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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道附近一个不大不小的砖瓦院子,去年时候被一个南边归来的老员外买了下来,带着孙儿常住。老员外是个和气的,常进城走动,但那个孙儿却不常露面,偶尔有人碰巧见到,都说是不好相处,长相俊秀,却偏偏时常黑着脸。
左邻右舍私下常说,这孙儿没了爹娘,所以才戾气重了些。
但不论如何,这样一年里最忙碌的时候,也没谁有心思管被人家的闲事。
午后,老员外从城里回来,买了一些吃用之物,下车时候还给附近的淘气小子们散了一包芝麻糖,惹得小子们都是欢呼跑去分吃了。
老员外笑着同邻居打了招呼,待得一进院子却是摘了帽子,直接奔去了正房。
正房里,夜岚正同疯爷说话。今日原本是他带着一队人出来巡查,脱离了军营那些有心人的眼睛,他就拐来这处秘密据点处理小事。
大越文风浓厚,但因为多年来战火不断,百姓也崇尚武力。不论是各府的府兵,边防军,还是常年驻守京都外的禁军,都以强者为尊,一年四次比武。胜者就能踩着败者爬上去!
托这个规矩的福,这一年多里,他从被别人找个借口就能打成死狗,如今已经升到了校尉,手下两旅,每旅一百人。如今通过各种手段,已经大半换成了他的人手。
所以,只要出了禁军营,白日里他也行动自由。
疯爷灌了半葫芦的好酒,手里抓了一个鸡爪,啃得是摇头晃脑,翘脚躺在半开的窗前,晒着太阳,真是要多惬意就有多惬意。
夜岚扫了一眼,抬手在盘里拿了一个果子,咬了一口。
疯爷嗤笑,从怀里掏出一根火腿肠,轻易拨了皮,也是大大咬了一口…
夜岚翻了个白眼,忍不住心疼的厉害,都是娇娇给他准备的,结果每次都有绝大部分进了疯爷的肚子。
疯爷成功气到了徒儿,欢喜的小孩子一样,越发大口咬起来。
正这样的时候,老员外就进来了,“主子,北边来消息了!”
“北边?”
夜岚抬头,眼里闪过一抹惊喜,抬手接过老员外手里的竹筒,然后又递给他一个果子。
老员外笑眯眯的接了过去,也没有出去,直接寻了一个椅子坐了,美滋滋的啃着果子,权当休息了。
疯爷难得大方,还给老员外倒了一茶杯的好酒,欢喜的老员外更是眉开眼笑。
说起来,他也不是外人,派去北茅县的钱满仓就是他的独子。半年前,他家中老妻过世,儿子在军营里不能回去,他就赶来报信儿,外加看看儿子,结果听得儿子差点儿被人害死,幸好被夜岚救下。老头儿想也没想,直接就跪倒磕头效忠。
正好夜岚缺一处落脚地,他就出面在这里买了个院落,冒充夜岚的祖父,平日进出,帮忙传递消息,倒也做的像模像样。
在他看来,老妻没了,儿子若是也没了,他就也不能活了。夜岚不只是救了儿子,更是连他也一起救了。父子两个为救命恩人效忠,自然是再应该不过。
事实证明,他们选的主子一点儿没错。不但对他们信任有加,而且还神奇本事多多。平日虽然总是冷着脸,但从不曾让他们轻易涉险,吃一口好的,也不会忘了他们。
就像这果子,就是皇帝,怕是也秋日时候才能吃到吧。他却是隔三差五就能啃一个,滋味是相当的甜美啊。
这酒更是难得,他一辈子喜酒,也没喝到过如此烈酒。原本多活一日都是赚了,还有如此鲜果美酒,人生真是分外美妙啊。
这边,老钱和疯爷一对儿酒鬼吃喝得欢快,另一边,夜岚开了竹筒,展开了李胜几个的密信,却是越看越惊奇。
疯爷偶尔抬头瞧见了,就道,“是不是李胜几个闯祸了?”
老钱想起自家的莽撞儿子,也是问道,“不会是满仓那傻小子吧,早知道把他留在主子身边好了,他打架是好手,去办仔细的差事,根本不成啊。
夜岚摆摆手,收了书信,应道,“无事,北边一切顺利。”
疯爷挑眉,撇撇嘴没有再问。
老钱也是笑呵呵喝干最后一口酒,对于他来说,儿子不闯祸就成,别的一切听主子安排。
很快,到了约定的时辰,夜岚避开众人的眼,到了村外,汇入归来的队伍,骑马带人回了军营。
夜里,师徒俩照旧是不能安静入睡的,夜岚把手里的红缨扔给疯爷,抢过他腰侧的酒葫芦,狠狠灌了一口。入口的辛辣,让他满身的疲惫顿时烟消云散。
今日的任务是摘取将军帐前兵卒手里长枪的红缨,他足足在将军帐篷上潜伏了大半晚,才找到机会。
疯爷打了个大大的哈欠,随手扔了红缨,问道,“白日里的消息,是不是有什么不对劲啊?”
夜岚神色有些古怪,伸手从腰包里摸出一根棒棒糖,塞到嘴里,甜蜜的滋味让他冷硬的眉眼都柔和了几分。
“我外祖他们在北地,很好,娇娇接了他们到家里做先生。”
“什么?”
疯爷惊得直接坐了起来,“娇娇那丫头怎么知道那是你外祖?你事先同她说了?”
“没有,纯属巧合。”
夜岚眼里闪过一抹莫名的光彩,低声道,“她就是遇到了…”
疯爷眨巴两下眼睛,末了躺倒,照旧喝酒,好半晌才应了一句,“真不知道你哪里认识的丫头,古怪之极,又偏偏跟你…缘分这么深。”
夜岚听得咧了嘴,笑得有些傻气,若是让他那些手下见了,怕是要惊奇的大牙掉满地。平日训练起来,恨不得化身阎王,居然还有这么…纯真的一面。
疯爷心里轻轻叹气,也是无比庆幸。都说天心最慈,从来不曾把一个人彻底打入黑暗,总会留下一束光。对于夜岚来说,这个叫娇娇的丫头,就是那束光…
夜岚伸手探进腰包,摸出那只小小的水晶狮子把玩儿,眼底的温柔有增无减。
原本得知外祖和舅舅被发配去北地的时候,他也曾犹豫是不是托付娇娇和家里想办法照料一二。但考量再三,他还是放弃了,虽然娇娇没说过太多,但他还是看的出,林家不过是个农门小户,自保已经不容易,根本没能力照料外祖。再说,京都里闹了一年多,虽然外祖还是被发配,但暗地里不知道多少人盯着北地呢,朝堂里随便一个人动动手指,就会让林家家破人亡。
官道附近一个不大不小的砖瓦院子,去年时候被一个南边归来的老员外买了下来,带着孙儿常住。老员外是个和气的,常进城走动,但那个孙儿却不常露面,偶尔有人碰巧见到,都说是不好相处,长相俊秀,却偏偏时常黑着脸。
左邻右舍私下常说,这孙儿没了爹娘,所以才戾气重了些。
但不论如何,这样一年里最忙碌的时候,也没谁有心思管被人家的闲事。
午后,老员外从城里回来,买了一些吃用之物,下车时候还给附近的淘气小子们散了一包芝麻糖,惹得小子们都是欢呼跑去分吃了。
老员外笑着同邻居打了招呼,待得一进院子却是摘了帽子,直接奔去了正房。
正房里,夜岚正同疯爷说话。今日原本是他带着一队人出来巡查,脱离了军营那些有心人的眼睛,他就拐来这处秘密据点处理小事。
大越文风浓厚,但因为多年来战火不断,百姓也崇尚武力。不论是各府的府兵,边防军,还是常年驻守京都外的禁军,都以强者为尊,一年四次比武。胜者就能踩着败者爬上去!
托这个规矩的福,这一年多里,他从被别人找个借口就能打成死狗,如今已经升到了校尉,手下两旅,每旅一百人。如今通过各种手段,已经大半换成了他的人手。
所以,只要出了禁军营,白日里他也行动自由。
疯爷灌了半葫芦的好酒,手里抓了一个鸡爪,啃得是摇头晃脑,翘脚躺在半开的窗前,晒着太阳,真是要多惬意就有多惬意。
夜岚扫了一眼,抬手在盘里拿了一个果子,咬了一口。
疯爷嗤笑,从怀里掏出一根火腿肠,轻易拨了皮,也是大大咬了一口…
夜岚翻了个白眼,忍不住心疼的厉害,都是娇娇给他准备的,结果每次都有绝大部分进了疯爷的肚子。
疯爷成功气到了徒儿,欢喜的小孩子一样,越发大口咬起来。
正这样的时候,老员外就进来了,“主子,北边来消息了!”
“北边?”
夜岚抬头,眼里闪过一抹惊喜,抬手接过老员外手里的竹筒,然后又递给他一个果子。
老员外笑眯眯的接了过去,也没有出去,直接寻了一个椅子坐了,美滋滋的啃着果子,权当休息了。
疯爷难得大方,还给老员外倒了一茶杯的好酒,欢喜的老员外更是眉开眼笑。
说起来,他也不是外人,派去北茅县的钱满仓就是他的独子。半年前,他家中老妻过世,儿子在军营里不能回去,他就赶来报信儿,外加看看儿子,结果听得儿子差点儿被人害死,幸好被夜岚救下。老头儿想也没想,直接就跪倒磕头效忠。
正好夜岚缺一处落脚地,他就出面在这里买了个院落,冒充夜岚的祖父,平日进出,帮忙传递消息,倒也做的像模像样。
在他看来,老妻没了,儿子若是也没了,他就也不能活了。夜岚不只是救了儿子,更是连他也一起救了。父子两个为救命恩人效忠,自然是再应该不过。
事实证明,他们选的主子一点儿没错。不但对他们信任有加,而且还神奇本事多多。平日虽然总是冷着脸,但从不曾让他们轻易涉险,吃一口好的,也不会忘了他们。
就像这果子,就是皇帝,怕是也秋日时候才能吃到吧。他却是隔三差五就能啃一个,滋味是相当的甜美啊。
这酒更是难得,他一辈子喜酒,也没喝到过如此烈酒。原本多活一日都是赚了,还有如此鲜果美酒,人生真是分外美妙啊。
这边,老钱和疯爷一对儿酒鬼吃喝得欢快,另一边,夜岚开了竹筒,展开了李胜几个的密信,却是越看越惊奇。
疯爷偶尔抬头瞧见了,就道,“是不是李胜几个闯祸了?”
老钱想起自家的莽撞儿子,也是问道,“不会是满仓那傻小子吧,早知道把他留在主子身边好了,他打架是好手,去办仔细的差事,根本不成啊。
夜岚摆摆手,收了书信,应道,“无事,北边一切顺利。”
疯爷挑眉,撇撇嘴没有再问。
老钱也是笑呵呵喝干最后一口酒,对于他来说,儿子不闯祸就成,别的一切听主子安排。
很快,到了约定的时辰,夜岚避开众人的眼,到了村外,汇入归来的队伍,骑马带人回了军营。
夜里,师徒俩照旧是不能安静入睡的,夜岚把手里的红缨扔给疯爷,抢过他腰侧的酒葫芦,狠狠灌了一口。入口的辛辣,让他满身的疲惫顿时烟消云散。
今日的任务是摘取将军帐前兵卒手里长枪的红缨,他足足在将军帐篷上潜伏了大半晚,才找到机会。
疯爷打了个大大的哈欠,随手扔了红缨,问道,“白日里的消息,是不是有什么不对劲啊?”
夜岚神色有些古怪,伸手从腰包里摸出一根棒棒糖,塞到嘴里,甜蜜的滋味让他冷硬的眉眼都柔和了几分。
“我外祖他们在北地,很好,娇娇接了他们到家里做先生。”
“什么?”
疯爷惊得直接坐了起来,“娇娇那丫头怎么知道那是你外祖?你事先同她说了?”
“没有,纯属巧合。”
夜岚眼里闪过一抹莫名的光彩,低声道,“她就是遇到了…”
疯爷眨巴两下眼睛,末了躺倒,照旧喝酒,好半晌才应了一句,“真不知道你哪里认识的丫头,古怪之极,又偏偏跟你…缘分这么深。”
夜岚听得咧了嘴,笑得有些傻气,若是让他那些手下见了,怕是要惊奇的大牙掉满地。平日训练起来,恨不得化身阎王,居然还有这么…纯真的一面。
疯爷心里轻轻叹气,也是无比庆幸。都说天心最慈,从来不曾把一个人彻底打入黑暗,总会留下一束光。对于夜岚来说,这个叫娇娇的丫头,就是那束光…
夜岚伸手探进腰包,摸出那只小小的水晶狮子把玩儿,眼底的温柔有增无减。
原本得知外祖和舅舅被发配去北地的时候,他也曾犹豫是不是托付娇娇和家里想办法照料一二。但考量再三,他还是放弃了,虽然娇娇没说过太多,但他还是看的出,林家不过是个农门小户,自保已经不容易,根本没能力照料外祖。再说,京都里闹了一年多,虽然外祖还是被发配,但暗地里不知道多少人盯着北地呢,朝堂里随便一个人动动手指,就会让林家家破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