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天馆,在天荒帝朝拥有超然的地位,庞然大物,能人异士何其之多,专为帝王办理那些棘手的事情。

    捉妖师,更是令人闻风丧胆的存在。

    奈何这群城守孤陋寡闻,目不识丁,不知玄天馆,不知捉妖师,肆意嘲笑,鄙视。

    真的是“穷山恶水出刁民”。

    “找死!”

    为首的白腰带捉妖师,叫做裴守信,顿时勃然大怒,眼中露出了一股滔天杀机。

    辱捉妖师,罪不可赦!

    辱玄天馆者,死!

    铛铛铛……

    刹那之间,所有捉妖师都亮出了“斩妖刀”,一股凌厉的萧杀之气席卷开来。

    这“斩妖刀”,造型奇特,中间有一条血槽,斩杀的妖孽越多,血槽越是鲜红,寒气逼人,凶戾万分。

    别看他们人少,每个都是高手,精英,斩妖无数,绝对可以将所有城守屠个精光,掀起一片腥风血雨。

    但是就在他们即将扑上去,大开杀戒的时候,突然城门之内,冒出了大量士兵,清一色钢铁盔甲,手里拿着飞蝗连弩。

    唰唰唰……

    数百把飞蝗连弩齐齐上膛,对准他们,箭尖锋锐,寒芒欲射。

    这个画面恐怖至极。

    刹那之间,这群捉妖师就傻眼了,纷纷僵住,不敢有一丝一毫的动弹。

    “飞蝗连弩!”

    裴守信更是失声尖叫。

    他就算是打破脑袋都想不到,一个小小的沥城,居然有飞蝗连弩这种杀伤力惊人的武器。

    而且还不是一把两把,而是数百把。

    如果一起发射的话,他们这点人根本不够人家塞牙缝的。

    只怕全部都要被射成刺猬,死于非命。

    “谁敢在沥城放肆?”

    就在这时,一声暴喝响起,只见一个身材魁梧的男子,龙行虎步,走了过来。

    这个男子,就是之前带费宝真去见周封的那个守卫队长。

    原本他只是冲穴境六重,但是吞服了那颗“淬体丹”之后,他一举突破到了冲穴境七重,地位也跟着水涨船高,当上了都头。

    现在城门防守的事务,已经全权交给了他掌管。

    “张都头,你来得正好,这群人想要在沥城装逼,说是什么玄天馆的捉妖师,嚣张跋扈,要让我们开辟一条特殊通道,给他们进城……”

    那个守卫连忙上前,添油加醋的把刚才的事情述说了一遍。

    听得那些捉妖师面红耳赤,咬紧牙关,似乎忍不住要将他大卸八块,但是又投鼠忌器。

    “我不管你们是什么玄天馆,还是玄地馆的,来到这里,一切都要按照沥城的规矩来,你们想要进城,就去排队,不进城,就速速离开。”

    张都头显然也没有听说过玄天馆,声音冰冷的说道:“还有,沥城没有妖孽,如果有妖孽的话,早就被我家公子消灭了,还会轮到你们?”

    一句话说完,张都头大手一挥,就收了“飞蝗连弩”,带着人马转身走进了城门。

    那个守卫变得更加神气了,把脸扬着,阴阳怪气的说道:“不是挺能装的吗?刚才怎么怂了呢,再装一个给我看看?”

    一群捉妖师,表情全部碎裂!

    此时的心情可想而知。

    怒血都涌到了脸上,青筋乍现,别提有多难看了。

    “一群愚昧无知的人,冒犯了最尊贵的客人,死到临头了还不知道。”

    一个白腰带捉妖师目光阴森:“那个妖孽,潜入此城,肯定要不了多久就会兽性大发,展开杀戮,到时候不知道要死多少人。”

    “他家公子是谁?很厉害么,有没有修炼到冲穴境九重?真是可笑,只怕看见妖孽会吓得尿裤子吧。”

    “不如我们离开,等那个妖孽灭了满城狂徒再来。”

    “我们捉妖师以斩妖除魔,拯救苍生于倒悬为己任,但是有人找死,我们且有不成全之理?”

    裴守信脸上露出狠辣之色:“我们去排队,先进城,等那只妖孽杀得差不多的时候,再出手除妖。”

    拿定主意,一群人便来到队尾,开始排队进城。

    但是进城的人实在是太多了,等得他们心烦意乱,焦躁欲狂。

    此时,城里,一个中年猎户正在兜售猎物。

    这是他一大早上的收获,有野兔,有狍子,有麋鹿,有斑鸠,甚至还有一只大熊掌……

    不过这些都是死的,唯一活着的猎物是一只狐狸。

    狐狸不大,通体雪白,没有一根杂色,关在铁笼子里,一双乌溜溜的眼睛,好奇的盯着围观的人群。

    似乎……很有灵性!

    说来也怪,这只狐狸不是中年猎户打的,而是自己跑到了他的家里,追着他饲养的鸡满院子跑。

    似乎是饿坏了,想要捕食,但是又因幼小,追不上鸡。

    中年猎户不费一番手脚便将它捕了,然后一起拿到沥城售卖。

    他心里寻思着,这小狐狸长得漂亮至极,是一个不错的宠物,如果受到那些千金小姐的青睐,定然能够卖个好价钱。

    果然,他刚把小狐狸拿出来,立刻就吸引了一大群人围观。

    “狐狸肉味道怎么样?我长这么大还没有吃过呢,不如买回去红烧,或者清蒸也是可以的。”

    一个肥头大耳的胖子率先发出声音,显然是个吃货,尤其喜好野味。

    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什么稀奇古怪的他都吃过,唯独没有吃过狐狸。

    因为狐狸,相当稀罕!

    小狐狸似乎听懂了胖子的话,立刻蜷缩起来,眼里露出恐惧之色。

    “你这狐狸怎么卖?”胖子立刻上前问价。

    “一千两纹银!”

    中年猎户开了一个价。

    “狮子大开口?”胖子似乎有些不满。

    “物以稀为贵嘛!”中年猎户脸上露出微笑。

    胖子觉得不值,摇了摇头:“算了,狐狸肉是吃不成了,买只熊掌回去补补身子吧,最近都瘦了。”

    然后就花了二十两纹银买走了那只熊掌。

    小狐狸看见胖子离开之后,似乎松了一口气。

    就在这时,一个行商上前议价:“八百两纹银卖不卖,这只狐狸皮毛品相不错,冬天不是要来了吗?我买回去剐了,做成手套,应该有些赚头。”

    瞬间,小狐狸毛都立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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