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夜赶路多意外,得不偿失!
商队主事坐在简易的帐篷里,看着漆黑的夜幕,心头一阵唏嘘。
走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有了今天的局面。
虽然无法成立走商行会,但是身边跟着走货的同乡越来越多。
这商队三千辆马车,全都是他这么多年积累下来的家当。
那些走商的人向他雇佣,只需付一笔租金,就能加入自己的商队。
不少同乡跟着自己,走上几车货物,以此来赚取殷实的生活条件。
虽然辛苦了一些,但是总比在那些酒楼、商铺里给人当小厮,来得更有尊严,收入也更加丰厚。
要是等哪一天累了,做不动了,再把这些货车变现,又是一大笔可观的现钱。
不夸张的说,一辆马车的本金也就一二百两,三千辆差不多五六十万。
每一次走商大部分的货款都是押着的,他们付不起那么多现钱。
一开始这种活计特别难做,好在万事开头难,后面就顺利得多。
打开了名声,介绍的人就越多,有些在外开设大铺头的同乡,都会同意押货。
现在世道好了很多,除了辛苦,很少遇到麻烦事儿。
而且商队的车马越多,规模越大,就越少宵小敢惦记。
商队主事走了十几年的商队,也就头两年走单帮的时候,会遇到劫道的。
之后,路途越来越顺,收入也越来越好。
看着自己打拼起来的商队,主事便满心的知足。
“骆主事!”
就在这时候,一伙魔族青年捧着烤好的魔羊腿,殷勤的走进帐篷,递到商队主事的面前。
还有一个青年握着一壶酒水,给商队主事倒上。
“骆主事,忙活儿一宿了,也没见你吃好喝好,现在大家都休息了,你吃点吧!”
“哦,是你们啊!”
商队主事看这几人面生,忽然想起今天在临魔城,一伙年轻魔族在自己同乡的铺头请求押货的场景。
自己看他们跟自己年轻的时候很像,便问了几句,没想到跟自己一样,都是去北苑郡的。
商队主事一时发了善心,帮忙做了个中间人,让他们得以押货。
后来又看他们都肩挑手扛,又以低价租借了三辆备用的马车给他们。
白天出意外的,就是那三辆备用的马车。
商队主事也怪自己没有认真检查,就租给他们了,还损坏了他们小半货物。
还好这些货物都有保票,可以在钱庄索赔,自己又跟押货的铺头老板熟悉,便亲自写了一封信,让他们拿回去补货。
其实这些魔族青年的货物也就几千两,来回走一趟连三百两都赚不到。
每个人分一分,差不多二三十两罢了,两天两夜不眠不休,就为赚这点钱,着实辛苦。
可是他们一路上没有抱怨,一个个精神振奋,跟自己当年何其相像?
正是因为如此,商队主事才会那么照顾他们。
“走我们的商队,你们还习惯吗?”商队主事没有客气,接过他们递来的酒肉,笑着问道。
“习惯,习惯!”
为首的魔族青年露出感激的笑容,“以前我们走单帮,都是风餐露宿,头顶连个遮雨的棚子都没有。
我们雇不起那些商队的车马,交不起保费,只能卖力气熬着走。
主事先生借给我们车马,一辆只收十两银子,保费也是成本价,省下我们不少力气。
我们都很感激主事先生,要不是你,我们这一趟怕是要耽误不少时间了。”
要是没有商队,光靠自己的脚力,他们至少得五天五夜才能走一趟货。
现在,不仅节省了大半的时间,自己也不用那么累,哪里还会抱怨?
商队主事想了想,说道:“我这商队主要是走北苑郡和南岭郡,临魔城走的很少。
听说那里不是很太平,我也不喜欢冒险,这次要不是有个大单,我还真不会去那里。
不瞒你们说,临魔城的价儿虽然比其他地方略高一二成,但是我们这么大规模的商队,不会轻易冒险。
你们在临魔城附近走单帮,以后可得注意点。”
“主事先生,你说的都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现在官道上有军队驻扎,很安全的。”
为首的魔族青年说道:“其实,当年就是邪魔城的那些家伙太嚣张,坏了我们临魔城行路人的名声!”
“是啊,邪魔城!”商队主事唏嘘一声,“你们那里有这种恶霸,也是当地行商队伍命苦!”
“现在不会了……”
魔族青年还想说,却被身边的人拉住了。
临魔城地界的混乱是出了名的,十年时间,几乎就没有什么私人商队能完好无损的走过那里。
虽然现在安全许多,但那些商人还是不愿意冒险。
“以后你们要是愿意,可以跟着我的商队走。我可以介绍铺头和客源给你们,只要你们看好货物,我就能保证你们安安稳稳赚这份辛苦钱。”
商队主事呵呵一笑,“不过,我帮你们也只是暂时的,之后能拉到多少客人,就得看你们自己的了!”
到了他们这个规模的商队,大部分的货物供求都是很稳定的。
一切以老家北苑郡为中心,这里需要什么,通过关系网打听到其他郡城哪里最低,就去其他拉货。
顺便,把其他郡城需要的物资送过去,来回都不会亏钱。
这次主要是为了北苑郡的达官显贵走一大批昂贵的绸缎,利润丰厚。
魔界的郡城人口繁密,随随便便一座小郡城就是十亿二十亿的规模,像北苑郡这种大郡,人口多达四五十亿,光是郡城的面积就有几十万平方公里。
达官显贵需要的绸缎非常大,这一批整整两万缎,都算是少的了。
一辆车可装二十缎,一万缎就是一千辆马车,再加上其他行商的货物,他这一批可谓是来回满载。
临魔城的绸缎是很出名的,而且刚好相熟的大铺头那儿有现货,质量还是上乘,价格非常公道,比其他郡城至少便宜一成左右。
商队主事看上这批的利润,只要来回走一趟,扣掉所有开销之外,他能赚个七八万两。
来回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七八万两的纯利润非常可观了。
所以,他有底气给商队里的人介绍客户,只要他们跟着自己走,自己就绝对不会亏。只不过,其他人赚多赚少,就得看他们自己的本事了,他不会妄自指点,更不会插手其他人自己的生意。
商队主事坐在简易的帐篷里,看着漆黑的夜幕,心头一阵唏嘘。
走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有了今天的局面。
虽然无法成立走商行会,但是身边跟着走货的同乡越来越多。
这商队三千辆马车,全都是他这么多年积累下来的家当。
那些走商的人向他雇佣,只需付一笔租金,就能加入自己的商队。
不少同乡跟着自己,走上几车货物,以此来赚取殷实的生活条件。
虽然辛苦了一些,但是总比在那些酒楼、商铺里给人当小厮,来得更有尊严,收入也更加丰厚。
要是等哪一天累了,做不动了,再把这些货车变现,又是一大笔可观的现钱。
不夸张的说,一辆马车的本金也就一二百两,三千辆差不多五六十万。
每一次走商大部分的货款都是押着的,他们付不起那么多现钱。
一开始这种活计特别难做,好在万事开头难,后面就顺利得多。
打开了名声,介绍的人就越多,有些在外开设大铺头的同乡,都会同意押货。
现在世道好了很多,除了辛苦,很少遇到麻烦事儿。
而且商队的车马越多,规模越大,就越少宵小敢惦记。
商队主事走了十几年的商队,也就头两年走单帮的时候,会遇到劫道的。
之后,路途越来越顺,收入也越来越好。
看着自己打拼起来的商队,主事便满心的知足。
“骆主事!”
就在这时候,一伙魔族青年捧着烤好的魔羊腿,殷勤的走进帐篷,递到商队主事的面前。
还有一个青年握着一壶酒水,给商队主事倒上。
“骆主事,忙活儿一宿了,也没见你吃好喝好,现在大家都休息了,你吃点吧!”
“哦,是你们啊!”
商队主事看这几人面生,忽然想起今天在临魔城,一伙年轻魔族在自己同乡的铺头请求押货的场景。
自己看他们跟自己年轻的时候很像,便问了几句,没想到跟自己一样,都是去北苑郡的。
商队主事一时发了善心,帮忙做了个中间人,让他们得以押货。
后来又看他们都肩挑手扛,又以低价租借了三辆备用的马车给他们。
白天出意外的,就是那三辆备用的马车。
商队主事也怪自己没有认真检查,就租给他们了,还损坏了他们小半货物。
还好这些货物都有保票,可以在钱庄索赔,自己又跟押货的铺头老板熟悉,便亲自写了一封信,让他们拿回去补货。
其实这些魔族青年的货物也就几千两,来回走一趟连三百两都赚不到。
每个人分一分,差不多二三十两罢了,两天两夜不眠不休,就为赚这点钱,着实辛苦。
可是他们一路上没有抱怨,一个个精神振奋,跟自己当年何其相像?
正是因为如此,商队主事才会那么照顾他们。
“走我们的商队,你们还习惯吗?”商队主事没有客气,接过他们递来的酒肉,笑着问道。
“习惯,习惯!”
为首的魔族青年露出感激的笑容,“以前我们走单帮,都是风餐露宿,头顶连个遮雨的棚子都没有。
我们雇不起那些商队的车马,交不起保费,只能卖力气熬着走。
主事先生借给我们车马,一辆只收十两银子,保费也是成本价,省下我们不少力气。
我们都很感激主事先生,要不是你,我们这一趟怕是要耽误不少时间了。”
要是没有商队,光靠自己的脚力,他们至少得五天五夜才能走一趟货。
现在,不仅节省了大半的时间,自己也不用那么累,哪里还会抱怨?
商队主事想了想,说道:“我这商队主要是走北苑郡和南岭郡,临魔城走的很少。
听说那里不是很太平,我也不喜欢冒险,这次要不是有个大单,我还真不会去那里。
不瞒你们说,临魔城的价儿虽然比其他地方略高一二成,但是我们这么大规模的商队,不会轻易冒险。
你们在临魔城附近走单帮,以后可得注意点。”
“主事先生,你说的都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现在官道上有军队驻扎,很安全的。”
为首的魔族青年说道:“其实,当年就是邪魔城的那些家伙太嚣张,坏了我们临魔城行路人的名声!”
“是啊,邪魔城!”商队主事唏嘘一声,“你们那里有这种恶霸,也是当地行商队伍命苦!”
“现在不会了……”
魔族青年还想说,却被身边的人拉住了。
临魔城地界的混乱是出了名的,十年时间,几乎就没有什么私人商队能完好无损的走过那里。
虽然现在安全许多,但那些商人还是不愿意冒险。
“以后你们要是愿意,可以跟着我的商队走。我可以介绍铺头和客源给你们,只要你们看好货物,我就能保证你们安安稳稳赚这份辛苦钱。”
商队主事呵呵一笑,“不过,我帮你们也只是暂时的,之后能拉到多少客人,就得看你们自己的了!”
到了他们这个规模的商队,大部分的货物供求都是很稳定的。
一切以老家北苑郡为中心,这里需要什么,通过关系网打听到其他郡城哪里最低,就去其他拉货。
顺便,把其他郡城需要的物资送过去,来回都不会亏钱。
这次主要是为了北苑郡的达官显贵走一大批昂贵的绸缎,利润丰厚。
魔界的郡城人口繁密,随随便便一座小郡城就是十亿二十亿的规模,像北苑郡这种大郡,人口多达四五十亿,光是郡城的面积就有几十万平方公里。
达官显贵需要的绸缎非常大,这一批整整两万缎,都算是少的了。
一辆车可装二十缎,一万缎就是一千辆马车,再加上其他行商的货物,他这一批可谓是来回满载。
临魔城的绸缎是很出名的,而且刚好相熟的大铺头那儿有现货,质量还是上乘,价格非常公道,比其他郡城至少便宜一成左右。
商队主事看上这批的利润,只要来回走一趟,扣掉所有开销之外,他能赚个七八万两。
来回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七八万两的纯利润非常可观了。
所以,他有底气给商队里的人介绍客户,只要他们跟着自己走,自己就绝对不会亏。只不过,其他人赚多赚少,就得看他们自己的本事了,他不会妄自指点,更不会插手其他人自己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