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颜承嗣这一晚,睡得不怎么踏实。
基本上保持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状态,一直到天亮。
因为他对蒙古人的习性,太了解了,这群草原大漠中来的狼,坚韧而粗犷,他们能骑在马上驰骋几个昼夜之后依然可以挥刀杀敌,不吃不喝茹毛饮血如野人一样强悍,荒凉的戈壁和寸草不生的沙漠都拦不住他们征服的脚步,区区黑夜,怎么能让他们停下来呢?
而蒙古军夜袭战术在灭金的战争中,多次得到运用,每次都取得了极好的战绩,完颜承嗣深深的有着体会,所以他不敢酣睡。
不过一夜过去,平安无事。
甚至连收拾尸体的人都没有出现过,倒卧在河滩上的死人就那么横七竖八的摆了一地,无人去管。
太阳升起,日上三竿,嚼着杂饼当早饭的完颜承嗣,才从阳光照耀在远处地平线上的光影里,遥遥的望见大群人马的出现。
慢慢的,人和马组成的黑影占据了整个视野,他们簇拥在一起,组成了一块遮蔽地面的巨大毯子,在平地上碾压而来,毯子在地上移动,无比的宽大,伴有悠长的号角声和低沉的战鼓响,旌旗飘扬,刀枪林立,铁甲在阳光下的反光亮闪闪的刺人眼睛。
“铛铛铛!”
示警的铜锣在木墙后敲响,在墙后面休息的女真兵士跳起来,急匆匆的上了木墙,一些在墙外捡拾战利品的人则连滚带爬的往回跑,从木墙上开的一个口子里奔逃回去。
完颜承嗣把最后一口饼子吞下了肚,连水也来不及喝一口,就站上了敌楼。
敌楼三丈高,粗木搭就,站在上头可以毫无障碍的望出去很远,远处汹涌的人潮活像一道澎湃而来的黑色巨浪,就连旁边宽阔的汉水,与这人潮比起来都要逊色许多。
完颜承嗣站在敌楼上,沉着脸眯着眼,看着人潮中一面越来越大、顶端像一只巨大的矛、下方绑着无数马鬃的旗杆,那旗杆高大无比,与周围无数的旗帜比起来要长大很多,矛头呈金色,犹如一只三股叉,一群白色的旗帜簇拥着它,远远看去,仿佛如万众拥戴一样显眼。
这种奇怪的旗杆,完颜承嗣认得,它叫做大纛,寻常军队中统帅都会有。但这种样子的大纛,是蒙古特有的,一般只有蒙古宗王级别的贵族才有资格拥有。
也就是说,忽必烈就在这人潮当中。
完颜承嗣的眼睛眯成了一道细缝,似乎对越升越高的太阳很敏感,但是眼缝里射出来的光,却愈加的锐利,越崩越紧的面皮把他内心那种紧张、压抑和面见仇人时的喜悦一览无余的暴露出来。
宗王啊,蒙古的宗王啊,多久没有见着了?五年还是十年?
完颜承嗣的手捏着敌楼的粗大栏杆,指甲深深的陷入木材纤维里,发出啪啪的脆响,木头抵御不住他的力道,被抓下了零零碎碎的木屑,乱纷纷的落下去。
完颜陈和尚当年三峰山败北,最后死于均州,所面对的,正是忽必烈的老爹拖雷,年轻的完颜承嗣在战场上见过拖雷的大纛,非常的熟悉,死也不会忘记。
拖雷杀了完颜陈和尚。
现在拖雷死了,他的儿子忽必烈又来了。
完颜承嗣几乎起了搏命的心,他很想跳上一匹马,抄弓引刀,杀入万军丛中,去取忽必烈的命。
杀父之仇、灭国之恨,大丈夫纵横于世,岂能容忍!
他朝敌楼底下看了一眼,看到了正在淡然排列成行的一群黑甲重步兵。
他们手上拿的长刀,有一人多高。
完颜承嗣暴怒的情绪,如被一盆凉水泼了一般,顷刻间冷静下来。
他一下子记起了长孙弘的话。
“万事有所为有所不为,做什么都要用脑子。”
“你想复仇,就跟我杀到和林去,去掘了铁木真的坟,把他的骨头敲出来,磨碎了撒到你爹的墓碑底下,而不是在这里的某个地方跟敌人同归于尽。”
“杀掉敌人把自己也搭进去,那是莽夫,真正的英雄,是会把自己的命看得比敌人贵重的。”
言犹在耳。
完颜承嗣的脸色慢慢平缓下来,涨红如猪肝的颜色恢复成平常的颜色,他眨眨眼,很快开始下令。
“快,把所有的箭枝都搬上来!”
“火药,火药呢?不是还有一些吗?快埋在木墙底下!”
接着,他又唤过几个机灵的人,嘱咐他们从山上绕道,去通知长孙弘蒙古大军到来的消息。
这些事情都很忙,木墙后顿时沸腾起来,所有的人都在动。
完颜承嗣抬头朝远处的山岭看去,大巴山脉恬静如斯,葱翠依旧,山脚下的战乱似乎对这座山毫无影响,宁静的吉水从山里蜿蜒流出,潺潺清澈,河水带走了前一天的血腥气,把山里的清新自然重新带到了河畔。
长孙鬼王大概就在这山里的某一处吧。
完颜承嗣望着山,山无声的看着他,山上没有异动,鸟雀飞舞,树影斑驳。
希望这位鬼王的计策,能够得逞。完颜承嗣把目光从山上收回,又看了一眼已经停止在木墙外三里左右距离上的人潮,轻轻的哼了一声,下了望楼。
其实忽必烈刚刚一直在盯着完颜承嗣看,那座敌楼在广袤平坦的地面太过显眼了,想不注意都难。
威武的大纛下,忽必烈顶盔掼甲,穿着铁叶铮铮的战袍,在一群亲兵的护卫下勒马阵前,遥遥打量对面的木墙。
“左边是山,右边有江,正面有小河阻拦,故而此地虽然开阔,却是筑关御敌的绝好地点,木墙虽简陋,但凭借河道险阻,完全可以挡得一时,刘嶷你昨日急攻,没有准备,没有拿下也是不冤。”
看了一阵,忽必烈淡淡的扬起马鞭,朝着对面的敌楼发表感想。
刘黑马惭愧满面,连声喏喏。
忽必烈的话听上去毫无责备的意思,但听在刘嶷耳中,却如刀子般刺耳。
昨日被炸药炸傻了,没有仔细看清楚,今日再来看,就发觉吉水对面的木墙虽然整齐,但比起沿途经过的洵州等县城城墙来说实在不堪,那些县城至少是土墙,高大厚实,区区木墙哪里能比。
县城都能攻克,却在一道木墙面前折了兵,刘黑马感觉太丢脸了。
于是他一抱拳,垂首请命:“殿下,且容我驱动麾下儿郎,再攻一次,今日如再不能克之,你拿我脑袋是问!”
(本章完)
基本上保持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状态,一直到天亮。
因为他对蒙古人的习性,太了解了,这群草原大漠中来的狼,坚韧而粗犷,他们能骑在马上驰骋几个昼夜之后依然可以挥刀杀敌,不吃不喝茹毛饮血如野人一样强悍,荒凉的戈壁和寸草不生的沙漠都拦不住他们征服的脚步,区区黑夜,怎么能让他们停下来呢?
而蒙古军夜袭战术在灭金的战争中,多次得到运用,每次都取得了极好的战绩,完颜承嗣深深的有着体会,所以他不敢酣睡。
不过一夜过去,平安无事。
甚至连收拾尸体的人都没有出现过,倒卧在河滩上的死人就那么横七竖八的摆了一地,无人去管。
太阳升起,日上三竿,嚼着杂饼当早饭的完颜承嗣,才从阳光照耀在远处地平线上的光影里,遥遥的望见大群人马的出现。
慢慢的,人和马组成的黑影占据了整个视野,他们簇拥在一起,组成了一块遮蔽地面的巨大毯子,在平地上碾压而来,毯子在地上移动,无比的宽大,伴有悠长的号角声和低沉的战鼓响,旌旗飘扬,刀枪林立,铁甲在阳光下的反光亮闪闪的刺人眼睛。
“铛铛铛!”
示警的铜锣在木墙后敲响,在墙后面休息的女真兵士跳起来,急匆匆的上了木墙,一些在墙外捡拾战利品的人则连滚带爬的往回跑,从木墙上开的一个口子里奔逃回去。
完颜承嗣把最后一口饼子吞下了肚,连水也来不及喝一口,就站上了敌楼。
敌楼三丈高,粗木搭就,站在上头可以毫无障碍的望出去很远,远处汹涌的人潮活像一道澎湃而来的黑色巨浪,就连旁边宽阔的汉水,与这人潮比起来都要逊色许多。
完颜承嗣站在敌楼上,沉着脸眯着眼,看着人潮中一面越来越大、顶端像一只巨大的矛、下方绑着无数马鬃的旗杆,那旗杆高大无比,与周围无数的旗帜比起来要长大很多,矛头呈金色,犹如一只三股叉,一群白色的旗帜簇拥着它,远远看去,仿佛如万众拥戴一样显眼。
这种奇怪的旗杆,完颜承嗣认得,它叫做大纛,寻常军队中统帅都会有。但这种样子的大纛,是蒙古特有的,一般只有蒙古宗王级别的贵族才有资格拥有。
也就是说,忽必烈就在这人潮当中。
完颜承嗣的眼睛眯成了一道细缝,似乎对越升越高的太阳很敏感,但是眼缝里射出来的光,却愈加的锐利,越崩越紧的面皮把他内心那种紧张、压抑和面见仇人时的喜悦一览无余的暴露出来。
宗王啊,蒙古的宗王啊,多久没有见着了?五年还是十年?
完颜承嗣的手捏着敌楼的粗大栏杆,指甲深深的陷入木材纤维里,发出啪啪的脆响,木头抵御不住他的力道,被抓下了零零碎碎的木屑,乱纷纷的落下去。
完颜陈和尚当年三峰山败北,最后死于均州,所面对的,正是忽必烈的老爹拖雷,年轻的完颜承嗣在战场上见过拖雷的大纛,非常的熟悉,死也不会忘记。
拖雷杀了完颜陈和尚。
现在拖雷死了,他的儿子忽必烈又来了。
完颜承嗣几乎起了搏命的心,他很想跳上一匹马,抄弓引刀,杀入万军丛中,去取忽必烈的命。
杀父之仇、灭国之恨,大丈夫纵横于世,岂能容忍!
他朝敌楼底下看了一眼,看到了正在淡然排列成行的一群黑甲重步兵。
他们手上拿的长刀,有一人多高。
完颜承嗣暴怒的情绪,如被一盆凉水泼了一般,顷刻间冷静下来。
他一下子记起了长孙弘的话。
“万事有所为有所不为,做什么都要用脑子。”
“你想复仇,就跟我杀到和林去,去掘了铁木真的坟,把他的骨头敲出来,磨碎了撒到你爹的墓碑底下,而不是在这里的某个地方跟敌人同归于尽。”
“杀掉敌人把自己也搭进去,那是莽夫,真正的英雄,是会把自己的命看得比敌人贵重的。”
言犹在耳。
完颜承嗣的脸色慢慢平缓下来,涨红如猪肝的颜色恢复成平常的颜色,他眨眨眼,很快开始下令。
“快,把所有的箭枝都搬上来!”
“火药,火药呢?不是还有一些吗?快埋在木墙底下!”
接着,他又唤过几个机灵的人,嘱咐他们从山上绕道,去通知长孙弘蒙古大军到来的消息。
这些事情都很忙,木墙后顿时沸腾起来,所有的人都在动。
完颜承嗣抬头朝远处的山岭看去,大巴山脉恬静如斯,葱翠依旧,山脚下的战乱似乎对这座山毫无影响,宁静的吉水从山里蜿蜒流出,潺潺清澈,河水带走了前一天的血腥气,把山里的清新自然重新带到了河畔。
长孙鬼王大概就在这山里的某一处吧。
完颜承嗣望着山,山无声的看着他,山上没有异动,鸟雀飞舞,树影斑驳。
希望这位鬼王的计策,能够得逞。完颜承嗣把目光从山上收回,又看了一眼已经停止在木墙外三里左右距离上的人潮,轻轻的哼了一声,下了望楼。
其实忽必烈刚刚一直在盯着完颜承嗣看,那座敌楼在广袤平坦的地面太过显眼了,想不注意都难。
威武的大纛下,忽必烈顶盔掼甲,穿着铁叶铮铮的战袍,在一群亲兵的护卫下勒马阵前,遥遥打量对面的木墙。
“左边是山,右边有江,正面有小河阻拦,故而此地虽然开阔,却是筑关御敌的绝好地点,木墙虽简陋,但凭借河道险阻,完全可以挡得一时,刘嶷你昨日急攻,没有准备,没有拿下也是不冤。”
看了一阵,忽必烈淡淡的扬起马鞭,朝着对面的敌楼发表感想。
刘黑马惭愧满面,连声喏喏。
忽必烈的话听上去毫无责备的意思,但听在刘嶷耳中,却如刀子般刺耳。
昨日被炸药炸傻了,没有仔细看清楚,今日再来看,就发觉吉水对面的木墙虽然整齐,但比起沿途经过的洵州等县城城墙来说实在不堪,那些县城至少是土墙,高大厚实,区区木墙哪里能比。
县城都能攻克,却在一道木墙面前折了兵,刘黑马感觉太丢脸了。
于是他一抱拳,垂首请命:“殿下,且容我驱动麾下儿郎,再攻一次,今日如再不能克之,你拿我脑袋是问!”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