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三斧环顾四周,将斧头扛到了肩上,坐到了一块大石头上。

    这块石头是要用来修葺庭院假山的,堆起来挺高,坐在上头,正好环顾四周,能看得清楚一些。周围叮叮当当的施工的声音。

    因为花城外都是竹林,所以这边的工匠对竹子建筑十分在行,林府的建筑均以竹子为主要的材质,冬暖夏凉,很有一派江南的雅致。

    竹楼的建设相对来说要更复杂一些,不过对于熟练的工匠来说,建筑起来却也更为快捷。只是里头的陈设需要精打细琢。

    不过先把架子立起来,其他的东西慢慢添置,这么一阵子,眼看着宅子有模有样地起来了一些。

    庄三斧微微眯笑着,手在斧头的把手那很有节奏地敲了起来,哼起了小曲儿,边哼,边四处盯着,看着神情很悠闲,可眼神里的机警却是一分也不少。

    “庄哥,这几日夜里你都守着,实在是太累了。”一个武士走了过来,也爬到了这石头上,往四周看了眼后,道:“这大晚上的,也不会有什么人来捣乱,再说了,就算有,我们哥几个都在守着,你就去客栈休息吧。”

    自打林氏媒体的帮派大院开始修葺起,庄三斧就没有一宿是在客栈睡的,白天打几个盹,到了晚上,就一直守在工地上。

    “晚上容易遭歹人。”庄三斧毫不犹豫地摇了摇头:“不比白天,白天大家都在,这晚上虽然工匠们也在,可夜深眼混,歹人易做妖。”

    说到这,庄三斧忍不住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欠。

    “庄哥,就算有歹人,我们这还有六个人,那一堆的工匠,没问题的。”武士拍了拍庄三斧的后背:“去客栈睡一觉吧。”

    “我就在这睡。”庄三斧从大石头上跳了下来,走到一处,指了指。只见那放着一些草,还有一个人躺着的痕迹在。

    “去客栈吧,你都在这睡了多少天了。”

    “我就喜欢睡这。”庄三斧咧嘴一笑,牙齿在月色下发着光,像极了一匹狼,他蹲了下来,轻轻地抚摸那土地,又摸了摸这一处的几根柱子:“这是我房间,是我的家。”

    “这可是我心心念念了一辈子的家,客栈有什么好?还是家里好。”庄三斧坐到了那堆草上,四处看了看。只见这一间房间已经盖起了五分之一,颇大。

    武士没有在说话,安静了下来。

    他既然能跟庄三斧一起投奔林见秋,毫无疑问,自然是庄三斧的好兄弟。对庄三斧的一些想法,还是略知一二的。

    庄三斧这个从小无父无母,从记事起就自己活大的苦命子,走入武士这一行,杀了那么多人,无非就是希望有一天能当上杀手。

    只有当上杀手,才能快速地来钱,这样就能买一块地,自己建一个小房子,再娶一方婆娘,生几个儿子。

    这就是庄三斧的理想,毕生的理想。

    他与其他武士不同,那些武士要的是一级级升上去,当最顶尖的刺客,入驻最牛的帮派等等。而他仅仅是赚到了盖一间小房的钱,够买一个婆娘。

    哪怕不是黄花姑娘,只要看着顺眼,屁股够大,能生儿子的婆娘,买一个回来,过上自己的小日子,就可以了。

    还记得刚入这一行,他才六岁。

    这一晃,都多少年了。

    三十,还没有成家,也没有足够的钱能买地,盖房,买婆娘,更没有婆娘自愿跟着他。谁愿意跟一个靠着天天跟人拼命来生存的人呢?

    “大哥,我绝对这林氏媒体在短短的时间内,就有这么多钱财能盖这么大的府邸,你与那林掌门又是结拜的兄弟。以后莫说在这府邸有你一间房了,就是另设府邸,也指日可待。”

    “这房子又没盖起来,睡着蚊虫叮咬,何苦呢?”

    “去吧,去客栈休息,这边我来看着。”

    庄三斧却不管,挥了挥手:“去休息吧,你们谁守着,我都不放心,我自己的家,我得亲自守着。”

    说到这,庄三斧有些不好意思,抓了抓头发:“我就这么志向,让你见笑了。”

    对于庄三斧来说,认识林见秋,是他这辈子最幸运的事情。他不知一次在夜里巡逻这片土地,看着一点点变化成宅子的土地,总是在想。

    若是那一天,他没有去黑鹰客栈,今天会在哪里?

    若是那一天,他去了黑鹰客栈,可天下第一妖却没有对自己挑衅,今日又会做何事?

    思来想去,他有了答案。

    左不过依旧当着他的三级武士,练着武功,一步步看能不能迈入四级。要到四级武士是很难的,毕竟他师从太杂,且师门卑微。说实在的,都是些泥腿子,学不到什么好东西,庄三斧能走到三级武士,全靠自己的悟性。

    若是没有遇到林见秋,他起码还要熬十年,才有可能有钱能盖个房子,娶个媳妇。

    而这十年可能还没有走完,也许是明天,也许是今天,在一次打斗中便丧了命。

    一想到这,庄三斧就一阵后怕。

    以前他从来都不会怕,因为无父无母,无妻无子,也就了无牵挂,死就死了,不就是没有媳妇么?又不是没有睡过女人,虽说没有子嗣就死了,是个遗憾,可遗憾只是遗憾,并不会畏惧死亡。

    可现在,庄三斧后怕。

    因为一辈子苦着的他,如今尝到了生命的甜。吃过了甜的人,便舍不得死了。

    “庄爷,我们这边做完了,交给其他人做了,我们能否去休息?”一个工头走过来,客客气气地问道。

    “容我看看。”庄三斧站了起来,走了过去,细细查起了工程。

    自家的房子,可得仔细点。

    “去吧。”庄三斧挥了挥手。

    “是。”众人客客气气的。

    这便是甜。

    这甜,是有人尊重他,尊他一声庄爷。

    还有每天一睁眼,雀儿小嫂子便要厨娘备好满满一大锅的鸡汤,加入那进筋道的面条,吃得饱饱的。等那天上到了头顶上,又有一顿饱饭;更不用说傍晚时分,不但有饱饭,中间还能来一些肉!

    而雀儿还时不时给庄三斧开小灶。

    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过得太久了,这一日三餐都有人送过来的日子,是神仙的日子。

    庄三斧巡视着四周。他的志向与徐知彼不同,徐知彼的天下之志是那么地宏伟,而他的志向仅仅是一个家,一个婆娘,这种志向跟那山野的农夫,贱民一般无二。

    实乃蝼蚁之志。

    蝼蚁之志的庄三斧扛着斧头,巡视着四周。这是他的家,他得看着,不让歹人来扯事。

    若有。

    蝼蚁之志,极小,不过一家而已。而三斧豁出去命,也要护着这家,护着他毕生的志向。

    【这几天更新少,实在抱歉。我在参加中国第二届网络文学周。我上一个作品还入围了鹤鸣杯,没想到会议会这么忙,不会断更,但很难写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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