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的,平时我带小黄出门,都是牵着绳子的。”邓秀珍想了想,又补充道,“这样的话,下次,我去店里,就不能再带小黄了。”
“那咋行?”林初夏想也不想地反对道,“虽然,小黄很乖,不像二哈一样,一个没注意,就将家给拆了,但是,小黄这样的大狗是不能一直待在一个狭窄的地方,那会给它的心灵带来很大的创伤。再说了,你前几次都骑车带小黄去店里了,突然不带它去店里,它肯定会生气又委屈的,你就真忍心呢?”
“最最重要的是,小黄可是镇店之宝,你就没发现,有了它之后,不仅店里的顾客多了很多,而且,再也没有遇到过那些恶霸顾客了吗?”
邓秀珍古怪地瞅了林初夏一眼,虽然,林初夏说的头头是道,但是,她总觉得林初夏的真实用意并不如此。
不过,旁的还好说,单是这样的举动会令小黄伤心委屈,就让她接受不能。因此,很快,她就将心里这些诡异的思绪抛到一旁去,琢磨了一会儿后,点头同意了。
目标达成的林初夏,笑眯眯地和邓秀珍又聊了会儿学校里的趣事后,就回房间刷试卷了。
而,狗子嘛?当然是亦步亦趋地,跟着林初夏进了书房,然后,在林初夏坐到书桌前,埋头刷试卷的时候,毫不犹豫地趴到了林初夏的脚旁。
沉迷学习的时候,是感觉不到时间流逝的。
等到书房门被敲响的时候,林初夏才猛然惊醒,伸了个懒腰,感受到脚上传来的份量,不由得嘴角抽了抽,低头,毫不犹豫地将腿从狗子的肚子下抽出来,还不忘记轻踹了它一下。
“统啊,你说,这家伙是在给我捂脚呢?还是将我这双毛绒绒的软拖鞋当成了枕头呢?”
系统:“宿主,我现在发现了,你确实很狗。”瞅瞅,总是明知故问,还喜欢折腾人,管坑不管埋的那种,这行为,说出去,那人美心善的人设,分分钟就翻车!
“啧!”林初夏撇嘴,打开门后,就和狗子一前一后地抵达客厅。
“哇!好香!”林初夏耸动着鼻尖,满脸的垂涎,明明离摆放饭菜的桌子还挺远的,却出声感慨道,“炝土豆丝、红烧肉、宫爆鸡丁、粉蒸排骨。”
“你这鼻子……可比小黄厉害多了!”
端着两蛊汤,从厨房走出来的邓秀珍,笑着摇摇头,将汤蛊放到桌上。
“今天我煮的是莲藕玉米丸子汤,莲藕是前段时间,我去市场买回来的,说是湖省那儿才挖出来,带泥送过来的红花藕,煮汤特别软糯好吃,你尝尝看味道如何?”
“嗯嗯!”林初夏点头,揭开盖子,拿起一旁的筷子,夹起一块藕,放到嘴旁,吹得稍凉了些后,就送到了嘴里。瞬间,一股独属于红花藕特有的清甜软糯味道,从舌尖蔓延开来,“好吃!”
“下次我再去买些回来。”
邓秀珍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线,不论是家庭主妇,再或者大厨,只要是喜欢做饭的,最爱听的莫过于林初夏这般发自肺腑的夸赞和吹捧话语。当然,伴随而来的“清盘”行动,则是对她手艺的最大肯定。
林初夏点点头,又喝了一口汤,清甜的汤水,顺着喉咙,一路滑到胃里,竟给人一种整个身体都暖洋洋的感觉。
“汤也不错。”
“喜欢就多喝点。”
邓秀珍笑着说,又在林初夏夹菜的时候,将林初夏喜欢的,夹了好几次的菜记在心里,琢磨着下次再买这些菜回来,换个花样做给林初夏吃。
吃饱喝足后,林初夏就收拾碗筷,送到厨房里清洗起来。
狗子一如既往地跟前撵后,再次漠视了坐在沙发里,虽然打开电视,但是,心思完全没有在电视里那精彩的剧情上,而是时不时就偷瞟它的邓秀珍。
对此,邓秀珍虽然早就“习惯成自然”了,但是,这并不妨碍她每次见到的时候都觉得心塞,忍不住就想要叹气。
“初夏,我记得,你上次跟我说过,云芳也在市里读书?”
“是啊,咋了?”
林初夏手脚特别麻利,只用了不到三分钟就洗好碗筷,顺带着收拾好厨房,切了一盘水果,端到客厅里,才刚刚在邓秀珍身旁坐下,就迎来了这个莫名其妙的问题,下意识地流露出茫然又懵圈的神情来。
“她有没有去找过你?”
邓秀珍用叉子,叉了一块苹果,放在嘴旁小口地啃着。问出来的这个问题,看似漫不经心,然而,以林初夏对她的了解,却敏锐地感知到这一刻,她的身体都紧绷起来。
“我不清楚。”
林初夏摊手,耸肩,一脸的无奈,显然是没料到,事情过去这么久了,云芳这个曾经的好朋友,还能再次牵扯到她身上来。
“我每天都过着‘宿舍——食堂——教室’的简单生活,忙起来的时候前脚打后脚,恨不能自己像哪吒那样有三头六臂,哪会特意去校门口关注她有没有找我呀!”
“不过,她的男朋友,当时,也在联合班,现在,也进了南山中学。”想了想,林初夏又在邓秀珍那若有所思的神情里,笑嘻嘻地补充道,“他以前在重点班,现在好像是在五班还是六班吧?这我就不太清楚,没有特别注意过。”
“五班?六班?”邓秀珍一脸的疑惑,又细细地品了品林初夏方才那番话,结合林初夏那幅“早恋成绩下降是理所当然”的神情,下意识地问道,“就是你说的普通班?”
“是呀!所以说,大好年华,谈什么恋爱嘛?真是一群‘眼瞎心盲,脑子进水’的家伙,啧!我敢肯定,不用等到他们老了,就三五年后,他们就会后悔懊恼,恨不能拿脑袋撞墙,看晕了后,能不能回到一切都没发生的最初。”
林初夏拿起一块血橙,手指微用力,就在剥掉一小截皮的情况下,直接将整块血橙怼到嘴旁,牙齿一撕一咬,轻轻松松将整块血橙扒了下来。
“那咋行?”林初夏想也不想地反对道,“虽然,小黄很乖,不像二哈一样,一个没注意,就将家给拆了,但是,小黄这样的大狗是不能一直待在一个狭窄的地方,那会给它的心灵带来很大的创伤。再说了,你前几次都骑车带小黄去店里了,突然不带它去店里,它肯定会生气又委屈的,你就真忍心呢?”
“最最重要的是,小黄可是镇店之宝,你就没发现,有了它之后,不仅店里的顾客多了很多,而且,再也没有遇到过那些恶霸顾客了吗?”
邓秀珍古怪地瞅了林初夏一眼,虽然,林初夏说的头头是道,但是,她总觉得林初夏的真实用意并不如此。
不过,旁的还好说,单是这样的举动会令小黄伤心委屈,就让她接受不能。因此,很快,她就将心里这些诡异的思绪抛到一旁去,琢磨了一会儿后,点头同意了。
目标达成的林初夏,笑眯眯地和邓秀珍又聊了会儿学校里的趣事后,就回房间刷试卷了。
而,狗子嘛?当然是亦步亦趋地,跟着林初夏进了书房,然后,在林初夏坐到书桌前,埋头刷试卷的时候,毫不犹豫地趴到了林初夏的脚旁。
沉迷学习的时候,是感觉不到时间流逝的。
等到书房门被敲响的时候,林初夏才猛然惊醒,伸了个懒腰,感受到脚上传来的份量,不由得嘴角抽了抽,低头,毫不犹豫地将腿从狗子的肚子下抽出来,还不忘记轻踹了它一下。
“统啊,你说,这家伙是在给我捂脚呢?还是将我这双毛绒绒的软拖鞋当成了枕头呢?”
系统:“宿主,我现在发现了,你确实很狗。”瞅瞅,总是明知故问,还喜欢折腾人,管坑不管埋的那种,这行为,说出去,那人美心善的人设,分分钟就翻车!
“啧!”林初夏撇嘴,打开门后,就和狗子一前一后地抵达客厅。
“哇!好香!”林初夏耸动着鼻尖,满脸的垂涎,明明离摆放饭菜的桌子还挺远的,却出声感慨道,“炝土豆丝、红烧肉、宫爆鸡丁、粉蒸排骨。”
“你这鼻子……可比小黄厉害多了!”
端着两蛊汤,从厨房走出来的邓秀珍,笑着摇摇头,将汤蛊放到桌上。
“今天我煮的是莲藕玉米丸子汤,莲藕是前段时间,我去市场买回来的,说是湖省那儿才挖出来,带泥送过来的红花藕,煮汤特别软糯好吃,你尝尝看味道如何?”
“嗯嗯!”林初夏点头,揭开盖子,拿起一旁的筷子,夹起一块藕,放到嘴旁,吹得稍凉了些后,就送到了嘴里。瞬间,一股独属于红花藕特有的清甜软糯味道,从舌尖蔓延开来,“好吃!”
“下次我再去买些回来。”
邓秀珍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线,不论是家庭主妇,再或者大厨,只要是喜欢做饭的,最爱听的莫过于林初夏这般发自肺腑的夸赞和吹捧话语。当然,伴随而来的“清盘”行动,则是对她手艺的最大肯定。
林初夏点点头,又喝了一口汤,清甜的汤水,顺着喉咙,一路滑到胃里,竟给人一种整个身体都暖洋洋的感觉。
“汤也不错。”
“喜欢就多喝点。”
邓秀珍笑着说,又在林初夏夹菜的时候,将林初夏喜欢的,夹了好几次的菜记在心里,琢磨着下次再买这些菜回来,换个花样做给林初夏吃。
吃饱喝足后,林初夏就收拾碗筷,送到厨房里清洗起来。
狗子一如既往地跟前撵后,再次漠视了坐在沙发里,虽然打开电视,但是,心思完全没有在电视里那精彩的剧情上,而是时不时就偷瞟它的邓秀珍。
对此,邓秀珍虽然早就“习惯成自然”了,但是,这并不妨碍她每次见到的时候都觉得心塞,忍不住就想要叹气。
“初夏,我记得,你上次跟我说过,云芳也在市里读书?”
“是啊,咋了?”
林初夏手脚特别麻利,只用了不到三分钟就洗好碗筷,顺带着收拾好厨房,切了一盘水果,端到客厅里,才刚刚在邓秀珍身旁坐下,就迎来了这个莫名其妙的问题,下意识地流露出茫然又懵圈的神情来。
“她有没有去找过你?”
邓秀珍用叉子,叉了一块苹果,放在嘴旁小口地啃着。问出来的这个问题,看似漫不经心,然而,以林初夏对她的了解,却敏锐地感知到这一刻,她的身体都紧绷起来。
“我不清楚。”
林初夏摊手,耸肩,一脸的无奈,显然是没料到,事情过去这么久了,云芳这个曾经的好朋友,还能再次牵扯到她身上来。
“我每天都过着‘宿舍——食堂——教室’的简单生活,忙起来的时候前脚打后脚,恨不能自己像哪吒那样有三头六臂,哪会特意去校门口关注她有没有找我呀!”
“不过,她的男朋友,当时,也在联合班,现在,也进了南山中学。”想了想,林初夏又在邓秀珍那若有所思的神情里,笑嘻嘻地补充道,“他以前在重点班,现在好像是在五班还是六班吧?这我就不太清楚,没有特别注意过。”
“五班?六班?”邓秀珍一脸的疑惑,又细细地品了品林初夏方才那番话,结合林初夏那幅“早恋成绩下降是理所当然”的神情,下意识地问道,“就是你说的普通班?”
“是呀!所以说,大好年华,谈什么恋爱嘛?真是一群‘眼瞎心盲,脑子进水’的家伙,啧!我敢肯定,不用等到他们老了,就三五年后,他们就会后悔懊恼,恨不能拿脑袋撞墙,看晕了后,能不能回到一切都没发生的最初。”
林初夏拿起一块血橙,手指微用力,就在剥掉一小截皮的情况下,直接将整块血橙怼到嘴旁,牙齿一撕一咬,轻轻松松将整块血橙扒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