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第一卷他的猫
第十四章
陆远是坐公交车回去的,安然当然不可能和他一起,事实上,只要姜唐不出现,陆远就没有呆在安然身边的必要。
“今晚吃什么?”
陆远看着猫小小发呆,忽然远处的一声狗叫吸引了他,总感觉有些耳熟。
狗叫之后,接着又传来几声猫叫,陆远看着那几只猫狗在草坪上打闹,摸了摸猫小小的脑袋:“晚上带你下来玩。”
吃过晚饭之后,猫小小继续趴在沙发上看电视,今天看的是电影爱宠大机密,陆远叫了几声都没收到回复,只好自己跑下来纳凉。
“汪汪!”
一只大狗跑到了陆远的身边,陆远转头看了看,惊奇道:“乐乐?”
“乐乐,乐乐?跑哪去了?”
一个熟悉的人进了凉亭,正是乐乐的主人。老头子一看陆远,顿时笑了起来:“是你啊,你也住这里?”
陆远点点头:“大爷,乐乐回来后精神怎么样?”
“还不错,”老头一屁股坐在了石凳上,双手往膝盖上一支,竟有些大刀阔斧的味道:“小伙子,叫什么名字啊?”
“陆远,陆地的陆,长远的远。”
“好名字。”老头赞了一声:“我叫王远庭,你可以叫我王大爷。”
“哎。”
“有对象不?”王远庭摸着乐乐的狗头,随意问道。
“......”
扎心了大爷。
“还没呐?小伙子乘着年纪轻,找个自己喜欢的,我家那儿子年轻时一门心思的工作,现在好了,有车有房了,回头再去找当年喜欢的女娃,人家早就和别人结婚了,崽儿都三岁了。”老头叹息道:“结果硬是又独自一人过了两年,前阵子找了个各方面都不错的女娃娶了,俩人平时一板一眼的,就是不腻歪。”
“谢谢大爷忠告。”陆远擦擦汗,松了一口气,还以为这老爷子一见面就要给自己介绍对象呢。
“说起来我妹妹家还有个小女儿,今年也十八九了。”
陆远强笑道:“小孩子还是以学业为主。对了,家里的猫还没喂呢。王大爷,我先上去了。”
“哎,你住几楼啊?大爷在品茗轩三楼,有空带着你的猫来串门啊!”
“好勒!”
陆远嘴上答得快,脚下也生了风,眨眼间钻进楼道里不见了。
“小伙子人蛮精神的。”王远庭巴咂巴咂嘴:“就是性子急了点,和我当初差不多。”
陆远刚上去没多久就下来了,猫小小又不见了。
他甩开步子在附近的大街小巷来回奔走,可惜这只蠢猫不知到跑哪里去了,陆远再一次累成狗,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了凉亭。
王远庭用手机放着小调,翘着二郎腿眯着眼睛摇头晃脑的跟着哼哼,拖鞋一颠一颠的,一只手有节奏的敲着桌子。
见陆远回来了,老头顿时来了精神:“大晚上的你在外面跑来跑去干什么?我刚刚隔着老远就听你喊。”
“我的猫不见了。”陆远喘着粗气,灌了一大口水道。
“嗨,我还以为什么大事。”王远庭摆摆手:“这些个猫狗哪有闲的住的,它们又不用工作,每天吃完就睡醒了再吃哪里行,总要出去跑跑跳跳的消消食,乐乐平时也不是一直跟在我身边的。”
陆远一怔,好像确实是这么个道理。稍稍放心了些,陆远对王远庭道:“王大爷,乐乐是什么品种啊?”
“哪有什么品种,土狗呗。”王远庭笑了笑:“不过你可别小瞧土狗,那可是有中华田园犬称号的,现在周围人养的那些名贵品种,其实在它们本国也是土狗。”
陆远点点头:“是这样没错,我看乐乐比那些给小偷开门的傻狗通人性多了。”
王远庭哈哈大笑:“现在的人养狗都是为了玩,开心,有个伴。哪像我们以前养狗,都是看家护院的,瘦得很。乐乐以前也很瘦,只不过退休以来,倒是胖了不少。”
“退休?”陆远有些疑惑:“乐乐以前还有工作?”
“那当然了,乐乐以前是警犬。”王远庭笑着端起他带来的大茶杯喝了两口茶水:“你别看我现在这样,我以前可是个警察呢,乐乐就是我的警犬。那时候还没这么太平,小到抓贼大到缉毒,乐乐可是都干过。”
陆远肃然起敬:“怪不得王老爷子走起路来龙行虎步大马金刀,原来是这样。”
王远庭摆摆手:“什么乱七八糟的,我又不是江湖头领。只不过当了几年人民的公仆而已,乐乐是我的老兄弟,当初警犬不够用,我就把它拉过去充数,没想到它参加训练后各项表现都超乎寻常,就这样破格成了警犬。”
人一上了岁数就喜欢回忆当年,王远庭也不例外,陆远就坐在那里听他感慨:“把一条狗当兄弟,普通人听了都觉得这人一定是疯了,嘿嘿,他们也没法体会那种感情。”
“当年,素城周围的镇子里出现了一伙走私毒品的,上面派了特警下来处理这件事,由我们地方公安协助办案,当时那伙人还带着枪、麻醉针这些东西,交易地点选在了一座山里。”王远庭慢慢叙说着:“那时候双方照面之后发生了交火,两群人有逃跑的,有追击的,最后都分散了。我在跟踪坏人时,不小心被抓住了,那个人打算把我当作人质,要挟其他特警。可惜,还没见到山下守备的特警,他的计划就失败了。”
说到这里,王远庭顿住了,似乎是又回忆起了当年的凶险,良久,才继续开口讲述:“是乐乐在半路冲出来救了我,那个人怎么也想不到,一只狗会在身中七枪后,还能有一跃两米并且轻易拧断人脖子的力量。”
“当时下了很大的雨,乐乐躺在雨水里,脑袋在我怀里呜咽着,没多久就垂下去了。那时候我以为乐乐死掉了,于是我捡起了那个坏人的枪,把他的尸体打成了筛子之后,我又捡起了一块石头,把他的脑袋也一点点拍成碎肉...”
老头子说的轻描淡写,但是陆远却可以感受到当时的惊心动魄,他的脑海中已经勾勒出了这样一幅图画。
在下着瓢泼大雨的夜里,特警和走私犯在山林间展开激烈枪战,而后又是更为惊险的追逐战。王远庭无意中被抓,尚有射击余温和火药味的枪口已经顶在了太阳穴。
这时,一条忠心护主的警犬忽然窜出,顶着坏人歇斯底里的射击,带着冰冷的子弹和溅血的伤口,一跃而起。雨幕和月光下,它像是一头发狂的凶兽,血盆大口轻易掐断了坏人的咽喉。
陆远甚至可以想象到王远庭抱着狗仰天嚎啕泪流满面的模样,可以想象到乐乐轻轻的用脑袋摩挲着他,发出低低的呜咽,仿佛在说:“别哭,别哭。”
第十四章
陆远是坐公交车回去的,安然当然不可能和他一起,事实上,只要姜唐不出现,陆远就没有呆在安然身边的必要。
“今晚吃什么?”
陆远看着猫小小发呆,忽然远处的一声狗叫吸引了他,总感觉有些耳熟。
狗叫之后,接着又传来几声猫叫,陆远看着那几只猫狗在草坪上打闹,摸了摸猫小小的脑袋:“晚上带你下来玩。”
吃过晚饭之后,猫小小继续趴在沙发上看电视,今天看的是电影爱宠大机密,陆远叫了几声都没收到回复,只好自己跑下来纳凉。
“汪汪!”
一只大狗跑到了陆远的身边,陆远转头看了看,惊奇道:“乐乐?”
“乐乐,乐乐?跑哪去了?”
一个熟悉的人进了凉亭,正是乐乐的主人。老头子一看陆远,顿时笑了起来:“是你啊,你也住这里?”
陆远点点头:“大爷,乐乐回来后精神怎么样?”
“还不错,”老头一屁股坐在了石凳上,双手往膝盖上一支,竟有些大刀阔斧的味道:“小伙子,叫什么名字啊?”
“陆远,陆地的陆,长远的远。”
“好名字。”老头赞了一声:“我叫王远庭,你可以叫我王大爷。”
“哎。”
“有对象不?”王远庭摸着乐乐的狗头,随意问道。
“......”
扎心了大爷。
“还没呐?小伙子乘着年纪轻,找个自己喜欢的,我家那儿子年轻时一门心思的工作,现在好了,有车有房了,回头再去找当年喜欢的女娃,人家早就和别人结婚了,崽儿都三岁了。”老头叹息道:“结果硬是又独自一人过了两年,前阵子找了个各方面都不错的女娃娶了,俩人平时一板一眼的,就是不腻歪。”
“谢谢大爷忠告。”陆远擦擦汗,松了一口气,还以为这老爷子一见面就要给自己介绍对象呢。
“说起来我妹妹家还有个小女儿,今年也十八九了。”
陆远强笑道:“小孩子还是以学业为主。对了,家里的猫还没喂呢。王大爷,我先上去了。”
“哎,你住几楼啊?大爷在品茗轩三楼,有空带着你的猫来串门啊!”
“好勒!”
陆远嘴上答得快,脚下也生了风,眨眼间钻进楼道里不见了。
“小伙子人蛮精神的。”王远庭巴咂巴咂嘴:“就是性子急了点,和我当初差不多。”
陆远刚上去没多久就下来了,猫小小又不见了。
他甩开步子在附近的大街小巷来回奔走,可惜这只蠢猫不知到跑哪里去了,陆远再一次累成狗,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了凉亭。
王远庭用手机放着小调,翘着二郎腿眯着眼睛摇头晃脑的跟着哼哼,拖鞋一颠一颠的,一只手有节奏的敲着桌子。
见陆远回来了,老头顿时来了精神:“大晚上的你在外面跑来跑去干什么?我刚刚隔着老远就听你喊。”
“我的猫不见了。”陆远喘着粗气,灌了一大口水道。
“嗨,我还以为什么大事。”王远庭摆摆手:“这些个猫狗哪有闲的住的,它们又不用工作,每天吃完就睡醒了再吃哪里行,总要出去跑跑跳跳的消消食,乐乐平时也不是一直跟在我身边的。”
陆远一怔,好像确实是这么个道理。稍稍放心了些,陆远对王远庭道:“王大爷,乐乐是什么品种啊?”
“哪有什么品种,土狗呗。”王远庭笑了笑:“不过你可别小瞧土狗,那可是有中华田园犬称号的,现在周围人养的那些名贵品种,其实在它们本国也是土狗。”
陆远点点头:“是这样没错,我看乐乐比那些给小偷开门的傻狗通人性多了。”
王远庭哈哈大笑:“现在的人养狗都是为了玩,开心,有个伴。哪像我们以前养狗,都是看家护院的,瘦得很。乐乐以前也很瘦,只不过退休以来,倒是胖了不少。”
“退休?”陆远有些疑惑:“乐乐以前还有工作?”
“那当然了,乐乐以前是警犬。”王远庭笑着端起他带来的大茶杯喝了两口茶水:“你别看我现在这样,我以前可是个警察呢,乐乐就是我的警犬。那时候还没这么太平,小到抓贼大到缉毒,乐乐可是都干过。”
陆远肃然起敬:“怪不得王老爷子走起路来龙行虎步大马金刀,原来是这样。”
王远庭摆摆手:“什么乱七八糟的,我又不是江湖头领。只不过当了几年人民的公仆而已,乐乐是我的老兄弟,当初警犬不够用,我就把它拉过去充数,没想到它参加训练后各项表现都超乎寻常,就这样破格成了警犬。”
人一上了岁数就喜欢回忆当年,王远庭也不例外,陆远就坐在那里听他感慨:“把一条狗当兄弟,普通人听了都觉得这人一定是疯了,嘿嘿,他们也没法体会那种感情。”
“当年,素城周围的镇子里出现了一伙走私毒品的,上面派了特警下来处理这件事,由我们地方公安协助办案,当时那伙人还带着枪、麻醉针这些东西,交易地点选在了一座山里。”王远庭慢慢叙说着:“那时候双方照面之后发生了交火,两群人有逃跑的,有追击的,最后都分散了。我在跟踪坏人时,不小心被抓住了,那个人打算把我当作人质,要挟其他特警。可惜,还没见到山下守备的特警,他的计划就失败了。”
说到这里,王远庭顿住了,似乎是又回忆起了当年的凶险,良久,才继续开口讲述:“是乐乐在半路冲出来救了我,那个人怎么也想不到,一只狗会在身中七枪后,还能有一跃两米并且轻易拧断人脖子的力量。”
“当时下了很大的雨,乐乐躺在雨水里,脑袋在我怀里呜咽着,没多久就垂下去了。那时候我以为乐乐死掉了,于是我捡起了那个坏人的枪,把他的尸体打成了筛子之后,我又捡起了一块石头,把他的脑袋也一点点拍成碎肉...”
老头子说的轻描淡写,但是陆远却可以感受到当时的惊心动魄,他的脑海中已经勾勒出了这样一幅图画。
在下着瓢泼大雨的夜里,特警和走私犯在山林间展开激烈枪战,而后又是更为惊险的追逐战。王远庭无意中被抓,尚有射击余温和火药味的枪口已经顶在了太阳穴。
这时,一条忠心护主的警犬忽然窜出,顶着坏人歇斯底里的射击,带着冰冷的子弹和溅血的伤口,一跃而起。雨幕和月光下,它像是一头发狂的凶兽,血盆大口轻易掐断了坏人的咽喉。
陆远甚至可以想象到王远庭抱着狗仰天嚎啕泪流满面的模样,可以想象到乐乐轻轻的用脑袋摩挲着他,发出低低的呜咽,仿佛在说:“别哭,别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