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来这四大家族,仿佛棋盘四柱,四平八稳被端起的江湖格局,一天之间突失一角。

    翁长亭眉头紧蹙,思及未来神色有些忧心忡忡:“赵家倒台,这江湖,是要变天了啊……珠海这地头,倒是还有个赵家在,家主叫赵二,从赵家本家分出去后现在是九幡十四路的——”

    翁司长瞳孔猛然收缩一下。

    九幡十四路。

    咏春拳。

    “今天那个人,该不会是——”

    “翁叔,你来珠海要查的人跟来了么。”将翁司长心中所猜尽收眼底,简天祁不动声色地岔开话题。

    “啊?”

    翁司长看着面前人平静盯着自己的脸,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哦!江城那边,确实有一个人跟着你们前后脚来了珠海。但是来了这地头之后就不见了,我们的人到现在都还没找到他。”

    翁司长接着道:“我因为不放心,还让人去你和你老婆住的那个庭院附近守着呢。”

    “说起来你老婆那个远亲似乎是个厉害人物。我听说是才搬进那山庄里的,做木材生意。这南方沿海能作木材生意的,身家可都了不得……”

    顾左右而言他地扯了几句,又顿了顿。

    翁司长煞有介事般看了简天祁一眼,似乎在确认自己铺垫够了没有,半晌才又开口道:“跟着你们前后脚来了珠海的那个人……那人你认识的,就是你的那个发小,何煜。”

    “……”

    另一边,在丁艾狠狠打了第二个喷嚏后——

    李巍终于惊了:“大掌柜,您不是感冒了吧。”

    丁艾闻言一乐:“你可别消遣我了。”

    “就我这体质, 十多年来不仅没感过冒,还冷热不知,连个人味儿都没有了。我看是有人在背地里骂我吧。”

    “行了,”丁艾不以为意地挥挥手,蹲在椅子上的身体往前凑了凑:“四伯,研究出这是个什么玩意儿了吗?”

    老者沉吟:“这蛇尾刻的是古希腊文字‘七’。这叫‘衔尾蛇’。”

    “这是起源于古希腊的一种宗教符号,有人说代表吞噬自我,也有人说,代表永生。”

    永生。

    听见这两个字的瞬间,丁艾瞳孔猛然一缩,神色变得微妙无比起来。

    赵瑜死前写下的那几个字,虽然没来及写完,却足够她猜个七八。

    “华夏法,藏中藏。”

    江湖三大不可说之一,便是这“华夏法”的下落。

    华夏法传言始于殷商,又叫“永生法”。

    传言习得华夏法的人,可以长生不死。

    可那都是传言,江湖上最不缺的便是这些神神鬼鬼的传言,多半是以讹传讹。

    丁艾不由联想到那张近一百年前拍的照片里丁铭起一丝没变的年轻面孔,顿时皮肤上泛起细颗粒般的鸡皮疙瘩来。

    难怪那些人要找丁铭起。

    秦朝便有始皇帝以炼金术制丹药以求长生不老,如今更是不乏有人枉顾医患伦理擅自进行基因改造测试。

    丁艾蹙眉:“这么邪乎的玩意儿,能查出来路么。“

    “这……属下必定尽力而为。”

    丁艾点点头,完了又想起来一事。

    “对了,何家的何煜,我来珠海前让你们盯着的,现在人呢。”

    “大掌柜,关于此事,属下正要跟你说……”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

    何煜死了。

    准确地说,一个有着和何煜一模一样面孔的陌生男人死了。

    那人投海自杀,因为潮水的缘故,脸被岸边礁石撞得稀烂,连假体都一起掉了出来。

    警方在他胸前口袋里找到了被塑封起来的遗书。确定了男人的名字叫赵子桦,是龙溪赵氏人。

    和很多赵家分家支系子弟一样,成年后,赵子桦选择从宗家剥离;但和很多赵家分家子弟不一样的是,比起在珠海自立传个一两代就灭亡的小门小派,赵子桦选择只身去了江城。

    世家大族,党同伐异血亲相争,尽是些没意思的东西。

    如今这江湖,南边有咏春拳,北方有螳螂退,他赵家拳传自宋朝,当年何等威风,如今却仿佛笑话一般。更不说下任当家赵瑜,长着张女人一样的脸,甚至连功夫都没学。

    他赵家拳,不能就这么亡了!

    听说南方九幡十四路,那个江湖传说中的大掌柜在广发英雄帖,召集全国有能耐的人。

    跟着那样人干,才是真的带劲!

    那晚在火车站,来去匆匆的人流汇成命运的滔天巨浪,谁都没有去在意那个背着肩带被磨白的一眼就看出来质量粗糙的假阿迪包,孤零零站在火车站等着自己车次的青年。

    就连他自己也没有意识到,在被命运的巨浪吞噬他的瞬间,他竟以为是自己做出的选择。

    在江城,赵子桦过得落魄。也是打听之下才知道,没有门路,哪里能那么轻易见到传说中的大掌柜。

    赵瑜确实也沮丧了一阵,但很快又振作起来。

    他吃得了苦,流得了血,而且年轻力壮,白手起家也能闯出一番事业!

    可赵瑜那时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华美的大城市像一个金碧辉煌却冰冷的梦,竟容不下他这样一个除了功夫一无所长的外地人。

    赵子桦住在大桥下面集装箱拼出来的一片非法居住区里,凭着自身的拳脚,在酒吧给人当保安。

    但去那酒吧的也多是江湖人士。

    那些客人哪是他一个小保安可以得罪的,他甚至连躲都不能躲,被喝醉酒的客人当沙包打断几根肋骨是常有的事。

    他没钱去医院,疼靠忍,即使是这样他也舍不得辞了这份工作。

    直到有一天,那个叫方友明的小开叫人把他按在地上让他喝尿。那份恶意来得没有缘由,又猛又狠。

    他眼前被血打湿模糊一片。

    肺被扎破了,喘不上气来,几乎昏死过去。那也是第一次,他从生理上体会到了族里老一辈人所谓的被命运扼住咽喉的感觉。

    那是他头一次,觉得自己大概撑不过今晚了。

    可说来讽刺,也就在那晚,他遇上了那个俊美非常的少年人。

    少年穿着裁剪精致的深色西装,身材劲瘦,分明肩膀和背线还是少年感的那种利落,眉眼间却尽是上位者的疏离。那种类似的神情他早在赵家就见过,冷峻得仿佛一把刚出鞘悬在月色下的剑。

    隔着血濛濛的视线,只那勉强一眼,赵子桦就知道,只要那个少年开口,自己今晚活得了。

    果然,似乎是见不得脏东西,那少年随口两句话就救下了他。

    他永远记得他半死不活地躺在自己的血泊中,眼前就是那个少年的鞋尖。

    那晚救护车为他而来,十几个医生护士围在他身边团团转。

    原来被敬畏,被簇拥,被人看到,是这样的感觉。这些东西,赵瑜那个废物生下来就拥有,而他!

    后来他在医院养伤痊愈后,一个叫何煜的男人收了他做保安。

    托何煜的福,他终于可以时常见到那天那个救他的少年了。

    原来他就是江湖人称鬼见愁的简三哥。那么年轻,那么锋锐,还有眉眼间厌世般冷冰冰的傲慢。那个少年一切的一切都让他热血沸腾!

    如果和那个名字放在一起,是不是就会有更多的人看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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