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语惊醒梦中人,李队并没有直接参与李某被杀案那个案子。但是诸葛勇是住在爱荷花园的,那是九河桥派出所的辖区,白松又参与那个案子这么久,九河区就这么大,一起恶劣的碎尸案,李队怎么会不知道?
甚至他不仅知道,而且对案子的来龙去脉还非常了解。
白松一说,他立刻反应了过来。
是啊,关闭了的金店,那也是金店,关闭了的首饰加工厂,那也是首饰加工厂!
而且,正因为关闭了,所以,这些工作人员,才更有犯罪的可能性!
李队看了看表,还不到晚上12点,先不急,先按照白松所说,先查这个再说。
实际上,这个首饰加工厂和金店的所有工作人员,警察都曾经找过,因为涉及的王千意的案子还是比较严重的,所以这些人的信息都是有的。
很简单的一查,也就是十分钟的事。
十分钟后,一个疑似是本案的嫌疑人的男性信息发到了临时组建的群里。李队立刻联系了当初给这个人取过笔录的二队民警,经民警回忆,这个叫王枫的年轻男子,与本案犯罪嫌疑人的身形高度吻合,综合考虑,具有重大犯罪嫌疑。
随即,技术部门立刻跟上,不出十分钟,这个人就被锁定了身份,就是他!
李队就在车旁边站着,看到手机里传来的确定信息,不由得情绪有些复杂。
当他第一眼看到这个嫌疑人的信息、照片和身形的时候,他就在心里已经确定了,就是这个人。一点错都不会有。
王枫,正如白松所想,确实是个手艺人,是王千意那家加工厂的人。王千意并不占有加工厂所有股份,但是加工厂还是因为参与了一些违法犯罪行为被封停。
这些年,因为手艺还不错,王枫没少被王千意照顾,而且总被带着出入一些高消费场所,王千意被抓之后,他也没了安身之处,本想找个好地方继续拿高薪,但是没人认可他,他又不想从基层做起,就一直闲着。
其实以他的能力,本可以轻松找一份月薪三四千的工作,但是习惯了高消费的他,对于这些工资根本看不上。王千意是什么出身他知道,这些年跟着王千意到处转,也知道了王千意不少事情,可以说,这次的犯罪也是曾经收到王千意影响的结果。
因此,他自己就这么筹划了这么一起案件。
李队收到技术部门的答复之后,长舒一口气,“抓人。”
现场附近的三辆车子,接到了命令后迅速出发,离开了这里,一些不甘心的媒体还在这里等着,还有一些不知道通过什么路子,已经到了望湖路派出所那边。
马局长可是谁也不见,要新闻?等明天早上再说。
现场已经彻底封闭,金店的大门锁好了,所有的窗户和门帘子也已经拉上,需要暂停营业,一些人想拍摄也没了办法。这毕竟是金店,密闭性非常好,想找个缝隙拍摄都变得极有难度,但是记者们也不担心,毕竟天一亮,公安部门总会提供相应的通告的。
抓人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复杂,尤其是这样的一个人,没有丝毫难度。
凌晨三点钟,王枫在其位于天东区的平房被抓获。
而此时在抓获现场的所有人,其实并没有那么轻松。此时大家都赶到了那里,虽是深夜,但是王枫的住处,灯火通明,几个探照灯都拉进了院里。
王枫不承认自己的盗窃行为。
这不是什么大问题,这哪里是他不承认就可以抵赖的?
无论是他的手机、他的家里的点点滴滴,都能确定王枫就是小偷。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黄金找不到了。
现场十几个警察,专业的不专业的都有,把王枫的家,仔细地搜查了好多遍,依然没有找到黄金。
钻石找到了,被埋在几个花盆的土里。
王枫的家不大,这处平房比起东三院那里的也就稍微好一些,很破旧,而且因为远离市区,这个地方也没什么开发价值,这房子也不值钱。
经查,这还真的是实打实的王枫名下的财产,是他父母过世前留给他的。房屋的架构就是普通农村的家庭结构,有个院子,家里很破败,感觉不是经常有人来住。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王枫手巧,心也有点巧的原因,他还挺爱花的,家里的几盆花都开得不错,而几个钻戒,就藏在了花盆的土里。
这些花盆的土质不错,以黑土和棕色的土壤为主,要不是大家侦查的足够仔细,根本找不到这些钻石。
但是,即便如此地认真仔细,依然没有人找到本案遗失的黄金。
院子里是水泥地,而且没有任何变动的痕迹,这么多人,都要把这里找的底朝天了,还是没有找到金子。
钻石被找到了,王枫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盗窃的事实。
但是,他不承认盗窃了黄金。
白松的脑海中几乎可以整体复播金店被盗的全过程。
从几个摄像头里都能看到,小偷把黑色的兜子放在了柜子的旁边,就往里面扒拉,但是具体扒拉了什么东西,谁也看不清楚。
从现场的勘查中可以认定,这个柜子里,这个位置平时是有放东西的,而且确实是镯子状的东西,不可能是钻戒这么小的东西。
但是,金镯子呢?
按理说,金镯子可比钻石好找的多,几十个金镯子,去哪里了?
如果说,没有镯子这回事,是任谁都不会信的。
王亮这会儿找来了完整的监控,拿笔记本电脑现场播放给大家看。
从监控里可以看出,金店的售货员,确实是在下班前,把金镯子放到了下面的柜子里,然后锁好。
后来被王枫偷了之后,金子就没了。
视频是连续的、完整的,自始至终,也只有王枫一个人碰过这个柜子。
如果说是有人要坑害王枫,任谁也不会相信,毕竟,偷东西的是他。
小偷的话,怎么能信呢?
但是不信归不信,现实很残酷,所有参与的警察都显得很是烦躁。
金子呢?
(新建了q群,看一下这几章的作家的话)
甚至他不仅知道,而且对案子的来龙去脉还非常了解。
白松一说,他立刻反应了过来。
是啊,关闭了的金店,那也是金店,关闭了的首饰加工厂,那也是首饰加工厂!
而且,正因为关闭了,所以,这些工作人员,才更有犯罪的可能性!
李队看了看表,还不到晚上12点,先不急,先按照白松所说,先查这个再说。
实际上,这个首饰加工厂和金店的所有工作人员,警察都曾经找过,因为涉及的王千意的案子还是比较严重的,所以这些人的信息都是有的。
很简单的一查,也就是十分钟的事。
十分钟后,一个疑似是本案的嫌疑人的男性信息发到了临时组建的群里。李队立刻联系了当初给这个人取过笔录的二队民警,经民警回忆,这个叫王枫的年轻男子,与本案犯罪嫌疑人的身形高度吻合,综合考虑,具有重大犯罪嫌疑。
随即,技术部门立刻跟上,不出十分钟,这个人就被锁定了身份,就是他!
李队就在车旁边站着,看到手机里传来的确定信息,不由得情绪有些复杂。
当他第一眼看到这个嫌疑人的信息、照片和身形的时候,他就在心里已经确定了,就是这个人。一点错都不会有。
王枫,正如白松所想,确实是个手艺人,是王千意那家加工厂的人。王千意并不占有加工厂所有股份,但是加工厂还是因为参与了一些违法犯罪行为被封停。
这些年,因为手艺还不错,王枫没少被王千意照顾,而且总被带着出入一些高消费场所,王千意被抓之后,他也没了安身之处,本想找个好地方继续拿高薪,但是没人认可他,他又不想从基层做起,就一直闲着。
其实以他的能力,本可以轻松找一份月薪三四千的工作,但是习惯了高消费的他,对于这些工资根本看不上。王千意是什么出身他知道,这些年跟着王千意到处转,也知道了王千意不少事情,可以说,这次的犯罪也是曾经收到王千意影响的结果。
因此,他自己就这么筹划了这么一起案件。
李队收到技术部门的答复之后,长舒一口气,“抓人。”
现场附近的三辆车子,接到了命令后迅速出发,离开了这里,一些不甘心的媒体还在这里等着,还有一些不知道通过什么路子,已经到了望湖路派出所那边。
马局长可是谁也不见,要新闻?等明天早上再说。
现场已经彻底封闭,金店的大门锁好了,所有的窗户和门帘子也已经拉上,需要暂停营业,一些人想拍摄也没了办法。这毕竟是金店,密闭性非常好,想找个缝隙拍摄都变得极有难度,但是记者们也不担心,毕竟天一亮,公安部门总会提供相应的通告的。
抓人并没有想象的那么复杂,尤其是这样的一个人,没有丝毫难度。
凌晨三点钟,王枫在其位于天东区的平房被抓获。
而此时在抓获现场的所有人,其实并没有那么轻松。此时大家都赶到了那里,虽是深夜,但是王枫的住处,灯火通明,几个探照灯都拉进了院里。
王枫不承认自己的盗窃行为。
这不是什么大问题,这哪里是他不承认就可以抵赖的?
无论是他的手机、他的家里的点点滴滴,都能确定王枫就是小偷。
但是,现在的问题是,黄金找不到了。
现场十几个警察,专业的不专业的都有,把王枫的家,仔细地搜查了好多遍,依然没有找到黄金。
钻石找到了,被埋在几个花盆的土里。
王枫的家不大,这处平房比起东三院那里的也就稍微好一些,很破旧,而且因为远离市区,这个地方也没什么开发价值,这房子也不值钱。
经查,这还真的是实打实的王枫名下的财产,是他父母过世前留给他的。房屋的架构就是普通农村的家庭结构,有个院子,家里很破败,感觉不是经常有人来住。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王枫手巧,心也有点巧的原因,他还挺爱花的,家里的几盆花都开得不错,而几个钻戒,就藏在了花盆的土里。
这些花盆的土质不错,以黑土和棕色的土壤为主,要不是大家侦查的足够仔细,根本找不到这些钻石。
但是,即便如此地认真仔细,依然没有人找到本案遗失的黄金。
院子里是水泥地,而且没有任何变动的痕迹,这么多人,都要把这里找的底朝天了,还是没有找到金子。
钻石被找到了,王枫也不得不承认自己盗窃的事实。
但是,他不承认盗窃了黄金。
白松的脑海中几乎可以整体复播金店被盗的全过程。
从几个摄像头里都能看到,小偷把黑色的兜子放在了柜子的旁边,就往里面扒拉,但是具体扒拉了什么东西,谁也看不清楚。
从现场的勘查中可以认定,这个柜子里,这个位置平时是有放东西的,而且确实是镯子状的东西,不可能是钻戒这么小的东西。
但是,金镯子呢?
按理说,金镯子可比钻石好找的多,几十个金镯子,去哪里了?
如果说,没有镯子这回事,是任谁都不会信的。
王亮这会儿找来了完整的监控,拿笔记本电脑现场播放给大家看。
从监控里可以看出,金店的售货员,确实是在下班前,把金镯子放到了下面的柜子里,然后锁好。
后来被王枫偷了之后,金子就没了。
视频是连续的、完整的,自始至终,也只有王枫一个人碰过这个柜子。
如果说是有人要坑害王枫,任谁也不会相信,毕竟,偷东西的是他。
小偷的话,怎么能信呢?
但是不信归不信,现实很残酷,所有参与的警察都显得很是烦躁。
金子呢?
(新建了q群,看一下这几章的作家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