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姝一直盯着这些呢。
    六月初的时候,东姝终于顺利到达了胡州。
    走走停停,外加中间手段,东姝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总算是从京城到达了胡州。
    胡州是边关城市,而且守着大漠。
    刚一入城,东姝便感觉到了边关天气的不友好。
    真的是黄沙漫天,一进城,便能感觉到,空气之中,有些土腥味的沙尘。
    这里面的姑娘,出门都戴着布巾,包着脸,不然的话,吹得眼睛睁不开是小,时间久了,皮肤也受不了。
    叶丹清这样的算是保养的好的。
    不过也是有些小小的黑了。
    “来来来,住这家,这家店是我们家的,随便住,我还有一个别院,你要不要住啊?”叶丹清最近跟东姝关系特别好,看着东姝一路走来,轻描淡写的,就把朝廷耍得团团转,叶丹清觉得这简直就是个人才。
    所以,大腿一定要抱好。
    这腿比哥哥的好用。
    “可以,你之后拟个契约,咱们签了字,我便直接搬过去,毕竟久住客栈也不方便。”东姝想了想说了一句。
    虽然两个人算是好友,但是关系到金钱,一早说好,省得伤了情份。
    叶丹清其实是想让东姝直接住进去的,奈何,别庄还没收拾是一个,再就是东姝不肯免费住。
    这让叶丹清有些无奈。
    不过最后也没再坚持。
    给东姝安排在自己家的客栈里,然后这才带着自己的人回府。
    回府之后免不了一阵鸡飞狗跳的。
    毕竟这一次是她私自出府,回来之后,自然是要被训斥的。
    不过叶丹清并不在意,之前又不是没被训过。
    如今她觉得自己就是一块滚刀肉,无所谓怎么样,训就训啊。
    “哥哥,你信我,宁羽真的是个女诸葛,厉害极了。”叶丹清回府之后,便开始无脑吹起了自己的小伙伴。
    “行行行,你的朋友最厉害了好吧。”叶朗清对自己这个妹妹,也是无奈。
    大约是因为长在大漠黄沙中间,也染上了黄沙不安分的性子,这些年,父亲总是在外应酬,自己在府里,也是压不住她了。
    好在,每一次可以平安归来,倒是让叶朗清安心不少。
    不过想了想,叶丹清毕竟已经17了。
    是时候考虑一下嫁人了,不然越拖年纪越大了。
    虽然他们是商户,但是因为叶朗清与太守之子交好,所以之前也探过对方的口风。
    对方也算是比较欣赏叶丹清这样的真性情的姑娘,所以想嫁进太守府也不是不可以。
    “对了,敏哲明天过府,你收拾一下。”叶朗清想了想,直接吩咐了一句。
    叶丹清原本还在想着,怎么样花式夸一下东姝呢。
    一听叶朗清这样说,猛的一瞪眼睛,怒道:“你还是想把我嫁到太守府?”
    “不好吗?咱们商户贱籍,嫁与权贵,也有利于咱们摆脱这样的身份,我这样费心费力的,为的谁啊?”叶朗清一看妹妹这样,也是有些无奈。
    如果不是想让妹妹过得更好,他哪里需要这样费尽心思,与太守之子交好,为的还不是帮着妹妹脱了贱籍。
    虽然这有些难,但是入了权贵之府,以后商户的身份,也会被稍稍压下一些。
    而且自己这个朋友,人品不错,虽然不能保证,以后不纳妾,无通房的,但是至少,几年之内,自己的妹妹地位还是稳的。
    待到产下孩子,坐稳夫人的位置,只需要将内宅管好了,左右别人挑不出来什么。
    而且胡州地处偏远,太守之位说得好听,是一郡之守,但是事实上,多数也是不得志,又没什么背景的官员,才会被派发到这边。
    自己家是商户,多少还可以帮衬着胡家,说不好之后,胡家还有机会,从胡州这边调回富饶之地呢。
    因为有这样的考量,所以胡家轻易不会对自己的妹妹怎么样,也是因为这个,他们也不敢随意小瞧了自己的这个妹妹。
    不会因为自己家的商户籍,而有过分的挑剔。
    “哼,凭什么,我是商户,我就要低人一等啊。”叶丹清不满的,从来不是嫁给谁,而是身份的问题。
    凭什么,我有钱,只是没权,便要被人轻视?
    叶朗清其实也有些无奈。
    “别闹了,回去收拾一下,敏哲对你的印象还不错,明天可不能胡闹。”有些事情,也不是叶朗清可以想明白的。
    所以,摸了一下叶丹清的头,笑着交待了一句。
    “哼,才不要,我明天要给羽姐姐收拾别院,才不见别人呢。”叶丹清不满,冷哼一声,转身就走。
    留下叶朗清在身后,一声长叹。
    东姝自然不是知道,叶家兄妹还有这么多想法呢。
    在客栈住下。
    其实主仆三人,还挺惹眼的。
    毕竟……
    在这黑乎乎的边关里,三个小姑娘,肤色白净的话,还是太招人眼了。
    不过,就算是如此,寻香和弄玉也是半点也不慌的。
    慌什么呢?
    就问这一路,死了的,或是折了的,甚至是被流放的太守们,你们还好吗?
    被人算计,还不知道是被谁算计的感觉,是不是特别糟糕呢?
    反正,惨的不是我们。
    不仅如此,东姝这一路,敛财七万余两。
    不得不说,古人的诗句总结的还是十分到位的。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百姓饭都吃不上了,可是太守们,身为一郡之守,还不是京城权贵,却已经是如此有钱了。
    东姝打劫的这还只是一半,甚至是三分之一,毕竟跟人合作,还需要分对方的钱呢。
    这样一想,太守已经不仅仅是有钱了。
    不过敛财七万余两,东姝花费了能有一万余两吧。
    毕竟每过一州,便会施粥两次。
    东姝想过施米,又怕有人在中间投机取巧,来骗粮。
    所以,东姝直接选择了施粥,雇的人,自己和寻香她们并没有出面。
    施粥,又分发了一些蒸熟的红薯之类的,比如能饱腹的东西出来。
    连着几个州,一州两次,而且一次施粥持续的时间,大约在两天。
    所以,花费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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