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郑屠死得冤

    少时读《水浒传》,觉得“鲁智深三拳打死镇关西”特别过瘾。虽然我也姓郑,并不觉得一家子被姓鲁的打死而愤怒。谁让你欺负人呢?谁让你是镇关西呢?谁让你的功夫不如人呢!?

    年长之后,再读这一段“精典”文字,有了新的看法。大家还是重温一下那段文字吧。

    且说郑屠开着两间门面,两副肉案,悬挂着三五片猪肉。郑屠正在门前柜身内坐定,看那十来个刀手卖肉。鲁达走到门前,叫声“郑屠!”

    郑屠看时,见是鲁提辖,慌忙出柜身来唱喏道:“提辖恕罪!”便叫副手掇条凳子来,“提辖请坐。”鲁达坐下道:“奉着经略相公钧旨:要十斤精肉,切作臊子,不要见半点肥的在上面。”郑屠道:“使得,--你们快选好的切十斤去。”鲁提辖道:“不要那等腌臜厮们动手,你自与我切。”郑屠道:“说得是,小人自切便了。”自去肉案上拣了十斤精肉,细细切做臊子。

    那店小二把手帕包了头,正来郑屠报说金老之事,却见鲁提辖坐在肉案门边,不敢扰来,只得远远的立住,在房檐下望。

    这郑屠整整的自切了半个时辰,用荷叶包了道:“提辖,叫人送去?”鲁达道:“送甚么!且住,再要十斤都是肥的,不要见些精的在上面,也要切做臊子。”郑屠道:“却才精的,怕府里要裹馄饨,肥的臊子何用?”鲁达睁着眼道:“相公钧旨分付洒家,谁敢问他?”郑屠道:“是合用的东西,小人切便了。”又选了十斤实膘的肥肉,也细细的切做臊子,把荷叶包了。整弄了一早辰,却得饭罢时候。

    那店小二那里敢过来,连那正要买肉的主顾也不敢拢来。

    郑屠道:“着人与提辖拿了,送将府里去?”

    鲁达道:“再要十斤寸软骨,也要细细地剁做臊子,不要见些肉在上面。”

    郑屠笑道:“却不是特地来消遣我?”

    鲁达听得,跳起身来,拿着那两包臊子在手,睁着眼,看着郑屠道:“洒家特地要消遣你!”把两包臊子劈面打将去,却似下了一阵的“肉雨”。

    郑屠大怒,两条忿气从脚底下直冲到顶门,心头那一把无明业火焰腾腾的按捺不住,从肉案上抢了一把剔骨尖刀,托地跳将下来。鲁提辖早拔步在当街上。

    众邻居并十来个火家,那个敢向前来劝。两边过路的人都立住了脚,和那店小二也惊得呆了。

    郑屠右手拿刀,左手便来要揪鲁达;被这鲁提辖就势按住左手,赶将入去,望小腹上只一脚,腾地踢倒在当街上。鲁达再入一步,踏住胸脯,提起那醋钵儿大小拳头,看着这郑屠道:“洒家始投老种经略相公,做到关西五路廉访使,也不枉了叫做‘镇关西’!你是个卖肉的操刀屠户,狗一般的人,也叫做‘镇关西’!你如何强骗了金翠莲?”

    扑的只一拳,正打在鼻子上,打得鲜血迸流,鼻子歪在半边,却便似开了个油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发都滚出来。

    郑屠挣不起来,那把尖刀也丢在一边,口里只叫:“打得好!”鲁达骂道:“直娘贼!还敢应口!”提起拳头来就眼眶际眉梢只一拳,打得眼棱缝裂,乌珠迸出,也似开了个彩帛铺,红的、黑的、紫的都绽将出来。

    两边看的人惧怕鲁提辖,谁敢向前来劝。

    郑屠当不过,讨饶。鲁达喝道:“咄!你是个破落户!若只和俺硬到底,洒家倒饶了你!你如今对俺讨饶,洒家偏不饶你!”又只一拳,太阳上正着,却似做了一个全堂水陆的道场,磬儿、钹儿、铙儿一齐响。鲁达看时,只见郑屠挺在地上,口里只有出的气,没了入的气,动掸不得。

    这段文字曾写入中学课本,毫不夸张地说,有上亿的学生看过读过,听过老师讲过这段精彩的文字,当时的结论是:鲁智深的行为是除暴安良。除的“暴”当然是郑屠,安的“良”当然是金翠莲。见义勇为者,当然是鲁智深。

    成年之后,我反复看了多遍,总觉得不是那么回事。那“暴”不是郑屠,而恰恰是鲁智深。也许人有会说:郑屠手里有刀,还干不过人家,被打死活该!——这就是一种弱肉强食的逻辑。谁的拳头硬,谁就该活;谁的拳头软,谁就该死。

    郑屠在鲁智深跟前,就是一个“弱势群体”,虽然他手下还有几个伙计。一大清早,鲁智深就不是来买肉的,是来找茬的。主动挑起事端,就是要打死郑屠。

    书中写得明明白白“郑屠开着两间门面,两副肉案,悬挂着三五片猪肉。”

    郑屠充其量就是一个小个体户、小私营主,靠卖猪肉养家糊口的,看不出有半点骄横,自己要亲自干活的。他不像西门庆、蒋门神,有很大的卖买,本身武功又高强。

    鲁智深进来直呼郑屠的名字,半点尊重都没有。郑屠很慌张地跑出来,让干啥就干啥,始终陪着笑脸。

    为什么呢?首先,鲁智深是顾客。无论是哪个时代,顾客都是上帝,都是衣食父母。其次,鲁智深是军官,是大衙门口出来的,地位要比郑屠高得多。

    还可以列出许多条了,仅这两条,郑屠就得把鲁智深当爷一样伺候。可以这么说,鲁智深那一刻的所作所为,跟那个人见人怕的牛二的行为,没什么两样。只是结果不同而已。

    鲁智深是能倒拨垂杨柳的,弄死个郑屠跟踩死个蚂蚁差不多。

    鲁智只一拳就把郑屠打服了,而且造成了严重伤害。“打得鲜血迸流,鼻子歪在半边,却便似开了个油酱铺,咸的、酸的、辣的一发都滚出来。”

    已经造成了至少三级伤残,鲁智深够“拘留”了。第二拳,把眼珠打了出来;第三拳把太阳穴打塌了……

    毫无疑问,鲁智深就是个杀人犯,而且杀的是一个合法经营的个体户。郑屠与金翠莲之间,最多是个家庭纠分,经济纠分。而主要责任还不在郑屠,而在郑屠的老婆,郑大娘子那里。

    退一步讲,就算有人该杀也不是郑屠,也应该是他的大老婆。鲁智深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几百年了,为何郑屠得不到人们的同情呢?是有深层次历史原因的,至少有三点:

    一是我国自古以就轻商,士农工商,商在排在末位;二是人们有个顽固的观念——无商不奸。奸人都不是好东西,打死了活该;三是法律观念淡薄,崇尚暴力。

    鲁智深倒拔垂杨柳是他的光荣,大闹野猪林是他的光荣!三拳打死郑屠决不是他的光荣,那是欺负弱小,就算不是耻辱,至少是污点!

    写到这里,又想起早年中学课本选的一篇小说《项链》。法国名作家莫泊桑讲述了小公务员的妻子玛蒂尔德为参加一次晚会,向朋友借了一串钻石项链,来炫耀自己的美丽。不料,项链在回家途中不慎丢失。她只得借钱买了新项链还给朋友。为了偿还债务,她节衣缩食,为别人打短工,整整劳苦了十年。最后,得知所借的项链原是一串假钻石项链。

    玛蒂尔德及丈夫是那么诚实与勤劳,我们却偏偏要批判玛蒂尔德的虚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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