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骁八岁这年,有两件大事发生,第一件,是邠国公卢挺北击突厥,首战告捷,第二件,就是凉王世子魏昂入京,迎娶蜀王李俨之女云华郡主。

    皇帝召见魏昂,李俨也在其侧。魏昂这年十六岁,容貌比皇帝几年前所见更为俊美。少年跨过殿门,一抬眼,如骄阳一般,光耀宫殿。

    即使是李俨,见到这样的女婿,心中的忧郁也不禁为之一消。

    魏昂暂时住在李俨郊外的别墅,而云华已行过及笄之礼,钦天监也早已择出吉日,一切都已准备就绪,吉日一到,便可成婚。

    ***

    林骁随着李淳,见到了魏昂。然而李淳并不是很愿意来见未来的姐夫,雪白的小脸绷着。这次三个伴读跟着他一起来,即使林骁很会调节气氛,闻起亦活泼开朗,李淳的脸色仍与秦韬差不了多少。

    李俨非常喜爱苍翠的颜色,府邸里都广植花草树木。几人见到魏昂时,他正站在一株桃树下,望着朵朵绽开的桃花。

    魏昂没有束发,仅系着一道抹额,长发披于肩头,乌黑发亮,微微鬈曲。他身材颀长,背挺如枪,虽然仅是站立,但也能看出那身躯之中蕴藏的力量。

    魏昂转头,见到李淳几人,露出笑容。他的肤色如雪白的大理石一般,面容仿佛雕刻大师凝聚心血的精品,五官毫无瑕疵,能看出一点混血的痕迹,眼窝微凹而鼻梁高挺,如琢如磨,鲜明深刻。

    而这雕塑一般的美少年又毫无雕塑的凝固感,他是鲜活生动的,饱满的双颊有桃花般的颜色,漆黑的眼睛光彩流溢。

    与李淳的冷淡不同,魏昂对李淳倒是颇为喜欢,对三个伴读也很热情,命侍从端了特制的乳酪给他们吃。

    林骁尝了一尝,觉得别有风味,暗想若是自家人知道,恐怕会捶胸顿足,深恨不能吃到。

    李淳道:“魏世子,你在这里可还住得惯么?”

    魏昂笑道:“我大秦的都城是天下最繁华、最舒适的地方,自然是住得惯的。”

    “那你就不要走,”李淳道,“跟我姐姐一起住在京城,岂不是比回凉州要好?”

    魏昂道:“我父守卫西疆,我自然要子承父志,何况凉州是我的故乡,怎能不回去呢?”

    李淳握拳道:“那我姐姐……京城是我姐姐的故乡啊,她跟着你去凉州,不也是回不了故乡吗?”

    魏昂微笑道:“成婚之后,我的家就是郡主的家,我会倾我所有,让郡主即使在凉州,也如在故乡一般喜乐无忧。”

    李淳扭过脸,说道:“我听说凉州遍地黄沙……那样的地方,哪里有京城好?”

    林骁咳了一声,闻起吃惊地看了李淳一眼,连秦韬都不禁去看魏昂的脸色。

    魏昂倒是面色如常,说道:“西域自然多沙漠,但也不是只有沙漠。我听说郡主曾在南疆多年,南疆瘴疠横行,也不能与京城相比,而郡主安之若素。可见虎父无犬女,观蜀王殿下行止,就可知郡主不是凡俗女子,不会贪恋京中的繁华安逸。”

    真会说话。林骁想。

    眼看李淳长眉挑了起来,还不知接下来要说什么,林骁以天真的语气插话道:“我听说,魏世子入京之时,骑一匹白马,着银铠,束金冠,看见的人都说,这是天上神仙,不是凡俗中人!与郡主真是天生一对!”

    李淳立马盯住他,林骁恍若不觉,魏昂笑了起来:“你就是天佑?”

    “是。”

    魏昂笑道:“我听蜀王殿下说起过你,他说你生来不凡,将来必有大造化。”

    林骁默:要不要这么夸张……

    “王爷、魏世子谬赞了。”林骁道。

    ***

    “你怎么讨好他?不理你了!”

    林骁与魏昂交谈甚欢,李淳不高兴了,他总算没再当面说什么,但回到王府后,就跟林骁发脾气。

    “世子,”林骁耐心道,“他毕竟是郡主未来的丈夫,世子未来的姐夫。何况,看相貌,不用说,极其出众;听谈吐,他也不是腹中空空的草包,并没有委屈了郡主。再说,世子这样怄气,王爷和郡主也会为难的。”

    “你怎么跟蒋先生似的,道理一堆一堆的?我不要听!”

    林骁道:“世子说不理我,我很难过呢。”

    “……”李淳道,“我就是讨厌他!总之,你以后不许说他好话!”

    ***

    李淳俨然已经提前进入叛逆期,而这段时日李俨和云华实在是忙得顾不上过问他的玻璃心,李淳只能自己生气。

    他的抗拒也毫无意义,婚礼还是如期举行了。

    吉服华彩灿烂,穿在这对容姿出众的少男少女身上,美得让人无法逼视。

    新人双双拜倒在李俨身前,衣袂翩飞,宛如天际一对凤凰落入人间。

    李俨满心感伤又满心欣喜,将女儿女婿扶起。

    在姐姐的婚礼上,李淳也不能板着一张脸,只能随着众人一起展颜而笑,祝福新人。

    ***

    这是一桩政治婚姻,云华和魏昂心里都很清楚。即使对方是不学无术的纨绔,云华也会应允;哪怕对方是貌若无盐的悍妇,魏昂也会点头。

    何况实际上并没有那么糟:魏昂是翩翩美少年,云华亦是玫瑰般明丽的少女。魏昂喜爱纵马驰骋,他带来的聘礼中,就有西域的良驹;云华亦擅长骑射,能够与他并骑。云华琴棋书画皆通,魏昂也都略懂。因此,成婚之后,琴瑟调和,竟是羡煞旁人的一对。

    云华既已出嫁,当然不能再住在王府,暂时跟魏昂一起住在郊外别墅。虽然知道女儿迟早要随魏昂去凉州,李俨还是希望她在京城多留一段时日,将别墅又修缮一番。魏昂知道他们父女感情深厚,新婚燕尔时,也并不提要回凉州的话。

    ***

    “你猜,这琴是什么来历?”这日,云华抚着自己常弹的七弦琴,含笑问魏昂。

    魏昂闻言,端详片刻,又拨了拨琴弦,笑道:“此琴甚新,但你如此珍爱,必是极为看重之人所赐,那就只有岳父了。”

    “这你说对了,不过你能猜到此琴是何人所制么?”

    “我虽略通乐理,不过大秦有哪些制琴名匠,这个我倒是……”说到这里,魏昂见到云华眼中蕴藏的笑意,忽然反应过来,“难道这琴是岳父亲手所制?”

    云华笑道:“父亲在南疆时,常入深山,有次他遇上暴雨,夜宿山中。当晚,闪电将附近一棵树劈为两半,父亲次日清晨见到这雷击木,便取其中一段制成此琴,又将此琴送我,含有诸邪避退之意。”

    魏昂笑道:“原来如此。”

    云华道:“凉王,嗯,还有凉王妃,也擅琴道么?”

    魏昂“噗嗤”笑出了声,云华嗔道:“你笑什么?”

    魏昂笑道:“他们根本不懂这些,父亲和母亲都只关心打仗而已,琴棋书画这些风雅之事,全是姑母教我的。”

    ***

    魏昂的姑母,即是凉王魏长庚的孪生姐姐魏瑶光。

    魏瑶光封号“卫国夫人”,这是魏长庚为姐姐请封的。这对姐弟少年时颇多坎坷,一路相互扶持,方有今日,因此姐弟之情格外深厚。

    云华也知道魏瑶光的一些事,觉得她能够辅佐弟弟,定然通晓军政,不是普通女子,很令人佩服。

    然而世人眼中的魏瑶光,除了被誉为“沙漠明珠”的美貌之外,最出名的,恐怕就是她接连死了两个丈夫。

    世人对女子往往十分苛刻,关于魏瑶光“克夫”的闲话,传得相当难听。

    云华联想到自己父亲,只觉得魏瑶光在婚事上很不幸,心里对她怀着几分同情。

    此刻她见魏昂说起姑母时,语气很是崇敬,莞尔一笑,说道:“我听说卫国夫人不是寻常女子,心里很是向往,期待能与之一会。”

    魏昂笑道:“你与她定很投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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