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暴熊军第一师以及第二师两大主力师的监视下,在英法西三国联合舰队的见证下,困守在纽约的大约一万两千名美利坚士兵缴械投降。
为此,三国联合舰队还提供了为数不少的巡洋舰来运送这些投降的士兵。
不过三国联合舰队的水手们都发现,这些投降的美利坚士兵并没有想象中的沮丧或失魂落魄,相反,这些投降的大兵脸上都洋溢着开心的笑容。
而且谁都能看得出来,这些大兵的开心绝对是发自内心的。
还是那句话,现在的美利坚联邦别看独立了,可因为没有发生谢司起义,所以美利坚联邦还算不上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这个联邦现在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松散的政治经济联盟罢了。
因此这些美利坚大兵并没有什么国家归属荣誉感。
而且这些大兵并不像欧洲列强的士兵那样,是经过职业训练的真正士兵。美利坚联邦的大兵以前大都是一些农民、小手工业者还有破产者,哪怕独立战争期间所谓的大陆军主力,其实大都是由民兵和游击队组成的。
在那些美利坚高层的眼中看来,这些大兵其实就好像夜壶一样,用的时候拿过来就用,用不着的时候直接踢开。
这并不是乱说,而是在美利坚联邦独立之初,当年立下赫赫功劳的大陆军士兵们就是出于这么一个状态,一些立下战功并退役的大兵回到家乡之后甚至受到的剥削更厉害。
要不然在原本的历史时空中也不会爆发谢司起义。
而现在,这一万两千名美利坚大兵同样不是什么正规军,而且他们得知了波士顿和查尔斯顿的消息之后,你还能指望这些士兵给美利坚高层拼命?
开什么玩笑!
之前这些士兵跟着华生顿他们一块反抗英国,那是因为他们已经无路可走了,再加上他们打着打着忽然发现英国人其实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强大,而且还有法西荷三国的帮助,于是这帮大兵才会坚持了下来。
可现在是什么情况?在他们所在的这片大地,在他们所生活的城市附近,就有一个比英国还要强大的土著部族。他们和这个部族之间可没有大西洋做屏障,而且这个土著部族的武力强大的让人感到恐惧。
谁都不想死,尤其是这些大兵很清楚和炎黄部族对抗的结果就只有一个,那就是死亡的时候,谁还愿意把自己的命丢掉?
所以,当炎黄部族允许这些大兵投降的时候,这些大兵自然是兴高采烈了。
能够保住性命自然比什么都强,没有人在得知自己能保住性命的时候还会愁眉苦脸的……
石熊在一众部族高层的陪同下站在哈德逊河的西岸,看着忙碌运输这些美利坚大兵的船只往返于宽阔的哈德逊河上,脸上露出了一抹释然和隐隐的骄傲。
从1764年魂穿到长毛牛部落到1765年在高树部落站稳脚跟,再到如今的1787年的这个秋天,为了这一天,自己已经准备了整整二十三年的时间。而当年浑浑噩噩的那个十六岁少年,如今也已经成为了一个四十岁的中年人。
虽说很感慨岁月如梭,白云苍狗,可能够亲眼看到眼前这一幕,这就已经足够了。
只要让英国人知难而退,然后再干掉美利坚人,那么一个庞大帝国的雏形就已经彻底形成了。
在原本的历史时空中,整个北美大路上还不曾出现一个由印第安人组建的政权。现在,这个情况即将被改变!
而这一切,都是在自己的手里实现的,自己有资格骄傲!
一万两千名士兵,哪怕用联合舰队的船来运输,哪怕哈德逊河只有两公里多的宽度,可把这些士兵从河西岸运到河东岸也足足花费了一整天的时间。
这些美利坚大兵在被运送到河东岸之后就会立刻解散,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嗯,如果谁愿意留下来,石熊不介意割掉一些人的头皮来立威。
这些参加过战争的老兵都是不安定份子,以后会有专人来监控他们。只要这些老兵没有什么起义暴动的想法,那么石熊是不介意他们在这里生活的。
如果这些老兵做出一些像谢司那样的做法,那么石熊同样不介意干掉这些人的。
还是那句话——慈不掌兵。
当这些美利坚大兵都运完了之后,第二天一大早,炎黄部族的高层还有联合舰队的高层就来到了曼哈顿岛南端的新约克要塞中。
后世一提起纽约,估计在这个星球上没有人不知道。但是在现在,纽约虽然已经快要赶上费城大了,但这座城市照着后世那座世界第一大城市的规模还差得远。
在历史的记载中,第一个发现纽约的欧洲人是意大利佛罗伦萨人乔瓦尼.达维拉扎诺。当年这个明明是意大利国籍却效忠于法国的家伙在1524年乘着“太子妃号”进入了纽约港区,宣布此地为法国所有,并将之命名为新昂古莱姆。
到了十七世纪初,荷兰人亨利.哈德逊来到了纽约,发现了这里是一个很好的毛皮交易地点,于是亨利.哈德逊在回国后大力的宣扬这里,然后大批的荷兰人来了。他们在加弗纳斯岛建立了毛皮交易站,从而彻底拉开了欧洲人殖民纽约的时代。
著名的哈德逊河就是以这位亨利.哈德逊的姓氏来命名的。
1651年英荷战争爆发,1664年英国人的舰队开到了当时还叫“新尼德兰”的纽约,荷兰人自知打不过英国人,就主动让出了新尼德兰。当时英国的国王查理二世将这片地方交给他的弟弟约克公爵查理.斯图尔特管辖,于是,约克公爵便将自己的领地从英国的约克郡迁到新尼德兰,并将这里的地名改为“纽约”,即“新约克”。
值得一提的是,英王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王储往往会被封以威尔士亲王,而因为位于英国北部的约克郡是英国面积最大的郡,所以历来国王的第二个儿子都会被封以“约克公爵”。
石熊穿越的时候,英国女王******的第二个儿子,也就是安德鲁王子,就是那个时代的约克公爵。至于安德鲁王子的大哥就是王储查尔斯王子。
现在,石熊终于踏上了这块在后世鼎鼎大名的土地,他即将在这里接受美利坚联邦的投降和解散仪式!
为此,三国联合舰队还提供了为数不少的巡洋舰来运送这些投降的士兵。
不过三国联合舰队的水手们都发现,这些投降的美利坚士兵并没有想象中的沮丧或失魂落魄,相反,这些投降的大兵脸上都洋溢着开心的笑容。
而且谁都能看得出来,这些大兵的开心绝对是发自内心的。
还是那句话,现在的美利坚联邦别看独立了,可因为没有发生谢司起义,所以美利坚联邦还算不上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这个联邦现在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个松散的政治经济联盟罢了。
因此这些美利坚大兵并没有什么国家归属荣誉感。
而且这些大兵并不像欧洲列强的士兵那样,是经过职业训练的真正士兵。美利坚联邦的大兵以前大都是一些农民、小手工业者还有破产者,哪怕独立战争期间所谓的大陆军主力,其实大都是由民兵和游击队组成的。
在那些美利坚高层的眼中看来,这些大兵其实就好像夜壶一样,用的时候拿过来就用,用不着的时候直接踢开。
这并不是乱说,而是在美利坚联邦独立之初,当年立下赫赫功劳的大陆军士兵们就是出于这么一个状态,一些立下战功并退役的大兵回到家乡之后甚至受到的剥削更厉害。
要不然在原本的历史时空中也不会爆发谢司起义。
而现在,这一万两千名美利坚大兵同样不是什么正规军,而且他们得知了波士顿和查尔斯顿的消息之后,你还能指望这些士兵给美利坚高层拼命?
开什么玩笑!
之前这些士兵跟着华生顿他们一块反抗英国,那是因为他们已经无路可走了,再加上他们打着打着忽然发现英国人其实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强大,而且还有法西荷三国的帮助,于是这帮大兵才会坚持了下来。
可现在是什么情况?在他们所在的这片大地,在他们所生活的城市附近,就有一个比英国还要强大的土著部族。他们和这个部族之间可没有大西洋做屏障,而且这个土著部族的武力强大的让人感到恐惧。
谁都不想死,尤其是这些大兵很清楚和炎黄部族对抗的结果就只有一个,那就是死亡的时候,谁还愿意把自己的命丢掉?
所以,当炎黄部族允许这些大兵投降的时候,这些大兵自然是兴高采烈了。
能够保住性命自然比什么都强,没有人在得知自己能保住性命的时候还会愁眉苦脸的……
石熊在一众部族高层的陪同下站在哈德逊河的西岸,看着忙碌运输这些美利坚大兵的船只往返于宽阔的哈德逊河上,脸上露出了一抹释然和隐隐的骄傲。
从1764年魂穿到长毛牛部落到1765年在高树部落站稳脚跟,再到如今的1787年的这个秋天,为了这一天,自己已经准备了整整二十三年的时间。而当年浑浑噩噩的那个十六岁少年,如今也已经成为了一个四十岁的中年人。
虽说很感慨岁月如梭,白云苍狗,可能够亲眼看到眼前这一幕,这就已经足够了。
只要让英国人知难而退,然后再干掉美利坚人,那么一个庞大帝国的雏形就已经彻底形成了。
在原本的历史时空中,整个北美大路上还不曾出现一个由印第安人组建的政权。现在,这个情况即将被改变!
而这一切,都是在自己的手里实现的,自己有资格骄傲!
一万两千名士兵,哪怕用联合舰队的船来运输,哪怕哈德逊河只有两公里多的宽度,可把这些士兵从河西岸运到河东岸也足足花费了一整天的时间。
这些美利坚大兵在被运送到河东岸之后就会立刻解散,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嗯,如果谁愿意留下来,石熊不介意割掉一些人的头皮来立威。
这些参加过战争的老兵都是不安定份子,以后会有专人来监控他们。只要这些老兵没有什么起义暴动的想法,那么石熊是不介意他们在这里生活的。
如果这些老兵做出一些像谢司那样的做法,那么石熊同样不介意干掉这些人的。
还是那句话——慈不掌兵。
当这些美利坚大兵都运完了之后,第二天一大早,炎黄部族的高层还有联合舰队的高层就来到了曼哈顿岛南端的新约克要塞中。
后世一提起纽约,估计在这个星球上没有人不知道。但是在现在,纽约虽然已经快要赶上费城大了,但这座城市照着后世那座世界第一大城市的规模还差得远。
在历史的记载中,第一个发现纽约的欧洲人是意大利佛罗伦萨人乔瓦尼.达维拉扎诺。当年这个明明是意大利国籍却效忠于法国的家伙在1524年乘着“太子妃号”进入了纽约港区,宣布此地为法国所有,并将之命名为新昂古莱姆。
到了十七世纪初,荷兰人亨利.哈德逊来到了纽约,发现了这里是一个很好的毛皮交易地点,于是亨利.哈德逊在回国后大力的宣扬这里,然后大批的荷兰人来了。他们在加弗纳斯岛建立了毛皮交易站,从而彻底拉开了欧洲人殖民纽约的时代。
著名的哈德逊河就是以这位亨利.哈德逊的姓氏来命名的。
1651年英荷战争爆发,1664年英国人的舰队开到了当时还叫“新尼德兰”的纽约,荷兰人自知打不过英国人,就主动让出了新尼德兰。当时英国的国王查理二世将这片地方交给他的弟弟约克公爵查理.斯图尔特管辖,于是,约克公爵便将自己的领地从英国的约克郡迁到新尼德兰,并将这里的地名改为“纽约”,即“新约克”。
值得一提的是,英王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也就是王储往往会被封以威尔士亲王,而因为位于英国北部的约克郡是英国面积最大的郡,所以历来国王的第二个儿子都会被封以“约克公爵”。
石熊穿越的时候,英国女王******的第二个儿子,也就是安德鲁王子,就是那个时代的约克公爵。至于安德鲁王子的大哥就是王储查尔斯王子。
现在,石熊终于踏上了这块在后世鼎鼎大名的土地,他即将在这里接受美利坚联邦的投降和解散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