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晨。
王羽的房门被敲响,红麝娇柔的声音在外面响起:“公子,该起床了。”
说完也不管里面是什么情况,端着洗漱用的东西,缓缓走了进来。
这样的日子已经持续好些天了,起初王羽还有些不习惯,但很快就听之任之了。
在红麝的伺候下,穿好新的衣服,然后洗脸刷牙,楼下曹靖已经做好了早餐,只要带张嘴去吃就行了。
这日子,可真是腐败啊…
不过,王羽很喜欢。
对于生意他本就不抱希望,所以早早的拿出躺椅放在铺子外面,一杯茶一本书,在温暖的阳光下翻看。
啧,舒坦。
……
“我这辈子真的只能这样了吗?”
许元庆从家里出来,落寞的身影与街上热闹的场景,形成了鲜明对比。
他是个胖子,虽然身为开封米商许家家主的儿子,并不会饿着,但他平日里吃的东西,和那些下人差不多。
因为许元庆是许家老爷醉酒时,和一个歌女生下来的。
可哪怕吃的只是粗茶淡饭,他的身体所也一直会发胖。
许元庆只能每天控制饮食,才勉强保证体型在一个接受范围之内。大家都说人胖是福,但他却没感觉到福气在哪里。
不仅如此,家里那些兄弟,平时都以欺负他为乐。
许元庆反抗的越厉害,对方就越兴奋,这么多年下来,他早就麻木了。
本来一直这么过下去,只要忍一忍,日子并不是太难熬。
可在几个月前,已经有十八岁的许元庆看上了一个姑娘,虽说只是单方面的喜欢,但他却觉得这样挺不错。
许元庆还记得,那是一个下午,他因为受不了几个兄弟的羞辱,从家里跑了出来,到平时最喜欢去的河边散心。
在那里,他邂逅了她。
那姑娘其实并不漂亮,只能说中人之姿。但不知怎的,许元庆就是喜欢,随着时间推移,这种相思越发浓郁,每天晚上都会让他失眠。
为了见心上人一面,他去河边的频率越发频繁了。
这期间又碰到过几次,许元庆都没有勇气和姑娘说话。
他偷偷在家里练习了几百次,预想了很多见面时会发生的场景,就在半个月前,许元庆已经做好决定,要是再碰到她,就一定要和姑娘说上话。
然而再见面时,他却发现那姑娘趴在一个男人的怀里哭。
当时许元庆仿佛听到,耳边好像出现了什么东西碎裂的声音,不过这些不重要,只要对方过的幸福,就这么结束了也行。
可几天前,许元庆再一次去河边时,却发现有个妇人,正哭哭啼啼的在烧纸钱。
一问之下他才知道,原来自己喜欢的姑娘,是这妇人的女儿,名字叫赵倩倩。
本来已经许配了人家,但她却偷偷和别的男人私会,被发现之后,男方直接取消了婚约。
赵倩倩的父亲被气的口吐鲜血,没撑过一晚上就死了,周围人的闲言碎语,加上她喜欢那人就像是失踪了,再也没有出现过。
便一时想不开,直接投河自尽。
人就这么没了?
许元庆这辈子第一次喜欢一个女孩,便以这种惨烈的方式谢幕。
他变得越发自卑和颓废起来。
但心里却好像有一团火,烧的许元庆生出了一股怨气。
为什么他要经历这些?为什么明明已经很努力去讨好那些兄弟了,换来的却还是辱骂和毒打?
他就像一具行尸走肉,外面有多麻木,那团火焰就烧的有多旺盛。
“哈哈哈,你们不知道,赵家那二妮子,别看普普通通,其实身上有料的很,尤其是在床上,老子都差点顶不住。”
“哦?可惜她已经死了,不然哥几个也可以跟着尝尝鲜啊。”
“大哥毕竟是大哥,对付女人的手段,让我等汗颜啊。”
路旁卖卤肉的摊位上,几个男人正在大声谈笑。
他们的话在别人听来没什么,但进入许元庆耳中,却如同一道惊雷。
坐在主位的男人他认识,正是那天在河边,搂着赵倩倩的男人。
原来是这样吗?
许元庆喃喃自语着,心里那团火焰像是被倒了火油,凭空旺盛了好几倍。
让他眼眶充血,浑身颤抖。
迷迷糊糊间,许元庆好像又听到母亲临死前的话语。
“要隐藏自己,要忍耐,只要日子能过下去,别的事就算了。”
可是,忍不了了啊。
许元庆有一个谁也不知道的秘密,他的力气很大,大到可以单手举起许家门前千斤重的石狮子,还丝毫不费劲。
所以当正在切肉的贩子手中那把刀,被许元庆夺过去之后,无比血腥的一幕出现了。
正在高谈阔论,讲述自己光辉历史的男人,被直接劈成了两半,鲜血洒在旁边几人身上,让他们齐齐呆住。
“杀人啦!!!”
卤肉铺的老板娘发出一声惨叫,随即慌乱的往外面跑去。
众人这才如梦初醒,纷纷往铺子外面狂奔。
死去男人的同伴也想走,却被许元庆一刀一个,直接砍死。
这就是报仇的感觉吗?真是痛快啊。
许元庆提着刀往回走。
他要回家,那几个从小就没把自己当人看的兄弟,理应得到惩罚。
捕快的动作非常迅速,他们很快就到了铺子,留下一个人看守现场后,又分出几个人去追捕许元庆。
但没人敢跑的太快,能一刀将人劈成两半的存在,怎么想都不是什么善茬。
就这样,许元庆十分顺利的回了家,先碰到的是大哥,许宗伟。
没有什么废话,直接一刀砍死。
随后是二哥,三哥。
他们到死都想不明白,平时唯唯诺诺的胖子,怎么就跟换了个人一样。
其实许家还有个老幺,但许元庆却没有继续出手。
因为捕快已经到了。
他尝试反抗,却被带头的雷鸣一个照面就夺去了手中的刀子。
这让许元庆明白过来,自己终究只是个普通人。
所以他一手抓住一头石狮子,扔向捕快们,然后便用尽全身力气,往外面跑去。
在开封城里夺命狂奔了半个时辰,许元庆发现自己快要撑不住了。
同时胃里像是火烧一样,饿的厉害。
最后,他走到一个偏僻的小巷子。
那些捕快要找过来,应该还需要一段时间,这意味着许元庆还有时间吃点东西。
正好这巷子里有一家面馆。
他走了过去,对躺在椅子上的光头青年道:“老板,下面给我吃!”
清晨。
王羽的房门被敲响,红麝娇柔的声音在外面响起:“公子,该起床了。”
说完也不管里面是什么情况,端着洗漱用的东西,缓缓走了进来。
这样的日子已经持续好些天了,起初王羽还有些不习惯,但很快就听之任之了。
在红麝的伺候下,穿好新的衣服,然后洗脸刷牙,楼下曹靖已经做好了早餐,只要带张嘴去吃就行了。
这日子,可真是腐败啊…
不过,王羽很喜欢。
对于生意他本就不抱希望,所以早早的拿出躺椅放在铺子外面,一杯茶一本书,在温暖的阳光下翻看。
啧,舒坦。
……
“我这辈子真的只能这样了吗?”
许元庆从家里出来,落寞的身影与街上热闹的场景,形成了鲜明对比。
他是个胖子,虽然身为开封米商许家家主的儿子,并不会饿着,但他平日里吃的东西,和那些下人差不多。
因为许元庆是许家老爷醉酒时,和一个歌女生下来的。
可哪怕吃的只是粗茶淡饭,他的身体所也一直会发胖。
许元庆只能每天控制饮食,才勉强保证体型在一个接受范围之内。大家都说人胖是福,但他却没感觉到福气在哪里。
不仅如此,家里那些兄弟,平时都以欺负他为乐。
许元庆反抗的越厉害,对方就越兴奋,这么多年下来,他早就麻木了。
本来一直这么过下去,只要忍一忍,日子并不是太难熬。
可在几个月前,已经有十八岁的许元庆看上了一个姑娘,虽说只是单方面的喜欢,但他却觉得这样挺不错。
许元庆还记得,那是一个下午,他因为受不了几个兄弟的羞辱,从家里跑了出来,到平时最喜欢去的河边散心。
在那里,他邂逅了她。
那姑娘其实并不漂亮,只能说中人之姿。但不知怎的,许元庆就是喜欢,随着时间推移,这种相思越发浓郁,每天晚上都会让他失眠。
为了见心上人一面,他去河边的频率越发频繁了。
这期间又碰到过几次,许元庆都没有勇气和姑娘说话。
他偷偷在家里练习了几百次,预想了很多见面时会发生的场景,就在半个月前,许元庆已经做好决定,要是再碰到她,就一定要和姑娘说上话。
然而再见面时,他却发现那姑娘趴在一个男人的怀里哭。
当时许元庆仿佛听到,耳边好像出现了什么东西碎裂的声音,不过这些不重要,只要对方过的幸福,就这么结束了也行。
可几天前,许元庆再一次去河边时,却发现有个妇人,正哭哭啼啼的在烧纸钱。
一问之下他才知道,原来自己喜欢的姑娘,是这妇人的女儿,名字叫赵倩倩。
本来已经许配了人家,但她却偷偷和别的男人私会,被发现之后,男方直接取消了婚约。
赵倩倩的父亲被气的口吐鲜血,没撑过一晚上就死了,周围人的闲言碎语,加上她喜欢那人就像是失踪了,再也没有出现过。
便一时想不开,直接投河自尽。
人就这么没了?
许元庆这辈子第一次喜欢一个女孩,便以这种惨烈的方式谢幕。
他变得越发自卑和颓废起来。
但心里却好像有一团火,烧的许元庆生出了一股怨气。
为什么他要经历这些?为什么明明已经很努力去讨好那些兄弟了,换来的却还是辱骂和毒打?
他就像一具行尸走肉,外面有多麻木,那团火焰就烧的有多旺盛。
“哈哈哈,你们不知道,赵家那二妮子,别看普普通通,其实身上有料的很,尤其是在床上,老子都差点顶不住。”
“哦?可惜她已经死了,不然哥几个也可以跟着尝尝鲜啊。”
“大哥毕竟是大哥,对付女人的手段,让我等汗颜啊。”
路旁卖卤肉的摊位上,几个男人正在大声谈笑。
他们的话在别人听来没什么,但进入许元庆耳中,却如同一道惊雷。
坐在主位的男人他认识,正是那天在河边,搂着赵倩倩的男人。
原来是这样吗?
许元庆喃喃自语着,心里那团火焰像是被倒了火油,凭空旺盛了好几倍。
让他眼眶充血,浑身颤抖。
迷迷糊糊间,许元庆好像又听到母亲临死前的话语。
“要隐藏自己,要忍耐,只要日子能过下去,别的事就算了。”
可是,忍不了了啊。
许元庆有一个谁也不知道的秘密,他的力气很大,大到可以单手举起许家门前千斤重的石狮子,还丝毫不费劲。
所以当正在切肉的贩子手中那把刀,被许元庆夺过去之后,无比血腥的一幕出现了。
正在高谈阔论,讲述自己光辉历史的男人,被直接劈成了两半,鲜血洒在旁边几人身上,让他们齐齐呆住。
“杀人啦!!!”
卤肉铺的老板娘发出一声惨叫,随即慌乱的往外面跑去。
众人这才如梦初醒,纷纷往铺子外面狂奔。
死去男人的同伴也想走,却被许元庆一刀一个,直接砍死。
这就是报仇的感觉吗?真是痛快啊。
许元庆提着刀往回走。
他要回家,那几个从小就没把自己当人看的兄弟,理应得到惩罚。
捕快的动作非常迅速,他们很快就到了铺子,留下一个人看守现场后,又分出几个人去追捕许元庆。
但没人敢跑的太快,能一刀将人劈成两半的存在,怎么想都不是什么善茬。
就这样,许元庆十分顺利的回了家,先碰到的是大哥,许宗伟。
没有什么废话,直接一刀砍死。
随后是二哥,三哥。
他们到死都想不明白,平时唯唯诺诺的胖子,怎么就跟换了个人一样。
其实许家还有个老幺,但许元庆却没有继续出手。
因为捕快已经到了。
他尝试反抗,却被带头的雷鸣一个照面就夺去了手中的刀子。
这让许元庆明白过来,自己终究只是个普通人。
所以他一手抓住一头石狮子,扔向捕快们,然后便用尽全身力气,往外面跑去。
在开封城里夺命狂奔了半个时辰,许元庆发现自己快要撑不住了。
同时胃里像是火烧一样,饿的厉害。
最后,他走到一个偏僻的小巷子。
那些捕快要找过来,应该还需要一段时间,这意味着许元庆还有时间吃点东西。
正好这巷子里有一家面馆。
他走了过去,对躺在椅子上的光头青年道:“老板,下面给我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