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那个想用碟片勒索点零用钱的笨蛋,连同地下室那几个人他已经通通处置掉了,这样一来,陈六也必然会发现他知道了一切。这个时候,林周即便是逃走,陈六也不可能去追究了。
因为陈六的目的不过是让林周离沈七远点……
早点放手就好了……
沈七重新封好牛皮纸袋,这作为他们父子两个的生活费应该绰绰有余了,那么就走吧,远离这个肮脏的地方……
驯化 正文 第四十一章 闪瞎了铝合金狗眼
章节字数:2684 更新时间:120421 10:02
沈七百密一疏,他知道那条珠链的价值,甚至光是一个吊坠就足以荣华半生,不过它对于林周来说,仅是母亲的遗物罢了,他一直贴身戴着。
所以才会混得如此凄惨,衣不遮体,手脚粗糙,甚至连儿子入学都是他跪求来的。
这个人啊……
沈七倚在床边睡得不沉,迷迷糊糊想起从前的事情,脸上神色略冷。窗外晨色透过墨绿帘子,在屋里的琉璃墙上打下很多活泼的光影,沈七揉了揉眉心,看来天快亮了。
“唔……”林周还在睡,嘴里发出模模糊糊的呻吟声,沈七轻轻抚了抚他的额头,还是有些低热,不禁皱眉。
这些年林周生活的异常艰辛,他本身就是个半大不小的孩子,还要拉扯一个幼儿,虽然是在自己熟悉的千林生活,却要时时防着被抓回鼎鑫。而之所以不离开千林,还是因为以前经常光顾的餐馆老板愿意让他跟儿子免费住在阁楼,林周实在想不出哪里还能给林梵提供这么稳定的住处,所以就留了下来。
林周本身并没有什么过人的技能,又无文凭,虽然身上带着一些钱,但那是要用来给林梵应急的,他知道小孩子总是很容易生病,所以工作都是比别人艰苦百倍的环境,晚上回到餐馆还要帮忙刷碗。
刷碗是他主动要求的,因为餐馆老板真的很照顾他跟林梵,经常给林梵送菜送饭,就连林梵每天的午餐都是餐馆老板给准备,所以他即便拿不出钱,也想要做点事报答一下。这样一来,他本来就同时打几份工,回到餐馆刷了碗都是后半夜了,睡眠时间少,偶尔有空闲时间还要用来照顾林梵,这些年他就像一个水瓶,水越倒越少,却从来没机会往里面注水。
这一次找到沈七这里又被大庄误伤了,一开始还真没什么大事,顶多是缺钙,但几天之后便突然开始莫名其妙的发烧,请了刘锡来看也查不出所以然,沈七只好带他去住院,这才住了不到一星期,林周就坚持不住了。
他是不想欠沈七太多钱,左右不过是低烧,回家养也没差的。
沈七还以为林周是因为不喜欢医院的消毒水味儿,所以自然没有意见。
现在他们住在云母山的小洋房里,这里还是陈六在的时候给他买的,房子不大,但贵在独门独户,沈七之前也很少住这里,只有两三个仆人收拾着,但山间清净,空气又好,说起养病,当然还是这里更适宜。
而回想起当年装修时的心情,沈七又不免觉得好笑,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是按照林周的喜好来弄的,带有浓厚欧式风格的暗金墨绿,但又不失活泼的色调,林周会喜欢,林周一定会喜欢,当时的沈七只有这一个想法。
如果不是林母恰好在那个时候没了,林周又深受打击,他会找个机会把林周父子藏在这里,偷偷的养着。
不过都是过去了,过去不可能重来一次,即便是再重来一次,林周也未必就愿意被他金屋藏娇。
不过现在看来,林周确实喜欢这座房子的装修。
那天接他出院便来到这里,林周虽然仍旧局促不安,却在看到室内精心的布置后一脸难以掩饰的喜悦,就好像小孩子一样,沈七只是想起他那个双眼晶亮的样子都忍不住露出笑容。
非常可爱。
“嗯……”床上的人又无意识的低吟一声,显是觉得难受。
沈七的思绪又被拉回到现实中,他摘下左手的手套,到洗漱间给林周拧了条温热的手巾,走回屋里的时候床上的人已经睁开了眼睛,但初醒的朦胧感让他看起来呆呆的,沈七走过去坐在床边,“感觉怎么样?”
因为陈六的目的不过是让林周离沈七远点……
早点放手就好了……
沈七重新封好牛皮纸袋,这作为他们父子两个的生活费应该绰绰有余了,那么就走吧,远离这个肮脏的地方……
驯化 正文 第四十一章 闪瞎了铝合金狗眼
章节字数:2684 更新时间:120421 10:02
沈七百密一疏,他知道那条珠链的价值,甚至光是一个吊坠就足以荣华半生,不过它对于林周来说,仅是母亲的遗物罢了,他一直贴身戴着。
所以才会混得如此凄惨,衣不遮体,手脚粗糙,甚至连儿子入学都是他跪求来的。
这个人啊……
沈七倚在床边睡得不沉,迷迷糊糊想起从前的事情,脸上神色略冷。窗外晨色透过墨绿帘子,在屋里的琉璃墙上打下很多活泼的光影,沈七揉了揉眉心,看来天快亮了。
“唔……”林周还在睡,嘴里发出模模糊糊的呻吟声,沈七轻轻抚了抚他的额头,还是有些低热,不禁皱眉。
这些年林周生活的异常艰辛,他本身就是个半大不小的孩子,还要拉扯一个幼儿,虽然是在自己熟悉的千林生活,却要时时防着被抓回鼎鑫。而之所以不离开千林,还是因为以前经常光顾的餐馆老板愿意让他跟儿子免费住在阁楼,林周实在想不出哪里还能给林梵提供这么稳定的住处,所以就留了下来。
林周本身并没有什么过人的技能,又无文凭,虽然身上带着一些钱,但那是要用来给林梵应急的,他知道小孩子总是很容易生病,所以工作都是比别人艰苦百倍的环境,晚上回到餐馆还要帮忙刷碗。
刷碗是他主动要求的,因为餐馆老板真的很照顾他跟林梵,经常给林梵送菜送饭,就连林梵每天的午餐都是餐馆老板给准备,所以他即便拿不出钱,也想要做点事报答一下。这样一来,他本来就同时打几份工,回到餐馆刷了碗都是后半夜了,睡眠时间少,偶尔有空闲时间还要用来照顾林梵,这些年他就像一个水瓶,水越倒越少,却从来没机会往里面注水。
这一次找到沈七这里又被大庄误伤了,一开始还真没什么大事,顶多是缺钙,但几天之后便突然开始莫名其妙的发烧,请了刘锡来看也查不出所以然,沈七只好带他去住院,这才住了不到一星期,林周就坚持不住了。
他是不想欠沈七太多钱,左右不过是低烧,回家养也没差的。
沈七还以为林周是因为不喜欢医院的消毒水味儿,所以自然没有意见。
现在他们住在云母山的小洋房里,这里还是陈六在的时候给他买的,房子不大,但贵在独门独户,沈七之前也很少住这里,只有两三个仆人收拾着,但山间清净,空气又好,说起养病,当然还是这里更适宜。
而回想起当年装修时的心情,沈七又不免觉得好笑,这里所有的一切都是按照林周的喜好来弄的,带有浓厚欧式风格的暗金墨绿,但又不失活泼的色调,林周会喜欢,林周一定会喜欢,当时的沈七只有这一个想法。
如果不是林母恰好在那个时候没了,林周又深受打击,他会找个机会把林周父子藏在这里,偷偷的养着。
不过都是过去了,过去不可能重来一次,即便是再重来一次,林周也未必就愿意被他金屋藏娇。
不过现在看来,林周确实喜欢这座房子的装修。
那天接他出院便来到这里,林周虽然仍旧局促不安,却在看到室内精心的布置后一脸难以掩饰的喜悦,就好像小孩子一样,沈七只是想起他那个双眼晶亮的样子都忍不住露出笑容。
非常可爱。
“嗯……”床上的人又无意识的低吟一声,显是觉得难受。
沈七的思绪又被拉回到现实中,他摘下左手的手套,到洗漱间给林周拧了条温热的手巾,走回屋里的时候床上的人已经睁开了眼睛,但初醒的朦胧感让他看起来呆呆的,沈七走过去坐在床边,“感觉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