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9章 人鱼之国2
哥哥白靖,比原主大六岁,是家里最疼原主的。
与原主相反,他从小身体健壮,各种体育项目只要他报名,肯定能活得前三。
不仅如此,他的成绩还十分优异,未满十八岁便从全国最高学府毕业,特招进入了省立生物研究所工作,斩获了无数研究奖项,发表了十几篇论文,对推动生物研究有很大的贡献,被誉为生物学术界的一颗新星。
提到白靖,无论是父母老师还是邻居,对他都是赞不绝口,孝顺又懂事,智商情商都极高,念书的时候成绩名列前茅,出来工作后短短五年更是达到了一些人毕生都到不了的高度,成就不低。
看完这些,白涂心里对白靖的已经有了定位——人生赢家。
拥有幸福的家庭,强壮的身体,极高的智商……还有许多许多,这不是人生赢家是什么?
直到这里,原主的外表还是一个人,腿上也没有奇怪的鳞片。
这些鳞片的出现是一件奇怪的事情后。
原主很喜欢自己的哥哥,每次别人谈论哥哥夸赞哥哥,原主心里都特别开心。
原主身体不好,大部分时间待在家里,小部分时间会和父母哥哥一起出去,还有的时候会去研究所找哥哥。
一次原主去研究所的时候,白靖的实验没有结束,她就跟以往一样在休息室等。
喝下一杯水之后,她迷迷糊糊地在沙发上睡着了。
睡梦中她感觉到手臂一阵刺痛,醒来的时候发现手臂上有一个红色的小点,而白靖的实验伙伴坐在她身边握着她的手臂,金丝眼睛后神色是她看不透的复杂。
原主当时就被吓到,抽回自己的手,也不等白靖冲出了休息室,不顾身后那个人在喊,她跑出了研究所,一股脑地往前冲,期间撞到了几个人。
等她停下来后,到了一个公园,她找了个地方坐下,觉得小腿发热刺痛,拉开来看到的便是几片鳞片。
原主吓傻了,红了眼眶,不敢再呆在原地想打电话然白靖来接,却发现手机落在了休息室。
她直觉自己身体的一样跟手臂上的小点有关,常年和医院打交道的她清楚,这可能是一个针孔。
这可能是白家伙伴留下的,这让她不敢原路返回去研究所。
腿上的异样越来越明显,原主想了想,打算走路回家。
走到河边的时候,她感觉心里的那种难受轻了一点,于是决定一直沿着河走回家。
可惜半路的时候下了雨,她身上除了钥匙什么都没有,和很多没带伞猝不及防的路人一样,躲到了一边的便利店雨棚下。
其实她更想冒雨回家,因为在不熟悉的环境下,身体又出了问题,她不安极了。
但是她又不敢,害怕冒雨回家后会感冒发烧,让家人担心。
纠结中,有人尖叫了一声,有车开到了行人道上,一个路人被到了河里。
一群人冲过去要救人,还有人拿出手机报警。
肇事司机逃逸了,一群人围在河边叽叽喳喳,没有人下去救人,眼看着人就要沉下去,学过游泳的原主跳下去救人。
进到河里,原主觉得脚上有鳞片的位置更热,而且与以往游泳的经历不同,原主这一下水明显地感觉到更加得心应手,在水里游动非常畅快。
她来不及想那么多,将落水了人拖上了岸。
上岸的时候腿上的鳞片露了出来,引起围观的人尖叫,而被她所救的青年也吓了一跳,退后了好几步。
当那些人确认她是怪物说要抓住她的时候,青年第一个抓住了她的脚试图控制她。
就是白涂刚到这个世界是经历的那一幕。
后来被人群步步紧逼,挣脱青年逃脱,都是原主经历过了。
只不过河水突然对原主有了极大的吸引力,见到无路可逃,原主选择跳进河水里逃生。
但是原主没有顺利逃脱,她跳进来的时候正好有一艘渔船经过,岸上的人说有个怪物逃到了水里,船上的渔民马上撒网要抓她。
原主着急着爬上岸,却没想到渔民开始电鱼,她一只脚还在水里,被那股电流电到抽搐,几乎没有了直觉。
若不是惊人的毅力支撑着她把脚抽上来,她可能就摔回水里被电死了。
原主还是逃走了,但没有逃多久,就被“热心群众”抓了起来,并且交给了警察。
在警察将她转交给研究所的时候,她逃走了。
因为危险指数不确定,而所有人都认为她非人类,所以警察将她击杀。
原主到死都没有再见到自己爱的家人。
甚至于他们不知道自己放在心尖尖上宠的宝贝,遭到了这样一系列的厄运。
他们知道后会不会难过,伤心?
白涂睁开眼,表情复杂地看着自己的腿。
在她接受记忆的时间里,那些鳞片已经长满了小腿,盖过了膝盖还有往上长的趋势。
白涂觉得这些不影响什么,裤子放下来谁能知道她腿上长了这些东西。
但,奇怪的是,她感觉,自己迈不开腿了,两条腿不受控制地并在一起。
白涂看了许久,突然开口问道:“史迪仔,你说,我这两条腿不会黏在一起,然后长在一起变成鱼尾巴吧?”
白涂沉默。
半分钟后,626提出了建议。
“不。”
白涂不是原主,虽然拥有她的记忆,但是没有办法像她一样全心地信任她的家人。
甚至对白涂来说,那些只是熟悉的陌生人。
她猜不准,白父白母知道她现在的变化后,还会不会接纳她,又或者会厌恶她,主动将她交出来。
她不敢冒这个险。
白涂站起身,艰难地迈开腿。
“去找温宁。”
温宁就是那个白靖的实验伙伴。
原主这十七年都是人,没有透露出一丁点不是人类的症状。
可却在睡了一觉后突然长出了鱼鳞,并且特别亲水。
手上那一点是针孔无误了,可到底注射了什么东西才会变成这样,白涂也想不明白。
原主认为一定是温宁做的。
与原主相反,他从小身体健壮,各种体育项目只要他报名,肯定能活得前三。
不仅如此,他的成绩还十分优异,未满十八岁便从全国最高学府毕业,特招进入了省立生物研究所工作,斩获了无数研究奖项,发表了十几篇论文,对推动生物研究有很大的贡献,被誉为生物学术界的一颗新星。
提到白靖,无论是父母老师还是邻居,对他都是赞不绝口,孝顺又懂事,智商情商都极高,念书的时候成绩名列前茅,出来工作后短短五年更是达到了一些人毕生都到不了的高度,成就不低。
看完这些,白涂心里对白靖的已经有了定位——人生赢家。
拥有幸福的家庭,强壮的身体,极高的智商……还有许多许多,这不是人生赢家是什么?
直到这里,原主的外表还是一个人,腿上也没有奇怪的鳞片。
这些鳞片的出现是一件奇怪的事情后。
原主很喜欢自己的哥哥,每次别人谈论哥哥夸赞哥哥,原主心里都特别开心。
原主身体不好,大部分时间待在家里,小部分时间会和父母哥哥一起出去,还有的时候会去研究所找哥哥。
一次原主去研究所的时候,白靖的实验没有结束,她就跟以往一样在休息室等。
喝下一杯水之后,她迷迷糊糊地在沙发上睡着了。
睡梦中她感觉到手臂一阵刺痛,醒来的时候发现手臂上有一个红色的小点,而白靖的实验伙伴坐在她身边握着她的手臂,金丝眼睛后神色是她看不透的复杂。
原主当时就被吓到,抽回自己的手,也不等白靖冲出了休息室,不顾身后那个人在喊,她跑出了研究所,一股脑地往前冲,期间撞到了几个人。
等她停下来后,到了一个公园,她找了个地方坐下,觉得小腿发热刺痛,拉开来看到的便是几片鳞片。
原主吓傻了,红了眼眶,不敢再呆在原地想打电话然白靖来接,却发现手机落在了休息室。
她直觉自己身体的一样跟手臂上的小点有关,常年和医院打交道的她清楚,这可能是一个针孔。
这可能是白家伙伴留下的,这让她不敢原路返回去研究所。
腿上的异样越来越明显,原主想了想,打算走路回家。
走到河边的时候,她感觉心里的那种难受轻了一点,于是决定一直沿着河走回家。
可惜半路的时候下了雨,她身上除了钥匙什么都没有,和很多没带伞猝不及防的路人一样,躲到了一边的便利店雨棚下。
其实她更想冒雨回家,因为在不熟悉的环境下,身体又出了问题,她不安极了。
但是她又不敢,害怕冒雨回家后会感冒发烧,让家人担心。
纠结中,有人尖叫了一声,有车开到了行人道上,一个路人被到了河里。
一群人冲过去要救人,还有人拿出手机报警。
肇事司机逃逸了,一群人围在河边叽叽喳喳,没有人下去救人,眼看着人就要沉下去,学过游泳的原主跳下去救人。
进到河里,原主觉得脚上有鳞片的位置更热,而且与以往游泳的经历不同,原主这一下水明显地感觉到更加得心应手,在水里游动非常畅快。
她来不及想那么多,将落水了人拖上了岸。
上岸的时候腿上的鳞片露了出来,引起围观的人尖叫,而被她所救的青年也吓了一跳,退后了好几步。
当那些人确认她是怪物说要抓住她的时候,青年第一个抓住了她的脚试图控制她。
就是白涂刚到这个世界是经历的那一幕。
后来被人群步步紧逼,挣脱青年逃脱,都是原主经历过了。
只不过河水突然对原主有了极大的吸引力,见到无路可逃,原主选择跳进河水里逃生。
但是原主没有顺利逃脱,她跳进来的时候正好有一艘渔船经过,岸上的人说有个怪物逃到了水里,船上的渔民马上撒网要抓她。
原主着急着爬上岸,却没想到渔民开始电鱼,她一只脚还在水里,被那股电流电到抽搐,几乎没有了直觉。
若不是惊人的毅力支撑着她把脚抽上来,她可能就摔回水里被电死了。
原主还是逃走了,但没有逃多久,就被“热心群众”抓了起来,并且交给了警察。
在警察将她转交给研究所的时候,她逃走了。
因为危险指数不确定,而所有人都认为她非人类,所以警察将她击杀。
原主到死都没有再见到自己爱的家人。
甚至于他们不知道自己放在心尖尖上宠的宝贝,遭到了这样一系列的厄运。
他们知道后会不会难过,伤心?
白涂睁开眼,表情复杂地看着自己的腿。
在她接受记忆的时间里,那些鳞片已经长满了小腿,盖过了膝盖还有往上长的趋势。
白涂觉得这些不影响什么,裤子放下来谁能知道她腿上长了这些东西。
但,奇怪的是,她感觉,自己迈不开腿了,两条腿不受控制地并在一起。
白涂看了许久,突然开口问道:“史迪仔,你说,我这两条腿不会黏在一起,然后长在一起变成鱼尾巴吧?”
白涂沉默。
半分钟后,626提出了建议。
“不。”
白涂不是原主,虽然拥有她的记忆,但是没有办法像她一样全心地信任她的家人。
甚至对白涂来说,那些只是熟悉的陌生人。
她猜不准,白父白母知道她现在的变化后,还会不会接纳她,又或者会厌恶她,主动将她交出来。
她不敢冒这个险。
白涂站起身,艰难地迈开腿。
“去找温宁。”
温宁就是那个白靖的实验伙伴。
原主这十七年都是人,没有透露出一丁点不是人类的症状。
可却在睡了一觉后突然长出了鱼鳞,并且特别亲水。
手上那一点是针孔无误了,可到底注射了什么东西才会变成这样,白涂也想不明白。
原主认为一定是温宁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