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兵器给尼德兰商人?”李汝华对方书安大开脑洞的事情,已经见怪不怪。
    “是的,大人。”方书安回答道。
    “你为何不先去问问阁老,他老人家点头,我自然是没有意见。”也不知道李汝华是在说客套话还是怎么的。
    至少表面上,应当是这么个意思。
    “大人,爷爷那里,并不是决定性因素,我要先说服您同意,爷爷的主意还是要听您户部主官的意见。”
    虽然知道方书安说的话基本上不怎么靠谱,但是还挺让人受用。
    卖兵器的事情,还是要经过户部一把手点头。
    “你将利弊好生与我说说,待我看看有何难度在其中?”
    还真是像方书安想的那样,现在李汝华对各种赚钱的事情都感兴趣。
    主要不是涉及到大明的根基,能做的买卖他恨不得都能做。
    这不是才促成白酒贸易,这就又开始琢磨兵器交易了。
    两年前找他,肯定不同意,也就是这两年,老兵刃和老式甲胄退役不少。
    那些东西如果化了再重新打制,付出的成本也不也是个小数目。
    直接换钱,自然是最好的。
    方书安将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如何赚尼德兰商人的钱。
    不过里边涉及到货币改革的部分,先没有说。
    李汝华听完,思考一会儿,说到,“此事,我是同意的,毕竟也算是废物利用的好事。不过,要想推行下去,恐怕还需要说服更多人才可。”
    “只要您同意,其他的事情我们来办,您放心就是。”
    李汝华贵为户部尚书,又是内阁大学士,让他居中奔走,不现实。
    虽说方书安挣回来的钱,都要到户部的口袋里,但是还是需要一个代理人来执行。
    按理说,这样的事情,那些将门干起来最合适,比如李尽忠,比如英国公或者是其他国公的后代。
    所以啊,方书安也有了计划,此时并不适合张田余参与……
    不过,李尽忠这几日不在,去了天津卫,那里有更换火器的事情,过两天才回来。
    反正,事情也不着急这两天,他先将方案再完善一番。
    熊芷晴也搬到了小院,整个院子里甚是热闹。
    从院子的规模来说,其实是有些小了,毕竟当初方书安的地位不怎么样,所以他占据的院子挺小。
    后来,即便是他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是院子却不曾变化过。
    毕竟在外边有别院,还有另一处年初再买下的别业,搬出去也能住的开。
    而不想搬出去的原因,是为了大家族的体面,如果他现在搬出去的话,还不知道背后会有多少闲话。
    不换院子,算是住习惯了吧,人们轻易懒得搬家,虽说他现在的小院子有些紧张,但是能住下两个人。
    他后边的院子本来就是空的,现在打通,将熊芷晴安置过来,也是不错的选择。
    而她也搬过来之后,两个人的区别也便体现出来。
    熊芷晴在方家的群众基础很好,毕竟双方都是官宦人家,在待人接物的事情上,更有共同语言。
    相比林月华商人出身,虽然都是是大户人家,行事还是有不少区别。
    比如在对待亲近的下人身上,虽说都是让人心甘情愿为自己卖命,手法却是截然不同。
    熊芷晴主要是用情感牌,让她的丫鬟与主人休戚与共,有归属感。
    而林月华更多的是用的商人常用的手段,在金钱上找齐,虽然偶尔也会用情感,但是更多的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
    用钱砸出来的关系,说出来比较容易深入,却同样容易破坏。
    所以说,在方家下人当中的号召力,熊芷晴是要远远超过林月华的。
    总体上来说,官宦人家出身之人,例如熊家大姐,身上天然就有一种上位者的气势,又会施恩于人,极得人心,林月华比较之下就是星辰相对皓月,虽也是女强人,但差了档次。
    林月华照例每日都要去探望熊芷晴,此前离得稍微远,她都要坚持去,现在离得近,去的便更加准时。
    几乎是每天用完早饭以后,都会带着灵儿和青儿去上门“问好”。
    灵儿毕竟是从林家带过来,跟着她再正常不过,至于青儿,却被林月华绑上自己的船。
    虽然她以前也算是院子的半个女主人,但是在真正的女主人面前,还是要听人家的安排。
    平时,林月华其实也不安排青儿做什么事情。这一次么,应当是让青儿也尽快熟悉和熊芷晴的关系,所以他们几乎是倾巢而出。
    方书安院子里一共只有三个人,他自己基本上吃完早饭就出门,也就是晚上回来才会和熊芷晴见一面顺便逗弄孩子。
    两个人见面,明面上的火花闪电不存在,貌似气氛融洽,但是言语中仍免不了夹枪带棒。
    然而屋子里却不时传出两人笑声,单纯的听着两人的对话,可是看不出什么异常。
    这样的现象,也就令屋外侍候的丫鬟婆子纳罕不已,两位夫人关系这不是挺好的吗。
    为何私底下却说,两个人势同水火,互相看不顺眼呢?
    谣言,都是谣言啊!
    那些嚼舌头根子的下人实在是太可恨了,什么都能成为他们传播的闲话。
    屋里,两个人“和睦”的对话仍旧在继续。
    “妹妹,看看这个,是我从江浙松江府那里,找当地有名的匠人,花了大价钱给你专门做的。别小看它,可不是一般的蚕丝被,选料时候,用的都是同一大小的健康蚕,最好的嫩桑叶饲喂,再选择其中颜色洁白,光泽闪亮的茧子,用十年缫丝经验的女工精心缫丝。后边都是十年以上的一等一的匠人来制作,她们做出来的蚕丝被啊,比市面上一般的不知道好了多少。
    还有这个,是松江府一等一的棉花,纺织的精线,用双十年华的女工做出来的布匹,再有十几年经验的绣娘和女工纺织剪裁,她们做出来的小衣服啊,最受王公贵族欢喜了呢。”
    林月华拿着几件东西,献宝一般的给熊芷晴介绍着。
    论起家大业大,找到好东西,熊芷晴打着灯笼也比不上她。
    “那我就替两个娃娃谢过姐姐,让您为他们忧心,真是折煞我了。”
    “妹妹哪里的话,如今咱们都是一家人,你的事情也就是我的事情,怎么能让你一个人操劳呢?两个娃娃是你的孩子,也是我的孩子呢!”
    林月华笑呵呵的说着。
    只是,话说到这里,熊芷晴的笑容突然间就僵住了,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说,要从她手上拿走一个孩子的抚养权么?
    此前方家奶奶有意无意的还提了一嘴,问她能否一个人看顾孩子,莫非是真的?
    那可不行!
    孩子是自己生下的,当然是跟着自己最好带。
    至于给到林月华那里,会怎么样,谁能说的清楚?
    万一她用什么卑鄙手段,那时候后悔都来不及。想到此,熊芷晴也微微一笑,但是明显笑容没有那么自然,“姐姐,两个娃娃是我的娃,是相公的娃,自然也是您的娃,不过啊,您最近也是一直在尽力,说不定,也快了呢!”
    林月华听完,脸色嗖的一下就变了!
    简直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她熊芷晴是什么意思?
    自己不过是说了对她的孩子如同对自己孩子一样,怎么就突然出言嘲讽呢?
    她将东西往边上一放,摆出一个僵硬的笑脸。
    “时间不早了,我还有些事情去做,妹妹好生养着,天往凉处走,小心为上!”
    两个人嘴上的话都是客客气气的,但是心里已经对垒起来。她们都觉得,自己在彼此面前吃了亏,落了面子,不小的那种……
    有火气,自然就要找撒火的地方。
    对于林月华这边厢来说,可就苦了方书安……
    他也是有苦自己知啊,每天回去林月华都要痴缠他。
    闺房之乐,那是在合理的情况下,次数合理,时间合理,才是两情相悦的好事情。
    什么事情不能超量,尤其是房事,多了也就成了苦差事。
    方书安的身体,一直在坚持训练,加上他的体质本来就强健不少,比较起一般人,那简直就是铜皮铁骨。
    可惜啊,要看那是面对什么事情,在房事上,好像并没有什么额外的加成……
    以至于,忙碌的他经常都是后腰和大腿会抽筋……
    林月华,太能索要了。
    他从来没觉得自己这么虚过,黑眼圈越发的明显,这婆娘真疯了!
    他刚刚从外边回来,满身酸痛的正打算让青儿捏捏,回头却看不见这姐姐的身影。
    “青儿?青儿?”
    喊了几句没人,他只要自己先活动活动,好在桌子上还有一盏热茶,看样子是刚放下,估计是忙别的事情。
    不止一个人提到过,往他的院子里再加上几个下人。
    方书安统统拒绝了,即便是在后院照顾熊芷晴的人,也不能住在前院,偶尔有个洒扫门厅之人,也不得踏入方书安的房间和书房。
    这并不是他的规矩大,而是方家下人的一条共识。自从老方和方世清强调过以后,没有人再敢随便踏入他的院子。
    那里边藏着太多方书安的秘密,每一种都能带给大明巨大的变化,如果被有心人窃取,流传到外面,对于方家的损失,将会十分巨大。
    嗯?
    咕咚喝完一口,他感觉有些不对,这不是平常他爱喝的红茶啊。
    嘴里嚼着一根东西,方书安看看杯盏里。
    娘的,这都是什么东西,切片的人参,还有鹿茸,那一些似乎是某种鞭???
    呸!
    难怪感觉味道怪怪的,别人都是用动物的鞭做汤和,谁给他这是泡来当茶!
    不是青儿,这可不是青儿干的。
    青儿知道他的饮食习惯,从来不随便给他弄乱七八糟的东西。
    恐怕又是林月华让灵儿弄得吧……
    可是真行啊,这都有些近乎于揠苗助长……
    以前从来不动的补品,现在当饭吃还不算,更要在茶水里加上!
    要怪就怪那些送东西来的人,一众损友贴心的给他往家里送各种补品。
    人参、虫草、鹿茸、虎骨、鹿鞭、虎鞭,总之是各种虎狼之药啊,都往他家里拿。
    一开始还能泰然处之,但是啊,随着送来的东西越来越多,方书安也有点挂不住。
    这是要让天下人都知道,他有些力不从心?
    以至于上街时街上百姓不时对他的马车指指点点,然后窃笑,臊的他都不敢露头,现在还换了个没有任何标记的马车。
    原来那个,实在是太过于扎眼。
    还是年轻啊,没有那种唾面自干的老贼面皮。
    各种措施做上,回来还是逃不过家里的手段,尤其是灵儿搞的这叫什么味道的东西!
    她把那鹿鞭泡在茶里,是要泡出来尿的滋味么?
    喝还是不喝?
    要是不喝?似乎真有些力不从心,尤其是现在林月华,可不是要一次完事,一晚上总是要求三四次,说什么是正对着日子,不能浪费……
    这就有些胡说八道了,对于女人的周期,他还是知道一些的。
    在别人那里,好时机都是不超过十天,但是在林月华这里,除了见红的日子,就都是方便的日子,说出去谁信呢?
    他现在已经深信不疑,林月华一半原因是真的想要怀上身孕,至于另一半,应当是喜欢上,云里雾里的日子,毕竟,费劲的不是她啊!
    顶多也就是某个时间段,会换个姿势,那时候才会辛苦一下下,但是也都有方书安在帮忙扶着她啊!
    正在犹豫着要不要喝完,不喝吧,或许真供不上,喝了吧,味道还甚是让人难以下咽!
    “相公,您喝完没有,奴家来伺候您了……”
    正在他纠结的时候,林月华出现。
    方书安一抬头,我的个乖乖!
    不看不要紧,一看他差点就流鼻血了!
    天气都往凉里走,她这是唱的哪一出?
    这看上去就是蜘蛛网的衣服,是从哪里弄来的东西?
    穿上它还不如不穿,也就护住几处要害,若隐若现的样子,比直接漏出来还要诱人!
    咕噜~
    一声响,方书安咽了口水以后,将茶一饮而尽!
    管他娘的什么尿不尿呢,先干为敬!
    好喝难喝不重要,主要是,他口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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