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震惊的雇佣兵们
队伍集合完毕,场中一片肃然,本因走到了最前面,大声问道:“你们,都还记得我们的名字吗?”
“听风!”
“听风!”
“听风!”
“很好,那么谁能告诉我,这个名字的含义吗?”本因继续询大声问道。
“风就是声音,是战争的声音,听风就是听到战争的声音,无论战争在哪里,我们都能第一时间听到战争的声音,哪里有战争,哪里就有听风雇佣军。”五百人齐声大吼着将听风雇佣军的口号喊了出来,声音中充斥着浓浓的激动之情,所有人的眼中都闪烁着无尽的荣耀。
如今的听风雇佣军不但是战争的伙伴,更是荣耀的代名词,也是所有雇佣军最想加入的团体,因为在听风雇佣军中,你可以得到最好的待遇,得到最优良的装备,拥有最多的出人头地机会,最高的活命几率以及最至高无上的荣耀——听风这些年虽然不至于百战百胜,但却也是胜多败少,胜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以上,伤亡率也是最低的佣兵军团,一场战争下来,死亡往往不会超过百分之五,这已经是一个非常低的数据了,尤其是在大兵团作战中,更是一个奇迹。
因此所有人都以加入听风为荣,只不过在本因和克里维的坚持下,听风很少招收人手,就算招人也都以精英为主,核心加外围的数量通常只维持在四五万上下,从来没有越过这个数据过。
“没错,原来大家都还记得我们的宗旨。”本因更加满意了:“战争是听风雇佣军的伙伴,也是我们生存下去的理由,听风要永远战争为伴,只要有战争,就有听风雇佣军……
说到这里,本因的声音徒然一转:“我知道你们之中有很多来自别的势力的人,想要打听听风雇佣军的来历,甚至这个问题就连我们自己人,都有不少人感到很好奇,为什么我们两个——‘黑狼’维拉.本因和‘大漠之虎’.克里维.罗尔斯.罗杰斯,一个是黑人,一个是白人,居然可以在黄色人种为主的大漠和昔日的萨珊波斯以及今日的大食帝国境内,建立起这么大一股雇佣兵团……
我知道可能会有人猜测,我们背后很可能站着一个更强大的存在,正是有这个存在,我们才能发展的这么迅速……现在我们就把真相告诉你们——你们的猜测是对的,我们背后的确有一个伟大的主人,也正是因为有主人的扶持,才有了今天的听风雇佣军……”
“哗!”
宛如烈油中被泼了一瓢冷水,现场所有的雇佣军都沸腾了起来,虽然大家都对此有所猜测,但是当本因承认之后,还是引起了剧烈的轰动,雇佣兵们纷纷躁动起来,所有人私底下议论纷纷,原本落针可闻的院子顿时变成了菜市场。
“安静。”克里维上场大喝一声:“难道你们不想知道本因接下来准备说什么吗?”
“……”乱糟糟的场面顿时安静下来,克里维平时在军中威严日久,他的话有时候比本因的都要好使,何况他们也的确想知道本因下面会说什么,他会不会将听风雇佣军幕后的主人说出来呢?
“本因大人,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将你们的主人说出来,能让你们两位臣服,想来应该也是一个英雄吧。”一个年龄比本因还要大,岁数大概在五十多岁的老雇佣军主动开口询问道。
能无视克里维的话,显然这位也不简单——这个老者叫哈维,是所有听风雇佣军中年龄最大的一个,同时还是当初本因和克里维两人孤身来到西域创立伟业,他是第一个投效二人的人。
当时的哈维只有三十多岁,正值人生壮年,在战场上立下了赫赫战功,如今十几年过去,他也已经成了一个老者。不过他明显是雇佣兵规律中的那个例外,虽然如今他的年龄大了,但是身手却没有落下,依旧是听风雇佣军中有名的好手,再加上他丰富的经验,本因和克里维也非常对他倚重,如今更是吕宋听风雇佣军分部的负责人,负责开辟了南洋市场。
“这个正是我接下来准备介绍的……不过哈维,你不应该这么称呼他。”本因听了哈维的话,心中有些不悦,不是生气他无视克里维打断自己的话,而是因为他的称呼,按照本因所想,除了他们自己是李贞的奴仆之外,整个听风雇佣军都应该是李贞的私人财富,可是现在听哈维的意思,他并不认同这个理念。
哈维毫不怯场:“当然,听风雇佣军是你们的,你们是你们主人的,按道理来说,听风应该也算是你们主人的,但是我们不知道你们的主人是谁,是不是足够的英雄。如果你们的主人是一个废物,难道也要让我们听从一个废物的指令吗?我们是自由的雇佣军,不是谁的奴隶,如果你们的主人足够优秀,我们自然可以听从他的命令,但如果不是这样,那我宁可退出听风雇佣军。”
“没错,我们是听风雇佣军,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有资格当听风的主人的。”
“老哈维说的对,如果听风的主人不能被我们接受,那我们宁愿退出。”
“本因老大,你快说出来吧,听风真正的主人是谁?”
“本因老大,如果听风脱离幕后的人控制,我们现在还有机会吗?”
“……”
所有的雇佣军都非常赞同哈维的话,因此言语间颇为不客气,甚至有人干脆和哈维一样,打算以退出来威胁本因。
雇佣军是很自由的,是一个可以去留随意的职业,只要感到不合适,那你随时可以离去,没有谁可以强制让某个人必须留在自己的佣兵团队中,哪怕是强大如听风雇佣军也是如此。事实上虽然听风十分强大,也被无数人所推崇,但这十几年来也不是没有离开过,甚至有一段时间听风还被竞争对手恶意挖墙脚,很多精英都被挖走,实力大跌。
最后还是李贞给他们出了主意,启用了合同制度,合同上规定,在一定年限内不准离开听风——当然,即便是这个合同制,在听风中也是自由性非常高的,你可以签订,也可以拒绝签订,没有人会强迫你必须签订。
不同的是签订合同的人会得到更好的待遇以及更好的装备,签订的时间越长得到的待遇越高,而没有签订合同的人待遇就要差很多了,双方只能算是合作关系,等于是你给我卖命我给你钱,除此之外并不能得到什么额外的福利——这也是区分核心成员和外围成员的最主要标志。
哈维作为听风的元老,他当然也是签订有合同的,而且还是终身制合同,但他作为雇佣军中的元老,为听风的发展立下过大功劳,在军团中的门生也算不少,如果真的要强行离开,本因当然也不会向他索要赔偿,但是此时听到哈维的话,心里同样感到非常的不爽。
“这点你放心,我家主人自然是一个英雄。”克里维知道本因心里很不爽,连忙站出来打圆场,同时也说出了自己主人的身份:“你们应该都听说过他的名字,不但是吕宋的你们诸位,甚至包括在西域,在大食甚至是在拜占庭,他的名字都如同太阳一般耀眼——你们应该知道,当朝太子是谁吧?”
“纳尼?”
“额特?”
“外特?”
“阿西吧!”
“我的天,怎么会是他?……”
“……”
一连串惊讶的话从台下这群精英佣兵们的口中传出,表示了这群人内心之中的不平静,人群再次不可避免的喧哗出声。简直太令人震惊了,他们猜到听风雇佣军的背后主人可能是一个大人物,再加上他们手中源源不断的唐军制式兵器,也让他们猜测这个大人物可能会是一个大唐贵族,甚至可能是某一位王爷,但是无论如何他们都没有想到,这个人居然会是大唐太子?
这可是李贞啊……
李贞的名声他们当然是听说过的,可以说这是一个如雷贯耳的名字,哪怕是在远离大唐的拜占庭帝国,都有这位大唐太子的绝对拥趸——这些年来李贞横扫南洋,征服天竺,霸占东太平洋,灭国数以十计,百战百胜,战功赫赫,所向披靡,如果再算上他之前在突厥打下的疆土,可以说光是他一个人就打下了足以媲美整个欧洲面积的地盘。
更不用说他还带领着自己的军队击败了被西方人视为恶魔一般的大食帝国,将率领海军将大食海军打的几乎全军覆没,间接的为被大食的威压逼迫的喘不过气来的拜占庭帝国争取了一口喘息的机会。
这在崇拜强者的西方人眼中,简直就是神一样的战绩,甚至在西方将他称呼为神之子,亚历山大二世,又或者小凯撒,一些年轻人对他崇拜到了极点,几乎可以说是将他当成神明看待的。
(本章完)
队伍集合完毕,场中一片肃然,本因走到了最前面,大声问道:“你们,都还记得我们的名字吗?”
“听风!”
“听风!”
“听风!”
“很好,那么谁能告诉我,这个名字的含义吗?”本因继续询大声问道。
“风就是声音,是战争的声音,听风就是听到战争的声音,无论战争在哪里,我们都能第一时间听到战争的声音,哪里有战争,哪里就有听风雇佣军。”五百人齐声大吼着将听风雇佣军的口号喊了出来,声音中充斥着浓浓的激动之情,所有人的眼中都闪烁着无尽的荣耀。
如今的听风雇佣军不但是战争的伙伴,更是荣耀的代名词,也是所有雇佣军最想加入的团体,因为在听风雇佣军中,你可以得到最好的待遇,得到最优良的装备,拥有最多的出人头地机会,最高的活命几率以及最至高无上的荣耀——听风这些年虽然不至于百战百胜,但却也是胜多败少,胜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以上,伤亡率也是最低的佣兵军团,一场战争下来,死亡往往不会超过百分之五,这已经是一个非常低的数据了,尤其是在大兵团作战中,更是一个奇迹。
因此所有人都以加入听风为荣,只不过在本因和克里维的坚持下,听风很少招收人手,就算招人也都以精英为主,核心加外围的数量通常只维持在四五万上下,从来没有越过这个数据过。
“没错,原来大家都还记得我们的宗旨。”本因更加满意了:“战争是听风雇佣军的伙伴,也是我们生存下去的理由,听风要永远战争为伴,只要有战争,就有听风雇佣军……
说到这里,本因的声音徒然一转:“我知道你们之中有很多来自别的势力的人,想要打听听风雇佣军的来历,甚至这个问题就连我们自己人,都有不少人感到很好奇,为什么我们两个——‘黑狼’维拉.本因和‘大漠之虎’.克里维.罗尔斯.罗杰斯,一个是黑人,一个是白人,居然可以在黄色人种为主的大漠和昔日的萨珊波斯以及今日的大食帝国境内,建立起这么大一股雇佣兵团……
我知道可能会有人猜测,我们背后很可能站着一个更强大的存在,正是有这个存在,我们才能发展的这么迅速……现在我们就把真相告诉你们——你们的猜测是对的,我们背后的确有一个伟大的主人,也正是因为有主人的扶持,才有了今天的听风雇佣军……”
“哗!”
宛如烈油中被泼了一瓢冷水,现场所有的雇佣军都沸腾了起来,虽然大家都对此有所猜测,但是当本因承认之后,还是引起了剧烈的轰动,雇佣兵们纷纷躁动起来,所有人私底下议论纷纷,原本落针可闻的院子顿时变成了菜市场。
“安静。”克里维上场大喝一声:“难道你们不想知道本因接下来准备说什么吗?”
“……”乱糟糟的场面顿时安静下来,克里维平时在军中威严日久,他的话有时候比本因的都要好使,何况他们也的确想知道本因下面会说什么,他会不会将听风雇佣军幕后的主人说出来呢?
“本因大人,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将你们的主人说出来,能让你们两位臣服,想来应该也是一个英雄吧。”一个年龄比本因还要大,岁数大概在五十多岁的老雇佣军主动开口询问道。
能无视克里维的话,显然这位也不简单——这个老者叫哈维,是所有听风雇佣军中年龄最大的一个,同时还是当初本因和克里维两人孤身来到西域创立伟业,他是第一个投效二人的人。
当时的哈维只有三十多岁,正值人生壮年,在战场上立下了赫赫战功,如今十几年过去,他也已经成了一个老者。不过他明显是雇佣兵规律中的那个例外,虽然如今他的年龄大了,但是身手却没有落下,依旧是听风雇佣军中有名的好手,再加上他丰富的经验,本因和克里维也非常对他倚重,如今更是吕宋听风雇佣军分部的负责人,负责开辟了南洋市场。
“这个正是我接下来准备介绍的……不过哈维,你不应该这么称呼他。”本因听了哈维的话,心中有些不悦,不是生气他无视克里维打断自己的话,而是因为他的称呼,按照本因所想,除了他们自己是李贞的奴仆之外,整个听风雇佣军都应该是李贞的私人财富,可是现在听哈维的意思,他并不认同这个理念。
哈维毫不怯场:“当然,听风雇佣军是你们的,你们是你们主人的,按道理来说,听风应该也算是你们主人的,但是我们不知道你们的主人是谁,是不是足够的英雄。如果你们的主人是一个废物,难道也要让我们听从一个废物的指令吗?我们是自由的雇佣军,不是谁的奴隶,如果你们的主人足够优秀,我们自然可以听从他的命令,但如果不是这样,那我宁可退出听风雇佣军。”
“没错,我们是听风雇佣军,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有资格当听风的主人的。”
“老哈维说的对,如果听风的主人不能被我们接受,那我们宁愿退出。”
“本因老大,你快说出来吧,听风真正的主人是谁?”
“本因老大,如果听风脱离幕后的人控制,我们现在还有机会吗?”
“……”
所有的雇佣军都非常赞同哈维的话,因此言语间颇为不客气,甚至有人干脆和哈维一样,打算以退出来威胁本因。
雇佣军是很自由的,是一个可以去留随意的职业,只要感到不合适,那你随时可以离去,没有谁可以强制让某个人必须留在自己的佣兵团队中,哪怕是强大如听风雇佣军也是如此。事实上虽然听风十分强大,也被无数人所推崇,但这十几年来也不是没有离开过,甚至有一段时间听风还被竞争对手恶意挖墙脚,很多精英都被挖走,实力大跌。
最后还是李贞给他们出了主意,启用了合同制度,合同上规定,在一定年限内不准离开听风——当然,即便是这个合同制,在听风中也是自由性非常高的,你可以签订,也可以拒绝签订,没有人会强迫你必须签订。
不同的是签订合同的人会得到更好的待遇以及更好的装备,签订的时间越长得到的待遇越高,而没有签订合同的人待遇就要差很多了,双方只能算是合作关系,等于是你给我卖命我给你钱,除此之外并不能得到什么额外的福利——这也是区分核心成员和外围成员的最主要标志。
哈维作为听风的元老,他当然也是签订有合同的,而且还是终身制合同,但他作为雇佣军中的元老,为听风的发展立下过大功劳,在军团中的门生也算不少,如果真的要强行离开,本因当然也不会向他索要赔偿,但是此时听到哈维的话,心里同样感到非常的不爽。
“这点你放心,我家主人自然是一个英雄。”克里维知道本因心里很不爽,连忙站出来打圆场,同时也说出了自己主人的身份:“你们应该都听说过他的名字,不但是吕宋的你们诸位,甚至包括在西域,在大食甚至是在拜占庭,他的名字都如同太阳一般耀眼——你们应该知道,当朝太子是谁吧?”
“纳尼?”
“额特?”
“外特?”
“阿西吧!”
“我的天,怎么会是他?……”
“……”
一连串惊讶的话从台下这群精英佣兵们的口中传出,表示了这群人内心之中的不平静,人群再次不可避免的喧哗出声。简直太令人震惊了,他们猜到听风雇佣军的背后主人可能是一个大人物,再加上他们手中源源不断的唐军制式兵器,也让他们猜测这个大人物可能会是一个大唐贵族,甚至可能是某一位王爷,但是无论如何他们都没有想到,这个人居然会是大唐太子?
这可是李贞啊……
李贞的名声他们当然是听说过的,可以说这是一个如雷贯耳的名字,哪怕是在远离大唐的拜占庭帝国,都有这位大唐太子的绝对拥趸——这些年来李贞横扫南洋,征服天竺,霸占东太平洋,灭国数以十计,百战百胜,战功赫赫,所向披靡,如果再算上他之前在突厥打下的疆土,可以说光是他一个人就打下了足以媲美整个欧洲面积的地盘。
更不用说他还带领着自己的军队击败了被西方人视为恶魔一般的大食帝国,将率领海军将大食海军打的几乎全军覆没,间接的为被大食的威压逼迫的喘不过气来的拜占庭帝国争取了一口喘息的机会。
这在崇拜强者的西方人眼中,简直就是神一样的战绩,甚至在西方将他称呼为神之子,亚历山大二世,又或者小凯撒,一些年轻人对他崇拜到了极点,几乎可以说是将他当成神明看待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