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后,长江边的一个小镇子,一阵风铃声惊醒了我的梦靥,心口位置隐隐作痛,这些年来我不停的重复着这个梦,现在我已经分不清到底是梦,还是真实的记忆。

    梦里的那个老道,那个燃烧着的大手,那把插进心口的利剑,那句此生莫踏足昆仑的警告都是那么真实。我习惯性的扒开衣领看了看,心口看不到一丝伤痕,周围北斗七星一般的胎记,我也记不得是怎么多出来的了。

    午后的阳光正好,斜斜的透过玻璃门洒落在我坐着的位置,我站起身来伸了个懒腰,琢磨着今天估计不会有生意了。

    我叫江星河,据养父说是在长江边把我捡到的,捡到我的时候我全身笼罩在一片星光之中,所以给我取了名字叫星河。养父是个不善言辞的人,我每次问他,反反复复就是星光之类的话,久而久之我也就不再过问。

    养父叫江大可,是个收尸人,平日的工作就是在义庄看尸体,或者是帮别人家拖尸体,偶尔可以接到替死人化妆的活计,那样我就可以吃上一顿肉,主人家给的赏钱总是不少,这关乎面子。

    然而在我九岁那年,养父生了一场重病,最终不治身亡。养父临终前交给了我一个包裹,说是捡到我的时候就放在我旁边,也可能是我家人留给我的。

    包裹里有一本书,一个金色的手指吊坠,还有一个人首蛇身的奇怪剑穗。养父不识字,也搞不清书里到底写了什么,倒是告诉我那个人首蛇身的形象应该是女娲娘娘的形象。

    养父死后,我接了他的班,用他留给我的一些积蓄读了书识了字,偶然间翻出那本书,才知道那本书是一本道术秘籍,名字叫《天灵秘术》,前半部是说九字真言咒,后半部分却是一些盗墓的知识,我也从中知道了那个金色手指吊坠原来叫做探金指。

    后来义庄被政府取缔,修建了殡仪馆,开始流行火葬,而我也因此失业了。我又没有其他谋生的手段,只好在养父的老宅子开了家棺材铺,卖一些寿衣花圈,冥烛纸钱之类的东西。

    也是多亏街坊邻居照顾,有些白事还是习惯找我处理,加上我的手艺不错,大家也都认可,所以我的日子也还过的去,谈不上大富大贵,起码也能养活自己。

    我起身到了里屋,里屋有一个香案,香案上供奉了两个牌位,一个是我的养父,一个上面刻着老道两个字。我不知道那个老道到底姓甚名谁,但总觉得跟我有莫大的关系。

    恭恭敬敬的上了三炷香,冲着两个牌位行完礼,走出里屋想到外头吃个饭,没想到刚出来发现店里站着一个人。

    来人身高约莫一米八左右,一身黑色风衣,戴着黑色兜帽,帽檐很低,双手插兜,往哪儿一站,正好遮住了阳光,让我看不清长相。

    那人见我出来,直接开口道:“你们这做不做棺材。”声音很冷,带着一种金属的质感,不知怎么的让我想起了指甲刮玻璃的声音,顿时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我觉得奇怪,这人莫不是眼神不好,我拍了拍门口的牌子,上面有我这小店的主营范围,上面有一条就是定做棺材。

    那人又开口道:“既然是定做,是不是什么尺寸的都行?”

    “那是自然,不知道您需要什么样式的,什么材质,死者是男人还女人,多大年纪?”没等到我问完,那人就摆了摆手打断了我的话。

    “我需要的棺材长七寸,宽三寸,要鬼木,明天这个时候来取,老板要多少钱?”

    “2……”

    “好,两千就两千,这是一千块定金,拿到货,付另一半。”说完从兜里拿出一沓钱,放在我的柜台上,也不等我搭话,转身就走了出去。

    我去,什么情况,我本来要价是两百来的,感情今儿遇到冤大头了,我喜滋滋的数了数,数目没错,等我出门一看,那个人已经不见了踪影。

    我挠了挠头,这人谁啊,以前怎么从来没见过,要说我们这个镇子不大,基本都是熟面孔,我想了半天也没想到哪个人符合这个体型的。

    长七寸,宽三寸,这个尺寸倒是好做,毕竟小,做出来也是分分钟的事情,鬼木?也好办,不就是槐木么,前些日子进的木料倒是还有一些槐木。

    只是做着做着我突然想起以前养父说的一些事情来,要说这棺材的尺寸也是有说道,为什么有定做棺材一说呢,固然是要符合体型,但在此同时,尺寸上也要符合死者的生辰八字,还要照应天干地支。

    这么做出来的棺材,死者才能入土为安。

    只不过这人给的尺寸倒是有点意思,所谓天道五十大衍之数乃是四十九,七七四十九,七符合大衍之数。而道生一,一生二,三生万物。三这个数字可以说是万物之母。

    常言道管他三七二十一,意思就是抛开一切,有点无所避忌的意思。

    而那位客人定做的棺材,尺寸正好是三七之数,这个尺寸的棺材辅以秘术一旦合棺就可以蒙蔽天机,无所避忌。天灵秘术中记载了很多奇异的法术,对着那本天灵秘术修炼了十几年,让我多多少少懂得一些东西,难道那个人制作棺材的目的是为了行阴?

    所谓行阴,就是用法术害人,据天灵秘术中记载,凡是行阴害人的修道者,龙骨必定突出,害的人越多,龙骨那个部位颜色就越深。不过所谓龙骨,就是人颈椎第二骨节,又称为反骨,一般来说别人很难发现,毕竟不能扒着人家脖子看不是?

    一念及此,我不禁有些为难,如果真像我说的那样,那么我就在无形中当了那个人的帮凶,所谓天理循环报应不爽,这人定有蒙蔽天机的法子,那报应十有**会落在我身上啊。

    如果不做,又怕坏了名声,我们这行最重承诺,既然收了人家的钱,就要为人家做事,看来我得想个两全的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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