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依林(jolintsai),台湾当红女歌手。
    1980年9月15日出生于台湾新北,1999年签约环球唱片,同年9月发行首张专辑《jolin1019》出道。
    该专辑发行首周销量就超过六万张,接连获得亚洲唱片、玫瑰唱片等销售榜冠军;并以40万张的总销量,荣获第七届新加坡金曲奖“最佳新人金奖”、第六届elv“亚洲区年度最受欢迎新人”和台湾tvbs劲碟民选大赏“最受欢迎新人”等奖项。
    蔡依林就此一举成名,与孙燕姿、萧亚轩、梁静茹并称为港台歌坛“四小天后”。
    2002年2月,蔡依林改签唱片公司新力音乐与经纪公司天熹娱乐。同年3月7日,蔡依林推出个人第五张专辑《看我72变》,带来的不只是蔡依林形象上的改变,而且歌曲风格也呈现多样化;专辑在亚洲地区的销量超过100万张,凭借该专辑蔡依林在台湾gmusic风云榜中获得最佳女艺人奖及最佳专辑奖。
    可以说,眼前这个时间,正是蔡依林红透半边天的时候。
    而这张近期正大火的《看我72变》专辑中,有多首歌曲都是节奏非常快的舞曲,而蔡依林也正是在这张专辑中,首次尝试了转型舞曲和摇滚,开启了她未来“亚洲舞娘”的第一步……。
    无论从关注度、适合度上,选择她作为《劲舞团》的代言人,的确是最佳的人选。
    张志帧动作很快,风行本来和索尼音乐就是战略合作伙伴,通过索尼的介绍,很快与天熹娱乐接洽,进行了代言谈判。
    为游戏代言,对于此时的大部分明星而言,还是个全新的领域。
    只有网易前阵子请到了周星驰为《大话西游》代言的案例。
    天熹娱乐也不知道该怎么报价,考虑到吾爱音乐网在大陆音乐界的影响力,最后传过来的代言报价是400万台币/两年,比蔡依林正常的商业代言便宜了100万。
    林风算了一下,擦,按现在的汇率,才合100来万人民币啊!
    再过几年,蔡依林的身价可就远远不止这个数了。
    林风指示张志帧,价格没问题,要是有可能的话,最好一次签四年。
    游戏代言比较简单,林风又不考虑电视投放,主要就是要求蔡依林要配合游戏的宣传活动(每年两次),拍摄游戏海报等。
    四年代言合同,800万台币的代言费,不论是对于蔡依林还是天熹娱乐,这时都是一笔大合同。
    得到风行方面希望尽快签约的消息,蔡依林和她的经纪人,也是天熹娱乐的经纪主管蒋承缙当天就直飞京城。
    林风也给予他们很高的接待,安排了张志帧亲自去接机。
    叶志伟开着奔驰s320,倒是沾了光,近距离接触了一下偶像。
    蔡依林的到来,也让36层的风行公司员工骚动了一下。
    虽然吾爱音乐网近年影响力日趋扩大,不少唱片公司和艺人都会来这里宣传新曲或者谈合作,但毕竟蔡依林作为新晋的正当红的港台“四小天后”之一,又是第一次出现在公司。
    当蔡依林和经纪人在张志帧的陪同下,穿过公司走道向林风办公室走去时,不少员工都伸头探脑的,悄声议论。
    林风和李东在办公室里一边喝茶,一边等着蔡依林的到来。
    李东同时是风行的coo兼cfo,法律合同这一块也是他主管。
    此刻李东正在向林风吐槽:“林董,你倒好,躲在36楼,私会美女,可怜我天天被michael他们弄的头昏脑胀的……”他所说的michael正是这次主承销商高盛的负责人,迈克·埃文斯(mis)。
    林风笑道:”现在知道15%的股份不好拿了吧,joe,梦龙那边的上市准备工作全要靠你了,我一听他们开会叽里咕噜的飙英语,脑袋就疼!再说了,你以为风行这边事情轻松啊,没看我们狼穴的作战计划安排的多紧密!”
    李东乐了:“林董,说到这个我是真服了……,任洁还真给你们一人准备了一套迷彩啊!看你们那个作战会,感觉像是进了大决战的电影场景,你们还真能玩!”
    林风哈哈笑道:“我们是游戏公司嘛,总要有点娱乐精神,你别说,穿上迷彩服,那种感觉一下就来了,哪天你也来试试。”
    李东点头笑应:“好啊!”
    说话间,敲门声响起,蔡依林到了。
    ………………
    对于蔡依林,林风前世唯一的印象就是她是个非常努力的歌手。还有就是和周杰伦之间曾经的恋情。
    对了,还有她和陶喆唱的那首《今天你要嫁给我》,那句“jolininthehouse“,让林风彻底记住了她的英文名字……。
    这时的蔡依林,才刚刚23岁,还没有后来变身“亚洲舞娘”的性感,染成黄色的长发、一身裁剪简单的白裙,反而显得有几分稚嫩,这时脸上还带着婴儿肥,没有后来那么惊艳的美丽。
    林风微笑和蔡依林握手,招呼大家坐下。
    “jolin,欢迎啊,一路飞过来辛苦了!大家坐下喝杯茶,慢慢聊。”
    林风的年轻显然也令蔡依林很惊讶,这位平时不怎么露面的吾爱音乐网老板,在台湾的音乐圈里名气并不小,他一手推出的刘开来在2002年横扫了内地各大奖项,唱片销量更是将一众港台的天王天后都压在身下。
    而且为了更好的拓展内地市场,各大唱片公司也在竭力和吾爱音乐网搞好关系,毕竟新歌打榜,数字唱片发行,尤其是彩铃业务上线后,吾爱音乐网更是成为了各唱片公司收入的重要渠道,这样的人物,对蔡依林这样的歌手而言,还是非常有重量的。
    “林总太客气了,我还要感谢林总给我这个机会,说实话,代言游戏我还是第一次,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还请林总多指点。”
    “jolin,我们的张总监应该已经跟你说过了,我们这款即将推出的游戏《劲舞团》,是一款针对年轻人的舞蹈类游戏,我看过你新专辑的mv,你的舞蹈非常漂亮,有种独特的气质,我相信你是代言这款游戏最适合的人选!希望我们合作愉快!”
    “joe,你和蒋先生聊一下合同,jolin,我带你参观一下公司吧,你也可以试玩一下我们这款游戏,相信你会对代言更有感觉的。”
    林风知道艺人不会直接谈合同,干脆将李东和蒋承缙留在办公室,带着蔡依林参观了一圈公司,来到“天美”工作室。
    这可把工作室里的一帮技术宅们给兴奋坏了。
    在工作室,蔡依林在姚晓光等人的指点下,试玩了一下游戏,一下就喜欢上了,尤其是里面角色的舞蹈动作。
    “姚先生,这个游戏里的舞蹈动作是您设计的吗?真的非常漂亮,很多动作我都想学了!”
    姚晓光被她崇拜的眼神弄的有些不好意思,解释道:“这些舞蹈动作都是我们从国外的舞蹈大师的影像资料中搜集的,差不多有上万个动作模型,蔡小姐要是觉得喜欢,可以多玩我们的游戏,肯定有很多新的发现。”
    蔡依林点头:“我一定会玩的!这个游戏真好!”
    林风站在旁边,对张志帧笑道:“好啊,jolin也是我们的玩家,志帧你可以推广中提一下,加入游戏,将有机会和jolin一起跳舞,这个点很有吸引力。”
    张志帧点头笑应。
    合同顺利签订,蔡依林将作为《劲舞团》游戏的代言人,出现在所有的游戏市场营销和宣传资料中。
    ………………
    2003年5月15日。
    习惯每天打开吾爱音乐网听歌的人们,发现在网站首页的banner中,出现了一个蔡依林穿着精美的舞裙的图片专题。
    图片中蔡依林旋转飞舞、长发飘逸,背景是色彩鲜艳的游戏场景,旁边是一排闪动的字迹:“这里有青春无敌的俊男美女,有最in的音乐和舞步,有最新潮的时尚服装,和jolin一起跳舞吧!《劲舞团》火热上线!“
    点击进入专题页面,就进入了吾爱游戏网的《劲舞团》专区。
    专区的背景音乐,是林风亲自选定,充满节奏感的《不如跳舞》。
    “不如跳舞/聊天倒不如跳舞/让自己觉得舒服/是每个人的天赋/继续跳舞/谈恋爱不如跳舞/用这个方式相处/没有人觉得孤独/也没有包袱……”。
    这首陈慧琳2001年推出的歌曲林风非常喜欢。钦点为游戏官网的背景音乐。
    与此同时,各大门户网站游戏频道、专业的游戏网站17173、各大论坛中开始出现了大量劲舞团游戏的宣传文章,游戏介绍和官网链接。由于风行付了费用,很多网站和论坛都对帖子做了置顶和加红。
    “风行推出大型音乐舞蹈网游《劲舞团》即将开始内测!”
    “国内的一款音乐游戏《劲舞团》来袭!”
    “小天后蔡依林代言,《劲舞团》一起跳舞!”
    “千万台币代言,《劲舞团》火爆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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