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王缘以险恶的用心教授了后世歌手陈柯宇的《生僻字》后,公孙轩辕就开始了欲生欲死的学汉字之路,他又哪里知道,既然是生僻字,后世都很难用到,更何况在这个时代,王缘都想好了,就算你天资绝顶,真学会了生僻字,我还有元素周期表呢,绝对够你学的

    公孙轩辕确实聪明,可再聪明的人,他连最基础的汉语拼音都没学过,每个字都需要靠王缘来告诉他念啥,简直是你数学加减都不会,直接让你算一元二次方程,你不懵才怪呢!

    而且就算会读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更可况,那些饕餮啊什么的字,更是唯有王缘才认识,就算是原始都一脸懵逼,想教也教不了,可以说,单单第一句歌词的七个字,公孙轩辕都是刚记住上个字念啥,下个字就眼睛发直,咦?念啥来着?哪怕嫘祖和庚辰一起跟着背,都脑袋发胀

    “我们。∫菠∠萝∠小∫说。。中。。国的。。汉。。汉。。。该死的!”

    公孙轩辕汉了半天死活汉不下去了,恼怒之下,一把将手里的树枝给扔到了远处,看着铺在他旁边,写的密密麻麻的兽皮,咬牙切齿的骂了起来,而嫘祖与庚辰则低着头,脸色也相当难看,他们比公孙轩辕都不如

    “少族领,咱们不学了吧,这也太难了”

    庚辰的脸都快皱成苦瓜了,现在他都不敢看那样兽皮,老天,这是多少字啊,他们现在念都费劲,可咋学啊

    “呼。。”

    公孙轩辕听到这话,使劲揉了揉脸,让自己冷静下来,长出了一口气后,脸色难看的看着那张兽皮,一想到王缘把兽皮交给他时,嘴上说要是学不会就别勉强,可那戏虐的眼神,公孙轩辕是记忆深刻啊

    “我就不信了!”

    就在这时,一名小孩嘻嘻哈哈的跑了过来,虽然小脸被冻得通红,还留着鼻涕,可依旧用小手飞快的把仅剩的一小片雪收集起来,攥成小圆球对着向他追来的孩子扔去,当砸中那一刻,顿时咯咯的笑了起来,还调皮的坐着了个鬼脸

    “咦,是二蛋,快,庚辰大兄,把二蛋叫过来!”

    公孙轩辕看到那个孩子顿时喜出望外,惊喜的对庚辰喊道,而庚辰听到这话,嘴角一扯,哦了一声,只能不情不愿的喊了二蛋一声,并走了过去

    二蛋看到又是这群人喊自己,顿时有些厌烦,假装没听到,扭头就要跑,可庚辰却急忙上前两步,一把将他给抱在了怀里

    “你这小娃,跑什么”

    庚辰不乐意了,装作发怒的虎起了脸

    对于这个长着大耳朵的男人,二蛋有些惧怕,低着头不敢说话,任由庚辰把他抱到了公孙轩辕的身边

    当二蛋被放下来后,公孙轩辕顿时亲切的拉住了只有六岁的二蛋的小手,指着兽皮上的那个“字”询问

    “二蛋啊,告诉大兄,这个念什么啊”

    二蛋听后一看,那双纯真的大眼睛顿时鄙夷的看了公孙轩辕一眼,奶里奶气的说道

    “你们怎么这么笨,都说了,这念“字”,就是这些汉字的‘字’字,告诉你们几遍了都记不住,再忘记就不要问二蛋了,好烦人的!”

    说完,不耐烦的甩开公孙轩辕,蹦蹦跳跳的跑去找小伙伴玩了,留下了一脸尴尬的公孙轩辕三人

    “我们真的笨到连这么大的稚童都比不上的地步了吗?”

    嫘祖失落的喃喃自语,甚至有些想哭,自从她发明了饲蚕织丝,哪怕部落内的男人都对自己一个女人另眼相看,心中敬佩,可如今,她竟然被一个六岁的孩子鄙视了

    公孙轩辕脸上火辣辣的疼,他从小就被族人在称赞中长大,父的论,母的理,他全部能够记得清清楚楚,并学以致用,甚至自有心得,让他不仅在华夏部落越来越受欢迎,就连其他同盟部落都惊叹自己的才华,可如今,一个孩子竟然鄙视他,说他笨,实在是太扎心了,都扎漏了!

    “我就不信了!”

    一咬牙,公孙轩辕捡起了被自己扔到了小树枝,再次一边写,一边搜寻记忆中王缘告诉他的念法,颇有些知耻而后勇的架势,他公孙轩辕不信自己连一个孩子都比不上!

    当巫奇向王缘汇报的时候,让王缘得意的哈哈大笑,脑子里忍不住幻想,当某一天公孙轩辕猛然发现,学的东西竟然基本用不到,也不知那时候他会是何等模样

    “嘿嘿。。”

    巫奇看着笑的一脸阴险的王缘,忍不住打了一个冷颤,忍不住为那公孙轩辕默哀

    而此时在位于神龙部落正西北方向,大约四十公里的地方,有一个拥有四百多人,生活于大河浅滩附近,自称为咒的小部落,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他们生活在山洞之内,可与其他原始人类粗糙的皮肤不同,老人还好一点,那些年轻的男女,皮肤全都异常白嫩光洁,看起来异常俊美

    这得益于在部落附近的浅滩中,有一片巨大的芦苇荡,芦苇荡中却神奇的冒出一眼温泉,不论严寒酷暑,始终缓缓流淌,最终与大河交汇,那条河是黄河,那眼泉则是后世大名鼎鼎的处女泉,后来更是有一首耳熟能详的诗句,在此发源,并流传千古

    此时,整个处女泉雾气弥漫,人类置身其中,宛若置身于仙境,不见人影,唯有女子的嬉笑声在迷雾中幽幽回荡,让人不禁遐想

    就在这时,处女泉中突然传来了慌乱的惊呼声,可很快又沉寂下去,没多久,一群穿着兽皮的女人,拿着木棍走出了迷雾,也就是她们这些原住民,若是第一次来此的人,绝对会迷失在浓雾之内,而在最前方,一名媚眼如丝,腰细如蛇,面泛桃花的女人,光着洁白的小脚,扭着腰肢走来,而此女的右手则拽着一个全身湿漉漉,面颊消瘦,已经昏迷了过去的老头

    她被族人称为女咒,在这个部落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男人,唯有瑟瑟发抖的匍匐在她的脚下

    女咒媚眼开合,长长的睫毛宛如蒲扇一样,扭头看着老头,忍不住用粉红的香舌轻轻舔舐嘴唇,虽然这猎物瘦骨如柴,年纪也很大,可她实在是吃腻了大鱼,自己部落的男人她又不舍得杀,毕竟还得为她干活呢,好不容易碰到了一个外族人,还是一个年老体衰的老头,没有什么用处,那就。。。吃掉吧!

    挥了挥手,一群赤着精壮上身的男人缓缓出现,只有腰部围着兽皮,他们的地位很低下,能有一块兽皮来遮羞,就已经是女咒的恩赐了,此时恭顺的半跪在地上,低着头,不敢去看女咒,等待着她的命令

    “把此人带回部落宰杀”(译后)

    说起来,除了因公孙少典迁移,为了与强大的华夏部落沟通而普及使用了扶风语外的黄河中游,其实很多偏远的部落都拥有各自的语言与习俗,根本无法交流,也因此,少了沟通的各部落,出现了很多不必要的矛盾,最终又为了各自利益开始互相攻伐,失败一方或被屠杀殆尽,或融入胜利的部落,并开始潜移默化的使用胜利部落的语言、文化、习俗等,最终融为一体

    那些男人看了那干瘦的老头眼睛一亮,同样舔了舔嘴角,眼里充满了贪婪之色,恭敬的点头

    如果王缘在这里,一定会万分惊讶,因为那个老头,竟然是被蛮骨追杀,后又被自己抢光了女人,并赶出神龙部落的那个小部落的智者!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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