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记茶楼。
三楼靠窗的位置。
雷洛带着陈无数一起来到酒楼,却没有让陈无数和他一起坐,也没有让陈无数干站着,而是指指旁边的一张桌子,示意陈无数一个人坐到旁边吃早餐。
这幅孤傲的态度让陈无数略微一愣,旋即他才笑了笑,独自走到旁边坐下点餐。
雷洛平时待人和善的风度,差点让他忘记洛哥是位什么样的人物。
和善只是表象。
孤傲才是他最真实的内心。
陈无数正好没吃早餐,于是也懒得客气,拿起笔跟服务员画了两单。
虾饺一笼,白粥一份。
他吃的简简单单,主要是补充气血。
雷洛则把猪肚、排骨、风爪等等全部安排了.......一共十几个笼子摆在桌上,看着琳琅满目,极其阔气。
而且洛哥望着窗外街景,吃早餐吃的很慢,并不急着上班,就是来过过嘴瘾的。
按照地理位置,浅水湾和旺角都位于中区,属于颜同和跛豪的地盘,到处都是危机四伏。
雷洛又肯定不止一处物业,如果图安全的话,完全可以和猪油仔一样住在九龙区的房子里。
可是雷洛现在依旧住在浅水湾,偏偏又喜欢在中区闲逛。
背后的态度值得深思……
并且值得竖起大拇指点赞,洛哥骨头真硬!
陈无数一双目光已经在街道、茶楼、各个地方发现有盯梢的人影。
不过洛哥没有发话,他就权当不知的坐着喝茶。
半个小时后,雷洛撂下筷子起身话道:“阿数,走。”
“是。”
陈无数拉开椅子起身,大步跟在雷洛身后下楼。
而在洛哥吃饭的那张桌子上,一张千元港币已经用茶碗压好。
“洛哥慢走。”
“洛哥慢走。”
两人走出茶楼大门,茶楼老板和服务员纷纷弯腰问好。
雷洛等到上车以后,把一条手帕塞进口袋:“阿数,驾驶座的扶手箱里有枪,一把手枪一把微冲,你记得用。”
“我知道。”
扎车的司机分两种,一种是只会开车的马仔,一种是兼职保镖的大将。
陈无数飞速上位,拿着高薪,显然是第二种。
他的身也手不用多说,监仓里已经证明过。
但是双拳难敌四手,拳头是打不过子弹的。
雷洛肯定要给保镖准备枪械,以免遇见枪战的时候束手无策。
而他会故意提醒一句,其实就是害怕陈无数犯儿武痴,不肯用枪械。然而按照先前陈无数表现出的机敏来看,他应该不是一根筋的蠢人喜才对。
可是,他又没有看见陈无数把手枪别在腰间,于是便陈无数不知道枪械的存在。
现在陈无数干脆的回答让雷洛放下心来,靠着车窗开始闭目养神。
其实陈无数在昨晚拿车的时候,便把两把枪械收进不周印记当中了。
九龙警署。
轿车缓缓停稳,站岗的便衣探员抢着上前拉开车门,最后由一个年轻的探员得手之后,率先出声问候:“洛哥。”
“洛哥。”另一名探员马上随之开口
“嗯。”
雷洛踏步下车门,点点头,往大门方向走了几步,突然又止住脚步回头问道:“阿数,要不要给你配把刀?”
“多谢洛哥,我会自己买。”
“那行,回头报销。”
雷洛甩甩手,大步昂然的走进警署内。
这时站在车旁的年轻便衣探员凑到车头前问道:“数哥,赌马吗?”
“呵呵,不赌。”陈无数笑了笑,摇摇头道:“我不喜欢赌。”
显然,这个便衣探员兼职“收赌”,想要在洛哥手下新晋的大红人身上捞一笔。
可惜,陈无数对于赌钱一点兴趣都没有,一眼就看穿他的算盘,转身坐进车内准备开车闪人。
这名便衣探员望着数哥把车开远,狠狠朝地上吐出一口唾沫。
“呸!现在乡巴佬的钱越来越难骗了。”
旋即他点起一根香烟继续站岗,打心眼鄙视这个乡巴佬莽夫。
……
中区。
金钟道。
金钟大酒店。
一名膀大腰圆,秃头男人肃声说道:“豪哥,昨晚雷洛还住浅水湾,早餐是在徐记吃的。”
他的脖子上挂着一圈金项链,手腕上戴着一块夜市街买来的卡通手表。
看起来是个大佬级人物,只是身上有点特殊的癖好。
“呵,还去徐记吃饭啊?”一位披着黑色大貂袍,穿喝身西装的男人坐在一张沙发上开口笑道:“不愧是洛哥,前天猪油仔的事情根本惊不住他。”
男人皮肤粗狂,手上长满厚茧,脸上毛孔十分粗大。就算身上穿着奢华的装扮,但是都掩盖不住穷苦的出身。
可是他目光、眉梢、搭配上一身衣服,无形中却流露着一股狠劲。
跛豪。
名本吴家豪。
香江第一社团“义群”龙头大佬。
站在他面前的是“猛人强”,义群四大金刚之一。
另一位叫作“飞仔俊”的家伙,穿着一身运动服,同样束手站在旁边。
加上死去的“大马龙”,九龙看场的“刀仔辉”。
这就是义群全部臭名昭著的“四大金刚”。
而徐记茶楼则是以前雷洛和跛豪经常吃饭地方,不过在前晚大马龙对猪油仔动手以后,两位大佬已经彻底撕破关系。
早上雷洛去徐记吃的那一餐饭,肯定是想要等他见面。
然而跛豪没有去,也懒得去。
有些事情一定下过决定,没法回头,也根本不愿回头。
在雷洛一个人撂下筷子的那一刻,两位结义兄弟已经恩断义绝,完全沦为仇敌。
猛人强拱拱手接着话道:“大佬,我们要不要动手给雷洛一点颜色看看?”
“我可以安排枪!”专做走私的飞仔俊主动插话道。
“不用。”跛豪伸手止住他们,撑着旁边的一根墨色手杖起身问道:“雷洛新收的马仔是不是在他身边?”
“是,叫陈无数。”
“昨晚刀仔辉和他打过照面了,看起来不是个好惹的人物。”
啪嗒。
啪嗒。
手杖在毛毯上留下一个个印痕。
跛豪撑着手杖往房间门口走去:“能把大马龙一帮人全部斩死,当然是个不好惹的人物。”
“不过我就好惹吗!”
“嗯?”
“现在有一批货还在海关,不是开战的好时机。下周是月底,等到月底收数的时候动手吧。”
跛豪语气猛然变得非常阴沉:“通知兄弟们,我们这次一个子都不交!”
“是,大佬。”
猛人强和飞仔俊跟在跛豪身后,看着豪哥一高一低的身影,却没人敢上前扶他。
跛豪当年在断一只腿的时候就已经立誓,他要用一条腿换一座城!
只有这样才对的起那条腿!
不管是谁,只要想压他,他都要吃掉!
三楼靠窗的位置。
雷洛带着陈无数一起来到酒楼,却没有让陈无数和他一起坐,也没有让陈无数干站着,而是指指旁边的一张桌子,示意陈无数一个人坐到旁边吃早餐。
这幅孤傲的态度让陈无数略微一愣,旋即他才笑了笑,独自走到旁边坐下点餐。
雷洛平时待人和善的风度,差点让他忘记洛哥是位什么样的人物。
和善只是表象。
孤傲才是他最真实的内心。
陈无数正好没吃早餐,于是也懒得客气,拿起笔跟服务员画了两单。
虾饺一笼,白粥一份。
他吃的简简单单,主要是补充气血。
雷洛则把猪肚、排骨、风爪等等全部安排了.......一共十几个笼子摆在桌上,看着琳琅满目,极其阔气。
而且洛哥望着窗外街景,吃早餐吃的很慢,并不急着上班,就是来过过嘴瘾的。
按照地理位置,浅水湾和旺角都位于中区,属于颜同和跛豪的地盘,到处都是危机四伏。
雷洛又肯定不止一处物业,如果图安全的话,完全可以和猪油仔一样住在九龙区的房子里。
可是雷洛现在依旧住在浅水湾,偏偏又喜欢在中区闲逛。
背后的态度值得深思……
并且值得竖起大拇指点赞,洛哥骨头真硬!
陈无数一双目光已经在街道、茶楼、各个地方发现有盯梢的人影。
不过洛哥没有发话,他就权当不知的坐着喝茶。
半个小时后,雷洛撂下筷子起身话道:“阿数,走。”
“是。”
陈无数拉开椅子起身,大步跟在雷洛身后下楼。
而在洛哥吃饭的那张桌子上,一张千元港币已经用茶碗压好。
“洛哥慢走。”
“洛哥慢走。”
两人走出茶楼大门,茶楼老板和服务员纷纷弯腰问好。
雷洛等到上车以后,把一条手帕塞进口袋:“阿数,驾驶座的扶手箱里有枪,一把手枪一把微冲,你记得用。”
“我知道。”
扎车的司机分两种,一种是只会开车的马仔,一种是兼职保镖的大将。
陈无数飞速上位,拿着高薪,显然是第二种。
他的身也手不用多说,监仓里已经证明过。
但是双拳难敌四手,拳头是打不过子弹的。
雷洛肯定要给保镖准备枪械,以免遇见枪战的时候束手无策。
而他会故意提醒一句,其实就是害怕陈无数犯儿武痴,不肯用枪械。然而按照先前陈无数表现出的机敏来看,他应该不是一根筋的蠢人喜才对。
可是,他又没有看见陈无数把手枪别在腰间,于是便陈无数不知道枪械的存在。
现在陈无数干脆的回答让雷洛放下心来,靠着车窗开始闭目养神。
其实陈无数在昨晚拿车的时候,便把两把枪械收进不周印记当中了。
九龙警署。
轿车缓缓停稳,站岗的便衣探员抢着上前拉开车门,最后由一个年轻的探员得手之后,率先出声问候:“洛哥。”
“洛哥。”另一名探员马上随之开口
“嗯。”
雷洛踏步下车门,点点头,往大门方向走了几步,突然又止住脚步回头问道:“阿数,要不要给你配把刀?”
“多谢洛哥,我会自己买。”
“那行,回头报销。”
雷洛甩甩手,大步昂然的走进警署内。
这时站在车旁的年轻便衣探员凑到车头前问道:“数哥,赌马吗?”
“呵呵,不赌。”陈无数笑了笑,摇摇头道:“我不喜欢赌。”
显然,这个便衣探员兼职“收赌”,想要在洛哥手下新晋的大红人身上捞一笔。
可惜,陈无数对于赌钱一点兴趣都没有,一眼就看穿他的算盘,转身坐进车内准备开车闪人。
这名便衣探员望着数哥把车开远,狠狠朝地上吐出一口唾沫。
“呸!现在乡巴佬的钱越来越难骗了。”
旋即他点起一根香烟继续站岗,打心眼鄙视这个乡巴佬莽夫。
……
中区。
金钟道。
金钟大酒店。
一名膀大腰圆,秃头男人肃声说道:“豪哥,昨晚雷洛还住浅水湾,早餐是在徐记吃的。”
他的脖子上挂着一圈金项链,手腕上戴着一块夜市街买来的卡通手表。
看起来是个大佬级人物,只是身上有点特殊的癖好。
“呵,还去徐记吃饭啊?”一位披着黑色大貂袍,穿喝身西装的男人坐在一张沙发上开口笑道:“不愧是洛哥,前天猪油仔的事情根本惊不住他。”
男人皮肤粗狂,手上长满厚茧,脸上毛孔十分粗大。就算身上穿着奢华的装扮,但是都掩盖不住穷苦的出身。
可是他目光、眉梢、搭配上一身衣服,无形中却流露着一股狠劲。
跛豪。
名本吴家豪。
香江第一社团“义群”龙头大佬。
站在他面前的是“猛人强”,义群四大金刚之一。
另一位叫作“飞仔俊”的家伙,穿着一身运动服,同样束手站在旁边。
加上死去的“大马龙”,九龙看场的“刀仔辉”。
这就是义群全部臭名昭著的“四大金刚”。
而徐记茶楼则是以前雷洛和跛豪经常吃饭地方,不过在前晚大马龙对猪油仔动手以后,两位大佬已经彻底撕破关系。
早上雷洛去徐记吃的那一餐饭,肯定是想要等他见面。
然而跛豪没有去,也懒得去。
有些事情一定下过决定,没法回头,也根本不愿回头。
在雷洛一个人撂下筷子的那一刻,两位结义兄弟已经恩断义绝,完全沦为仇敌。
猛人强拱拱手接着话道:“大佬,我们要不要动手给雷洛一点颜色看看?”
“我可以安排枪!”专做走私的飞仔俊主动插话道。
“不用。”跛豪伸手止住他们,撑着旁边的一根墨色手杖起身问道:“雷洛新收的马仔是不是在他身边?”
“是,叫陈无数。”
“昨晚刀仔辉和他打过照面了,看起来不是个好惹的人物。”
啪嗒。
啪嗒。
手杖在毛毯上留下一个个印痕。
跛豪撑着手杖往房间门口走去:“能把大马龙一帮人全部斩死,当然是个不好惹的人物。”
“不过我就好惹吗!”
“嗯?”
“现在有一批货还在海关,不是开战的好时机。下周是月底,等到月底收数的时候动手吧。”
跛豪语气猛然变得非常阴沉:“通知兄弟们,我们这次一个子都不交!”
“是,大佬。”
猛人强和飞仔俊跟在跛豪身后,看着豪哥一高一低的身影,却没人敢上前扶他。
跛豪当年在断一只腿的时候就已经立誓,他要用一条腿换一座城!
只有这样才对的起那条腿!
不管是谁,只要想压他,他都要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