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慕和阿梅扶着冯刺史出了前院,冯刺史当场就能站稳了自己走。
    甚至长吐出一口气后,还有心情低骂了一句:
    “赵二郎非人子哉!”
    听到这话,阿梅只是抿嘴一笑。
    但李慕乃是出身世家女,从小就识文断字,文学素养不低,此时双眼发亮:
    “阿郎方才在厅中所念,别说是赵二叔,就是妾亦听得心情激荡。”
    “是吧?”想起自己方才在前院的表演,冯刺史都忍不住地给自己的演技点个赞。
    这几日的戏,只有大纲,没有彩排,主要靠的,还是临场发挥。
    主要就是赵二郎这哈批,入戏太深,直接给自家兄长倒了一大樽烈酒。
    没半点眼色!
    “不见厅中诸人乎?谁不为阿郎文采所倾?”
    李慕紧紧地攀住冯刺史的胳膊,声音柔得都快要能拧出水来:
    “张娘子在外头听完,差点就忍不住冲进去了,现在比我等提前一步,跑去告诉女君了呢!”
    冯刺史哈哈一笑,志得意满。
    然后一手搂住一个妾室,笑吟吟地说道:
    “身上全是酒气,且扶吾去沐浴一番。”
    后院里,关姬与张星忆两人,等了半天,才听得门口传来自家男人的声音:
    “这么晚了,细君怎么还不睡?”
    冯刺史没有束发,披着一件外袍就走了进来。
    关姬挺着大肚子,没像平常那样卧在榻上,正与张星忆坐在桌边言笑妟妟。
    冯永走近了,才看到案桌上铺着纸张。
    “这是在干什么?”
    “自是在等‘天生吾徒有俊才’的冯君侯。”
    关姬心情似乎极好,竟是开玩笑地接了一句。
    冯永走到跟前,低头看去,但见桌上的纸所写的,正是自己在前院所念的《将进酒》。
    他不禁吃了一惊,看向张星忆:
    “四娘竟有这等心思?只听了一遍就能背下?”
    张星忆骄傲地一抬头,不屑地看了一眼冯大抄公。
    倒是关姬笑着解释道:
    “前几日就知道你要念诗,又不肯提前跟我们说。四娘早在外头让人准备好了笔墨,在你念的时候就记下来了。”
    她说着,又低头看向桌上,双手捧起纸,赞叹道:
    “怪不得阿郎不愿意提前说呢!这等佳文,妾看也只有《蜀道难》、《梦游天姥吟留别》能与之相比。”
    “若是提前说了,何能惊艳厅中众人?千金散尽还复来,好句!这等句子,也只有阿郎有底气说。”
    冯永看到桌上还有不少纸张,上头皆是潦草而又凌乱的炭笔字体,想来是张星忆让人在宴厅外面的速记。
    倒是关姬手上所捧的纸,上面的字体铁画银勾,隐透出凌厉而不失豪放。
    一看就知道是虎女的作品。
    “好字!”冯刺史从关姬手里接过纸,“细君这个字,与此文倒是呼应。”
    “妾初闻阿郎在前院所念之诗,心头亦是激荡,故忍不住地写了下来。”
    关姬靠了过来,轻笑道,“写完后,才发现今夜所书,比往日要好上不少呢!”
    “这大概就是从字识人吧。”冯刺史的书法虽说是独创一帜,但欣赏水平还是有的。
    他看了一会,这才满意道,“前番那曹三让吾亲书此诗给曹植,正好,细君倒是省了吾一番事情。”
    此话让关姬“扑哧”一笑。
    张星忆在一旁没好气地说道:
    “姊夫,咱们说话要凭良心!亏得我看以你在前院醉倒,就赶快回来,让阿姊把这诗重抄了一份……”
    嗯,果然是夫妻连心么?
    冯刺史咳了一声,面不改色。
    反正在自家女人面前丢脸,不算丢脸。
    只是张小四这番功劳,没有得到冯刺史及时的反馈,让她心头更是不满。
    于是她满怀恶意地问道:
    “这诗还没诗名呢,要不然姊夫你亲笔题一个?”
    冯刺史讪笑:“别闹,即使是男子,也难写出细君这一手字,我是自愧不如也,如何能画蛇添足?”
    大妇则贴心多了,顺势转移话题问道:
    “说起这个,阿郎还没说此文是何名?”
    “将进酒,乐府诗。”
    “又是乐府诗啊?阿郎似乎很是喜欢写乐府诗?”
    关姬从冯永手里拿过纸张,提笔在上头写下“将进酒”三字。
    “大汉流传最广者,不就是乐府诗?”冯永微微一笑,“再说了,不写乐府诗,如何能聆听细君之唱?”
    当年关大将军唱一首《蜀道难》,让冯刺史大感惊艳。
    关姬大概也是想起了当年之事,当下温柔一笑,只是当着张星忆的面,她不好多做表示。
    于是又问了一个问题:“这五花马,又是个什么典故?”
    “将骏马鬃毛修剪成瓣以为饰,分三瓣者,为三花马,分五瓣者,称五花马。”
    关姬听了冯永的解释,点了点头,倒也没有多做追问,只当是哪里的风俗:
    “原来还有这个说法,倒是妾孤陋寡闻了。”
    不过倒也符合她初闻五花马时的理解。
    毕竟能与千金裘相提并论,想来定是名贵之马。
    “不过是我师门中的习惯罢了,细君没有听说过也是正常。”
    说起这个,冯永又转而对张星忆说道:
    “既然诗中提起五花马,明日就让人挑出一匹上等好马,把马鬃剪修成五花。”
    “同时再让慕娘挑几件上等衣物,哦,还有那美酒也要准备好。”
    “只待那曹三辞行时,让他把这些东西带回去,就说是我给曹植的赠礼。”
    “此事,四娘记得亲手为之,不要出了差错。”
    张星忆点头应下。
    “阿郎对那曹植,倒是上心。”
    “不上心不行。若说当年曹操是文武皆是过人,那曹丕之文也算是可观。今到曹叡,武略不济,文才不足。”
    若是换了原历史上,曹叡也算是半代雄主。
    可惜的是,现在遇到了开挂的。
    因为连年对外惨败,第一年战胜吴国所树立起来的威信,早就已经失尽。
    登基这么多年来,曹叡现在连根基都办法巩固下来,更别说像原历史上掌控全局。
    这对于一个皇帝来说,是非常致命的。
    据探子所报,现在都督关中的司马懿,权力极大。
    可以自主任命关中诸军中层将领,甚至有权处死低层将校。
    再加上屯田以及特设专门的易市。
    军权政权集于一身,又能自筹钱粮,活脱脱一个唐时节度使。
    就是不知道司马懿有没有胆量做安禄山。
    就算不管司马懿心里是怎么想的,但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如今曹叡对魏国的掌控力,比起原历史,要差得太多太多。
    “如今魏国可称道者,廖廖无几人。武略不过司马懿,或许满宠也算是一个?”
    “大汉武德充沛,有何惧哉?反倒是以文采论,仅曹植一人,便可压天下。”
    论起武略,不是说冯永看不起魏国的其他人,而是……
    没有了后方之忧的诸葛老妖,根本就无惧司马老贼。
    乌龟壳再硬,有汉阳造硬?
    反正冯刺史是不信的。
    可以说,这个时期,大汉与魏国是与原历史反过来的。
    此时魏国人才正不断凋零,处于衰弱期。
    而大汉,却因为某人的开挂,人才提前涌现,国力处于上升期。
    唯一所缺者,则是软实力方面。
    虽说未来影响魏晋文化方向的那些人,因为浮华案的风波,现在还只能是默默夹着尾巴做人。
    但“建安三曹”是中国文学史永远绕不过去的高山。
    即便现在三曹仅剩一个曹植,也足以让天下文人仰望。
    “天命所在,人心所向”这种东西,虽说是看不见摸不着,玄学得很。
    偏偏你又不能忽视它。
    毕竟这个时代,连天象都要拿来证明谁才是天下正统。
    没办法,大伙都信这个。
    “阿郎太过自谦,以前尚可说曹植文才一人可压天下,但大汉现在不也有阿郎么?”
    冯刺史干笑一声:
    “曹植毕竟是前辈,战阵上可以以胜负说话,但文坛之事,作为晚辈,态度还是放低一些比较好。”
    再怎么被人吹上天,冯刺史心里还是牢记一件事:自己是个开挂的,不靠真实力。
    冯刺史在后院与自家妻妾算计的时候,在前院的曹三已是酒意朦胧,步伐踉跄。
    他从未喝过这么烈的酒,仅仅是最开始的三樽,就已是让他有些遭不住。
    再加上冯永走后,赵广自告奋勇接手宴席,可怜的曹三就算是倒了大霉。
    反正是等他醒来时,已是第二天大亮时分。
    宿醉让曹三觉得自己头痛欲裂。
    吃过下人送上来的吃食,热汤下腹,曹三这才觉得好受了些。
    他正捧着自己的脑袋呻吟,但是冯郎君派人送过来的东西,很快就让他把自己的难受抛之脑后。
    “这就是冯郎君亲手所书的昨夜文章?”
    曹三小心翼翼地把裱好的纸张摊到桌上,刚一入眼,顿时就不由地喝彩:
    “好字!”
    果真是字如其人啊!
    看这豪放而不失刚劲的字体,真不愧是擅写雄文的冯郎君所书。
    “将进酒?原来这此文叫将进酒?”
    曹三喃喃自语,欣赏了半天,这才珍之又珍地收起来。
    “昨夜才在宴席上求冯郎君亲书,今日就能得其真迹,冯郎君对陈王,真是重视非常。”
    想到这里,曹三又不禁再感叹一声,天意弄人。
    此行已是圆满,曹三归心似箭,他要赶回去禀报陈王,所以很快提出辞行。
    冯永也没有挽留,毕竟汉魏两国终究是敌人,有些事情,拖得越久,越容易出意外。
    “此马叫五花马,乃是君侯座骑。君侯说了,诗赠曹公子,马亦赠曹公子。”
    张远把缰绳递到曹三手里,很是庄重地说道。
    曹三不是曹植,所以还没有资格让冯永亲自送行。
    倒是张远作为冯刺史身边最优秀的学生,被派来送曹三。
    曹三看着眼前的高头大马,即使他自小跟随曹植,久见罕物,亦不得不发出一声赞叹:
    “此马神俊矣!”
    但见此马全身油光发亮,,鼻孔极大,四蹄如碗,背腰宽且平直。
    最引人注目的是,马鬃毛被精心修剪了一番,上头还用饰物装饰,平生添了几分贵气。
    张远点头:
    “曹使者当真有眼光,此马乃是西域天马,后有人特意从西域转运而至凉州,最后送予君侯。”
    “君侯极是喜欢此马,今送曹公子矣!”
    他说着,又拍了拍手,只见有数位仆人捧着东西上来。
    “此几物,乃是纯色裘衣,还有南乡最新款的绒衣,在外不说千金,就是万金,也是难求。”
    “至于这些美酒,西域蒲桃酒、南中蜜酒、烈酒,皆是君侯珍藏,都请曹使者一齐带回去给曹公子。”
    曹三闻此言,整面容,正衣冠,然后对着武威城深深地一拜,朗声道:
    “曹三代陈王谢过冯郎君相赠!”
    陈王这些年来失意失落,如今能得冯郎君这份情谊,也不枉陈王此次甘受朝廷猜忌,与汉人通书信。
    五月的陇右,已是满地青翠。
    来时满怀忐忑,无心观景色。
    回时收获满满,曹三再一次来到冀城时,终于有心情一观这个陇右重镇。
    这些年来,因为从汉中运转过来的物资,都要经过冀城中转,所以冀城日见繁荣。
    各类食肆客舍如雨后春笋,纷纷冒了出来。
    甚至从南乡传过来的一种新娱乐,也已影响到了冀城。
    那就是说书人。
    雍凉自古出豪杰。
    以《紫电青霜记》为代表的侠义小说,不但极合雍凉风气,而且因为通俗易懂,更是为广大雍凉百姓所喜爱。
    往来的商队,大多都是苦脚力,苍头黔首也没什么钱去高档场所。
    偏偏受众最多的又是他们。
    有需求自然就会有市场。
    于是一些说书人,有时干脆跑到商队脚力睡的大通铺客舍里去讲。
    更加不讲究的,就是找个空旷之地露天讲。
    反正干这个,有嘴就行。
    久而久之,有些地方就成了固定说书的地方。
    有了市场,自然就会有消费,有些青皮暗倡也跟着流窜过来。
    为了办事方便,于是这些固定场所又开始围上栏杆,盖上棚子,以遮风挡雨。
    此时栏杆多称为勾栏。
    这等地方,在南乡早就有之。
    不过南乡的这等场所很是正规,官府有专门的曹署管理。
    因为聚拢时如瓦合,散时有如瓦解,易聚易散,所以称之为瓦市勾栏之地。
    乃是中底层百姓,往来脚力娱乐的地方。
    冀城这边,也随了南乡那边的叫法,渐渐地叫开了来。
    曹三在汉中时,早闻冯郎君治南乡的种种异闻,只是来时匆匆,要去凉州见冯郎君为要。
    如今事了,听闻冀城亦有这等奇特之处,便心生好奇,要前往一观。
    哪知亲临之后,发现此处大是粗俗,往来皆是粗衫苍头。
    当下不免有些失望,只是听闻那说书,却又让他觉得新奇,流连一番,竟是不忍立刻离去。
    隔壁又传来有女子的声音,咦咦呀呀的,似唱非唱,调子如捏着嗓子唱出来一般,当是民俚俗曲。
    什么“靖哥哥”、“蓉儿”,让人听得糊里糊涂。
    曹三顺着声音转过去,但见勾栏围住的地方,有女子脸上涂抹着劣等脂粉,如同鬼画,张嘴在唱着什么。
    旁边还有一男子,长得粗矮无比,面目憨厚,一笑就是黑黄的龅牙,一看就是从地里刨食的。
    偏偏腰间还配了一把刀,不住地围着女子转。
    时不时还配合女子说两句。
    引得下边汉子呼吸急促,叫好不已,脖子都粗红粗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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