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这厮知道这个所谓的帮派加上林见秋,才三个人,这牛皮就吹破了。

    林见秋把他构想中的流程说了出来,就冲着目前十几个人的订单量,若是刺绣,赶工期的话起码需要十个绣娘,还要请至少一个老先生写作,毕竟有些标题或内容,很多武士还是喜欢古文的样式。再加上来回送货,七七八八的,就算把绣工都外包,临时请书生过来替着写写。

    可工人,运送,七七八八的,最少也得十来个人。

    对了,还把花城的户外广告忘记了,那还得一波人做事。

    最重要的是,这些画,都得林见秋一个人画,而目前所有的运作方式都还在他的脑子里,他还得教给这些古人。

    忙啊。

    “我帮主也姓林,久居岛上,不愿示人,这等小事,找我即可。”林见秋拱了拱手,一时唬住了叱干夏。

    “那好,我定个一年的,不过……”叱干夏皱了皱眉头:“我与你第一次谈生意,一下子就给你三十个金锭,着实有些不放心,不如这样,我也先给定金。”

    这老狐狸,谈生意还挺精,不过说得也合理。

    “行,十个金锭,这是最低了。一会,我会请一个老先生,将这些武士要描述的场景写下来,写下来后,我即刻便画,随后送往总部,哦不,送到帮派进行定制。”

    “为什么要送往总部?你在这画好了,我当地找绣娘就可以了。这样一来二往的,耽误时间,那花城起码得跑一天吧?”

    “这是规矩。”林见秋拱了拱手:“况且,每一幅画或宣传,都会有我们林氏传媒帮的印章,印章在帮主手里,印了章的,才是我们帮派出品。”

    这么一解释,叱干夏倒没有怀疑。

    其实,这也是林见秋刻意而为之。

    因为除非在这匕城也开了分公司,否则就应该一切都放到总部去运作,主要是人手不够,这些核心的东西放到雀儿的手里,还是放心许多。

    再说了,生意开始之初,多让人跑跑花城,也能带动花城的效益。

    “那好,我们拟一份契约,签了后,最迟不超过五天,东西得给我送来,如果没有送来,林兄弟,你也是买卖人,应该知道跟武士做买卖,做不到的话的,那可就难看了。”叱干夏这话半玩笑,半真。

    他相信林见秋不敢糊弄他,天底下没有人敢糊弄黑鹰客栈的老板,如果敢行骗,那是要被追命的,天涯海角都会被杀。

    “好。”

    签好契约,拿着整整十锭金,往自己房间走去,跟在身后的庄三斧头昂得高高的,比昨天杀了那妖女看上去还要得意。

    几个武士早起赶路,正好迎面遇着。

    “哎呦,这不是庄大侠吗?久仰,久仰。”

    “这位就是昨日越级斩杀了五级妖女的庄兄啊,果然看着彪悍。”

    “这就是庄三斧吗?他是三级,我也是三级,不知我跟他打一打,能不能占上风。”

    庄三斧的画在客栈挂了一宿,那传播的效果自然要比口口相传的效果要好得多。以前,打完了,除非大家都还在吃酒,后面进来的人会听上几耳朵,可一旦下一波打斗开始了,后面进来的人便不知前面发生何时。

    这画一挂,前所未有的模式这么一发酵,毫不夸张地说,庄三斧就是这武士云集的街最厉害的崽。

    武士们纷纷跟庄三斧打招呼,更是十分好奇地看了看林见秋。

    “大哥,你需不需要买墨?我给你跑腿。”

    “大哥,你肩膀酸不酸?我给你捶腿。”

    庄三斧一路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线,恨不得抱着林见秋走,基情满满的,那叫一个双目充满了崇拜,让林见秋好生不习惯。

    这粗汉子一辈子都跟杀人和被揍打交道,几时见过舞文弄墨居然一下子就能赚这么多的场面?定金就十个金锭啊!

    如果靠他一颗头一颗头杀过去,杀到四五级才能当杀手,当了杀手,还得杀到非常难杀的人才能得个六个金锭。更何况,林见秋的十个,不过是定金。

    大头,在后头。

    “大哥,我大字不识一个,以前最看不起读书人,现在,老子最崇拜读者人!”庄三斧的头都要凑到林见秋的头上了。

    “我大字也不识一个,你冷静点……”林见秋伸出手推开他一些。

    “妈呀!你大字都不识一个,居然还能抢读书人的生意,老子更佩服了!”庄三斧那满眼小星星,愈发激动。

    ……

    林见秋无奈地加快脚步,好在前面就是房间,这厮太激动了。

    这么一个大男人激动得颠儿颠儿的,全然没有武士的杀气,可见此人憨厚。憨厚好,憨厚的结拜兄弟,以后一起飞黄腾达。

    以后习惯了,就不会这么激动了。

    “大哥?这庄三斧的大哥是那个一看就不会武功的人?”

    “奇怪,昨天庄三斧还没有认大哥,怎么今天……这个人是谁,看着比庄三斧小,怎么反而是大哥了?”

    “这个人好像就是给庄三斧画画的,听说直接跟叱干老爷谈的生意,怕是个了不得的富家公子,惹不起。”

    路过的武士议论纷纷,再看向林见秋的目光里,多了几分敬畏。

    推开门,正好看到女侠已经起床,弯着腰用冷水洗脸,突然想到女侠一直蒙面,她全脸长什么样子呢?林见秋顿时来了兴趣,连忙看了过去。

    白天绑着的头发,此时松散开来,长发垂直到腰间,这头发细软就是好,这么绑了一天,居然还这么顺滑。黑纱放到一旁,袖子也撸了上去。

    那肌肤真白。

    白得好像清晨里的牛奶,雾蒙蒙的奶白,就好像带了滤镜一般,让人忍不住想摸一把,又怕这么摸了一把,会不会蹭破她那娇嫩的皮肤。

    阳光破晓,从木格子窗户的缝隙中挤了进来,落到了她的身上,极美。

    右手手臂上,一朵红色的花样子十分显眼。而左手手臂上也有一团颜色极其显眼的红色,这团红色如同大拇指那么大,毫无美感。

    胎记?不像。

    管它是什么,且看看女侠到底长什么样。林见秋心中暗喜,放轻脚步。

    “守宫砂?”庄三斧的声音如洪钟,还带着惊吓:“这位女侠不是大哥的小妾,我的大嫂吗?怎么手臂上还有守宫砂?!”

    “真有守宫砂这种东西?!”林见秋万分讶异,他一直以为这种鉴定女人是否经历人事的东西只存在在武侠小说中,却没想到现实中还真有。

    自然有。

    蜥蛎或名蜓,以器养之,食以朱砂,体尽赤。所食满七斤。冶捣万杵,点女人肢体,终年不灭,唯房事则减,故号守宫。

    使用的方法就是:将所制成的药粉,涂在处i女手臂上、或其它部位,一旦有了性行为,颜色鲜明的“守宫砂”立即会退色。

    女侠手臂上的守宫砂,红到了极致。

    女侠一听,大惊失色,立刻拿起面纱带上,转过身后随即放下袖子,厉声道:“你说什么?谁是他小妾?!”

    “大嫂。”庄三斧毕恭毕敬地拱手。

    “你!好大的胆子!”女侠瞬间脸通红通红,愤怒地拿起了放在一旁的她的秘密武器,扫把,伸出手指着林见秋:“你这个坏蛋!毁我名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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