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李贞的努力
大唐帝国的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君主的当朝太子,大唐帝国未来的继承人,大唐南方军总司令……
等等等等,李贞诸多的身份让赛群雄明白了,李贞才是真正的超级金大腿,而之前被他以为是大腿的王德威,只能算是这条金大腿上的一根微不足道的汗毛——王德威只是一个超级船厂的掌舵人而已,而李贞却是大唐未来的储君,手握几十万大军,征服了无数的国家与土地,无数的小国君王在他面前卑躬屈膝,亲吻着他的靴子……
这样的金大腿,此时不抱,更待何时?
于是一听李贞的问题,赛群雄立刻就将自己所带来的所有东西都拿了出来:“这就是我们所有从家乡带来的东西了,希望有能对尊敬的殿下您有用的东西。”
“殿下,这就是刚才属下说的那种很好吃的食物。”王德威上前一步,打开了其中一个袋子,拿出一个拳头大小,有着红褐色外皮,模样颇为不堪的东西介绍道:“别看这东西样子不怎么看,但是吃起来清脆可口甘甜,更重要的是,这东西的外皮很薄,里面全部都是可食用部分,就连外皮如果清洗干净的话,也是可以吃的……殿下,如果这东西能在大唐种植成功,那我们大唐将又要多一种能吃的作物了啊。”
王德威介绍的很详细,但是李贞一句都没有听进去——论对红薯的了解,王德威区区以大唐土著,又如何比得上李贞这个从未来穿越过来的穿越者?
要知道李贞虽然是个小富二代,但他家发起来的时候是在他十岁以后,在十岁以前的小时候他家里可并不怎么富裕,当年在乡下可没少吃这玩意儿啊。
“果然,这就是红薯……哈哈哈……”李贞非常激动,以至于最后都失态的大笑了起来。
由不得他不笑,天知道他在来到大唐之后为了提高作物产量,做了多大的努力——当年李贞从李世民那里讨要了一个巨大的庄园,虽然最后有一片地方变成了水泥试验作坊,但是有一大部分依旧是种的粮食,目的就是为了研究如何提高粮食产量,甚至不光是李贞,就连李治的那个庄园,都被李贞高价买了回来。
为了提高粮食资产量,李贞几乎将前世他知道的,在大唐呢个复制出来的方法都用出来了,并且还专门聘请了几十名种地有一手的老农作为顾问,虽然因此也取得了不菲的成果,但是最多也就是将一石的产量变成了一石半而已,终究是没有引起质变。
所以从那以后,李贞就不再专注于作物的改良,因为他已经明白了,后世的作物之所以能有那么高的产量,除了高科技之外,更重要的是华夏百姓几千年来的慢慢培育。
后来李贞就不再关注这些,只是让庄园的人每年将最饱满,产量最高的小麦穗以及其他作物的穗保留下来,然后留作明年的种子,希望用这样的方法优化作物的基因,慢慢改善粮食产量——这是他从小时候看过的一篇名为《绿手指》的文章上得到的灵感,那个老奶奶就用这样的方法培育出白色的金盏花。
李贞不知道这个方法有没有用,但是通过种子遗传学的理论来看,这就算是不能彻底优化种子,但是也应该能增加一部分粮食的产量吧。
其实李贞不知道的是,他这是误打误撞的找对了方法,因为在古代,华夏的百姓的确就是用这样的方法选种子的,也正是因为经过了几百年这样的选育,这才有了未来即便高科技作物种子还没有出现,华夏的粮食产量也能达到两百多斤(问老爸说的,六几年的时候的产量大概是这么多,没有化肥,没有农耕机械,只有农家肥和一头牛),勉强喂饱了华夏几亿人口,最终才算是撑到了杂交水稻的出现。
如今李贞提前用了只是这样的方法用,只是这种方法耗时太长,没有一二十年根本见不到成效。
所以李贞很快便将这件事放在了旁边,开始用短期内有效的方法——也就是开辟出一片高产的肥沃土地。
也就是在那时候,李贞就将目光对准了南洋,只有征服这里,大唐才能暂时解决饥饿的威胁,李贞才能争取到更多的时间寻找新的高产作物。
换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就算没有林邑的冒犯,李贞也会在安定了岭南局势之后,也会找一个借口去征服南洋的。
而今南洋终于落到了大唐的手里,但是李贞到这时才发现,想要在南洋种地,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南洋的土著实在是太多了。
大唐如今才是刚刚征服南洋,也进行了一部分移民,但是这些移民数量很少,只能算是实验性质,占领的地方也都是林邑北部。
想要彻底移民开发,就必须将南洋内部进行大清理,只有将这里的土著减少到一个可以接受的程度之后,移民策才能正式开始——虽然捕奴队已经大部分开进了这里,但是想要将土著清理到一个安全数值区间内,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而这至少需要三年以上的时间。
三年之后,移民工作才能彻底展开,等唐人彻底适应南洋环境,占领南洋,至少还得五年时间——也就是说想要将南洋真正变成大唐的粮仓,从李贞开始征服这里算起,差不多需要小十年的时间……
就这还是大唐朝野民间全力配合的情况下才能达成的目标,万一哪里出现纰漏,比如说大唐内部爆发混乱的话,这个时间还需要更长。
也正是考虑到这些,李贞才将美洲的那几种高产作物放在了心上——他甚至都已经决定了,如果实在是没有办法,再过两年岭南局势发展起来的话,他就准备冒险亲自走一趟白令海峡,通过那里去往美洲寻找红薯和玉米。
但是这是不得已为之的方法,因为在这个年代穿越白令海峡,还是很危险的。
(本章完)
大唐帝国的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君主的当朝太子,大唐帝国未来的继承人,大唐南方军总司令……
等等等等,李贞诸多的身份让赛群雄明白了,李贞才是真正的超级金大腿,而之前被他以为是大腿的王德威,只能算是这条金大腿上的一根微不足道的汗毛——王德威只是一个超级船厂的掌舵人而已,而李贞却是大唐未来的储君,手握几十万大军,征服了无数的国家与土地,无数的小国君王在他面前卑躬屈膝,亲吻着他的靴子……
这样的金大腿,此时不抱,更待何时?
于是一听李贞的问题,赛群雄立刻就将自己所带来的所有东西都拿了出来:“这就是我们所有从家乡带来的东西了,希望有能对尊敬的殿下您有用的东西。”
“殿下,这就是刚才属下说的那种很好吃的食物。”王德威上前一步,打开了其中一个袋子,拿出一个拳头大小,有着红褐色外皮,模样颇为不堪的东西介绍道:“别看这东西样子不怎么看,但是吃起来清脆可口甘甜,更重要的是,这东西的外皮很薄,里面全部都是可食用部分,就连外皮如果清洗干净的话,也是可以吃的……殿下,如果这东西能在大唐种植成功,那我们大唐将又要多一种能吃的作物了啊。”
王德威介绍的很详细,但是李贞一句都没有听进去——论对红薯的了解,王德威区区以大唐土著,又如何比得上李贞这个从未来穿越过来的穿越者?
要知道李贞虽然是个小富二代,但他家发起来的时候是在他十岁以后,在十岁以前的小时候他家里可并不怎么富裕,当年在乡下可没少吃这玩意儿啊。
“果然,这就是红薯……哈哈哈……”李贞非常激动,以至于最后都失态的大笑了起来。
由不得他不笑,天知道他在来到大唐之后为了提高作物产量,做了多大的努力——当年李贞从李世民那里讨要了一个巨大的庄园,虽然最后有一片地方变成了水泥试验作坊,但是有一大部分依旧是种的粮食,目的就是为了研究如何提高粮食产量,甚至不光是李贞,就连李治的那个庄园,都被李贞高价买了回来。
为了提高粮食资产量,李贞几乎将前世他知道的,在大唐呢个复制出来的方法都用出来了,并且还专门聘请了几十名种地有一手的老农作为顾问,虽然因此也取得了不菲的成果,但是最多也就是将一石的产量变成了一石半而已,终究是没有引起质变。
所以从那以后,李贞就不再专注于作物的改良,因为他已经明白了,后世的作物之所以能有那么高的产量,除了高科技之外,更重要的是华夏百姓几千年来的慢慢培育。
后来李贞就不再关注这些,只是让庄园的人每年将最饱满,产量最高的小麦穗以及其他作物的穗保留下来,然后留作明年的种子,希望用这样的方法优化作物的基因,慢慢改善粮食产量——这是他从小时候看过的一篇名为《绿手指》的文章上得到的灵感,那个老奶奶就用这样的方法培育出白色的金盏花。
李贞不知道这个方法有没有用,但是通过种子遗传学的理论来看,这就算是不能彻底优化种子,但是也应该能增加一部分粮食的产量吧。
其实李贞不知道的是,他这是误打误撞的找对了方法,因为在古代,华夏的百姓的确就是用这样的方法选种子的,也正是因为经过了几百年这样的选育,这才有了未来即便高科技作物种子还没有出现,华夏的粮食产量也能达到两百多斤(问老爸说的,六几年的时候的产量大概是这么多,没有化肥,没有农耕机械,只有农家肥和一头牛),勉强喂饱了华夏几亿人口,最终才算是撑到了杂交水稻的出现。
如今李贞提前用了只是这样的方法用,只是这种方法耗时太长,没有一二十年根本见不到成效。
所以李贞很快便将这件事放在了旁边,开始用短期内有效的方法——也就是开辟出一片高产的肥沃土地。
也就是在那时候,李贞就将目光对准了南洋,只有征服这里,大唐才能暂时解决饥饿的威胁,李贞才能争取到更多的时间寻找新的高产作物。
换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就算没有林邑的冒犯,李贞也会在安定了岭南局势之后,也会找一个借口去征服南洋的。
而今南洋终于落到了大唐的手里,但是李贞到这时才发现,想要在南洋种地,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南洋的土著实在是太多了。
大唐如今才是刚刚征服南洋,也进行了一部分移民,但是这些移民数量很少,只能算是实验性质,占领的地方也都是林邑北部。
想要彻底移民开发,就必须将南洋内部进行大清理,只有将这里的土著减少到一个可以接受的程度之后,移民策才能正式开始——虽然捕奴队已经大部分开进了这里,但是想要将土著清理到一个安全数值区间内,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而这至少需要三年以上的时间。
三年之后,移民工作才能彻底展开,等唐人彻底适应南洋环境,占领南洋,至少还得五年时间——也就是说想要将南洋真正变成大唐的粮仓,从李贞开始征服这里算起,差不多需要小十年的时间……
就这还是大唐朝野民间全力配合的情况下才能达成的目标,万一哪里出现纰漏,比如说大唐内部爆发混乱的话,这个时间还需要更长。
也正是考虑到这些,李贞才将美洲的那几种高产作物放在了心上——他甚至都已经决定了,如果实在是没有办法,再过两年岭南局势发展起来的话,他就准备冒险亲自走一趟白令海峡,通过那里去往美洲寻找红薯和玉米。
但是这是不得已为之的方法,因为在这个年代穿越白令海峡,还是很危险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