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一个百无聊赖的周五,小区的流浪猫伸着懒腰,报刊亭的老板们眼神呆滞。天气实在太热了,一切看上去似乎都无精打采。然而有些东西正在暗流涌动。在一趟上海飞往赫尔辛基的飞机上,我的好朋友,鲁瑾,正盖着薄毯打着盹。她完全不知道,她已经毫无征兆地,忽然间红了。其实在我们圈内,鲁瑾一直是个红人。她算是小受争议的一个人物,喜欢她的人死心塌地,比如我;不待见她的人也不少,认为她太过尖锐。他们并不知道,她的尖锐,其实是出于原则,而这也是她弥足珍贵的原因之一。在这个社会,能坚持原则的人实在太少了。2013年初,我们杂志改版,推出专栏栏目。我第一个便想到了鲁瑾。她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专栏作家,只是很多年前,我在一家日报工作时,曾让她给我写过一些情感类的文字,她敢爱敢恨敢言。很快她就发来第一篇稿件。这个稿件并未收入这本书里,在那篇名为《前任都是极品》的文章中,她认为很多女人对前任都有一些理所当然感,可是过去的就过去了,让前尘往事都随风散了吧。观点当然是好的,但那篇文章中,她很认真地举了一个网络红人的例子。这红人也恰是我的好友之一,只是她们并不相熟。红人当即在微博进行了反讽式回击。我很乐意看到两个智慧女人间的针锋相对,准备搬个板凳坐看好戏,最后再贱兮兮地当把和事佬。只是我板凳还未买呢,她们早已握手言和。鲁瑾在听了对方以及亲友团不算友好的反击后,当众道了歉,认为自己举错了例子曲解了其意。她就是这样,对的她坚持,错的马上改正。我常觉得,像鲁瑾这样的好友,100个都不嫌多,因为和她相处,你永远可以处在一个很舒服的状态。大多女人其实是很难捉摸的,她脸上笑着你却猜不透她内心所想,她嘴上叫你亲爱的但你知道有隔阂,你永远不清楚其背后是否藏着一个巨大黑洞。可她不是,她太真实,把所有高兴与不高兴都写在脸上,她不愿意去做的你怎么也叫不动,但如果她做了,那就尽量做到最好。你根本不用去猜她,所以每次聚会吃饭,我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完全不管边上这个滴酒不沾的无趣女人正在做些什么。反正她也不会要求你为她做什么。我曾写过一篇文章,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寻求最适合自己的半径,找到一种最舒服的状态。我常觉得每个人只要把自己照料好了,不去算计别人,这个社会就坏不到哪里去。找些简单的人、事物及爱好,并睡足觉,即可。”我觉得这亦是鲁瑾的写照。她在自己的世界里无公害地嘚瑟着,常常发一些自拍照,周末po一些美食,因为学的是哲学,又对事实、逻辑与论证有着一些小强迫症,她对那些不经分析就乱批评的人说关你屁事。是的,这世界只要不伤害别人,自己活成什么样完全由自己做主。我曾想和那些所谓的“好心人”一样,好好找她聊聊。因为她一点都不懂得收敛,比如这次一夜爆红,她从未掩饰自己的开心。她说,咦,还蛮刺激的。然后每天继续在网上跟人讲事实摆道理。这事要是发生在我身上,我一定会拿出奥斯卡最佳女主角的演技:哎呀,承蒙大家厚爱啦,嘤嘤嘤。谦虚得一塌糊涂。她一点儿都不懂得,嘚瑟这事儿,是会引起公愤的,也更容易受到伤害。可掐指一算,我们已经认识十几年了,我却还没说出口。如今,我也不打算讲了,因为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居然还没被口水喷垮,永远一副自得其乐的满血模样。我不知道是我把这个世界想坏了,还是她真的太强大了。鲁瑾红了之后,很多影响力远大于我们的媒体邀请她写专栏。她接这些活本也无可厚非。但她没有。她说,我一周只有时间写一篇呀,所以一定得先给《行周末》写。在她看来,她在专栏界还未站住脚跟时,我们义无反顾地将她的文章放在栏目第一篇,没有我们就没有她的今天,她不能过河拆桥。为了抢点功劳,我始终没有否定这个论调,尽管有些心虚,可当伯乐的滋味实在不错。但其实那篇文章是放在她自己公号里红的,我也并非因为交情才一直让她独霸头位,而是相对于市面上很多风花雪月无关痛痒的文字,这些有关人性宽度的文章实在太珍贵了。而我,也一直希望读者能和她一样,活得那么漂亮与自在。那天她在电话那头一如往常咯咯咯地笑,我说,好姐妹,够义气。她说,我们一起进步啊。在虚伪世界里,我们没法不戴着面具,装成别人喜欢的样子。而遇见鲁瑾后,我觉得这句话完全是扯淡。徐小芳《行周末》执行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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