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药?炸了桥?”

    “所以你就退下来了?”

    忽必烈眯缝着他的眼睛,令那双细目看上去仿佛像没有睁开一样小,他坐在本来属于刘黑马的软毛毡上,喝着凉水。

    “是,末将无能,请殿下责罚!”刘黑马低着头,站在忽必烈面前,细细述说了一遍白天的战况后,丧气的认罚。

    忽必烈看看他,把手里的碗放下,摆摆手:“胜败乃常事,如果一次攻而不克就追究将官责任,我大蒙古国也不可能走到今天了,何况今日之战,也算不得败,你无需如此。”

    刘黑马赶紧谢恩,就听坐着的忽必烈继续说道:“对面木墙后的守军,真是女真人?”

    “没有错,是女真人无疑。”刘黑马答道:“臣在金国长大,认得女真文字,那些旗号上打的,正是真正的女真文。”

    忽必烈把眯成一条缝的眼睛看向门外,视线透过掀开的门帘朝帐篷外投去,外面是田野,被践踏后成了临时的营盘,因为刘黑马和忽必烈都是轻装疾进的缘故,携带辎重的步卒被甩到了后头,此刻还在三十来里开外的地方逗留,所以大部分骑兵都没有帐篷栖身,唯有裹着毡毯,依偎着自己的马儿在地上和衣而眠。

    从粗糙得哪里都能睡得着觉的汉兵们头上把视线看过去,漆黑的夜色中,远处什么都看不见,但忽必烈依然定定的看着那边,然后发问。

    “是谁的旗号?能看得出谁是主将吗?”

    刘黑马想了想,道:“旗号上写的完颜,却没有名謂,金国姓完颜的太多了,不好辨别是哪个完颜。”

    “不过金国灭亡都好多年了,数得上来的金国名将要么在战争中死去,要么已然归附大蒙古国,成了殿下的子民,这里的完颜,臣实在猜不出是谁来,估计是某个金国余孽,胡乱打出的旗号来。”

    忽必烈默默听着,没有说话,仿佛在思索什么,然后又突然的笑了。

    “呵呵,刘嶷,你却是猜错了!”

    他转过头,伸手把帐篷中间篝火上撩烤着的一块兔子肉翻了个面,肉香扑鼻,黄澄澄的油皮令人垂涎欲滴。

    “如你所说,金国早就亡了多年,他们的皇帝都被大汗砍了脑袋,纵使这里有些余党,在荒山野岭中强制支撑,又能有多大的风浪?又有什么本事去取得宋人才有的火药?如果是买来的,金宋世仇,金国被灭宋人恨不得上赶着啃他们的肉,宋人朝廷绝不会卖给这些山匪一样的人。”

    他笑得哼了一声:“就算宋人肯卖,此间穷困,他们买得起吗?”

    刘黑马错愕了一下,看一眼那就快要烤好的兔子,旋即醒悟过来,恍然道:“殿下说的极是,是臣想岔了!”

    “所以啊,那道木墙后面,也许有些金人在,但其实在后头真正与你争斗的,定然是宋人!”忽必烈从手边的皮袋里,取了一些盐粒洒到兔肉上,让肉香更加的浓郁。

    “宋人怎么会在这里?”刘黑马皱起眉头,摸着胡须:“汉水河谷安康府一带之前一直是无主之地,范用吉的手也没有伸过来,如果有汉人军队在这边活动,我们会知道的。”

    “你也说了,那是之前。”忽必烈嗅了一下兔子,觉得还差一点点火候,复又将它放到火上:“汉中在宋人手里,如果有人识破了我的打算,要拦阻我们设立防线那么选择此地是极好的地点,这里依山旁水,通道狭窄,比起汉中平地千里要方便得多。”

    刘黑马突然一惊,道:“殿下是说,我们逆汉水偷袭汉中的事,有宋人知晓了?”

    “必是这样,否则,金城出现火器的事情解释不通。”

    刘黑马转念一想,觉得是这个道理,心中一定,哼声发怒:“既如此,殿下,那也无须遮遮掩掩疲于奔命了,左右宋人有了防备,这边过去也不比秦岭山中险峻,宋人不可能把道路彻底断绝,大不了如前方这般设些木墙城寨,干脆强攻过去,一路逢城破城、遇寨摧寨,杀过去得了!”

    忽必烈赞道:“好个刘黑马!就该有此气度!就依你言语,明日天亮,即着人攻过去,区区木墙,一点火器,岂能拦得住我们大军铁蹄!”

    兔肉的香气,已经浓郁得可以吃了,忽必烈把身边的毛毡拍一拍,笑道:“来,坐下与我一同享用这只兔子!”

    兔子不大,打仗行军的汉子吞了个整只也不够填肚皮,刘黑马哪里敢这么做,赶紧的一抱拳,躬身道:“殿下慢用,我刚才已经吃过了,明日还要作战,臣先告退了。”

    言罢,倒退着出去了,把这座帐篷也让给了忽必烈。

    忽必烈撕着兔子肉,慢慢的咀嚼,脸上的笑容,却慢慢的冷了下来。

    篝火映照着他的脸,宽皮阔面在火光中显得无比的阴沉。

    宋人是怎么窥破这个计划的?

    按照忽必烈的想法,汉中即使意识到蒙古军队从安康借道攻汉中,也应该是兵临城下时才会发觉,自己之所以要不顾疲劳雷霆万钧的从均州赶过来,抢的就是一个出其不意,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连均州以南的大片土地都顾不得去亲自接收,就疾如星火的过来了。

    其实忽必烈心中,强占汉中仅仅是个顺带的目的,隐藏在他心里,最为重要的根本,是要在汉地万户心中竖立起自己绝对的权威。

    这个权威,不是靠成吉思汗子孙的身份,而是靠能力竖立起来的。

    如贵由汗那般,没有足够的威望,纵然当了大汗也有拔都这类枭雄不服,忽必烈不想在汉地重蹈贵由的覆辙。

    要将汉地群雄牢牢的捏在手心里,需要征服他们的心,只要才能在将来争夺汗位的时候,用得上这些不逊于真宗蒙古兵的汉地大军,令他们心甘情愿的效死力。

    而要让他们效死力,唯有让他们觉得,跟着我忽必烈才有未来,才有更好的前途,会得到更多的地盘,更多的人口,更多的财富。

    突袭汉中,就是一个极好的机会,轻易的得手之后,忽必烈就可以站在高处,用太阳般的光辉照耀所有人,让他们拜服在脚下,然后告诉他们:看,我带领你们打下了靠你们自己所打不下来的土地,你们要服从我,做我的臣子。

    可是,宋人却破坏了这个打算。

    这个完美的计划。

    忽必烈想到这里,咀嚼兔肉的牙齿,加重了几分力道。

    如同在咀嚼那个不知名的宋人的肉。

    这个混蛋,是谁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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