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霞在云海交际之间燃烧,海云台一处安静的高楼阳台上,季媃颐身着黑色套裙,胸口挂着一朵百花,她面前是灵台和三瓶衡水老白干。

    红烧肉是最讲究的做法,混着里面的卤蛋和千张结,换做以前那个年轻的男人,她的哥哥,可以一顿吃上五碗饭。

    季媃颐低头点了根香烟,细长的烟嘴上沾染了些许的口红印,这个风情万种,曾经被尊称为京城公主的女人,此刻的状态却是数不尽的落寞。

    每年有那么几天,季媃颐就要找到几处好地方来悼念一些人。

    季行履一生最自傲的几位学生,曾经呵护季媃颐,视她为掌上明珠的几个男人。

    如果活到现在,必定会成为大人物的人。

    如果他们还活着,那么季家的威势,肯定不是现在这样。

    灵台上的那张黑白照片有些泛黄,但还是能清楚显示照片里那个年轻男人是多么的俊俏,和季媃颐的五官颇为相似。

    因为他们本就有血缘关系。

    那个带着手下滚雷的年轻上尉,季行履唯一的侄儿,从小抱着季媃颐,悉心呵护她长大的保护神。

    季媃颐深吸了口烟,桌上的红烧肉散发着香气,她低头扔掉香烟,用细长的高跟踩灭后,盛了两碗饭,各浇了勺浓浓的肉汤后,捧起饭碗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此刻的季媃颐不再是那个伦敦跨海而来的贵族夫人,不是那个面馆里歇斯底里的疯狂女人,她只是当年那个小女孩,和几个哥哥围坐在一张桌上,隔壁书房里,她那位伟大的父亲正与一些同样厉害的叔叔伯伯商议大事,作为家中最受宠的小女儿,她刚刚从书房里调皮捣蛋了一番,被妈妈拽了出来。

    妈妈炖了一大锅红烧肉,把家中的几个正在长身体的孩子们聚在一起,季媃颐爱吃里面的卤蛋,其余男孩们就只会吃千张结。

    有一天季媃颐忽然开始喜欢吃千张结了,男孩们就开始只就汤泡饭。

    “阿妹以后的男人,必须能把我们几个全给打趴下才行。”

    年轻的上尉小时候是个爱打架的混小子,他喜欢自己这个从小就粉雕玉琢,让人恨不得含在嘴里的家中小妹。

    “要学识渊博。”另一个小男孩推了推鼻梁上的圆框眼镜,憨厚小道,“小妹不爱读书,可是她聪明,如果有个人教她......”

    憨厚正直的男孩,从来没想过几十年后他会为了自己心中的正义,付出他宝贵的生命。

    “我妹妹谁都别想娶!”

    最大的一个少年小心的给自己妹妹饭碗里盛了点肉汤,又咬掉五花肉肥肉的部分放进妹妹碗里,狠狠拍了拍他身旁低头吃饭的男孩肩膀嘿嘿笑道,“谁敢打我妹妹注意,我就跟阿和一起揍他。”

    季家独子,死在遥远海外,尸骨无存。

    那年才五岁的季媃颐,觉得自己是这个世上最幸福的女孩,就像她的外号一样。

    外国的童话故事里,公主都有骑士守护。季媃颐知道自己有四个骑士,她就是这世上最无与伦比的公主。

    可是骑士要面对恶龙,要面对敌人,要面对整个世界,他们都会筋疲力竭,然后颓然的死去。

    有人死的其所,有人死得悲壮,有人死得默默无闻。

    有人死去,季媃颐可以接受,但季媃颐每一次哭得嘶声力竭,每次伤心到绝望的时候,她每一次站在灵堂前时,都会看见自己那位伟大的父亲,那张英俊却苍老的脸庞上看不见一丝的悲伤。

    为什么?

    为什么有人不会难过?

    季媃颐百思不得其解,然后在父亲的安排下结婚,生下了一个男孩。

    那天在病房,当父亲抱起襁褓中沉睡的男孩时,季媃颐发现,多年未曾笑过的父亲,脸上洋溢的是发自内心的笑容。

    后来那个正直憨厚的男孩死了。

    季行履抱着季明辙,沉默继承了那位纪高官的一切,开始扫除害群之马。

    后来他的长子也死了。

    季行履牵着季明辙,在坟前献花。

    最后,相看两厌的丈夫也死了,季媃颐呆滞的看着自己的儿子,季明辙捧着一本世界简史,默默的眨眼,不知该如何安慰母亲。

    季媃颐彻底绝望,随即感到了真正的可怕和悲壮,她逃出了家中,甚至都忘了带走自己的亲生儿子。

    一大海碗的米饭吃得干干净净,季媃颐坐下后再次点了根烟,看着照片里的年轻男人,笑道:“季明辙跟你一点不像,他没你善良。”

    云海间的夕阳彻底落下,夜色降临。

    人生不如意十之有九,是因为没钱。

    这话倒也没错,可你从另外一种角度来看待问题的话,林允儿觉得人只有一,会是因为有个白痴男友。

    因为自己这张颇为名气的脸,他们没法手牵手走在明洞的街头,没法去看最新的漫威电影,也没有办法去游乐园坐摩天轮。

    他们只能呆在地下车库,呆在车窗漆黑的保姆车里,像臭水沟的老鼠们躲躲藏藏,光鲜亮丽喜欢曝光的偶像艺人,唯有恋情需要隐藏起来。

    但季明辙显然不是那种喜欢躲躲躲藏藏的人。

    海云台位于东北角的一处正在改建的人造沙滩,隶属于盛世万朝首尔分部,作为分部今年重点项目,对于外界的保密程度一向很高,这里的类似于高尔夫球场,窃听偷拍之类的玩意儿,估计得等到沙滩开放后才可能实现。

    细软的沙子陷在脚趾缝间,有些痒痒的,还有些温热。

    季明辙和林允儿赤脚漫步在这里。

    林允儿左手提着自己的高跟鞋,右手牵着季明辙,耳边是海水哗哗的声音,空气带着一丝海水的腥味,但会让人心旷神怡。

    长裙贴着大腿,勾出女孩修长的腿部轮廓。

    最近林允儿吃胖了不少,虽然看不大出来,但队里的成员都说林允儿的身子有手感了不少,都快比肩忙内徐贤,对于这点,林允儿心中暗自得意。

    男人嘴上不说,可都喜欢有手感的女人,二十三岁的林允儿自认很了解男人。

    尤其是身边这个男人。

    可他这些天都这么忙,貌似都没有发现。

    “你昨天吃了什么?”林允儿看着季明辙问道。

    季明辙仔细回忆了下,回答:“鸡蛋和熏火腿,还有一碗ZQ小面,那家店的厨子手艺不错,味道很好。”

    说完,季明辙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女友,笑着说道:“你这是没话找话,这么好的风景,就不能吟诗两首吗?”

    “屁咧。”

    女艺人也和寻常女孩们一样,偶尔也会爆粗口,林允儿白了眼季明辙,好像想起了什么。抿了抿嘴唇忽然闭上了眼睛。

    “你干嘛?”季明辙问道。

    “白痴,女孩闭上眼睛,就是想让你亲她啊。”

    话音刚落,林允儿就感觉自己被搂在了怀里,男人的鼻息喷在脸上,还不等她发出声音,唇齿便有了接触。

    有人说过,接吻带给男女的触感甚至要超过肌肤之亲。

    林允儿不知道这话对不对,但她发现自己现在很喜欢亲季明辙。

    那种喜欢有个更直接的称呼。

    叫热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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