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琅抬了抬脑袋,看了沈连卿一会儿,低声道:“若能与心爱之人一起,百年也是极乐,若是孤寂一人,我无法想象拥有不死不灭的身躯独自行走世间的苦楚,你若是想知道我是否会遗憾或后悔,那我便告诉你。”
    “不会,永远都不会。”林琅与他五指相扣的小指勾了勾,轻轻摩擦,缓缓升温。
    她在乎的是她身边的人,那些虚无缥缈的传说与她而言只是一个虚妄的可能罢了,她不会拿身边人冒险,她要的,只有他。
    沈连卿的手按住她的肩膀,轻轻摩挲,“是我不该说这些。”
    习惯了与人言语间揣测,总是想用方法去试探对方的想法,从今而后,他会渐渐在她面前摒弃这些习惯,他知道她对他的心意不会变。
    床笫之间,温情脉脉,但沈连卿知道,还有一件事他必须要去做。
    “琅儿,三日后我将启程,此路前方有一个镇子,我会安排徐诚留下几人负责你的安全,之后事成我会回来接你。”
    林琅闻言起身,从目光中便看出她的反对,“我不怕危险。”
    “我知道,”沈连卿声音低柔,不像之前一般独断,而是耐心的一一解释,“琅儿,此行凶险只是其中一点,你知道我的目的地是蜀国,出使他国规矩甚多,若是对方知道队伍中多了一位郡主,你说他们会怎么想。”
    申国此次是为求援,让两个国家最快的结合起来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联姻。
    沈连卿点了点林琅挺翘的鼻尖,“本王好不容易找到的宝贝,怎么能拱手他人,何况我的琅儿如此夺目,若是被贼人盯上,我岂不是要人见血,所以为了夫婿也为了申国,琅儿听我一次,可好?”
    如今战火连天,民不聊生,林琅自然不希望此次出使会因为自己而产生一丝一毫的影响,她点头答应,不过有一点她还是不同意的。
    她慢慢抽开两人相握的手,食指伸出一下一下的点沈连卿的胸口,挑眉问他:“我可以不去,不过,你是谁的夫婿啊?”
    沈连卿笑着,握住那根青葱玉指,“当然是你啊。”
    林琅哼了声,“瞎说,我还没嫁人呢。”
    “都是我的人了,还犟嘴。”沈连卿抓着林琅的手指往唇边一送,伸舌舔了舔她的指尖,然后轻咬了一口。
    微微的疼痛如同一条火龙从指尖飞起,烧过全身,本来沈连卿的皮肤极凉,但舌尖温热,触及之处,更如火烧。
    林琅瞬间红透了脸,曾经掩埋在心底的回忆也被勾了起来,一样的深夜,凉冷的寒风,可彼此都热的不行,抚摸,交缠,翻滚,摩擦,恰如指尖的火热,让人整个人都燃了起来。
    再对视时,眼神都不一样了,像水缠绵,如火灼热,他的舌在向前,伸向手心,痒痒的湿润,眼神迷醉,令人沉溺。
    山洞里的男狐狸精回来了。
    林琅羞红了脸,烛光下泛着光晕,美极了,她倾身向前,声音也变了,像是一根藤缠上了沈连卿的心,她喊着:“连卿。”
    沈连卿的呼吸突然加重,胸口起伏起来,手上的力道加重几分,身下的某一处开始变化,已是动情了。
    林琅靠前,唇色如火,染着令人垂涎欲滴的光泽,“你是我的夫婿,这话,我答应了么。”
    猝不及防的收回手,林琅轻轻一跳就站到距离床边一米的地方,她微微仰着头,脸上带着神气的笑,那是一种得意又狡黠的神情。
    第一次,她觉得自己赢了沈连卿一把,从前只有他撩拨自己,这次也让他尝尝被逗耍的滋味。
    她稍稍收了下自己的得色,认真而郑重的道:“端王爷,刚刚从阎王殿门口走一圈回来,还是要好好养身子的呀,再说了,能不能回来娶我还两说呢,万一我看镇子哪个男子甚好,一下子就嫁了,也是说不一定的。”
    “所以您还是好好保重身体吧,夜深了,小女子先回了。”
    看着沈连卿有点发懵的表情,林琅心中痛快极了。
    臭混蛋,欺负她这么久,也该受回苦了。
    一个转身,她出了大帐,心情好的不得了。
    直到她离开好久也没动静,看来是真的不打算再回来了,沈连卿这才露出哭笑不得的无奈笑容,低头看了看身下,长叹了一声。
    再狡猾的狐狸,也会被坚持不懈的猎手抓到一次的。
    不过没关系,正如她所言,先要养好身体,之后再好好地教训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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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日后,沈连卿已能起身,于是拔帐启程,将林琅一行人放在镇中便离去了,由于时间匆忙,林琅甚至连临别时都没能看到沈连卿一眼。
    可她的心已经定了,林琅相信沈连卿会带着好消息回到申国,来到自己的身边接她。
    林琅在镇上的一个小院安顿下来,如今战火不断,即使是林琅这样的外人到来,小镇的乡民也习以为常,林琅为了避免麻烦,也鲜少出门,即使如此,大战的消息如同夜风般不断送到她的耳边。
    燕国的军队势如大火,烧向申国腹地,生于将军世家的云飞扬带领威铁营抵御燕军,数日大战,对抗燕国老将,亦不落下风,大战僵持,最苦的,仍是百姓。
    这些日子以来,米粮药物不知涨了多少价钱,但也有不少为了活命的人家,不得已拿出家传之宝出来变卖。
    林琅出门是带够了银子的,米粮再贵也买得起,只是不经意露了白,惹来几伙盗贼,不过通通被王鸭子狠狠收拾了,他这阵子也够无聊的,除了上街去看看有什么新鲜玩意儿,就是期待着晚上来几个不长眼的家伙让他活动活动筋骨,就是平叔吓得愁坏了,眉毛锁的紧,偏偏还不敢说,林琅安慰他不必担忧,也不甚有效。
    这日王鸭子带着一个包裹回来,林琅闻到一股药香,便问道:“家里无人生病,你买药做什么?”
    “我在京中养了个小豹子,金贵得很,总是生病,这东西若是从前,市面上多少银子都买不到,今日被我撞见岂不是天意,怎么,郡主还以为我是给你买的啊。”
    下一句,不用他讲,林琅也知道他要笑她自作多情了。
    林琅不搭他这茬,眼睛转了转,上前一步,“王大哥,其实美人肌的事,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
    当初在奉天监时,他还问起黑玉的事情,还嘱咐她不要随便将之示人的。
    “我倒不知晓那黑玉是美人肌,不过是阁主留给你的东西,必然是奇珍异宝,”王鸭子示意林琅坐下,显然是想跟她细说,“疯丫头,这美人肌是世上稀物,道门绝药,与佛门中的莲华丹一同都是异世之宝,就算世人得了这东西,寻不到方法也是用不了的,所以还是讲究机缘,如今美人肌已用在端王身上,世上再无了,要知道若是还在,你拿出来换十座座城池都没问题。”
    林琅心中倒没多少可惜,“再好的东西造出来,也要用在人身上的,再说了,我要城池做什么。”再重来一次,她还是会用来救沈连卿的。
    王鸭子嘿嘿一笑,“你倒想得开,对了,听说没有,皇上御驾亲征了。”
    林琅一惊,“什么时候的事?”
    王鸭子道:“消息传过来的时候已过了几日了,云小将军毕竟年轻,燕贼那边都是老将,鬼点子甚多,又详知我国地貌情形,对战已是吃力。皇上不同,他多年在边关与这些老贼你来我往,定能降住他们,何况说起来,威铁营的主子还是圣上呢,必然会士气大增。”
    “那京城那边岂不是没主了。”林琅心下有些担忧,若是有人趁机占据皇城,后果不堪设想。
    “国师大人在呢,有何惧之,如今最难的,还是端王那边的进程。”
    林琅垂头,叹了一声,也是,也不知蜀国国军的态度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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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接下来的一月间,战死皆连是喜报,高殷御驾亲征,果然令士兵士气大涨,就连身在战火中的平民也有了底气,共同与兵抗敌。
    数日后,竟有一异闻传出,说是高殷被燕军故意诱之,进入燕贼陷阱,不知为何高殷又突然如木人般无声不动,结果被敌将一箭穿透胸膛,立式坠下马身,驾崩身亡。
    伴着这消息,更多的是痛斥反对之声,传闻当日高殷的确中了埋伏,可天佑申国,天空传来吉光,照耀大地,高殷坠下马后立刻便就地起身,继续英勇就战,当真乃是神君。
    最意想不到的是蜀国的军队竟在当日现出,杀的燕军片甲不留,已退军三十里。
    蜀国派了军队援助申国了!
    原来据说沈连卿以唇亡齿寒的典故劝服了蜀国之君派兵。
    听到这个消息,林琅喜出望外,沈连卿成功了,他说服了蜀国的君王,共同与申国抗击燕国。
    战火又整整烧了三个月,在申国与蜀国的合力战斗之下,燕军彻底败了,高殷甚至乘胜追击,打到了燕国境内,这时才知道,燕国已是一副空壳,由于连年打仗,以及地貌不丰,燕国表面荣光,内底虚耗尽光,这次是抱着趁申国皇帝换位的机遇,想一举拿下申国,倒没想占据,而是想让申国拿出银粮珠宝以丰盈国内。
    这一部署已耗费了数十年,甚至在五皇子身边安排了细作,为的就是一击中的。
    万没料想,刚刚登基的高殷敢舍下皇位与京城,亲临战场,率领威铁营上阵,更没想到蜀国竟也参与其中,燕军几十万兵被杀的最后只余数万,不得不求降。
    高殷是个杀伐决断之人,此次吃了大亏,自然要从燕国找回来,干脆将燕国纳入附属国,命其年年朝奉,再送上城池三十座,赔款数万,蜀国也要一起分杯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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