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倾城将车子停在那辆越野车的旁边:“下车吧。”
“小叶几,拿摸久不见,里还系拿摸漂亮。”
叶倾城刚一下车,其中一个男人立即笑嘻嘻的迎了上来。
这个男人说着一口港普,普通话有些不地道。
他个子不高,看面相大概五十岁左右,那一双笑眯眯的眼睛,透露着一股精明。
而且他穿着很是体面,脚上那双皮鞋擦得锃亮。
这人我怎么看,他都不像个倒斗的,反而更像个哪里来的暴发户。
特别是他脖子上挂着的那根大金链子,尤为明显,就连两只手上都各带着一枚金戒指。
“老王,你就别埋汰我了,你家中那三位娇妻,哪个不是如花似玉。”叶倾城笑道。
“我拿几过婆凉,拿里比得上叶几里咧。”
那个被称为老王的男人双手一摊,看似在谦虚,但任谁都能看出他脸上的得意洋洋。
“哈哈,叶子,别理这家伙,你越说他越嘚瑟。”
这时,传来另一个男人爽朗的笑骂声,他的声音浑厚有力。
这个男人看起来高大威猛,大概三十多岁的样子,板寸头,看起来一脸正派。
他身着军绿背心,一件迷彩军裤,脚上一双大军靴,那一身爆炸性的肌肉,让他显得孔武有力。
这人也不像个倒斗的,更像是某些大老板的保镖。
看着有说有笑的三个人,我在心里直犯嘀咕,眼前这两个,是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像盗墓贼的。
叶倾城就更不用说了,任谁都不会想到,这么一个大美女会是一个下墓摸金的盗墓贼。
难道像这种在刀口上舔血的人,不应该都是凶神恶煞的吗?真是奇了个怪。
“哟,杰个后生仔,肯定系叶几请来滴高人拉,果篮系一表人才啊。”
老王看到我下车,先是握住了我的手,接着又搂住我的肩膀,一副自来熟的样子。
对于老王这突如其来的亲密举动,让我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只能任由他搂着肩膀,尴尬的笑了笑。
“小兄弟,你别看这老王人摸狗样的,心可黑着呢,小心别被他给带沟里去了。”那高大的男人打趣道。
我仍旧只能笑笑,面对这种混迹江湖的老油条,一时间我还真有点适应不过来。
“好了,你们就别逗人家小弟弟了,先上车再说。”叶倾城轻笑道。
说着,她便从她车上拿下了一个背包,也不知道里面都装了些什么东西。
......
上了车,那个大汉负责开车,老王就坐在副驾驶的位置,我和叶倾城坐在后座。
车子开动后,叶倾城开始给我介绍了起来:“开车这个叫大军,他旁边那个,你叫他老王就行。”
“那个,二位好,我叫花有缺。”我也自己做了个自我介绍。
“花有缺?这名字有个性啊兄弟。”旋即大军又接着说道:
“不用这么拘谨,都是大老爷们,别整得像个羞答答的娘们似的。”
“我靠,你才是娘们!小爷我可是带把的。”看大军也是个爽快人,我也放开了许多。
“哈哈哈......”我的话让坐车上的人都笑了起来。
他们都是爽快人,这话匣子一打开,也就聊个没完。
在聊天中我了解到,大军是一个退伍军人。
退伍之后,再一次机缘巧合之下,就加入了叶家的盗墓团队里。
起初就是跟着叶倾城的父母行动的,这一跟就是十年。自叶倾城的父母失踪后,这才跟了叶倾城。
在没有行动的时候,他一般就呆在那个汽车修理厂,鼓捣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现在我们坐的这车就是经过他改装的,据说还有什么功能,但是我完全听不懂。
不过老王的身份就有些特殊了,他并不归属于叶家,和叶家只能算是合伙的关系。
因为叶家不会每次都把出土的东西都上缴,也会留一些给自己,而这些东西,大多都交给老王去销赃。
这老王路子广,什么东西到了他的手里,准能卖出个好价钱,叶家就适当的给老王一些辛苦费。
而且老王本身也是个盗墓的高手,虽然吃穿不愁,但总喜欢跟着下墓去摸几件宝贝,经常来给叶家当外援。
据说老王还自己开了五六家洗浴中心,算得上是个老板。
不过按大军的话说,他哪里是什么老板,就他娘的是个老鸨。
还说老王就是一个十足的老色狼,五十岁的人了,家里还藏着三个年纪轻轻,如花似玉的大姑娘。
这老王的日子,过得那叫一个潇洒。
我还问老王,为什么明明衣食无忧,家中还有娇妻作伴,还要冒着天大的危险去下墓。
他是这么回答我的:“后生仔,我爷爷系盗墓滴,我粑粑系盗墓滴,我当蓝也要盗墓拉,我还要养杰摸多老婆,
所以啊,布盗墓系布阔棱滴吗,杰辈几都布阔棱布盗墓,因为几有盗墓杰种系情,才阔以维瓷得了生活酱几。”
对于老王的回答,我是无话可说,反正他们都是奇怪的人。
......
谈话间,我们来到了一个叫做平遥镇的地方,此时已是傍晚。
车子一直都在较为破旧的公路上行驶,而且走的都是一些人烟较为稀少的路段,还有几段崎岖的山路。
我不知道为什么放着大路不走,非要走这些坎坷的小路,这一走就是一整天。
好在大军的手艺不错,他改装的这辆车,在山路上同样如履平地,不然屁股可就要遭罪了。
这平遥镇四面环山,一条不是很宽的河流,从平遥镇的中间横穿而过。
那河流的源头,似乎就在那一片片巍峨的群山之中。而那里,就是我们将要去的地方。
虽然我不太懂风水之术,但我能看得出,在这连绵的群山中,必定有风水宝地。
不过,我们打算先在小镇上找个地方,稍作歇息,明天一早在出发。
毕竟大晚上,黑灯瞎火的进山,怕是不太安全,不能急于一时。
很快,我们在小镇上找到了一家招待所,好像这镇上也就只有这么一家招待所。
可是,当我踏入这家招待所的刹那,顿时眉头一皱。
好重的阴气!
? ?已经凌晨了......但总算是更新了,见谅哈,还是非常感谢支持香蕉的小伙伴。好困...早安!
?
????
(本章完)
“小叶几,拿摸久不见,里还系拿摸漂亮。”
叶倾城刚一下车,其中一个男人立即笑嘻嘻的迎了上来。
这个男人说着一口港普,普通话有些不地道。
他个子不高,看面相大概五十岁左右,那一双笑眯眯的眼睛,透露着一股精明。
而且他穿着很是体面,脚上那双皮鞋擦得锃亮。
这人我怎么看,他都不像个倒斗的,反而更像个哪里来的暴发户。
特别是他脖子上挂着的那根大金链子,尤为明显,就连两只手上都各带着一枚金戒指。
“老王,你就别埋汰我了,你家中那三位娇妻,哪个不是如花似玉。”叶倾城笑道。
“我拿几过婆凉,拿里比得上叶几里咧。”
那个被称为老王的男人双手一摊,看似在谦虚,但任谁都能看出他脸上的得意洋洋。
“哈哈,叶子,别理这家伙,你越说他越嘚瑟。”
这时,传来另一个男人爽朗的笑骂声,他的声音浑厚有力。
这个男人看起来高大威猛,大概三十多岁的样子,板寸头,看起来一脸正派。
他身着军绿背心,一件迷彩军裤,脚上一双大军靴,那一身爆炸性的肌肉,让他显得孔武有力。
这人也不像个倒斗的,更像是某些大老板的保镖。
看着有说有笑的三个人,我在心里直犯嘀咕,眼前这两个,是浑身上下没有一点像盗墓贼的。
叶倾城就更不用说了,任谁都不会想到,这么一个大美女会是一个下墓摸金的盗墓贼。
难道像这种在刀口上舔血的人,不应该都是凶神恶煞的吗?真是奇了个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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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看到我下车,先是握住了我的手,接着又搂住我的肩膀,一副自来熟的样子。
对于老王这突如其来的亲密举动,让我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只能任由他搂着肩膀,尴尬的笑了笑。
“小兄弟,你别看这老王人摸狗样的,心可黑着呢,小心别被他给带沟里去了。”那高大的男人打趣道。
我仍旧只能笑笑,面对这种混迹江湖的老油条,一时间我还真有点适应不过来。
“好了,你们就别逗人家小弟弟了,先上车再说。”叶倾城轻笑道。
说着,她便从她车上拿下了一个背包,也不知道里面都装了些什么东西。
......
上了车,那个大汉负责开车,老王就坐在副驾驶的位置,我和叶倾城坐在后座。
车子开动后,叶倾城开始给我介绍了起来:“开车这个叫大军,他旁边那个,你叫他老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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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有缺?这名字有个性啊兄弟。”旋即大军又接着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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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老王的回答,我是无话可说,反正他们都是奇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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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间,我们来到了一个叫做平遥镇的地方,此时已是傍晚。
车子一直都在较为破旧的公路上行驶,而且走的都是一些人烟较为稀少的路段,还有几段崎岖的山路。
我不知道为什么放着大路不走,非要走这些坎坷的小路,这一走就是一整天。
好在大军的手艺不错,他改装的这辆车,在山路上同样如履平地,不然屁股可就要遭罪了。
这平遥镇四面环山,一条不是很宽的河流,从平遥镇的中间横穿而过。
那河流的源头,似乎就在那一片片巍峨的群山之中。而那里,就是我们将要去的地方。
虽然我不太懂风水之术,但我能看得出,在这连绵的群山中,必定有风水宝地。
不过,我们打算先在小镇上找个地方,稍作歇息,明天一早在出发。
毕竟大晚上,黑灯瞎火的进山,怕是不太安全,不能急于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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