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海听到二人的话后,满脸的不屑:“就凭这点本事,齐国就能让我屈服吗?”
张豪二人听到赵海的话后一惊,他们没有想到这赵海竟然可以忍受这样残酷的折磨,而不屈。
正如齐小白所想的一样,三天后,齐军就开始进攻苦径城,因为苦径城有着十足的地理优势,齐军进行了三次猛烈的强攻,都以失败而收场。
齐小白看着他面前的那些齐国的将军们说道:“你们难道就没有一丝的方法,攻破这苦径城的大门,杀进去吗?”
众人们纷纷低头,齐声回答道:“唯有强攻才可!”
听到齐小白想摸起来桌子上的杯子往这些人身上砸,强攻这种办法我也知道,这不是强攻不行,才问你们有别的方法吗?
虽然齐小白心中十分的愤怒,但只能强颜欢笑,对着诸将说道:“望诸位,能想到什么好的的计策破城,如果破城有功,我齐小白重重有赏!”齐小白对这诸将说道。
齐小白说完,便让这些人退出去了,等这些将领走出去后,大帐内就剩下,齐小白,管仲与魏德贤,罗方士四人。
“真不知道要这群人何用,不能为我分忧丝毫!”齐小白气愤的说道。
“白儿,不可过于着急,这苦径城拥有着十分强的地理优势,一时半会拿不下来,这实属正常!”管仲对齐小白说道。
“我这不也是着急吗?我们与赵国的战争,这不是闪击战吗?打的越快,才越好!”齐小白对管仲说道。
“这,我当然知道,但是我们根本没有能力闪击灭掉赵国!”管仲对齐小白说道。
齐小白一愣,不理解的看着管仲,齐小白的进攻赵国战略,其实就是趁这赵国国内虚弱,趁他病,要他命,在最短的时间内灭亡赵国,和当初王恒入侵齐国的想法差不多。
“赵国有廉颇镇守,即使主力都在中原战场中,还能调遣出二十万的带甲军队,这种国家岂能是说灭就灭的呢?”管仲对齐小白说道。
“我们陷入赵国的战争泥潭只是时间问题,所以我们理应不要求着快速闪击赵国,灭亡赵国,即使我们闪击成功了,赵国的主力不亡,他们依然可以反推复国!”管仲对齐小白说道。
“我们要做的应该是稳扎稳打,以最稳的方式进攻赵国,从而设置防御工事,当我们面临赵国主力的时候也不会形成劣势!”管仲对齐小白说道。
管仲觉的应该一点一点的进攻,每进攻一个地方,便设置起来工事,当赵国主力回国的时候,他们以守代攻!
管仲看的还是十分清楚的,他知道目前的齐国根本无力吃下赵国,他想着以守代攻,只要守住齐国所占领的赵国之地,那么从中消耗赵国,然后在派遣人与赵国进行谈判,只要在防守中,阻挡了赵国的进攻,那么齐国即使吃不下赵国,也可以从赵国身上撕下来几块肉,不亏此次的入赵之行!
齐小白听了管仲的话后,只是平淡的点了点头,并不是很在意管仲的意见。
而田郸和孙武二人因为单独进攻而失败,不得不选择合军,一起进攻一个城池。
二人都遭遇了赵国军队的狙击,从而打乱了二人进攻的计划,不过这也让二人联合了起来,把军队合起来,从而形成了更强大的一股齐军。
齐小白让二人兵分两路,其实就是占领赵国薄弱的城池,从而形成齐小白控制赵国的北方,从而把局面变成在赵国南北对峙。
不过齐小白的想法很好,但是赵国是一个与胡人融和的国家,赵国的北方是融入赵国的胡人聚集地。
胡人骁勇善战,虽然人数不多,但各个都是战斗的好手,所以他们能以很少的兵力对阵孙武与田郸的军队。
此时二人合军,兵临云中城的城门下,而云中城的郡守为‘刘鹰’是周帝国之人与胡人混血之人。
北方的赵国城池有三个郡守,把兵力都交给了刘鹰,从而他的军队达到了十万之人,带甲之士有着三万人,在加上一万人的胡人军队。
赵国胡服骑射改革后,大力启用融入赵国的胡人,别的国家带甲之士便是精兵,但对于赵国而言,胡人军团才是赵国真正的精锐。
赵国的主力虽然都调入了中原战场上去,大批的胡服骑射的胡人精兵都在中原战场,骁勇战斗,但是他还是留了三万的胡人兵团驻扎北方。
毕竟对于赵国而言,北方还有着一个巨大的强国‘匈奴’虽然赵人与匈奴交好,通商,互相学习,但谁敢保证这匈奴人不会在你战斗的时候偷袭你呢?
因此赵明公留守了只有三万人的胡人军团在北方驻扎。
只要匈奴人不大举进攻,这三万人足矣能守住匈奴军团,毕竟现在的匈奴,虽然统一了,但是还有个别部族的族长不服匈奴的中央领袖‘单于’……
因此单于集结匈奴大军压境也不是太可能,只能派遣点军队对赵国进行骚扰,不过这种骚扰,三万胡人精兵即可防御。
只是没有想到赵明公用来防御的军队,竟然防御起来了齐国人……
如果不是刘鹰担心北方匈奴,他一定会申请调集三万胡人军团与齐国一决雌雄,而不是选择只调集一万人的胡人军团,在云中城防御齐国的进攻。
“将军,这齐军不足为惧,交给我,我必能杀个齐军片甲不留!”说话的是一个身穿胡人便服的男子,他是这一万人的指挥官名为‘旭吕’对着刘鹰说道。
这个旭吕是一个实打实的胡人,家族原来是匈奴地域的人,后来因为匈奴部落争斗,逃到了赵国,从而入了赵国的国籍成为了一名赵国人。
“旭吕不可小瞧齐人,齐国人曾经只在东夷那一块小地方,然而用了不足三年的时间灭越吞燕,这足矣看出他的强大!”刘鹰对旭吕说道。
而旭吕不以为然,他觉的他旗下的胡人军团才是强大无比的存在,齐人根本不足为惧。
张豪二人听到赵海的话后一惊,他们没有想到这赵海竟然可以忍受这样残酷的折磨,而不屈。
正如齐小白所想的一样,三天后,齐军就开始进攻苦径城,因为苦径城有着十足的地理优势,齐军进行了三次猛烈的强攻,都以失败而收场。
齐小白看着他面前的那些齐国的将军们说道:“你们难道就没有一丝的方法,攻破这苦径城的大门,杀进去吗?”
众人们纷纷低头,齐声回答道:“唯有强攻才可!”
听到齐小白想摸起来桌子上的杯子往这些人身上砸,强攻这种办法我也知道,这不是强攻不行,才问你们有别的方法吗?
虽然齐小白心中十分的愤怒,但只能强颜欢笑,对着诸将说道:“望诸位,能想到什么好的的计策破城,如果破城有功,我齐小白重重有赏!”齐小白对这诸将说道。
齐小白说完,便让这些人退出去了,等这些将领走出去后,大帐内就剩下,齐小白,管仲与魏德贤,罗方士四人。
“真不知道要这群人何用,不能为我分忧丝毫!”齐小白气愤的说道。
“白儿,不可过于着急,这苦径城拥有着十分强的地理优势,一时半会拿不下来,这实属正常!”管仲对齐小白说道。
“我这不也是着急吗?我们与赵国的战争,这不是闪击战吗?打的越快,才越好!”齐小白对管仲说道。
“这,我当然知道,但是我们根本没有能力闪击灭掉赵国!”管仲对齐小白说道。
齐小白一愣,不理解的看着管仲,齐小白的进攻赵国战略,其实就是趁这赵国国内虚弱,趁他病,要他命,在最短的时间内灭亡赵国,和当初王恒入侵齐国的想法差不多。
“赵国有廉颇镇守,即使主力都在中原战场中,还能调遣出二十万的带甲军队,这种国家岂能是说灭就灭的呢?”管仲对齐小白说道。
“我们陷入赵国的战争泥潭只是时间问题,所以我们理应不要求着快速闪击赵国,灭亡赵国,即使我们闪击成功了,赵国的主力不亡,他们依然可以反推复国!”管仲对齐小白说道。
“我们要做的应该是稳扎稳打,以最稳的方式进攻赵国,从而设置防御工事,当我们面临赵国主力的时候也不会形成劣势!”管仲对齐小白说道。
管仲觉的应该一点一点的进攻,每进攻一个地方,便设置起来工事,当赵国主力回国的时候,他们以守代攻!
管仲看的还是十分清楚的,他知道目前的齐国根本无力吃下赵国,他想着以守代攻,只要守住齐国所占领的赵国之地,那么从中消耗赵国,然后在派遣人与赵国进行谈判,只要在防守中,阻挡了赵国的进攻,那么齐国即使吃不下赵国,也可以从赵国身上撕下来几块肉,不亏此次的入赵之行!
齐小白听了管仲的话后,只是平淡的点了点头,并不是很在意管仲的意见。
而田郸和孙武二人因为单独进攻而失败,不得不选择合军,一起进攻一个城池。
二人都遭遇了赵国军队的狙击,从而打乱了二人进攻的计划,不过这也让二人联合了起来,把军队合起来,从而形成了更强大的一股齐军。
齐小白让二人兵分两路,其实就是占领赵国薄弱的城池,从而形成齐小白控制赵国的北方,从而把局面变成在赵国南北对峙。
不过齐小白的想法很好,但是赵国是一个与胡人融和的国家,赵国的北方是融入赵国的胡人聚集地。
胡人骁勇善战,虽然人数不多,但各个都是战斗的好手,所以他们能以很少的兵力对阵孙武与田郸的军队。
此时二人合军,兵临云中城的城门下,而云中城的郡守为‘刘鹰’是周帝国之人与胡人混血之人。
北方的赵国城池有三个郡守,把兵力都交给了刘鹰,从而他的军队达到了十万之人,带甲之士有着三万人,在加上一万人的胡人军队。
赵国胡服骑射改革后,大力启用融入赵国的胡人,别的国家带甲之士便是精兵,但对于赵国而言,胡人军团才是赵国真正的精锐。
赵国的主力虽然都调入了中原战场上去,大批的胡服骑射的胡人精兵都在中原战场,骁勇战斗,但是他还是留了三万的胡人兵团驻扎北方。
毕竟对于赵国而言,北方还有着一个巨大的强国‘匈奴’虽然赵人与匈奴交好,通商,互相学习,但谁敢保证这匈奴人不会在你战斗的时候偷袭你呢?
因此赵明公留守了只有三万人的胡人军团在北方驻扎。
只要匈奴人不大举进攻,这三万人足矣能守住匈奴军团,毕竟现在的匈奴,虽然统一了,但是还有个别部族的族长不服匈奴的中央领袖‘单于’……
因此单于集结匈奴大军压境也不是太可能,只能派遣点军队对赵国进行骚扰,不过这种骚扰,三万胡人精兵即可防御。
只是没有想到赵明公用来防御的军队,竟然防御起来了齐国人……
如果不是刘鹰担心北方匈奴,他一定会申请调集三万胡人军团与齐国一决雌雄,而不是选择只调集一万人的胡人军团,在云中城防御齐国的进攻。
“将军,这齐军不足为惧,交给我,我必能杀个齐军片甲不留!”说话的是一个身穿胡人便服的男子,他是这一万人的指挥官名为‘旭吕’对着刘鹰说道。
这个旭吕是一个实打实的胡人,家族原来是匈奴地域的人,后来因为匈奴部落争斗,逃到了赵国,从而入了赵国的国籍成为了一名赵国人。
“旭吕不可小瞧齐人,齐国人曾经只在东夷那一块小地方,然而用了不足三年的时间灭越吞燕,这足矣看出他的强大!”刘鹰对旭吕说道。
而旭吕不以为然,他觉的他旗下的胡人军团才是强大无比的存在,齐人根本不足为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