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摆摊
“少爷,这么弄真的可以吗 ?”
林忠一张黑脸扭曲着,看着在灶上忙碌了一个时辰的林与,面上的忐忑之色都快溢到锅里了。
林与没好气的看着他:“怎么不行?再不弄点活计,家就真揭不开锅了。”
林忠不敢反驳,只是嘴里嘟囔着:“还不是因为少爷要租这个大宅子,如今 空着好几间房呢……”
林与一边剁着肉馅,一边笑道:“忠叔,我以后可是要光大林家的,小门小户的像什么样子,如今空旷一些,住得舒坦嘛。”
林忠无奈,这个少爷总是有自己的道理,就好像他手上正在操作的食材一样,一旦他决心去整治,其他人就没有阻止的道理。
砰砰砰砰,两把菜刀左右纷飞,一大块五花肉在林与的刀下渐渐变作了雪花状的肉糜,林忠蹲在地上,大大的木盆里,几节黑不溜秋的条状物体已经被洗了三次,已经是黑得发亮。
林忠 苦着脸又去倒了一盆泥水,换了一盆清水过来:“这东西真的能吃吗?”
能吃!当然能吃,后世两湖大地说没吃过米饭的还有人信,说没吃过这东西的,只怕是外地人冒充的。只是北宋年间的莲藕,似乎没有进行过改良,一个个长的歪七竖八的,很有一股子病态美。池塘里的塘泥也是粘稠得像是糨糊一般,洗着一股子翔发酵的味道,确实不像是能吃的东西,但这玩意还确实就是莲藕啊。
逼着林忠又洗了两次,再刨光了莲藕的皮,终于露出了白嫩的真身。林与不顾林忠满脸的哀怨,接过藕来,菜刀一排,把藕拍了个稀碎,用刀再细细的切过,连同藕汁一起放进盛满了肉糜的盆里,再加上盐和野葱末,随后插进两个筷子,用力地搅拌了起来。
可惜现在家中的余钱不多,如果能买条大鱼,刮下肉泥来填进去,即使不用搅拌,也能出无上的美味。
林与在这搅拌着肉馅,林忠升起了火,半锅菜油渐渐地热了起来。林与见油温已经起来了,赶紧叫道:“小火小火!”
看着林忠盖住了火焰,林与这才小心翼翼的将搅拌好的肉馅捏成一个个小团子放入油锅中,眼看着一个藕丸子在油锅中窜起油花,炸得遍体金黄。
一个个金黄色的丸子捞了起来,被林与摆在了簸箕里滤油,厨房门口响起了林忆脆生生的声音:“哥哥,饿了……”
林与见她口水都要淌下来,笑得开心:“我看不是饿了,是馋的,早饭才吃了半个时辰呢。”
林忆呆萌地看着自己的哥哥:“这丸子,是要拿出去卖钱吗?那我不吃了,等着吃晚饭。”
林忆很是懂事,自从父亲病故之后,她就不再哭闹,只是笑容也同样的少了很多,似乎是明白家里的环境恶劣,尽力的不想给自己的哥哥还有母亲添麻烦。
看着林忆明明一副很想吃却偏偏克制自己的小大人模样,林与的眼眶就有些湿,她才七岁啊!前世七岁的小孩子,怕是大鱼大肉都喂出了厌食症的,她现在连个藕丸子都不敢吃。
“拿去,吃不够的还有。”
林与一口气盛了五个丸子,拿油纸袋抄着,塞进了林忆的手中:“慢点吃,这玩意顶饱,可别撑着了。”
林忆此时哪还忍得住?低头啊呜一口,先把最上面的丸子咬了小半个,五花肉馅自然的香气配上莲藕碎清脆的独特口感,让小丫头美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哥哥,好吃!”
林与宠溺地摸了摸林忆的头:“以后还有好吃的!”
“哥哥,我吃一个就够了,剩下的给娘吃。”
“没事,哥再给你五个,去跟娘亲一起吃吧,吃不完的就放好,这玩意放不坏。”
林与看着林忆蹦蹦跳跳的拿着丸子去找杨氏,觉得古代的生活似乎也不赖,至少在现代,作为独生子女的他,可从来没能拥有这样一个乖巧可人的妹妹。
“忠叔,你也来试试看,口味可还行?”
林与自己拿了两个,又给林忠两个。林忠当年跟着林真也是混过汴梁城,走过成都府,说一句见多识广也不为过。
林与虽然信任自己的手艺,可这吃食的事情,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自己觉得可口的,还真不一定能迎合到其他人的口味。
林忠接过丸子,一口咬下一般,闭上眼细细品位了一番:“少爷厉害啊,老奴跟着老爷走南闯北,就是汴梁城里的大酒楼,也没见过这样的美味。”
林与此时也吃完了自己的份:“那就好,明儿咱们就开业。”
他自己也觉得不错,北宋的猪肉就是比现代的猪肉要香一些,肉味足啊,哪怕没什么佐料,一口下去肉香油香葱香扑鼻而来,搭配爽脆的口感,要不是因为这玩意吃多了发胖,林与恨不得吃他个十个八个的。
林与怕胖,可大宋的子民们不怕。宋人好美食,尤以油炸食品为甚。
林与推着着自己的推车摊子来到上街,只见满街的小摊贩有八成都是做油炸食品的,什么炸鹌鹑,炸鸡、炸面饼、炸猪肘……满街的油炸香味让林与有种熟悉的快感。
这味道,跟KFC差不多嘛。
林与看街上还有空位,就随意地支起了自己的摊子,然后还不忘跟隔壁的摊位老板打起了招呼:“老板,这边的规矩摆摊怎么弄?交多少份子?”
隔壁摊位是个卖馄饨的汉子,身高极高面相白净,身上的衣服也是洗得干干净净,让人一看就心生好感,毕竟这个年代,有卫生意识的人太少了,就好像林忠就永远不明白,为什么做菜之前一定要洗手呢?
那汉子见林与面生,笑着回头道:“没什么规矩,有空地就摆上,这里就是专门给小摊贩摆摊的,等会中午饭点过了,巡检会过来巡视,每天交三文钱的份子就成了。”
林与惊讶:“那不多啊,还要不要给交保护费?就是,给泼皮交一份?”
那白面汉子哈哈一笑:“郎君这是听过书?哪来的什么泼皮,就算有也被谢公给撵走了。哪家的泼皮敢来抢巡检的活计?活得不耐烦了吗?你就安心做你的生意好了。”
林与拱手,看来自己这水浒传算是白读了,这江陵的治安,比他自己想的还要好的多。至于汉子口中的谢公,他当然知道是谁。作为一名湖北人,就算在900年后,也会经常捡到谢公庙,这些遍布鄂省的庙宇,就是为了纪念这位荆楚名臣谢麟的。
当然,谢麟这种封疆大吏一省刺史跟他是没有半毛钱关系的。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赚钱!
林与把炉膛一拨开,锅中倒上油,满满一大盆子的藕末肉馅摆在了桌案上。
他擦擦手,这他娘的才有意思呢。
“少爷,这么弄真的可以吗 ?”
林忠一张黑脸扭曲着,看着在灶上忙碌了一个时辰的林与,面上的忐忑之色都快溢到锅里了。
林与没好气的看着他:“怎么不行?再不弄点活计,家就真揭不开锅了。”
林忠不敢反驳,只是嘴里嘟囔着:“还不是因为少爷要租这个大宅子,如今 空着好几间房呢……”
林与一边剁着肉馅,一边笑道:“忠叔,我以后可是要光大林家的,小门小户的像什么样子,如今空旷一些,住得舒坦嘛。”
林忠无奈,这个少爷总是有自己的道理,就好像他手上正在操作的食材一样,一旦他决心去整治,其他人就没有阻止的道理。
砰砰砰砰,两把菜刀左右纷飞,一大块五花肉在林与的刀下渐渐变作了雪花状的肉糜,林忠蹲在地上,大大的木盆里,几节黑不溜秋的条状物体已经被洗了三次,已经是黑得发亮。
林忠 苦着脸又去倒了一盆泥水,换了一盆清水过来:“这东西真的能吃吗?”
能吃!当然能吃,后世两湖大地说没吃过米饭的还有人信,说没吃过这东西的,只怕是外地人冒充的。只是北宋年间的莲藕,似乎没有进行过改良,一个个长的歪七竖八的,很有一股子病态美。池塘里的塘泥也是粘稠得像是糨糊一般,洗着一股子翔发酵的味道,确实不像是能吃的东西,但这玩意还确实就是莲藕啊。
逼着林忠又洗了两次,再刨光了莲藕的皮,终于露出了白嫩的真身。林与不顾林忠满脸的哀怨,接过藕来,菜刀一排,把藕拍了个稀碎,用刀再细细的切过,连同藕汁一起放进盛满了肉糜的盆里,再加上盐和野葱末,随后插进两个筷子,用力地搅拌了起来。
可惜现在家中的余钱不多,如果能买条大鱼,刮下肉泥来填进去,即使不用搅拌,也能出无上的美味。
林与在这搅拌着肉馅,林忠升起了火,半锅菜油渐渐地热了起来。林与见油温已经起来了,赶紧叫道:“小火小火!”
看着林忠盖住了火焰,林与这才小心翼翼的将搅拌好的肉馅捏成一个个小团子放入油锅中,眼看着一个藕丸子在油锅中窜起油花,炸得遍体金黄。
一个个金黄色的丸子捞了起来,被林与摆在了簸箕里滤油,厨房门口响起了林忆脆生生的声音:“哥哥,饿了……”
林与见她口水都要淌下来,笑得开心:“我看不是饿了,是馋的,早饭才吃了半个时辰呢。”
林忆呆萌地看着自己的哥哥:“这丸子,是要拿出去卖钱吗?那我不吃了,等着吃晚饭。”
林忆很是懂事,自从父亲病故之后,她就不再哭闹,只是笑容也同样的少了很多,似乎是明白家里的环境恶劣,尽力的不想给自己的哥哥还有母亲添麻烦。
看着林忆明明一副很想吃却偏偏克制自己的小大人模样,林与的眼眶就有些湿,她才七岁啊!前世七岁的小孩子,怕是大鱼大肉都喂出了厌食症的,她现在连个藕丸子都不敢吃。
“拿去,吃不够的还有。”
林与一口气盛了五个丸子,拿油纸袋抄着,塞进了林忆的手中:“慢点吃,这玩意顶饱,可别撑着了。”
林忆此时哪还忍得住?低头啊呜一口,先把最上面的丸子咬了小半个,五花肉馅自然的香气配上莲藕碎清脆的独特口感,让小丫头美得眼睛都眯了起来。
“哥哥,好吃!”
林与宠溺地摸了摸林忆的头:“以后还有好吃的!”
“哥哥,我吃一个就够了,剩下的给娘吃。”
“没事,哥再给你五个,去跟娘亲一起吃吧,吃不完的就放好,这玩意放不坏。”
林与看着林忆蹦蹦跳跳的拿着丸子去找杨氏,觉得古代的生活似乎也不赖,至少在现代,作为独生子女的他,可从来没能拥有这样一个乖巧可人的妹妹。
“忠叔,你也来试试看,口味可还行?”
林与自己拿了两个,又给林忠两个。林忠当年跟着林真也是混过汴梁城,走过成都府,说一句见多识广也不为过。
林与虽然信任自己的手艺,可这吃食的事情,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自己觉得可口的,还真不一定能迎合到其他人的口味。
林忠接过丸子,一口咬下一般,闭上眼细细品位了一番:“少爷厉害啊,老奴跟着老爷走南闯北,就是汴梁城里的大酒楼,也没见过这样的美味。”
林与此时也吃完了自己的份:“那就好,明儿咱们就开业。”
他自己也觉得不错,北宋的猪肉就是比现代的猪肉要香一些,肉味足啊,哪怕没什么佐料,一口下去肉香油香葱香扑鼻而来,搭配爽脆的口感,要不是因为这玩意吃多了发胖,林与恨不得吃他个十个八个的。
林与怕胖,可大宋的子民们不怕。宋人好美食,尤以油炸食品为甚。
林与推着着自己的推车摊子来到上街,只见满街的小摊贩有八成都是做油炸食品的,什么炸鹌鹑,炸鸡、炸面饼、炸猪肘……满街的油炸香味让林与有种熟悉的快感。
这味道,跟KFC差不多嘛。
林与看街上还有空位,就随意地支起了自己的摊子,然后还不忘跟隔壁的摊位老板打起了招呼:“老板,这边的规矩摆摊怎么弄?交多少份子?”
隔壁摊位是个卖馄饨的汉子,身高极高面相白净,身上的衣服也是洗得干干净净,让人一看就心生好感,毕竟这个年代,有卫生意识的人太少了,就好像林忠就永远不明白,为什么做菜之前一定要洗手呢?
那汉子见林与面生,笑着回头道:“没什么规矩,有空地就摆上,这里就是专门给小摊贩摆摊的,等会中午饭点过了,巡检会过来巡视,每天交三文钱的份子就成了。”
林与惊讶:“那不多啊,还要不要给交保护费?就是,给泼皮交一份?”
那白面汉子哈哈一笑:“郎君这是听过书?哪来的什么泼皮,就算有也被谢公给撵走了。哪家的泼皮敢来抢巡检的活计?活得不耐烦了吗?你就安心做你的生意好了。”
林与拱手,看来自己这水浒传算是白读了,这江陵的治安,比他自己想的还要好的多。至于汉子口中的谢公,他当然知道是谁。作为一名湖北人,就算在900年后,也会经常捡到谢公庙,这些遍布鄂省的庙宇,就是为了纪念这位荆楚名臣谢麟的。
当然,谢麟这种封疆大吏一省刺史跟他是没有半毛钱关系的。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赚钱!
林与把炉膛一拨开,锅中倒上油,满满一大盆子的藕末肉馅摆在了桌案上。
他擦擦手,这他娘的才有意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