。

    而都护府虽然名义上和道是平级的,而且也有自己的行政长官——都护。但是都护府说是行政单位,但是其实更偏向于军事单位,都护府的最大作用不是治理这块地方,而是监督附近的国家活着守护商路,一旦周边出现异动,立刻出手绞杀。

    比如最有名的安西都护府,最主要的作用就是监视西域三十六国同时守护丝绸之路,最多再有一个维和的作用,调停周围国家的矛盾。

    当然,都护府还有一个谁也不知道的隐藏作用,那就是同化,在统治这些地方的百姓的同时,也在默默的输出大唐文化,在无形中将都护府附近的国家思想给同化掉,时机一到,就会直接将这些地方给吞噬,到时候就会撤销都护府,另外再设道管辖了——目前来看,这个同化已经做的相当不错,西域那边不好说,但是突厥和藏西两地百姓已经将自己视为唐人,大唐的文化也已经彻底渗透进入了两地文化之中,相信再过一段时间,大唐的谋划就能彻底实现了。

    至于安南都护府……额,这个已经撤销了,在李贞灭掉了林邑的时候,这个都护府就已经名存实亡了,后来南洋被彻底打下来,朝廷干脆就彻底取缔了南洋都护府,在南洋划州而治了。

    不过不管怎么说,都护府是一个更偏向于军事组织的单位,主要作用是威慑,至于治理百姓,还得是文官来……

    所以,现在大唐急切需要再在州之上设立一个等级的行政单位,道这个行政单位要么废除,要么将其细分开来,增加到五十个,然后再给其设立长官衙门——这是李贞仔细算过的,以大唐现在的统治能力,大唐本土必须要有五十个道一级的行政单位才能统管天下(这是包括了突厥以及南洋的领土在内),如果以后领土面积再次增加的话,则需要在道之上再另行设立一个更高级的行政单位了。

    至于外部的殖民地,为了表示和本土区分开来,李贞打算设立一个和道同等级的行政单位——名字就叫做行政区,长官叫做总督。

    说实在的,行政区有点类似于都护府和道的结合体,甚至比这两个结合起来的权利还要大:

    第一,总督拥有军权,可以指挥驻军及地方部队;

    第二,总督拥有治权,可以管理殖民地行政事务;

    第三,总督拥有外交权,负责殖民地对外交往;

    ……

    军政法一手抓,权利可谓是很大了,堪称是殖民地的土皇帝,整个天下除了大唐朝廷之外,没有人能对他的统治指手画脚。

    很像后世的英国和西班牙总督——好吧,其实这就是李贞仿照这两个国家的殖民地管理经验而制定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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