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秋芸认真点头,“真的,我发四。”

    苏拾东看着她半晌,没再多问,却喃喃地说了一句:“看来是我多想了。”

    啊??

    苏老板真是个奇怪的家伙。

    难道他看出什么端倪来了?

    秋芸想了想,决计离他远一点。

    秋芸独自到花园闲逛,然后坐在花园的秋千椅上荡了一会儿,回想到刚才的梦境,心里还有些后怕不已。

    哪怕这个秘密只有她一个人知道,似乎也总有她意料不到的事情在一点点揭露一些事端。

    重生以来,秋芸一直带着一种罪恶感过活,即便如今这种感觉一日日被她强压了下去,但一旦发觉事情即将败露,她就忍不住地坐立难安。

    她如今占用的是别人的身体啊,而原宿主的灵魂却不知所踪。

    若是虞家的人知道,寄住在这副身体里的人并不是真正的虞秋芸,会不会毫不留情地将她赶走?

    她的同学朋友是不是也会因此拿她当怪物,一个个离她而去?

    亦或是,她会不会被当做生物研究对象被送进国家生物科研实验室?

    倘若原宿主的灵魂回归……

    这些可能性,秋芸连想都不敢想。

    所以一直以来都谨小慎微,她都非常用心地做好虞秋芸,不让任何人发现她的身份。

    草丛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响,秋芸的神经徒然绷得更紧,转眼怔怔地盯着声源处。

    amber从草丛里蹿了出来,一见到秋芸,就撒欢地狂奔过来。

    秋芸浑身一震,僵硬两秒后,快速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

    amber在她一米处的位置蹲下来,歪头看着她剥东西的动作。

    秋芸掰下一块鱼肠扔到他面前,笑着说:“吃吧,这个很好吃的,吃完你就别追着我跑了行不?”

    amber迈着小碎步渡过来,埋头在鱼肠上嗅了嗅。

    很香,肉的味道,貌似很好吃的样子。

    秋芸探近一步,却也不敢离得太近,怂恿道:“吃吧,很好吃的,放心好了,没有毒的。”

    amber望了她一眼,低头咬住那块鱼肠,吞下肚后,又抬头对秋芸吠了两声:“汪汪……”

    “好,都给你就是。”秋芸笑着把剩余的鱼肠都扔了过去,心想:这也不过是只小吃货啊,长得威武雄壮,却可能没什么杀伤力。

    说起来,他俩的属性还很像,轻易就被吃的给收买了。

    “你给她吃什么?”苏拾东的声音忽然从身后飘过来。

    “哎?”秋芸忙不迭回头,然后晃着手里包装袋,笑着说,“鳕鱼肠,可以补钙的。”

    苏拾东淡淡地扫了包装袋一眼,便喝止了一声:“amber。”

    amber蓦地抬头,听话地将嘴里还未咽下去的鱼肠吐了出来,然后趴在地上呜呜咽咽地做委屈状。

    “martin,带他到房间面壁。”苏拾东无视他的示弱,冷冷地吩咐道。

    秋芸一听,忙叫住他:“吃个鱼肠而已,不用那么严厉吧?”

    苏拾东瞥了她一眼,不作答。

    马丁解释:“amber有胃病,不能随便乱吃东西,这次没忍住,下次若是别人再拿了不干净的东西给他吃,他依旧会忍不住去尝试。”

    秋芸恍然,可看着amber被不情不愿地拖走,还不时回头巴望苏拾东,见主人无动于衷,又转头巴望着自己,心里说不出的五味杂陈。

    是她间接害了amber,罪过啊。

    amber被关进偏房后,一直用前爪挠着玻璃门,又是呜咽地求饶,又是用爪子挠门儿,看得秋芸心肠都要化了。

    此时有种冲动想要上去抱抱他。

    被主人惩罚,心里肯定是很难过的吧?

    “唉,谁让你跟我一样这么嘴馋呢?”秋芸蹲在玻璃门前唉声叹气,只有确保中间隔着一道屏障,她才敢和amber近距离地交谈,“对不起啊,下次不会再带吃的诱惑你了。”

    “秋芸小姐倒是待amber好。”马丁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康小姐却……。”

    “唔?”秋芸下意识地回过头,艰涩地问,“康小姐怎么了?”

    上次的事情她还有些心有余悸呢。

    “康小姐她……并不怎么喜欢amber……”马丁适时的没再说下去。

    背后议论自己主子的是非,不妥。

    秋芸也没多问,知道这是原则,只笑着摇头道:“您错了,我也不喜欢他。”说完嫌恶地睨了门内的amber一眼。

    amber一听,“呜”地一声趴在地上,继续装可怜博取同情。

    秋芸被逗得咯咯直笑。

    其实这大毛狗还挺萌的嘛。

    马丁轻笑:“看得出来,秋芸小姐只是色厉内冷,amber也是会识人颜色的,若是真讨厌他的人,他也不会予以理会。”

    呦,原来还是只任性的汪。

    秋芸在amber面前张牙舞爪了几下,回头问马丁:“康小姐经常来这儿吗?我待在这儿会不会不方便?”

    “并不会,少爷他……”马丁微顿了一下,“不是很喜欢康小姐来家里。”

    秋芸怔了一下,一方面八卦心起,一方面也不便过问自己老板的私事。

    amber圆溜溜的眼睛正目不转睛地盯着秋芸,眼珠子晶莹剔透如琥珀石一般。

    秋芸不由问到:“amber被取这个名字是因为他的眼睛长得像琥珀么?”

    马丁:“是的,秋芸小姐很聪明,而且观察得很入微。”

    秋芸微囧,她也不过是瞎猫碰到死耗子,瞎猜一通。

    “其实amber原本是一只明星狗,五年前少爷从洛杉矶将他接过来,当时他就已经3岁。”

    秋芸诧异:“那么现在岂不是已经8岁?相当于人类的……”

    “老年。”马丁答。

    长期以往地闷在肃穆的苏宅里,偶尔找到个愿意跟他唠嗑的人,马丁也不免多聊了几句:“狗和人类一样,随着年龄的增长,眼睛的颜色会慢慢褪色,血统越纯的狗,基因也就越稳定,眼睛的颜色也越深越不易褪色,amber刚来时,眼睛是较琥珀更深一些的咖啡色。”

    哦……原来养狗狗还有这么多学问。

    秋芸喃喃道:“那看来苏总把amber照顾得还是挺好,一点也看不出amber的老态来。”转头问马丁:“对了,amber有孩子么?”

    马丁摇摇头:“amber之前出过一场车祸,所以不得不做了育手术,秋芸小姐若是仔细看会发现,amber的右腿其实有些跛,也因此,amber最终退出了舞台,被人送至拍卖场,是少爷最终拍下了他,将他接到这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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