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和大家在得到了头羊之后,很顺利的控制了整个羊群,这时他们已经打算开始返回部落了,这可是50多头山羊。

    虽然因为头羊的原因,现在表现很是温顺,可大家总还是不太放心,大家只想快速的将他们赶回部落的围墙内,这样它们就真正的成为了部落的财产。

    另外,如果是空手赶回部落的话,他们还可以逗留一段时间,有天子在说不准还能获得那些高大的,他们从未见过的野牛,以及和小福马长得差不多的野马。

    但现在要驱赶着这一群野羊回到部落,路上要浪费的时间就会更多,而早上的时候,原本60多人的队伍被分成了两批。

    首领带着30人提前赶回了部落,以现在剩余的人数,如果继续在野外过夜,安全问题将会是王天的最大考虑。

    竟然这一次猎杀野狼的行动已经圆满的完成,并且意外的得到了58只山羊,王天决定先迅速的赶回部落在说,至于抓捕野牛,以及让他垂涎欲滴的野马只有等待下次了。

    王天原本是一个急性子,按照他以往的性格,再得到了野羊之后,一定会想方设法的为小福马再找一个媳妇回来。

    但穿越到原始时代一段时间之后,他发现自己已经慢慢的改变,所有的事情不可能一蹴而就,野牛对部落固然重要,但自己作为部落里的“天子”,首先要考虑的还是部落的整体利益。

    可以用作大牲畜的野牛,在现阶段并不是特别急迫的需要获取到,明年注定不可能开展大规模的农耕生产,因为种子都不足。

    目前部落获取的唯一粮食作物是大豆,并且数量有限,这意味着部落耕种区那900多亩的耕地,即使全部都已经开垦完毕,明年也将面临无粮可种的境地。

    而对于野马,在有牛的情况下,马是用来当做军用物资的,部落现在并不具备采取军事扩张的能力,获取马匹的急迫性,甚至还远远比不上野牛。

    为了保证大家的安全,在已经得到了羊这种重要的大牲畜的情况下,还是尽快赶回部落为好,消灭了野狼群,获得了羊群,这一次的收获已经足够了。

    这样的收获已经不算是深入宝山,空手而回,从大家脸上的表情就可以看出这一点,聪明的天子竟然有办法可以让野羊群乖乖的跟着部落走,采取兵不血刃的方式,就获得了这么大一群野羊,简直让人匪夷所思。

    大家看向王天的目光已经由崇拜变成了盲从,从今以后,即使面对千军万马,只要有天子在,只要有天子的一个命令,他们都会嗷嗷叫的冲上前去,将部落的敌人撕成粉碎。

    王天和二哥走在最前面开道,那只头羊,在被押解回来的路上果然不老实,时不时的想用羊角去撞击二哥,然后找机会逃跑,但是王天给二哥起名叫金刚,可不是白叫的。

    头羊无论采取什么样的策略,在绝对力量面前,一切都是徒劳的,二哥手上那恐怖的力量,根本就是头羊所没有办法摆脱的。

    虽然如此,但是头羊时不时的捣乱,让王天烦不胜烦,因为它打乱了众人行进的脚步,使得大家前进的速度非常缓慢。

    这个时代的野羊并不怕人,这也就是为什么当时王天他们对野羊群发动攻击的时候,这些四脚兽并没有立刻逃跑的原因,在羊群看来,这些两脚猴子对自己的威胁非常有限。

    但头羊却没有想到,现在会被人类一锅给端了,一路上头羊不断的反抗,想要挣脱,而头羊一反抗,羊群就会停止前进。

    王天为了缩短回去的路程,已经选择了最近的直线方式,并没有按照原路返回,现在因为头羊的不断反抗,使得返回的速度依然没有增加。

    情急之下的王天,用匕首砍了一根小孩胳膊粗细的木棍,保留了一头的y字型木杈,将拴在头羊脖子上的草绳,紧紧的捆绑在木权上。

    这样y字型的树杈正好卡在了头羊的脖子上,用它代替了软绵绵的绳子,这样就能防止头羊咬断绳子逃跑,因为无论头羊如何转动脖子,它也是咬不到插在脖子后面的木棍。

    而二哥也不用再弯着腰一直抓住他的脖子,只需要推着木棍往前走就可以了,走起路来轻松了许多,而头羊也不能再停下来捣乱,直接被二哥推着走,到最后它就彻底的放弃了抵抗。

    在这之后行进的速度加快了起来,由于王天没有按照来时的路原路返回,因此一行人全都是在王天的带领下前进,作为曾经的特种兵,在野外辨认方向是必修课,部落走走停停但王天一点也不担心会迷路。

    在行走到大约一半路程的时候,头羊老实了,但是羊群却又发生了骚动,无论大家如何驱赶,羊群都不肯前进。

    王天只得停下来询问原因,这时候虎子手上拿了一把狗尾草,朝着王天跑了过来,脸上竟然笑嘻嘻的带着笑容。

    “天子,你看这是不是你要找的东西!”说完就将手中的狗尾草递了过来,王天拿起来一看,我去,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不是粟吗?

    王天被巨大的惊喜突然砸中,几次专门的寻找,都没有见到粟米的影子,今天为了赶近路,竟然无意中就让自己碰到了,这运气好的也是没谁了。

    王天望着手中的几株禾本科植物,外形很像狗尾巴草一样,不过果穗的长度要大很多,上面结着米粒大的果实。

    “天子,这个是你要找的东西吗?羊群不愿意走,就是在啃食这些果实。”虎子给天子解释道。

    我去,王天一听是这个原因立刻着急了起来,他赶紧让大家将羊群驱赶出这一块粟米地,这可是珍贵的粟米种子,要是全进了羊肚子里,王天可就有的哭了。

    现在他们所在的地方,天龙部落的众人从来没有来过,这种野穗子部落众人在其他地方也没有见到过,否则,原始人只要知道是能吃的,就绝对会采集回去的。

    王天看着这一片野生的粟米地,发现总数估计有两三百株,其中一些已经遭到了野羊的啃食,这让王天的心隐隐作痛,他立刻让大家将粟米连同穗子一起采摘下来。

    然后摘下几块阔叶垫在了背篓内,将粟米穗小心的放到阔叶上,然后王天取下两颗扔到嘴里,咀嚼起来来,他发现淀粉含量相当高,嚼了一会儿嘴里已有丝丝的甜意。

    之所以会感觉甜,并不是粟米中直接含有糖,而是粟米中的淀粉与人体的唾液发生反应所造成的。

    王天是南方人,他以前一直听北方的朋友说谷子,一直以为谷子就是稻谷,曾经傻傻的分不清,南方人很少食用小米也就是粟,分不清楚是稻还是栗也很正常。

    中国历史上,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里,一直是北方粟,南方稻,老百姓也是各自以此作为主食,穿着马甲的粟,王天认不出来,但如果脱了壳之后,就要好辨认许多。

    粟又叫谷子,也叫黄米,因为它脱壳之后颜色金黄而得名,王天却发现现在自己得到的品种,在脱壳之后颜色竟然和后世的大米没有多大区别,这难道是因为原始粟米的原因?粟的原始祖宗原本就是这个颜色吗?

    粟米的颜色并不是想象中的金黄色,而更接近于米黄色,如果不是穗子明明白白的告诉王天这就是粟米,王天很容易误认为是稻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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