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章烤肉
当烤肉的香气在整个残破的居民楼中飘散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那可是烤肉啊……
从末日到现在,无论末日之前是什么身份,谁吃的到这东西?
除了个别顾及变异生物可能携带疫病的,几乎人人都对那在火上烤着的灰色巨鸟肉都表现出垂涎欲滴来。
而现在,一个浑身是血的人,就坐在一团用打火机、废纸升起来的火堆边上烧烤一头灰色巨鸟的肉,而那些东西还是管他们这些被庇护者要的,关键是,从那血人开吃到现在,那么一头巨型生物,愣是没有分给他们哪怕一丁点儿的意思。
要不是那个血人是一个觉醒人、要不是那个家伙此刻的卖相实在是太恐怖了,恐怕现在都有人冲上去抢了。
而那个血人觉醒人吃东西的速度也快的不可思议,从正式开吃到现在,那人简直就像是饿死鬼投胎一般,不到十分钟的功夫,那么一头巨鸟,竟然生生被那血人给吃下了三分之一去。
李承安也是众多对烤肉垂涎欲滴的人之一,末日之前,别说烤鸟肉了,什么东西吃不到?末日之后,吃熟食却成了到处逃亡的幸存者们想也不敢想的东西。
而现在,在如此危险的环境下,那个血人觉醒人竟然能够悠闲的烤肉,几乎是羡煞了众人,有的人甚至暗暗咂舌——不愧是觉醒人,在如此危局之下不但不紧张,反而能悠闲的烤肉吃。
李承安的想法也差不多,不过,他更多的还是庆幸——庆幸那觉醒人没杀了他,只是问他要走了一件外套、打火机与点火用的可燃物。
至于吃到烤肉,那是他想也不敢想的。
这时候李承安终于是知道了之前那个被他冷酷踹翻的女人的心情——食物就在面前,可自己根本也吃不到。
便在这时候,李承安感觉到自己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他回过头来,却正对上刁鸿信温和的目光。
这位“贵人”早意识到李承安或许与林默有点故事。
而一个觉醒人,正是他所希望拉拢的目标。
……
……
林默可没有别人眼中想象的那么“悠闲”,事实上,他吃的这么快,就是不悠闲的表现。
如果在之前,满地的猩红藤蔓没有“活”过来的时候,他或许还能悠闲一些,但现在,他是真的轻松不起来。
一个植物类变异体的杀伤力与对他的危险远远比不上一头动物类变异体。
尤其是在自己可能是这头生物的首选猎杀目标的情况下,林默便越发焦急起来——他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恢复自己的体能,不求达到最强状态,也起码要遇敌可以一战的程度。
虽然他吃了快有半头灰色巨鸟,却不代表他真的能像是嗑血瓶一样瞬间回满状态。
林默的变异最多能让他对食物的消化吸收速度达到一个恐怖的程度,由此带来超强的恢复力与耐力,甚至加快他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的愈合,却也不可能强到吃下班头灰色巨鸟就伤口愈合的程度。
那他林默就不是一头区区变异体了,而是一头杀不死的真正怪物了。
小半只灰色巨鸟下肚,林默感觉整个人的状态都好了一些,当然,那只是身体状态,林默的精神状态因为长时间的高度紧绷与适应强化视力,现在可以说是糟糕透顶。
如果条件允许,林默甚至想要小憩一会儿。
便在这时候,他注意到在一侧的李承安那一小堆人里,有一个人正向他走来。
林默的动作微微顿了顿,抬眼看了一眼那个中年人以及那中年身后人群中一脸紧张神色的李承安一眼,心里微微一动,却没有做其他的举动,而只是再一次埋头,重新和那一堆灰色巨鸟肉较起劲儿来。
……
……
那是一个浑身浴血,身上充满血腥气的男人。
这是刁鸿信对那个血人的第一印象,他敢于站出来,绝非意气用事的莽撞决定,事实上,他这个年纪、他这种人,很少不做准备就去行动。
之前,他已在李承安处问出了李承安与这个血人之间的关系,李承安对刁鸿信没有任何隐瞒,将之前的事情和盘托出。
听完李承安的诉说,刁鸿信不经反喜,因为在他看来,这是一个接近甚至拉拢一个觉醒人的最好机会!
而且从眼前的情况来看,这个觉醒人的实力之强,甚至在岳元武之上,而岳元武,已是刁鸿信自末世以来见过的最强大的觉醒人了(他没见过奥博·豪森)。
如果能拉拢到一个觉醒人,那么他以后到了奉天,也就更多了一个底牌。
然后,刁鸿信就做出决定——他要接近这个血人觉醒者。
至于之前李承安给留下的坏印象……这是刁鸿信唯一有点儿头疼的事儿了,他也知道自己底下那帮子的人脾性。
尽管如此,刁鸿信仍有把握拉拢到这个血人觉醒者。
因此,他直接走到那个正在烤肉的血人身边,也在地上大大方方的坐下来,也没急着先和血人说话,而是自来熟的从一边的灰色巨鸟身上扯下一块血肉,大大咧咧的直接防到火上去烤。
刁鸿信一边烤着肉,一边看着坐在他对面血人的神色。
不知道对方之前到底经历了一场多残酷的大战,刁鸿信甚至看不清这个满脸是血的男人的脸,只能看见他那双满是血丝的眼睛。
两个人就这么沉默了半晌,最后还是刁鸿信先开了口:“刁鸿信——之前被你抢走衣服和打火机的那位,就是我的人。”
林默抬眼看了这家伙一眼,沉默了一小会,才道:“随便来吃别人的东西,总是不好的吧?”
这么一会的功夫,刁鸿信的那块烤肉已经烤好,他很显然也很长时间没吃过这类的东西了,几口就囫囵吃了进去,吃完还啧啧两声:“就当拿衣服换的。”
林默好笑道:“一件衣服,换肉?而且,那衣服也还不是你的。”
刁鸿信眯着眼睛看着这个年轻人笑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包中华,自己抽出一根,把整个一包丢给年轻人。
烟,在末日里可是硬通货。
林默一抬手就接住了这包东西。
刁鸿信笑道:“烟,这总行了吧,这东西可是硬通货。”
他说完这句话,便叼上烟,直接点燃了,然后美美的抽上一口。
林默看了看手里的那包中华,事实上他不怎么理解烟为什么会是末日的硬通货之一,但他也没拒绝,想了想,道:“一包烟,一块肉。”
听到这句话,刁鸿信差点没让烟一口呛死,他道:“太贵了吧?”
林默把手里的肉塞进嘴里,此刻的他,早已没有什么卫生意识了,听到刁鸿信这句反问,他直接道:“想吃下一块,就再来一包烟,或者等价物。”
之前在幸存者营地中小女孩那一档子的事儿,让林默对这群人印象极坏,自然没有什么客气的。
刁鸿信似乎看出了此刻林默的心中所想,没多说什么,直接从自己手挽上摘下一块表甩过来,想了想,似乎是怕林默不识货:“太阳能的,带指南针温度计。”这才心安理得的去一旁的灰色巨鸟尸体中扯肉。
林默接过手表,在手里掂了掂,似乎是个高级货,他想了想,直接将这块表加上那包中华揣进刚刚从李承安那里“要”来的衣服口袋里。
刁鸿信注意到了这一幕,忍不住道:“你还没告诉我你是谁呢?”
林默想了想,缓缓吐出那两个字:“林默。”
“林默。”刁鸿信念了一遍这个名字,叼着烟沉默了一会儿,忽然没头没尾的说道:“我以前是一个大公司的老总,”他嘿嘿笑了一声,“那种一年能捞个几亿的家伙。”
林默没想到对方又开始扯起人生经历来了,不过他看着对面那个家伙,五十岁出头的年纪,微微挺起的啤酒肚,沉稳而自信的语气与神情,当真有一副大老板的模样。
但林默对这家伙并不怎么感冒,也没有和对方废那么多话的意思,当然,如果对方还能拿出什么等价交换物来,那他也来者不拒。
“但那又怎么样?”刁鸿信却像是没察觉到林默对他的淡淡漠视一般,笑道,“末世一来,多少亿都成了废纸——我真希望我是什么重生者之类的,能够在末世之前就知道末世要来了,把资产全换成物资,早早就跑去奉天,安安稳稳做个末世里了不起的倒爷,再把我看得上的那几个女明星弄过来……”
五十岁的中年人嘿嘿嘿的笑起来,反而显得亲切许多。
林默甚至忍不住抬眼看了他一眼。
但他很快就低沉下去:“但谁又能知道末世说来就来了呢?一夜之间,我就从几万富翁落地变成一个落地的凤凰,当怪物冲到我面前,我花大价钱雇的保安比我跑的还快。”
林默忍不住多看了这家伙两眼。
刁鸿信却摇摇头:“也不怪他们,今天的世界,谁愿意为谁付出生命?不过,我也算是幸运,到底还是逃出来了。
“但你知道,我这样的人,哪怕是在末世里,也总希望动点心思的,比如……做一点物资的买卖。”
林默忽然冷冷打断道:“如果……你根本走不出这座血城呢。”
刁鸿信很显然早就想过这个很现实的问题,因此想也不想的就反问道:“那如果……我能走出去呢?”
林默看着这样的一个人,忽然意识到,这或许是一个了不起的家伙。
这时候他才后知后觉的猜到,对方亲自找上门来一堆看似无用的废话,目的恐怕绝不是他想象的找回场子来那么简单。
刁鸿信吸了口烟,微微顿了顿,看着林默那双血红的眼睛,直接接着上面那句话,语气也严肃起来:“如果你能帮助我,我相信我走出去的可能或许就更大一些。”
以前他以金钱收买人心,而现在,他以人心收买人心。
……
……
当烤肉的香气在整个残破的居民楼中飘散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忍不住咽了口口水。
那可是烤肉啊……
从末日到现在,无论末日之前是什么身份,谁吃的到这东西?
除了个别顾及变异生物可能携带疫病的,几乎人人都对那在火上烤着的灰色巨鸟肉都表现出垂涎欲滴来。
而现在,一个浑身是血的人,就坐在一团用打火机、废纸升起来的火堆边上烧烤一头灰色巨鸟的肉,而那些东西还是管他们这些被庇护者要的,关键是,从那血人开吃到现在,那么一头巨型生物,愣是没有分给他们哪怕一丁点儿的意思。
要不是那个血人是一个觉醒人、要不是那个家伙此刻的卖相实在是太恐怖了,恐怕现在都有人冲上去抢了。
而那个血人觉醒人吃东西的速度也快的不可思议,从正式开吃到现在,那人简直就像是饿死鬼投胎一般,不到十分钟的功夫,那么一头巨鸟,竟然生生被那血人给吃下了三分之一去。
李承安也是众多对烤肉垂涎欲滴的人之一,末日之前,别说烤鸟肉了,什么东西吃不到?末日之后,吃熟食却成了到处逃亡的幸存者们想也不敢想的东西。
而现在,在如此危险的环境下,那个血人觉醒人竟然能够悠闲的烤肉,几乎是羡煞了众人,有的人甚至暗暗咂舌——不愧是觉醒人,在如此危局之下不但不紧张,反而能悠闲的烤肉吃。
李承安的想法也差不多,不过,他更多的还是庆幸——庆幸那觉醒人没杀了他,只是问他要走了一件外套、打火机与点火用的可燃物。
至于吃到烤肉,那是他想也不敢想的。
这时候李承安终于是知道了之前那个被他冷酷踹翻的女人的心情——食物就在面前,可自己根本也吃不到。
便在这时候,李承安感觉到自己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他回过头来,却正对上刁鸿信温和的目光。
这位“贵人”早意识到李承安或许与林默有点故事。
而一个觉醒人,正是他所希望拉拢的目标。
……
……
林默可没有别人眼中想象的那么“悠闲”,事实上,他吃的这么快,就是不悠闲的表现。
如果在之前,满地的猩红藤蔓没有“活”过来的时候,他或许还能悠闲一些,但现在,他是真的轻松不起来。
一个植物类变异体的杀伤力与对他的危险远远比不上一头动物类变异体。
尤其是在自己可能是这头生物的首选猎杀目标的情况下,林默便越发焦急起来——他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恢复自己的体能,不求达到最强状态,也起码要遇敌可以一战的程度。
虽然他吃了快有半头灰色巨鸟,却不代表他真的能像是嗑血瓶一样瞬间回满状态。
林默的变异最多能让他对食物的消化吸收速度达到一个恐怖的程度,由此带来超强的恢复力与耐力,甚至加快他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的愈合,却也不可能强到吃下班头灰色巨鸟就伤口愈合的程度。
那他林默就不是一头区区变异体了,而是一头杀不死的真正怪物了。
小半只灰色巨鸟下肚,林默感觉整个人的状态都好了一些,当然,那只是身体状态,林默的精神状态因为长时间的高度紧绷与适应强化视力,现在可以说是糟糕透顶。
如果条件允许,林默甚至想要小憩一会儿。
便在这时候,他注意到在一侧的李承安那一小堆人里,有一个人正向他走来。
林默的动作微微顿了顿,抬眼看了一眼那个中年人以及那中年身后人群中一脸紧张神色的李承安一眼,心里微微一动,却没有做其他的举动,而只是再一次埋头,重新和那一堆灰色巨鸟肉较起劲儿来。
……
……
那是一个浑身浴血,身上充满血腥气的男人。
这是刁鸿信对那个血人的第一印象,他敢于站出来,绝非意气用事的莽撞决定,事实上,他这个年纪、他这种人,很少不做准备就去行动。
之前,他已在李承安处问出了李承安与这个血人之间的关系,李承安对刁鸿信没有任何隐瞒,将之前的事情和盘托出。
听完李承安的诉说,刁鸿信不经反喜,因为在他看来,这是一个接近甚至拉拢一个觉醒人的最好机会!
而且从眼前的情况来看,这个觉醒人的实力之强,甚至在岳元武之上,而岳元武,已是刁鸿信自末世以来见过的最强大的觉醒人了(他没见过奥博·豪森)。
如果能拉拢到一个觉醒人,那么他以后到了奉天,也就更多了一个底牌。
然后,刁鸿信就做出决定——他要接近这个血人觉醒者。
至于之前李承安给留下的坏印象……这是刁鸿信唯一有点儿头疼的事儿了,他也知道自己底下那帮子的人脾性。
尽管如此,刁鸿信仍有把握拉拢到这个血人觉醒者。
因此,他直接走到那个正在烤肉的血人身边,也在地上大大方方的坐下来,也没急着先和血人说话,而是自来熟的从一边的灰色巨鸟身上扯下一块血肉,大大咧咧的直接防到火上去烤。
刁鸿信一边烤着肉,一边看着坐在他对面血人的神色。
不知道对方之前到底经历了一场多残酷的大战,刁鸿信甚至看不清这个满脸是血的男人的脸,只能看见他那双满是血丝的眼睛。
两个人就这么沉默了半晌,最后还是刁鸿信先开了口:“刁鸿信——之前被你抢走衣服和打火机的那位,就是我的人。”
林默抬眼看了这家伙一眼,沉默了一小会,才道:“随便来吃别人的东西,总是不好的吧?”
这么一会的功夫,刁鸿信的那块烤肉已经烤好,他很显然也很长时间没吃过这类的东西了,几口就囫囵吃了进去,吃完还啧啧两声:“就当拿衣服换的。”
林默好笑道:“一件衣服,换肉?而且,那衣服也还不是你的。”
刁鸿信眯着眼睛看着这个年轻人笑起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包中华,自己抽出一根,把整个一包丢给年轻人。
烟,在末日里可是硬通货。
林默一抬手就接住了这包东西。
刁鸿信笑道:“烟,这总行了吧,这东西可是硬通货。”
他说完这句话,便叼上烟,直接点燃了,然后美美的抽上一口。
林默看了看手里的那包中华,事实上他不怎么理解烟为什么会是末日的硬通货之一,但他也没拒绝,想了想,道:“一包烟,一块肉。”
听到这句话,刁鸿信差点没让烟一口呛死,他道:“太贵了吧?”
林默把手里的肉塞进嘴里,此刻的他,早已没有什么卫生意识了,听到刁鸿信这句反问,他直接道:“想吃下一块,就再来一包烟,或者等价物。”
之前在幸存者营地中小女孩那一档子的事儿,让林默对这群人印象极坏,自然没有什么客气的。
刁鸿信似乎看出了此刻林默的心中所想,没多说什么,直接从自己手挽上摘下一块表甩过来,想了想,似乎是怕林默不识货:“太阳能的,带指南针温度计。”这才心安理得的去一旁的灰色巨鸟尸体中扯肉。
林默接过手表,在手里掂了掂,似乎是个高级货,他想了想,直接将这块表加上那包中华揣进刚刚从李承安那里“要”来的衣服口袋里。
刁鸿信注意到了这一幕,忍不住道:“你还没告诉我你是谁呢?”
林默想了想,缓缓吐出那两个字:“林默。”
“林默。”刁鸿信念了一遍这个名字,叼着烟沉默了一会儿,忽然没头没尾的说道:“我以前是一个大公司的老总,”他嘿嘿笑了一声,“那种一年能捞个几亿的家伙。”
林默没想到对方又开始扯起人生经历来了,不过他看着对面那个家伙,五十岁出头的年纪,微微挺起的啤酒肚,沉稳而自信的语气与神情,当真有一副大老板的模样。
但林默对这家伙并不怎么感冒,也没有和对方废那么多话的意思,当然,如果对方还能拿出什么等价交换物来,那他也来者不拒。
“但那又怎么样?”刁鸿信却像是没察觉到林默对他的淡淡漠视一般,笑道,“末世一来,多少亿都成了废纸——我真希望我是什么重生者之类的,能够在末世之前就知道末世要来了,把资产全换成物资,早早就跑去奉天,安安稳稳做个末世里了不起的倒爷,再把我看得上的那几个女明星弄过来……”
五十岁的中年人嘿嘿嘿的笑起来,反而显得亲切许多。
林默甚至忍不住抬眼看了他一眼。
但他很快就低沉下去:“但谁又能知道末世说来就来了呢?一夜之间,我就从几万富翁落地变成一个落地的凤凰,当怪物冲到我面前,我花大价钱雇的保安比我跑的还快。”
林默忍不住多看了这家伙两眼。
刁鸿信却摇摇头:“也不怪他们,今天的世界,谁愿意为谁付出生命?不过,我也算是幸运,到底还是逃出来了。
“但你知道,我这样的人,哪怕是在末世里,也总希望动点心思的,比如……做一点物资的买卖。”
林默忽然冷冷打断道:“如果……你根本走不出这座血城呢。”
刁鸿信很显然早就想过这个很现实的问题,因此想也不想的就反问道:“那如果……我能走出去呢?”
林默看着这样的一个人,忽然意识到,这或许是一个了不起的家伙。
这时候他才后知后觉的猜到,对方亲自找上门来一堆看似无用的废话,目的恐怕绝不是他想象的找回场子来那么简单。
刁鸿信吸了口烟,微微顿了顿,看着林默那双血红的眼睛,直接接着上面那句话,语气也严肃起来:“如果你能帮助我,我相信我走出去的可能或许就更大一些。”
以前他以金钱收买人心,而现在,他以人心收买人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