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七章怀疑(2)
“放心,温先生如果是无辜的话,别说是道歉了,就算是让我以死向温先生谢罪都是没问题的。”罗如亮松了口气,他还真怕刚才温同林反抗,倒不是担心打不过,温同林虽然也会点拳脚,可是和他相比却还差了很多。他担心的是一旦温同林反抗,这就证明温同林心虚,也坐实了他是奸细的身份——他实在是不愿意看到,自己平素最为敬重的温先生身份忽然一变,成为敌人安插在自己内部的奸细。
“温兄,委屈你了。”洛克见温同林居然束手就缚,不由得心里泛起了嘀咕,难道自己的推测是错的吗?这温同林真的不是奸细吗?
“算了,都到了这时候了,再说这种话还有意思吗?”温同林摆摆手,心中更是无尽悲凉,自己跟随洛克也有将近十年时间了,从少年时期到心中,可以说自己将整个青年时代都奉献给了承剑溪,但到头来却只得到了这样一个结果,这让温同林感到异常的悲哀——都说狡兔死走狗烹,洛克都还没有得到天下呢,就准备对自己出手了……不过自己知道的东西确实多了一点……
“我们走吧……”洛克没有再看温同林,但在转过身的瞬间,眼底却闪过一丝杀意——无论温同林最终是不是奸细,他都得死,今天自己的话肯定已经让温同林心寒了,哪怕最终证明他不是奸细,但今天被自己这么对待,被平反之后的温同林还会尽心竭力的为自己效力吗?
这肯定是不可能的,换做自己自己也不会这么做,更别提和自己一条心了,温同林能不立刻背叛自己就不错了。而一个知道了自己绝大多数秘密,却不和自己一条心的人,留下来还有什么作用吗?当然是杀掉了。
不过洛克虽然对温同林起了杀心,但他还是打算带着温同林一起离去,这种时候可不是杀人的时候,否则就算是罗如亮,只怕也要对自己寒心了。
“去哪里?”温同林下意识的问了一句,密道的开启钥匙都丢了,又能去到哪里去?难道要乘坐热气球吗?这或许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虽然钥匙丢了,但是在我的房间里还有一条支线密道,同样可以连接密道,就是为了防止密道主道被封锁后,我们无路可逃而挖掘的,这条密道是我亲自挖掘,除了我之外没有任何人知道。”洛克解释道,他的确是将事情做到了极致,只怕连罗如亮都不知道,洛克居然还自己挖了一条小密道和主线密道相连。
“……原来是这样,少主未雨绸缪,属下佩服佩服。”温同林看了看四周,果然这个地方距离洛克的住处并不远,也就三十多米的距离,一个人的话只需要十来天时间,完全可以袜。
“呵呵……”洛克笑了两声,刚要客气两句,面色却是突然大变,苦笑一声:“温兄,看来真的是我误会你了,我在这里向你赔罪……”
“嗯?”温同林很奇怪,刚才还那么嘴硬,怎么现在就变成这样了?连忙顺着洛克的目光方向望去,脸色同样变了,只见在洛克的房间前,有一群人正手持兵刃站在那里,看他们的着装赫然便是同属于承剑溪总部的护卫,依然需要效忠于洛克。
但此时这些人看向洛克的目光哪里有一丝一毫的忠诚?甚至他们可能看到的根本就不是他们曾经的少主,而是一大堆的金银珠宝——之所以发生这一切,盖因为他们最前面那个人给他们的许诺:太子殿下有令,活捉洛克者,赏银千贯吗,封官拜爵,荣华富贵,子孙三代无忧。
“小诸葛,原来是你?”温同林厉声喝道,因为站在这群护卫最前面的那个人他认识,这个人正是之前洛克提到过的朱云道,外号小诸葛,通过这个外号就可以看得出来,这是一个顶顶聪明的人,而事实上也确实如此,这朱云道论智慧一点都不下于温同林,只是朱云道负责的是外部事宜,和洛克持内截然相反。
但是让洛克和温同林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这个被承剑溪上上下下都异常尊重的人,居然会是敌人的奸细,而且还在不知不觉之中在承剑溪内部发展了这么多人,而自己等人却毫无所知……这样的人简直堪称可怕至极啊。
“不不不,我想你们误会了。”朱云道竖起食指左右摇晃,露出了那满口金牙:“我的外号可不是叫小诸葛……托道上兄弟们的抬举,本人的外号叫做大金牙,江湖人称金爷……至于小诸葛这个外号……简直太羞耻了有没有?也太俗气了,简直就是烂大街啊,这年头稍微有点脑子的都敢自称小诸葛,你们给我起的这个外号我可从来都没有承认过啊。”
“嗯?”
朱云道面色一肃,变得正式了很多:“正式自我介绍一下,本人朱云道,代号毒蛾,隶属大唐太子殿下李贞麾下‘飞蛾’组织。”
没错,朱云道就是大金牙,也正是飞蛾中的毒蛾,当初李贞安插他进入承剑溪,话说那还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李贞还没有来到岭南,当然他也不知道承剑溪的存在,不过当时李贞已经确定自己的目的地就是岭南了,于是就让血龙卫外事衙门开始调查南洋调查事情,并且发现了一点端倪。
而那时候朱云道全家都感染了伤寒,差一点就被村民们给活活烧死在房子里,是李贞麾下的一个大夫救了他一家,为了感恩,朱云道便投效了李贞,并且向李贞透露了自己曾经的身份——居然是昔年息王李建成的亲信幕僚之一,当时距离玄武门之变才过去了不到十年时间,李世民虽然已经坐稳了江山,但对于息王余孽还是抱有很深的警惕吗,这就导致朱云道这样的身份无法出现在明面上的,更别说当官了,李贞不愿意明珠蒙尘,就安排他进入了飞蛾之中,并且将他安排进了南洋。
(本章完)
“放心,温先生如果是无辜的话,别说是道歉了,就算是让我以死向温先生谢罪都是没问题的。”罗如亮松了口气,他还真怕刚才温同林反抗,倒不是担心打不过,温同林虽然也会点拳脚,可是和他相比却还差了很多。他担心的是一旦温同林反抗,这就证明温同林心虚,也坐实了他是奸细的身份——他实在是不愿意看到,自己平素最为敬重的温先生身份忽然一变,成为敌人安插在自己内部的奸细。
“温兄,委屈你了。”洛克见温同林居然束手就缚,不由得心里泛起了嘀咕,难道自己的推测是错的吗?这温同林真的不是奸细吗?
“算了,都到了这时候了,再说这种话还有意思吗?”温同林摆摆手,心中更是无尽悲凉,自己跟随洛克也有将近十年时间了,从少年时期到心中,可以说自己将整个青年时代都奉献给了承剑溪,但到头来却只得到了这样一个结果,这让温同林感到异常的悲哀——都说狡兔死走狗烹,洛克都还没有得到天下呢,就准备对自己出手了……不过自己知道的东西确实多了一点……
“我们走吧……”洛克没有再看温同林,但在转过身的瞬间,眼底却闪过一丝杀意——无论温同林最终是不是奸细,他都得死,今天自己的话肯定已经让温同林心寒了,哪怕最终证明他不是奸细,但今天被自己这么对待,被平反之后的温同林还会尽心竭力的为自己效力吗?
这肯定是不可能的,换做自己自己也不会这么做,更别提和自己一条心了,温同林能不立刻背叛自己就不错了。而一个知道了自己绝大多数秘密,却不和自己一条心的人,留下来还有什么作用吗?当然是杀掉了。
不过洛克虽然对温同林起了杀心,但他还是打算带着温同林一起离去,这种时候可不是杀人的时候,否则就算是罗如亮,只怕也要对自己寒心了。
“去哪里?”温同林下意识的问了一句,密道的开启钥匙都丢了,又能去到哪里去?难道要乘坐热气球吗?这或许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
“虽然钥匙丢了,但是在我的房间里还有一条支线密道,同样可以连接密道,就是为了防止密道主道被封锁后,我们无路可逃而挖掘的,这条密道是我亲自挖掘,除了我之外没有任何人知道。”洛克解释道,他的确是将事情做到了极致,只怕连罗如亮都不知道,洛克居然还自己挖了一条小密道和主线密道相连。
“……原来是这样,少主未雨绸缪,属下佩服佩服。”温同林看了看四周,果然这个地方距离洛克的住处并不远,也就三十多米的距离,一个人的话只需要十来天时间,完全可以袜。
“呵呵……”洛克笑了两声,刚要客气两句,面色却是突然大变,苦笑一声:“温兄,看来真的是我误会你了,我在这里向你赔罪……”
“嗯?”温同林很奇怪,刚才还那么嘴硬,怎么现在就变成这样了?连忙顺着洛克的目光方向望去,脸色同样变了,只见在洛克的房间前,有一群人正手持兵刃站在那里,看他们的着装赫然便是同属于承剑溪总部的护卫,依然需要效忠于洛克。
但此时这些人看向洛克的目光哪里有一丝一毫的忠诚?甚至他们可能看到的根本就不是他们曾经的少主,而是一大堆的金银珠宝——之所以发生这一切,盖因为他们最前面那个人给他们的许诺:太子殿下有令,活捉洛克者,赏银千贯吗,封官拜爵,荣华富贵,子孙三代无忧。
“小诸葛,原来是你?”温同林厉声喝道,因为站在这群护卫最前面的那个人他认识,这个人正是之前洛克提到过的朱云道,外号小诸葛,通过这个外号就可以看得出来,这是一个顶顶聪明的人,而事实上也确实如此,这朱云道论智慧一点都不下于温同林,只是朱云道负责的是外部事宜,和洛克持内截然相反。
但是让洛克和温同林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这个被承剑溪上上下下都异常尊重的人,居然会是敌人的奸细,而且还在不知不觉之中在承剑溪内部发展了这么多人,而自己等人却毫无所知……这样的人简直堪称可怕至极啊。
“不不不,我想你们误会了。”朱云道竖起食指左右摇晃,露出了那满口金牙:“我的外号可不是叫小诸葛……托道上兄弟们的抬举,本人的外号叫做大金牙,江湖人称金爷……至于小诸葛这个外号……简直太羞耻了有没有?也太俗气了,简直就是烂大街啊,这年头稍微有点脑子的都敢自称小诸葛,你们给我起的这个外号我可从来都没有承认过啊。”
“嗯?”
朱云道面色一肃,变得正式了很多:“正式自我介绍一下,本人朱云道,代号毒蛾,隶属大唐太子殿下李贞麾下‘飞蛾’组织。”
没错,朱云道就是大金牙,也正是飞蛾中的毒蛾,当初李贞安插他进入承剑溪,话说那还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李贞还没有来到岭南,当然他也不知道承剑溪的存在,不过当时李贞已经确定自己的目的地就是岭南了,于是就让血龙卫外事衙门开始调查南洋调查事情,并且发现了一点端倪。
而那时候朱云道全家都感染了伤寒,差一点就被村民们给活活烧死在房子里,是李贞麾下的一个大夫救了他一家,为了感恩,朱云道便投效了李贞,并且向李贞透露了自己曾经的身份——居然是昔年息王李建成的亲信幕僚之一,当时距离玄武门之变才过去了不到十年时间,李世民虽然已经坐稳了江山,但对于息王余孽还是抱有很深的警惕吗,这就导致朱云道这样的身份无法出现在明面上的,更别说当官了,李贞不愿意明珠蒙尘,就安排他进入了飞蛾之中,并且将他安排进了南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