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都的夜晚霓虹灯璀璨,行人悠闲,车辆如梭。

    韩十步走走停停,四处浏览。

    如果说这陌生繁华的尘世是一个局,那他已是局外之人,不过也感觉到不少新奇。

    只是,一直遵循着灵气逐渐浓郁的方向行走,很快到了陈旧偏僻阴暗、小巷路线交杂、树木繁多之地,没什么可以看的了,他也就加快速度。

    随意施展一个身法,化为一道黑影,如鬼魅那般穿梭而去,偶尔遇到三两个行人,身上笼罩上一层迷雾便如同无形之风吹过,不会引起任何人注意。

    没多久,他就奔出二三十里之远,穿过另一个繁华区,站在一座山脚下。

    这里的灵气浓郁程度,已达到0.1,与其他地方相比,好了很多。

    这座山,韩十步印象可谓深刻得很。

    山南面,是一大片建筑群,是余都大学和一片商业街所在,山北面,是大河环绕而过。

    而这座山包括周边绿化带,则是一个大公园。

    比起二十年前,公园山脚附近的变化并不大,只是每一棵树都大了一圈。

    韩十步在山底,听着远处广场舞音乐,看着三两处黑暗里学生模样的情侣忘情相拥相吻,他心里的感受很复杂。

    如果将那二十年沉睡一场梦看做只是一个平常的夜晚,那么,这公园,他就是前天才来过的,是和她一起来的。

    他面对上山的路,左手边几十米远的榕树下石凳子,一对年轻情侣所在的位置,也正是他和她很喜欢待的地方。

    韩十步盯着那对衣衫凌乱的情侣有些呆,二十年后的人,比他们那会儿放得开太多了。

    韩十步收回心思,感应山上的情况。

    这山上,明显有处灵脉,只不过快枯竭了。

    也许在古时候,这里还是个不错的风水宝地。

    枯竭归枯竭,总比没有的好。

    其他地方白天灵气值0.01,夜晚0.03,此处山脚就达到了0.1,山上定然更浓郁。

    山不高,三百来米,不过对于余都这个地势平整的城市,三百多米的山立在城市繁华区,也是一支独秀。

    韩十步顺着夜晚呈暗白色的石梯路上山,越往上走,果然灵气越浓郁,这山上的树木,都明显要比其他地方茂盛得多。

    山顶很平整,大晚上,也没有人上来。

    夜虫在鸣叫,但韩十步一上来就没了声音,变得幽静。

    山顶四周,树木围绕,空气清晰,弥漫着草木芬芳,中间是一处小潭。

    小潭幽幽,形状不规则,还飘着雾气,潭中间,一块白色石头冒出水面一截。

    韩十步脚步一动身体飞出,在水面轻点借力,轻描淡写落在石头上。

    这里的灵气值,已经有1,比起0.01,可就是一百倍。

    灵气值0.01、0.03,只是韩十步的比喻性说法,意思是很低,低得几乎没有,而1是0.01的一百倍,虽然还是很低,但已经不能用几乎没有来形容了,而是有一点点,至少目前对韩十步来说,算是个不错的地方。

    韩十步感觉得到,灵脉就在小潭潭底。

    韩十步盘坐下来,望着灰蒙蒙云雾笼罩没有星星月亮的天,心头是难受的,他没家了…

    又摇头安慰自己笑笑,“要是在这里开个山门也不错,弄个聚灵法阵,也能住人。”

    既然没有家了,那这里,就暂时当自己家吧。

    个人所住,那就是山门。

    要是一帮人住,就是宗门。

    韩十步一人,说山门也贴切。

    弄个聚灵法阵,能让灵气再浓郁数十倍。

    ……

    第二天,在山顶静坐了一晚上的韩十步早早就下山来。

    随意闲逛到半上午,他走进一家百年老字号饭店。

    韩十步如今的状况,是可以很长时间不吃饭的,甚至说可以一直不吃饭,但可以不吃,不代表他真的不吃。

    这家店,是他看见的唯一一家生意行当和老板都没变的,只是店铺的样子变了,已不再是红色的土砖建筑。老板与他是同龄人,只不过如今已四十多岁,他记忆中的精干小伙子俨然变成了中年大汉,脸上布满岁月风霜痕迹,店里还多了个中年女人以及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女孩。

    之所以要进来,是这家店有许多韩十步的回忆,这家店的剁椒鱼头很不错。

    还没到中午饭点,此时店里就他一个人。

    “老板,来份剁椒鱼头,要变态辣。”韩十步到店门左边靠窗位置坐下。

    “帅哥你稍等!”柜台旁坐着的老板习惯性地微笑一下,围上围裙进入厨房。

    那中年女人没动,埋头玩儿着手机,那小女孩倒茶端上来,并直盯着韩十步的长发看。

    韩十步静静等着,眼睛打量各处。

    许多东西他都不知道,比如柜台贴着两张奇奇怪怪的纸,叫什么微信二维码支付宝二维码,那图案也长得奇怪且复杂,密密麻麻像爬满了黑蚂蚁一样。

    剁椒鱼头来了,这卖相比以前更好了些,夹起一点吃下,还是以前的味道。

    但不够辣。

    南方人,许多能吃辣,韩十步与他妻子,堪称嗜辣如命,吃什么都要变态辣,一般情况下,朋友们都不敢与他们一起吃饭,尤其是这剁椒鱼头的变态辣最为喜欢。

    韩十步喜欢鱼皮,她妻子喜欢鱼脑髓。

    下意识,韩十步盯着他对面的一方看去。

    可惜,座位空空的,以往与他一起享受这火燃烧一般美味的人已不在。

    过去,她最喜欢将鱼头挑碗里吃了鱼脑髓与些许鱼肉,剩下不吃的往他碗里放。

    相濡以沫,温暖幸福。

    韩十步喊道,“老板,再来点辣椒!”

    老板还没行动,那小女孩跑得快,很快端上来切好的红辣椒,韩十步手一翻,辣椒全倒上,迅速,一盘剁椒鱼头下肚,吃得他眼睛红红心头发酸。

    老板目瞪口呆,他还没见过如此能吃辣的,见韩十步眼睛红,以为被辣着了,竖起拇指,“小哥实在是厉害!”

    “吃两个薄荷糖。”他拿来几个薄荷糖放下。

    韩十步笑笑,“谢谢。”

    他的心情,何人能懂?

    只是还不够辣,不够火,心头酸涩难焚尽。

    ……

    这时,店里来了几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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