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点击、阅读、求收藏、推荐,新作出炉,希望读者朋友对《赭月剑》提出您宝贵和真实的意见!读者永远是我最好的老师!由于时间比较仓促,难免有很多谬误之处,我会在后面详加改进。
常若星心内百感交集,这几日来大战群魔、至亲亡故、雪山融化、独自在海边森林偷生、与松鼠为伴、砍树造船、远渡重洋等等遭逢大难,几尽九死一生。现在即要靠岸,接近新的希望与人生,她心口似有一股血气上涌,嘴里苦极,便想痛哭一场,把这多日的残酷惨痛大难痛诉。
船停靠在岸,常若星几乎是哭叫着道:“小松鼠!我们靠岸了!我们活着出海了!我们出海啦!”下得船来,出海啦出海啦仍回荡在海面。
常若星撕下半块裙子,把剩余的野果子包在里面,捆成一个包袱斜搭在肩。一只手牵着松鼠,大步向大道行去。
正午,烈日高悬。连一丝风俱无。
人一旦经历了诸般磨难,再次存活,重生的经历便会终身难忘。常若星甚至连疲累之感亦失。只想早点走至此路的尽头,再次抵达人烟之境。许是太偏僻,行了好几个时辰,连一只老鼠的影子都没有。天色逐渐暗沉,但常若星已经看到远方的炊烟,在上空飘浮流动像朵朵云彩,混合着饭菜之香。“小松鼠,我们再走快点,去看看哪里可以吃点东西。”
路人们很奇特的看着这个姑娘和松鼠。近日经历太多磨难,身上衣衫肮脏、兼之头发凌乱不堪;身上血污虽已在海水中洗净,但仍然难掩形容憔悴。
常若星却有一丝重生的淡淡喜悦,至于形貌如何、外人如何不解倒是看得极淡。她向旁边一位中年男子打听了客店的位置,那人挺热心的给她指引,惊奇道:“姑娘,你一定从很远的地方来吧?这只松鼠真可爱,竟然不怕人。”常若星淡笑道:“谢谢,这松鼠是我从小喂养的。”
常若星搭讪着一面观察地形。此处是一座小城,街道布局非常整齐洁净、异常宁静。从这儿到临街的客店较近。走进客店,立刻就有店伴迎上招呼“姑娘住店吗?”“是。给我准备一间上房。备好午膳。”掌柜见她虽一身脏乱、憔悴,却难掩气度非凡,身侧尚带一只松鼠,竟与人和平相处,心里颇觉诧异。
“好。姑娘还有什么吩咐?”“另给我备两套干净的换洗衣衫可有?”“好。没问题。”
和小松鼠各吃了碗面条,方觉力气渐复,住下之时,常若星甚至有些感动,她已有多久没有睡过柔软的床?而要到哪里去,连她自己也不知。活着?定要找出真凶,查出常家似海冤情的真正原因,为常家报仇。常若星有些辗转难眠,松鼠已经入眠。
“不能哭,不能伤心,倘若意志不够顽强,又如何报仇雪恨?今后我要更加坚强、冷静与睿智,才能免为敌人所害。”如此思忆着渐渐入眠。
次日沐浴后换上掌柜准备的干净衣衫,将头发梳理顺。常若星瞧着镜中容颜,眼神似乎比以往坚定和明亮了些许,憔悴之色也渐平复。
早饭在大厅吃的,一份火腿煎蛋、一碗粥和烙饼。松鼠的饮食也完全一样。吃早饭的时候大厅里亦有几个客人在用早饭,露出惊奇的目光偷偷打量着常若星和松鼠。
“掌柜先生,结账。”常若星道。“好。”常家向来不缺银子。逃难之时她备了一些银片贴身收藏。付帐后领着松鼠出店。
这里的人皆很勤劳,一大早街上已有很多人,买早点、吃早餐、市集做生意的,已把店面打开,正在收拾准备张罗一天的生意。
“老板,请问马市在什么地方?”
一家杂货店老板正在清扫柜台。忽听有人问话,抬头见一位异常袅娜的姑娘站于店门,虽身着朴素布衫,那种高贵、清丽无匹的气度却令人折服。杂货铺老板连连道:“在前面,转过这条街就可看到啦。”
“好。”常若星转身之时,杂货店老板才惊奇的发现那只松鼠,不由张大了嘴。这时街上行人注视的目光皆露出惊奇。
穿过那条长街,果然看到一个马市。各**匹、周身油亮,排列得整整齐齐,栓在马槽旁,有的正低头在马槽里吃草料。常若星微微笑道:“好马。”
马市老板打量着她:“姑娘,马儿的性子都很烈,你站远点。”常若星道:“那正好,我要一匹最烈的马。”
旁边的伙计正用刷子替马儿刷毛,瞪大眼瞧着常若星。有生意做那自然最好不过,但是这女子袅袅婷婷,弱不禁风一副姿态,焉能驾驭马匹?马市老板笑道:“您是替别人来买马的吧?”常若星道:“不。难道我不能为自己买一匹?”马市老板笑道:“当然可以。”
一匹马忽然长嘶,头也甩了起来,松鼠似乎有点害怕,躲到常若星身后。马市老板笑了。常若星对松鼠安抚着:“别怕。”指着那匹白云一般的马儿道:“就是它了。”
伙计插口道:“这匹马非一般人能驾驭。”常若星目光直视他:“什么人才能驾驭此马?”伙计一时口拙,答不上来。马市老板笑道:“此言不虚,这马的确非同凡响。当年在风灵雪山附近,这匹马拯救了多少人的性命。”常若星道:“什么?风灵雪山?”心下一凛。马市老板道:“姑娘,你还太年轻,可能不太知道这些事。说到风灵雪山,那可是上古的灵山,千百年来,极少有人能至。”
常若星面无表情。心中却黯然神伤,心想:“我怎会不知?那是改变我常家一家命运的地方……是我爹娘哥哥沉冤的地方……”她的指甲几乎已嵌进掌心。
马市老板道:“这匹马来自那座神奇的雪山,有一次还救了很多猎人的性命。不过至从它来到我这里,却未曾有客人敢买它。”“那是因为什么缘故?难道没人出得起价?”
“那倒不是,这匹马的性子太过奇特。它后来在荒漠里救出了数十人的性命,但至今无人能够驾驭它,当初传龙城世家子弟周少侠花重金买下它,走至途中却连一身骨头都差点摔断。我不仅连一文钱都没有赚到,还赔了一笔钱。马儿卖不出去还得常年喂养着它……这一切我要事先给你讲明,此马是你亲自挑选,若你现在改换其他马也是可以的。”
“不,我买定此马。它挺有灵气,只不过尚未遇明主罢。我来试试。”常若星道。
小伙计瞪大眼,常若星不由分说牵过白马。用手捋一捋它柔顺如锦缎的皮毛。随手点在马身,借力跃上马背。这下身手灵便异常、极为潇洒。那马先是叫了一声,便四蹄跳跃。马市老板惊呼:“姑娘小心啦!”常若星使起提纵术,任凭白马如何跳跃,身体始终不离马身。那马儿烈性十足,没了命的驰纵向前,颠簸狂跳,试图将常若星颠下马背。
常若星微微含笑,将内力蕴含于五指间,将那缰绳如铁烙于掌,脚底也蕴含内力,紧紧夹住马身,任那马儿如何颠簸、跳跃、驰骋,却无论如何不能脱离自己控制,那马儿累得直喘气,一时竟也恼怒起来,长嘶着前后狂颠起来,常若星仍然如法炮制,始终不离马背。
那马儿便侧身试图将常若星甩下马背,无奈常若星纹丝不动,忽听马儿声音越见高鸣,竟然睡倒在地,直接要把常若星摔倒在地,常若星笑道:“你的脾气倒是大得很,只可惜你是注定跟着我了。”
马儿便在地上打起滚来,常若星任它胡为,竟然无论如何安坐马身。那马儿倒也累得大汗淋漓,倒也颇具灵性,终于得知遇到明主,便服帖起来。索性在马场上奔跑,甚为喜悦。
马市老板不禁喜道:“姑娘,果然好功夫,此马与你实在有缘。”“它叫什么名字?你出个价?”常若星天资聪颖,实在三个哥哥之上。年轻对武学之类未曾太过上心,武术之道甚为平平。但至小深喜骑马提纵之术,早在几个哥哥之上。
与马市老板谈好价格交易,常若星便带着小松鼠驾着白马一路驰去。她已经甚久未曾这样轻快的骑马驰骋,只觉白云穿梭于身边,近在咫尺。
为了躲避恶魔们的追杀,常若星决定走小道。静谧的蓝天下无边的花海,走出小镇就可感受到生命的浓墨重彩。“爹、娘、哥哥,你们现在在天上看着我吗?我好想你们……”
常若星今生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花海,天蓝得好像一块无边的兰缎,
送出的气息很温暖,似乎带着花香和甜蜜。常若星驰骋在花海无边的大地。松鼠也很兴奋,直在马背上乱窜。常若星笑道:“小松鼠,你要乖乖的听话,不然跌下去我可不管你。我还有很重要的事要办。”松鼠好像真能听懂她的话,变得安分许多。
常若星打算先到一处大点的城池,再想办法乔装改扮回玉龙鼎。如此一路不间歇的纵马驰骋,终于在傍晚时分到得一处比较热闹的市集,两旁是整齐的各种摊点,街上很多武林名宿打扮的人士,骑着高头大马的、公子哥模样的、满脸凶狠色的彪形大汉、背着长剑的女道、长发束冠的道人。常若星暗道:“这究竟是什么地方?汇集了如此众多的高手,那些长发束冠的道人莫非是仙界子弟?”
当下肚子饿了,听到前面一家酒楼里传来阵阵歌舞之声,心想今时不同往日,更要处处低调谨慎,便找了一家不太起眼的小酒店吃饭。向掌柜打听了一下,原来这里是群英国。常若星点了几碟小菜,味道甚是可口,连连称赞,那掌柜心中欢喜,笑道:“姑娘见笑了。姑娘的松鼠还吃饭?我倒是生平第一次看见。”这掌柜快言快语。
常若星不以为意,反问道:“松鼠难道就不能吃饭?那岂非要饿死?”掌柜的赔笑道:“当然能吃,不过我一直以为它是吃果子的。”常若星道:“跟我一起当然就改吃饭啦。”
常若星忽然想起玄妙道长,心思若非他好意相劝,又赠以风灵雪山宝图,自己也已遭遇横祸,常家再无一人存于世间,而这灭门之祸,血海深仇都是无从得报。她又想玄妙精通天下灵奇之术,有洞悉世事推算天机的本领,却仍然无法化解常家的千古奇冤。那么,世间最厉害的,并不是灵奇之术与推算天机,恶魔们之所以能够将常家全家覆灭,靠的是诡异的功夫,那种功夫似乎是世间人所无法拥有的一种力量!
人类所无法拥有的力量,魔力?难道世间就没有一种正义的力量可以战胜魔力吗?这些天来常若星一直在思索。
吃完饭回至客房休息,掌柜忽问:“姑娘你赶到群英国是准备参加明日的百花天门人大会吗?”常若星道:“哦?百花天门人大会?”掌柜奇道:“这可是天下多少武学至高英雄豪杰梦寐以求的仙界盛世选拔天门人大会。”常若星抱着小松鼠,不以为然道:“既然是仙界大会,武学人士有资格竞选吗?”掌柜的表情充满了神秘和崇敬:“世间最厉害的绝学,就是仙界的惊世绝学,这原本不是牟球普通武学之人可以获得的神力,但是哲厉王君却在恒河沙系选定牟球作为选拔仙界天门人的一处盛典之地,即便不是仙界子弟,倘或机缘巧合,亦有机会参加盛会。“
常若星默然不语,脸上忽然露出一种肃杀之气,一会方语气淡然道:“世间最厉害的惊世绝学并不是一般人能领悟,通常练就的人已经成魔。”
“魔算什么?魔岂可与仙斗。”掌柜的津津乐道。
原来每七十年在恒河沙系都会有仙界的哲厉王君会挑选各个星球最聪明俊秀的人为门人。
常若星回到二楼客房,打开窗户,望着天上点点繁星,在沉沉的夜幕下,静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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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若星心内百感交集,这几日来大战群魔、至亲亡故、雪山融化、独自在海边森林偷生、与松鼠为伴、砍树造船、远渡重洋等等遭逢大难,几尽九死一生。现在即要靠岸,接近新的希望与人生,她心口似有一股血气上涌,嘴里苦极,便想痛哭一场,把这多日的残酷惨痛大难痛诉。
船停靠在岸,常若星几乎是哭叫着道:“小松鼠!我们靠岸了!我们活着出海了!我们出海啦!”下得船来,出海啦出海啦仍回荡在海面。
常若星撕下半块裙子,把剩余的野果子包在里面,捆成一个包袱斜搭在肩。一只手牵着松鼠,大步向大道行去。
正午,烈日高悬。连一丝风俱无。
人一旦经历了诸般磨难,再次存活,重生的经历便会终身难忘。常若星甚至连疲累之感亦失。只想早点走至此路的尽头,再次抵达人烟之境。许是太偏僻,行了好几个时辰,连一只老鼠的影子都没有。天色逐渐暗沉,但常若星已经看到远方的炊烟,在上空飘浮流动像朵朵云彩,混合着饭菜之香。“小松鼠,我们再走快点,去看看哪里可以吃点东西。”
路人们很奇特的看着这个姑娘和松鼠。近日经历太多磨难,身上衣衫肮脏、兼之头发凌乱不堪;身上血污虽已在海水中洗净,但仍然难掩形容憔悴。
常若星却有一丝重生的淡淡喜悦,至于形貌如何、外人如何不解倒是看得极淡。她向旁边一位中年男子打听了客店的位置,那人挺热心的给她指引,惊奇道:“姑娘,你一定从很远的地方来吧?这只松鼠真可爱,竟然不怕人。”常若星淡笑道:“谢谢,这松鼠是我从小喂养的。”
常若星搭讪着一面观察地形。此处是一座小城,街道布局非常整齐洁净、异常宁静。从这儿到临街的客店较近。走进客店,立刻就有店伴迎上招呼“姑娘住店吗?”“是。给我准备一间上房。备好午膳。”掌柜见她虽一身脏乱、憔悴,却难掩气度非凡,身侧尚带一只松鼠,竟与人和平相处,心里颇觉诧异。
“好。姑娘还有什么吩咐?”“另给我备两套干净的换洗衣衫可有?”“好。没问题。”
和小松鼠各吃了碗面条,方觉力气渐复,住下之时,常若星甚至有些感动,她已有多久没有睡过柔软的床?而要到哪里去,连她自己也不知。活着?定要找出真凶,查出常家似海冤情的真正原因,为常家报仇。常若星有些辗转难眠,松鼠已经入眠。
“不能哭,不能伤心,倘若意志不够顽强,又如何报仇雪恨?今后我要更加坚强、冷静与睿智,才能免为敌人所害。”如此思忆着渐渐入眠。
次日沐浴后换上掌柜准备的干净衣衫,将头发梳理顺。常若星瞧着镜中容颜,眼神似乎比以往坚定和明亮了些许,憔悴之色也渐平复。
早饭在大厅吃的,一份火腿煎蛋、一碗粥和烙饼。松鼠的饮食也完全一样。吃早饭的时候大厅里亦有几个客人在用早饭,露出惊奇的目光偷偷打量着常若星和松鼠。
“掌柜先生,结账。”常若星道。“好。”常家向来不缺银子。逃难之时她备了一些银片贴身收藏。付帐后领着松鼠出店。
这里的人皆很勤劳,一大早街上已有很多人,买早点、吃早餐、市集做生意的,已把店面打开,正在收拾准备张罗一天的生意。
“老板,请问马市在什么地方?”
一家杂货店老板正在清扫柜台。忽听有人问话,抬头见一位异常袅娜的姑娘站于店门,虽身着朴素布衫,那种高贵、清丽无匹的气度却令人折服。杂货铺老板连连道:“在前面,转过这条街就可看到啦。”
“好。”常若星转身之时,杂货店老板才惊奇的发现那只松鼠,不由张大了嘴。这时街上行人注视的目光皆露出惊奇。
穿过那条长街,果然看到一个马市。各**匹、周身油亮,排列得整整齐齐,栓在马槽旁,有的正低头在马槽里吃草料。常若星微微笑道:“好马。”
马市老板打量着她:“姑娘,马儿的性子都很烈,你站远点。”常若星道:“那正好,我要一匹最烈的马。”
旁边的伙计正用刷子替马儿刷毛,瞪大眼瞧着常若星。有生意做那自然最好不过,但是这女子袅袅婷婷,弱不禁风一副姿态,焉能驾驭马匹?马市老板笑道:“您是替别人来买马的吧?”常若星道:“不。难道我不能为自己买一匹?”马市老板笑道:“当然可以。”
一匹马忽然长嘶,头也甩了起来,松鼠似乎有点害怕,躲到常若星身后。马市老板笑了。常若星对松鼠安抚着:“别怕。”指着那匹白云一般的马儿道:“就是它了。”
伙计插口道:“这匹马非一般人能驾驭。”常若星目光直视他:“什么人才能驾驭此马?”伙计一时口拙,答不上来。马市老板笑道:“此言不虚,这马的确非同凡响。当年在风灵雪山附近,这匹马拯救了多少人的性命。”常若星道:“什么?风灵雪山?”心下一凛。马市老板道:“姑娘,你还太年轻,可能不太知道这些事。说到风灵雪山,那可是上古的灵山,千百年来,极少有人能至。”
常若星面无表情。心中却黯然神伤,心想:“我怎会不知?那是改变我常家一家命运的地方……是我爹娘哥哥沉冤的地方……”她的指甲几乎已嵌进掌心。
马市老板道:“这匹马来自那座神奇的雪山,有一次还救了很多猎人的性命。不过至从它来到我这里,却未曾有客人敢买它。”“那是因为什么缘故?难道没人出得起价?”
“那倒不是,这匹马的性子太过奇特。它后来在荒漠里救出了数十人的性命,但至今无人能够驾驭它,当初传龙城世家子弟周少侠花重金买下它,走至途中却连一身骨头都差点摔断。我不仅连一文钱都没有赚到,还赔了一笔钱。马儿卖不出去还得常年喂养着它……这一切我要事先给你讲明,此马是你亲自挑选,若你现在改换其他马也是可以的。”
“不,我买定此马。它挺有灵气,只不过尚未遇明主罢。我来试试。”常若星道。
小伙计瞪大眼,常若星不由分说牵过白马。用手捋一捋它柔顺如锦缎的皮毛。随手点在马身,借力跃上马背。这下身手灵便异常、极为潇洒。那马先是叫了一声,便四蹄跳跃。马市老板惊呼:“姑娘小心啦!”常若星使起提纵术,任凭白马如何跳跃,身体始终不离马身。那马儿烈性十足,没了命的驰纵向前,颠簸狂跳,试图将常若星颠下马背。
常若星微微含笑,将内力蕴含于五指间,将那缰绳如铁烙于掌,脚底也蕴含内力,紧紧夹住马身,任那马儿如何颠簸、跳跃、驰骋,却无论如何不能脱离自己控制,那马儿累得直喘气,一时竟也恼怒起来,长嘶着前后狂颠起来,常若星仍然如法炮制,始终不离马背。
那马儿便侧身试图将常若星甩下马背,无奈常若星纹丝不动,忽听马儿声音越见高鸣,竟然睡倒在地,直接要把常若星摔倒在地,常若星笑道:“你的脾气倒是大得很,只可惜你是注定跟着我了。”
马儿便在地上打起滚来,常若星任它胡为,竟然无论如何安坐马身。那马儿倒也累得大汗淋漓,倒也颇具灵性,终于得知遇到明主,便服帖起来。索性在马场上奔跑,甚为喜悦。
马市老板不禁喜道:“姑娘,果然好功夫,此马与你实在有缘。”“它叫什么名字?你出个价?”常若星天资聪颖,实在三个哥哥之上。年轻对武学之类未曾太过上心,武术之道甚为平平。但至小深喜骑马提纵之术,早在几个哥哥之上。
与马市老板谈好价格交易,常若星便带着小松鼠驾着白马一路驰去。她已经甚久未曾这样轻快的骑马驰骋,只觉白云穿梭于身边,近在咫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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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若星不以为意,反问道:“松鼠难道就不能吃饭?那岂非要饿死?”掌柜的赔笑道:“当然能吃,不过我一直以为它是吃果子的。”常若星道:“跟我一起当然就改吃饭啦。”
常若星忽然想起玄妙道长,心思若非他好意相劝,又赠以风灵雪山宝图,自己也已遭遇横祸,常家再无一人存于世间,而这灭门之祸,血海深仇都是无从得报。她又想玄妙精通天下灵奇之术,有洞悉世事推算天机的本领,却仍然无法化解常家的千古奇冤。那么,世间最厉害的,并不是灵奇之术与推算天机,恶魔们之所以能够将常家全家覆灭,靠的是诡异的功夫,那种功夫似乎是世间人所无法拥有的一种力量!
人类所无法拥有的力量,魔力?难道世间就没有一种正义的力量可以战胜魔力吗?这些天来常若星一直在思索。
吃完饭回至客房休息,掌柜忽问:“姑娘你赶到群英国是准备参加明日的百花天门人大会吗?”常若星道:“哦?百花天门人大会?”掌柜奇道:“这可是天下多少武学至高英雄豪杰梦寐以求的仙界盛世选拔天门人大会。”常若星抱着小松鼠,不以为然道:“既然是仙界大会,武学人士有资格竞选吗?”掌柜的表情充满了神秘和崇敬:“世间最厉害的绝学,就是仙界的惊世绝学,这原本不是牟球普通武学之人可以获得的神力,但是哲厉王君却在恒河沙系选定牟球作为选拔仙界天门人的一处盛典之地,即便不是仙界子弟,倘或机缘巧合,亦有机会参加盛会。“
常若星默然不语,脸上忽然露出一种肃杀之气,一会方语气淡然道:“世间最厉害的惊世绝学并不是一般人能领悟,通常练就的人已经成魔。”
“魔算什么?魔岂可与仙斗。”掌柜的津津乐道。
原来每七十年在恒河沙系都会有仙界的哲厉王君会挑选各个星球最聪明俊秀的人为门人。
常若星回到二楼客房,打开窗户,望着天上点点繁星,在沉沉的夜幕下,静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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