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不像感谢的话。”
    “你知道就好!”夏枫一把将他推开,气不打一处来。命运多牟,老天能不能赐给我一个平凡一点,正常一点的男人。
    唐轩之终于知道慌神,急道:“现在不是好好的吗?我也做到了让大家都不出事。你为何还要纠着过程缘由,徒增烦恼。”
    “让开,我要起床了!”
    唐轩之无法,突然想到怎么哄女人了,赶紧说道:“下次,我保证把计划都告知于你,不会再让你蒙在鼓里。”
    “还有下次?”夏枫瞪大眼睛,气道:“你本来就还欠我一百两银子,前天给我的,就当是还帐。”
    这是要赶我走?“你到底讲不讲道理,怎地比我母亲还蛮横。”唐轩之也提高了声量。
    “我告诉你,姓唐的,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你趁早知道最好,快点滚回大明去,别在这里招惹我。”夏枫也不知怎么了,就是心里难受,就是想朝他发脾气。
    没想到刚刚还“一身正气”很讲道理的唐轩之突然软了下来:“好,没有下次了,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听你的。”说完这话,他自己都惊呆了,赶紧低头走掉。
    “你后悔了?”夏枫得理不饶人。
    ......
    第二天,惊魂未定的邦克又出去找房子,还是无功而返。在德里,像他那样的身份,是租不到夏枫想要的独门独院。唐轩之找来船老大最后才搞掂,事实证明,有个拿得出手的男人,胜过女人自己奋斗啊。
    夏枫心下禁不住一阵凄凉......
    当天夜里,他们就全部搬走了,连房钱也懒得让人家退。经过昨日一役,两个男人又成长了不少。
    到了新家还要重新收拾一遍,夏枫准备做个蛋糕送给总督大人,当然也是让唐轩之拿去,因为他早已是常客。接下来,便是推广他们的统一奶糖了。
    至于拉贾尼一家,夏枫不知道是谁去打发蛋清。反正不是拉贾尼就是什克,肯定不会傻的交给外人,按他们的销量和口味兴许也能赚钱,应该可以在德里生活下来。何况,拉贾尼处有三磅金子,生活得节省点,也够花一辈子。
    只是,艾尼的嫁妆可能就不够了。不过拉贾尼会娶妻子呀,用嫁妆换嫁妆也应该是可行的吧?
    想到拉贾尼,夏枫总觉得对不起他。什么债都能还,唯独这感情债,永远也还不清。
    夏枫准备做蛋糕时却被唐轩之拦下了,说她需要养伤,不急在一时。
    “我能赚钱,还会饿死你吗?”唐轩之一本正经地说道:“我是这样想的,在我们大明娘子都是有赔嫁的,你的那些朋友,我就当他们是你的陪嫁,也是归我养。所以,你就安心养伤,然后跟我一起回大明。”
    “我真的不会去的。”夏枫心说总算等到机会谈这个问题了。
    她道:“你父母会允许你娶一个印度女人?就算你受得住别人的异样目光,他们呢?我呢?你让我跟他们怎么相处,而且我根本就不懂汉人的文化。”
    夏枫的确是不懂啊,古代的女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吃饭睡觉都有一连串讲究。见异性,还得挡个屏风,若是看你不顺眼,安个不守妇道的罪名就让你百口莫辩把你浸猪笼。这个时候程朱理学盛行,女子都是要裹脚的,虽然不如清朝残忍,但也无法让世人容忍她的一双天足。
    在汉人堆中,她永远是个另类。想想,就算唐家受得住世人耻笑,容忍嫡长媳是个黑不溜秋的蛮族人,可有哪个世家能容忍将来的嫡长孙是混种?怕的是表面同意,然后给长子塞来各种贵妾良妾,不让长媳出门,竭力淡化她的存在。过个几年,再另娶一个上得了台面的。毕竟人家是血亲,唐轩之夹在中间终究会妥协的,哪怕不妥协,要她过那样的日子,想想都全身恶寒。
    夏枫之所以会考虑这些,缘于唐轩之自己透露出来的一些信息。他从商,因为母亲是商人之女,而且还是家里唯一的女儿,陪嫁就有一座山,种的全是桑树,所以他家做的才会是丝绸生意。其外祖父,乃京城一代儒商,颇有名望。
    他父亲不知道是做的什么官,一提到父亲,唐轩之就异常烦躁。
    士商通婚,在明朝应该是有限制的,唐父既然是京官,估计不大,但也不会太小。
    有这种家世还算好的,如果唐轩之一介平民,估计他们只能住进森山里了,谁耐烦三天两头应付看稀奇的村民?
    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脑子太简单了点。夏枫越想越不靠谱,还是呆在这里,等赚够了钱,再找个知道疼人的男人好好过日子才是硬道理。
    老天爷既然不长眼,她也只得认下。
    唐轩之也在考虑这个问题,之前他是从来没有琢磨过的。家中虽然有弟弟,但他毕竟是长子啊。父亲对他是失望,是放任自流,但娶夏枫肯定是超过了父亲的底限......
    夏枫又道:“唐公子,你就如一头在草原上驰骋的野马,我怕栓不住你。我只希望有平安富足的生活而已,四海为家,那是你的理想,不是我的。可能你觉得我与你见过的女子不同,有些新鲜罢了;但归根结底,我终究是个女人。家庭的责任你清楚吗?如果将来你的儿子也如你一般,事事与你作对,你怎么想?虽然,孩子们都是独立的个体应该有独立的思想,他们有权选择他们自己想要的生活。可是,父亲也是会伤心的。”
    唐轩之不知道听到哪一句,眼晴突然一亮。
    夏枫兀自说着:“感情不是好玩,不是我喜欢你,我对你好就行。感情还意味着一种责任,我对你负责,就必须要为你考虑。想想两个人在一起要过好几十年,如果性格不投契,文化背景差异太大.......”
    ☆、第103章 【家】
    他说得很空洞,夏枫不知从何处去反驳,以她自己当下的感情状态,有什么资格去要求人家。说得对,以大明的风俗,她现在又不嫁着急人,但是夏枫又说道:“如果我将来遇到喜欢的男人,你不会捣乱吧?”说这话,她自己都没底气。无非是不想让他得意,同时也是为自己留后路。她心说自己果然是自私的。
    刚刚还激动的唐轩之吓得咬紧后槽牙,“如果你真能遇到,我的名字就倒过来念。”
    “你还是改不了自负的毛病?”夏枫摇头。
    “此地的女人,其地位跟大明不堪相比。而你,霸道蛮横...就算有,也如那位少爷一般,优柔寡断之徒,要来做甚。”
    “......”
    “唐公子,咱俩这是滑天下之大稽了吧?”
    “这又在想什么?”唐轩之无奈道。心说她成语用得真不错。
    “没什么。”夏枫不想再说了,脑子有些晕。她本想说两个未婚男女敢这样不知廉耻地讨论自己的终身大事,算不算那什么无媒苟合。
    唐轩之也忍得住,她不说便不再追问。
    两人就责任与感情二事,经过一番深刻地探讨,终于“和好”如初。
    夏枫决定就先处着吧,回到了十二岁,青春大把有,再也不用像前世那样才二十五岁就被同样未婚的哥哥逼着找男人了。小学六年级的年纪就敢光明正大地谈恋爱,真是要羡煞一帮小朋友。四百多年前的她,是不是很幸福?
    夏枫从小父母早亡,血亲缘稀薄,在童年时就落下了一个“心理疾病”——害怕安静。
    就喜欢热热闹闹的环境,还好来到这里,有娜玛萝呼多,还有对她非常忠心的邦克。如果能寻到一份满意的爱情,那人生就真的圆满了。
    如今受邦克的影响,连伊扎也变得知道疼老婆,曾经冷心冷肺的榆木疙瘩有了良心,娜玛忙的时候,他还主动带小塞吉。换得是以前,儿子摔得哇哇大哭,他宁愿蹲在路边和人家玩石子儿棋,也是不会扶一把的。
    娜玛本来还要生一个孩子,可是却始终怀不上。昆陀的那一踢,已经让她丧失了再做母亲的权利。于是小塞吉,被宠得有些不像样,夏枫却认这样很好。小塞吉的性格不像父也不像母,非常活泼,话也越来越多了。
    唐轩之仍然干着护船的活儿,在夏枫的逼问之下,他还是那句:码头消息灵通。
    看来,他精力大半都放在姚敬隋身上。
    唐轩之确实是这样,对于夏枫,他并没有进一步动作,没再扭着她说回大明的话。现在一心只想灭掉姓姚的。不管是回去,还是在这里,姚敬隋都是个隐患。
    ......
    “夏枫,皇帝今天大婚啊,大家都去看,咱们也去吧。”萝呼多穿得漂漂亮亮地出来。
    “不去了,如果你想看就蒙上面纱去吧。”夏枫想到好不容易跟拉贾尼拉开距离,万一又遇上怎么办,卡布尔母女肯定是会去的。
    既然她不想出去,萝呼多也放弃了看热闹,陪着夏枫蹲在家里养伤。
    拉贾尼一家真的去了,还有什克全家,六人貌似都是一身新衣。船上行礼全丢,如今却连瓦古丽也有新莎丽穿,花的都是自己的工钱,卡布尔太太才不会如此大方。仔细瞧,会发现娜伊穿的是并不是全新。这件莎丽就是艾尼出发时穿的,颜色艳丽,但是却洗得很薄了。
    娜伊没有听姐姐的劝,坚持把工钱全部交给了什克。今日出门穿着小姐的旧衣裳,她还是满是欢喜,一点也没觉得被区别对待了。
    艾尼知道哥哥是想找夏枫,却没理由阻止,这两天说一次吵一次,她感觉自己已经受够了。怎能跟一个沾上邪眼的男人讲道理,那是自找没趣。何况,她也想看看,能不能遇到那个唐公子(少爷)。
    发现夏枫他们突然搬走后,拉贾尼一夜没睡。后来知道那里发生了命案,她甚至差点被人掳走,更是愧疚得不行。其实不关他什么事,他愧疚的是自己无法保护她,愈发觉得夏枫有理由瞧不上自己。
    他不愿承认,更不愿去想,还沉浸在只要努力就能得到她的假想中。
    卡布尔太太得知了山匪的事情,态度和儿子完全不同,她抓着艾尼的手谢天谢地:我美丽的女儿得神主护佑,夏枫那样丑的姑娘都有人抢,更别说我们家艾尼了。
    艾尼听得这话,当时还凑进水缸,仔细欣赏了一翻自己的容颜。的确是很美丽的,可惜有人不长眼啊。这个时候,她忘记了一件事,当初姚敬隋透刚刚露出一点对她有意思的意向,母亲就着急上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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