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半载,二皇子邬聿政于大齐七十四年末,终于打进大齐皇都——邬京。

    虽然距离皇都只余十里,并不是很近,但光是邬家军整齐划一的马蹄声,早已让大齐皇都邬京狠狠地颤了两颤。远远望去,黑压压的一片,不愧是邬聿政蛰伏了六年训练出来的部队,不远千里,屡战屡捷奋战至此,竟瞧不出一丝疲态,仍是步伐齐整,气势如虹。

    邬京护城墙上,夏华看着越行越近的邬家军,皱了皱眉,对着一边的男子道:“纵使拼尽全力,不过能在多撑五天,将军有旷世之才,功夫天下无双。与其马革裹尸,我实在宁愿你自在江湖。”

    男子并不看他,一边把玩着手中的红玉匕首,一边笑道:“呆子,我离开了,那这两万手下怎么办?自在江湖?有命活着再说吧。现在,开城门,我们投降。”

    “为何?”夏华疑惑,男子终于转回头看着他,认真道:“以前我不降,是因着想知道邬老头这二儿子邬聿政是否真有实力夺回皇位,现在我投降,是因着我已经晓得比起皇都宫里那位的只知淫欲享乐的邬聿赢,邬聿政更担得起这天下,我答应过邬老头要保护他的江山,以前没来得及替他选,现在终于有机会,达成他遗愿了……”

    他手中的红玉匕首,在他的抚摸下,仿佛有生命一般,红光微闪,男子低头继续摸着那把红玉匕首,顿了一顿,继续道:“况且,他打进邬京是迟早的事,何必叫兄弟们为着邬聿赢这种荒淫无度的狗皇帝浪费性命?为他保江山的日子,我也算是过够了。”

    哪怕那人是高高在上的皇帝,他的将军也从未在朝堂之中行过一礼,除了将军从未瞧得上邬聿赢外,更是因为将军的骄傲,他的将军会佩服,但绝不会臣服。然而,夏华知道,将军一诺千金,否则他不为了上一代皇帝的遗言在邬聿赢手下委屈至此。也知道他重情重义,否则不会为了兄弟的性命,开城投降。这些,亦是他放弃一切,誓死追随的原因。

    将军既已决定,他不会再多问,生死追随便是,恭恭敬敬行了一礼,目光坚决道:“属下领命!”

    是以,当邬家军浩浩荡荡行至邬京城下,准备攻破这最后一道城门时,见到的就是这样一番景象,原来紧闭的城门,忽然打开,瞧不见一个百姓,而本应是城内最后的防守线的黑云大军,纷纷放下兵器,脱掉盔甲,虽然是投降的做派,但个个仍是昂首挺胸、桀骜不驯模样直立在城中迎接邬家军进城。所向披靡的黑云军,就这样不战而降。

    邬聿政漆黑如墨的眼睛,带着仿佛看透一切的视线,穿过这两万精兵,笔直的射向即使投降,依旧泰然又骄傲的骑着马的黑云军首将——黑凤。一个副将装束的人,为那个没有败绩、无往不胜的男子牵着马,朝自己缓缓走来,而他丝毫不见兵败的狼狈与颓然,仍是一副淡然淡然,优哉游哉的模样。

    邬聿政不着痕迹轻轻一笑,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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