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牛做马?”莫鹏重复了他的话,仿佛在咀嚼其中的味道,忽地笑了,“想要给我做牛做马的多了,还都是不咬我的,我为什么要你?”
    ☆、第52章 天王归来
    “求你……求你……”吕清已经不知道说什么了,狡辩几乎无力,他刚才那个动作幅度甚至有些大,让他全身觉得痛。
    皮肤还有些痒,像是要溃烂的样子,但表面上好好的,一直都好好的。
    “把你的死刑改成死缓,然后死缓成了无期,”莫鹏微笑着,饶有兴致的看着吕清眼中的光明明灭灭,“无期徒刑表现好可以减刑,你这么好的演技,怎么会再浪费这样的机会?”
    “然后你十几年后出来,对不对?活着就有机会,到时候再报复,你总有各种各样的手段骗人,把人骗的连骨头都不剩,自己手上却不沾血。”
    他站起来,俯瞰吕清,“我曾经想过给你最难熬的惩罚,但后来又想了想,我生活的社会是个法制社会,所以啊,我要遵纪守法,对不对?”
    遵纪守法,只不过使了一些小小的手段,让吕清全身觉得难受,疼痛不已,却没有任何受伤的样子。
    顺便让吕清罪有应得,对他这样的人来说,死亡才是最难忍的吧。
    “你这匹养不熟的白眼狼,我真恨当年怎么没看出来,你咬人咬的这么厉害!”莫鹏的声音到最后有些恶狠狠,因为眼前这人,他浪费了太多时间!
    吕清仿佛知道挣扎是没有用的,也就不挣扎了,静静的坐在椅子上,手上戴着手铐,低着头。
    像是一幅忏悔的样子,但莫鹏知道,黑心肠的人怎么忏悔?拿漂白粉把自己全身漂白了么?
    黑到骨头里了,根本无药可医。
    良久,就像沉默生长在两人之间,发芽开花一般,吕清才开口,声音带着愤恨,破罐子破摔,把自己的心思都说出来,“你当初为什么要救我呢?你把我当玩物,锁着我,不肯让我出来,我也是个人,也想要自由!你还阻止别人见我……也不让他们带走我。”
    “你这人就这样,永远擅长为自己辩驳,丝毫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里错了。”莫鹏眼底没有对将死之人的悲悯,“那个时候多少人打你的主意,看你年少可怜,以交易之名护你。真当自己是块宝?他们?他们也不过是你利用的对象,只不过是比我更容易逃脱,在利用我还完债之后就走,哪里这么简单?!”
    吕清打了个颤,似乎是才想起来这些目的。
    但在他心中,永远都是别人的错,他是不会错的。
    这种人如果对他产生什么怜悯之心,他只会如同水蛭,把你的血全部抽干。
    “你的生死不过咎由自取,也是得到惩罚的时候了。”莫鹏话已说尽,站起来,不顾吕清的哭声和痛苦,或许他现在后悔,想要忏悔,但都已经晚了。
    而自己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哪怕十年后,他要从头做起。
    不过是从头再来罢了。
    阮疏是一个月后知道的吕清的判定结果,死刑。
    他选择在在吕清最后离开这个世界之前,告诉他真相。
    反正吕清不会是唯一一个知道真相的,但另外知道他就是简达随的,也不会加害于他。
    在这之前阮疏已经了解到,吕清的审判和最后的执行之所以会如此之快,也和莫鹏离不开干系。
    但过程如何早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该有的报应也终究是有了。
    老天从来不放过作恶的人。
    吕清看到他的到来也并不显得是多么惊讶,人之将死,他也出现不了什么帮手,垂死挣扎也做不了。
    吕清那双眼睛看着他,眼中毫无光彩。
    阮疏坐到了他的对面。
    “元轩为什么没来?”吕清忽然张口问,“连我这个故人的最后一面,也不愿意见?”
    “你算不上故人。”阮疏觉得自己的声音前所未有的平静,“你也算不上人。”
    吕清的手猛地攒紧,又松开,嗤笑道,“骂吧骂吧,反正骂了也不会有什么改变。”他像是回忆自己的功绩一般,昂着下巴,闭上眼睛,然后慢慢睁开,试图以蔑视来涨自己的气势。
    “反正骂了,走了的人也不会回来,有你弟弟陪葬,我一个人也不算孤独。”他直起自己的上半身,语气鄙夷,还带着笑,“你弟弟简达随抢走了我的元轩,你又成了你弟弟的替身。说到底你就是个西贝货,还是专门抢别人男人的西贝货。”
    阮疏忽的笑了,轻声吐出几个字,“谁说我是西贝货?”
    吕清蓦地睁大眼睛,盯着阮疏的瞳孔,“你这话什么意思?你鬼上身,自己和弟弟傻傻的分不清楚?”
    阮疏摇摇头,还是那副悠悠的样子,虽然他探视的时间不多,但足以他把所有的事情都给交代清楚,“你知道重生吗?我想你也想不到这世界还会有这么神奇的事情,我那哥哥命不好,身体素质差,被人囚禁到死,可惜我那天被海啸给吞了,老天有把我给塞到一具一模一样的壳子里去了。”
    吕清看样子已经快要昏厥过去了,他没想到自己前算计万算计,竟然根本算计不过老天!
    天意要他败得一塌涂地?到底是谁最开始让他心中的魔鬼被释放出来,最后成了这副模样?
    吕清恨恨的看着阮疏,口中却决绝,“不可能!”
    这不科学!
    “顺便送你一个消息,那个消息不是林辰发的,是我。”阮疏带上完美无瑕的微笑,轻轻说了这句话,起身离开。
    吕清瘫坐到椅子上,像是一下子老了十岁。
    阮疏知道,吕清此人,无论从身还是从心上,都已经老了,死了。
    他赢了,但并没有觉得多开心。
    出去之后在门口,却意外的看到一辆熟悉的车,低调的很,看到他出来,车窗摇下,是元轩。
    “你怎么也来了?”阮疏来的时候打的车。
    “来接你,正好顺路。”元轩睁眼说瞎话,最南和市中心什么时候可以这么顺便。
    “不进去看看?”阮疏逗他。
    元轩摇摇头,“不需要。”
    阮疏也没有继续说下去,这个话题有点累,也有点沉重,毕竟涉及到一条人命。
    吕清也要为此付出死亡的代价。
    “第二波片花要提上议程了,最近不也要准备去雾都了?”元轩发现自己再一次无法让车正常开启,脸又开始没表情。
    “换。”阮疏想笑又没有笑出口,“我来吧。”
    换了一下位置,阮疏坐到驾驶座,很顺利。
    元轩在考虑要不要订制一辆只有他的声音能开启的车。
    想了想为了安全还是算了。
    车驶回家。
    这个冬天有点冷。
    但那似乎不碍事。
    一周之后一声枪响,一切都尘埃落定。
    梅琳达确实打过rh的主意,可惜阮疏自己不知道元轩在暗地里替他挡了多少事情。
    做事闷声不吭这个习惯真是……太差啦!
    容易让情侣之间产生间隙。
    梅琳达想要阮疏的米青子,她对阮疏有好感,出轨给艾弗里戴绿帽子戴了无数顶,但不得不说她真的智商很高,艾弗里的很多主意都是她出的,连野心也是当初她鼓动的。
    能够在二十年前就想方设法把隐性敌人除去,一个作为傀儡备胎,另一个直接孤立,二十年隐藏联合很多敌人反对尤利西斯,以慢性毒药把尤利西斯的身体弄垮,以利益诱使对方的心腹背叛。
    可惜就可惜在,所有的计划都是完美的,但在执行的时候,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所以反被阮疏的父亲直接当了一把棋子利用。
    梅琳达入狱了,艾弗里也一样。
    阮疏算了算,这是重生以来他第一次见到尤利西斯,就像是见到一个陌生人。
    当然他是拉着元轩的手去的。
    尤利西斯这个副本刷的说容易也容易说难也难,威胁他的东西让阮疏觉得根本没有什么价值。
    任谁也没想到两人居然会闹得很僵硬。
    这件事情元轩想了想便清楚了,反正他的事业如今也很好,尤利西斯和他背后的洛克家族,终归不是自己的东西。
    所以也说不上留恋,听到尤利西斯严厉的警告他把眼前的下午茶给推开,拉着元轩离开。
    就当这个地方他从未来过。
    元轩捏了捏他的手,阮疏回头看他。
    “别伤心。”元轩说。
    阮疏摇摇头,身后的古堡看起来很华丽,很尊贵,但那又如何,终究不是他的家,也不是他要的人生。
    他从来没想过和尤利西斯妥协,在知道对方只是当自己是诱饵除去势力之后,更是如此。
    他不知道自己唯一的儿子已经死了,至于现在活着的阮疏只是简达随。
    这样的人不值得留恋。
    阮谨最终也没有回去,强行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恢复自由。
    阮疏没有告诉这位母亲事实的真相,也没有告诉尤利西斯。
    让这些都随风去吧。
    一场隐形的战争消弭于无形,吕清死了,艾弗里不会有再见阳光之日,梅琳达作为帮凶也逃避不了法律的制裁,至于理由够不够判无期?那要看尤利西斯先生拿出什么证据。
    这些都过去了,剩下的是生活。
    再见菲利普的时候,又是雾都。
    “恭喜你。”菲利普先开口,举起自己手中的杯子,“你是我见过,转型最成功的模特。”
    阮疏听到这句话的时候笑了,“菲利普,我想你忘了最初的我并不是一个模特了。”
    “但你已经是天王了。”菲利普眯起眼睛,“作为最成功的商品推销者,你让自己成为了光的中心,而你自己就是你的品牌保障。”
    “你这句话是对我最大的赞美。”阮疏也举起了手中的杯子,和菲利普碰杯,“我想对于我来说,没有比这个更高的肯定了。”
    之后两人各自饮酒,阮疏几次想组织语言,却到了嘴边说不出来。
    菲利普看他欲言又止的样子,就知道他想要说的是什么。
    “我已经知道答案了。”菲利普很体贴的先开口,“你中间回避我,是因为这个原因么?”
    “……是。”阮疏心中一沉,终究还是说了出来,“我想直面的拒绝大概是你最讨厌的行为。”
    “你倒是了解。”菲利普转了一下自己手上的戒指,“拒绝让人难堪,我从不接受这个。”
    阮疏失笑。
    “但祝你幸福。”菲利普最后敬了他一杯酒,然后起身离开。
    没有道别的意思是,以后除非公共场合,否则不再相见。
    这是菲利普做人的法则,作为合作伙伴,当他觉得合作不能最大利益化和给他灵感,合作就将崩裂;当作为情人,觉得你不再迷人,就不会再爱。
    这些都是后来阮疏理解的。
    因为菲利普太强大,强大到作为情人,太累,作为伴侣,他没有安全感。
    sion当初爱他爱到疯狂割腕,最后被送到了精神病院,看心理医生。
    阮疏笑着把自己眼前的酒喝完,然后离开。
    最重要的,是他心中心中从来只有一个影子,何必欺骗自己的内心过生活。
    作者有话要说:之后基本都是番外了,偏向于小清新型流水账,无意者慎点吧……
    新文8月28号开始发,有意者求收藏啦,修仙文,非|典型升级流,讲一个三生三世的故事。
    cp多,故事偏向于诡异,今年下半年估计都耗在那本上了。
    不知不觉今年都写了一百五十万了……
    ――――最后送大家一个故事――――
    《住在你心里》
    小受是一颗长满了蔬菜的神木,小攻是一个很会做菜的散仙。
    哇小攻是一路做菜一路修仙的,随着修为的提升他做菜越来越好吃了。
    小攻小受长在一个岛上,小攻是白狐,从黑暗料理一路做到自己的菜可以倾国倾城。
    倾国倾城啊!
    好牛叉!
    小受开始修为也好低的说,不过因为岛的周围是灵湖,灵气逼人,所以他们升级很快啊!
    小受最开始不会长蔬菜,只会在脚丫子上长蘑菇……
    那时候小攻还只会黑暗料理,做菜炒鸡难吃。
    当然有一样东西不用什么厨艺就可以吃,哦不是两样。
    可以烧烤和火锅啊岂可修!
    小受很羞涩的对小攻说我现在只会长蘑菇。
    小攻说太好了我们可以有蘑菇吃了!
    小受听了很开心,蘑菇长得特别快,两天就成了一把伞的形状!
    多功能蘑菇什么的好萌啊岂可修!
    小攻这只死白狐狸没有窝啊他就学会了爬树,小受这棵树长得越来越密越来越高大然后他就自发的长成了一棵树屋!
    开始小攻只能在树根打蘑菇,之后有了树屋他就住在了树上。
    小受有点像歪美人呐他把自己的树干长成了台阶的形状。
    小攻再白痴也能上去,何况他是一只会做菜的狐狸。
    有一天他感冒了,小受无师自通的在树顶长出了板蓝根!
    板蓝根说我只想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
    小受毫不犹豫的把那根树枝上的须伸到了小攻的嘴巴里,说,“你含着吧。”
    小攻听了脸红了,乖乖的含着了。
    小受看到他脸红了才明白自己说了什么。
    不过他总不好说你别含了我拔|出来吧。
    逆西皮的即视感啊。
    一阵大风刮过,飘过了满身楼衣的阿黑黑黑。
    风中传来了一阵话语:
    “作者好重口……”
    “逆cp的即视感……”
    “我终于出场了……”
    “原来我们的出场就是当了一阵风……”
    “……”
    “作者是什么,可以吃吗?”小受懵懂的问小攻。
    小攻脸红彤彤的,说“她好重口的,你不要认识她。”
    作者心想你居然说我坏话……罚你。
    罚你吃果子。
    小受结了果子。
    植物的果实到底是什么长成的?
    重口味的作者不知道诶……只是全部拿来给小攻做菜吃咯。
    小攻的手艺越来越好了,小受能长出来蔬菜也越来越多了,之后还变异,学会了长水果。
    圣女果到底是蔬菜还是水果……猕猴桃很好吃啦火龙果也是,菠萝也好吃,芒果也好苹果当日常啦。
    他们的共同特点就是酸。
    小受的身上长满了一年四季。
    小攻的尾巴越来越长了,小受有一天无师自通的学会了触手系。
    小攻和小受相缠,觉得好幸福。
    触手系会的东西太多了,小受慢慢被小攻打出了个洞,人们说这是树洞。
    其实这是树的心。
    小攻从此住在了小受的心里。
    小攻从黑暗料理升级到美食,于是这从一篇升级流变成了美食文。
    为什么小受身上不长肉了……因为他受嘛。
    其实是因为最近打击了肉,和谐之风吹满地,神州大地从此州官放火百姓不许点灯只能拉灯。
    我们还是吃素吧。
    小受默默的又多了几种蔬菜,他的根蔓延了整个岛屿,岛上都是他的子子孙孙。
    子子孙孙什么的好丧失啊……你们几千年都做了些什么……
    因为游客越来越多,小攻在小受的身上刻了一个名字。
    小受说他好痛哦。
    小攻说不痛不痛喔。
    风中凌乱的作者:“……”
    有一天忽然天打雷劈,小受泪流满面说你都做了什么小攻说我什么都没做啊。
    小受说你什么都没做雷干嘛劈你呀。
    小攻说我不知道啊雷神在我身上装定位系统了吧。
    小受说都怪你我身上好痛啊。
    小攻说等会啊。
    他说着说着就飞身从小受身上爬下来,远离了小受。
    小受的枝蔓长得很长,但也有伸不到的地方。
    他说你别跑远了啊,你跑远了我没办法和你说话。
    小攻说我必须跑远啊,不然你会受伤的。
    小受说哦,我等你回来。
    其实小攻差点没回来。
    他是要渡天劫了。
    做菜做的太登峰造极了,就要飞升成仙了。
    兽类的天劫很难渡诶。
    原来他们已经一起过了快上万年了。
    小攻被雷劈的惨兮兮的,灰头土脸的回来了。
    小受也惨兮兮的哭了。
    小攻说你干嘛哭啊,小受说从此你就是神仙了对吧,你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
    小攻说你傻啊,我能去哪里?
    小受说你不是要当神仙了吗?
    小攻说傻蛋我走了你怎么办?你的根就在这里啊。
    小受说哦,是哦。
    小攻把小受的好多好多触手都给扯过来盖到自己身上,然后拿出其中一根戳了戳小受。
    小受满身都是痒痒肉差点翻滚起来,花枝乱颤的。
    小攻这才发现小受开花了,说哇你开花了好漂亮。
    小受有些羞赧,说都是被雷劈的。
    小攻发现小受长胖了,因为他刻的字都没了。
    小攻说你不乖,我一遭雷劈你就长胖了……
    我很伤心。
    小受说胖瘦自有天定,不怪他啊。
    小攻说,哦,那我可以吃你了。
    小受说这次他又多出来两种果实,一起来吃吧。
    于是他们吃饭了。
    后来小受慢慢老了。
    因为树干的中心开始枯了,这点还是小攻先发现的。
    后来小攻也不做菜了,因为小受长不出果实了。
    子子孙孙已经繁盛了,中间还长出了桃花。
    小受喜欢上了睡觉。
    反正他睡觉也不会被看出来。
    小攻给他注射灵气,让他延续生命。
    小受说好浪费啊,你留着吧。
    小攻笑他说我留着干嘛,我留着一只狐狸活着思念你吗?
    小受说活了上万年了你终于表白了。
    小攻说这岛上开始就我和你,我不和你表白我对空气表白吗?
    小受说好遗憾啊到最后没有名字。
    小攻说你叫小受我叫小攻,这就是咱俩的名字。
    小受说作者好懒啊。
    小攻说作者是拖延症。
    小受说拖延症作者会不会不会让咱俩死啊。
    小攻哭着说估计不可能,她是个悲剧爱好者。
    小受说我好困啊。
    小攻说作者太可恶了,每次都是睡着睡着就死了。
    小受笑了,说这样不痛啊。
    小受的触手越来越少了。
    小受越来越懒了。
    小受不说话了。
    小攻觉得好寂寞啊。
    他问小受,你还有力气吗?
    小受迷迷糊糊的,说有啊。
    小攻说你伸手,来摸摸我的心。
    小受往后缩了缩,说你想干嘛。
    小攻说我想刻你的名字。
    小受说你傻啦。
    小攻说我老年痴呆了。
    小受笑了,说神经病啊神仙哪里有老年痴呆。
    小攻说我就有。
    小受懒懒的骂他,你是猴子请来的逗逼吗。
    小攻倔强的说我才没有嘞。
    小受伸出自己仅有的触手逗他。
    小攻抓住那几根触手,活生生的捅进自己的心里。
    小受气急败坏,说你干嘛。
    小攻说穿过去……把我刺穿在这里吧,我要一直住着,我不出去了。
    小受不动了。
    小攻说你主动点嘛,你主动点,快,上来。
    小受说老不修的你小心被和谐喔。
    小攻说没关系这样就捆绑小受了,电视上不经常这样演吗?我不想做神仙了,你死了,当神仙好无聊。
    小受说那怎么办,我天资不好,当不了神木。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小攻的血都流到树枝上了,小受说话故作轻松,小攻说话故作呆萌。
    你们逆cp真是逆的天怒人怨啊。
    小攻蜷缩在小受的洞里,小受觉得自己已经歪楼了。
    他和大地水平面只有三十度角了。
    我要倒了,小受说完真的倒下去了。
    小受不说话了。
    小攻开始最后的话唠模式:
    你会长蘑菇我就在蘑菇底下避雨啦。
    你会长蔬菜我就会做菜啦。
    你会长歪我就弄树屋啦。
    你会开树洞我就会住进去啦。
    你会长板蓝根我就会感冒啦。
    你会说话我也会学外语和你交流啦。
    你会活很久我就会努力飞升成仙啦。
    你活多久我就活多久啦。
    你不说话我也就不说话啦。
    其实洞挺好的,这样咱俩就是死了,也死在了一起。
    这不叫死同穴,你就是我的坟墓。
    我一直在你心里,你也是。
    树洞外,春暖花开。
    梨花吹落如飞雪。
    霜雪吹满头,也算作白首。
    ☆、第53章 见色起心
    rh第二季延续了第一季的短片式制作,但又和第一季完全不同。
    第一季的主打如果说是成长和改变,第二季的主打就是轮回的经典。
    复古。
    影片的历史早已经走过了百年,人们在一轮又一轮的经典中发现了一个循环。
    有了第一季的名头,还有阮疏如今作为时尚领头羊的基础,很多品牌在听闻这个短片要拍摄的消息,就找上了门。
    手表,汽车,帽子,鞋,香水。
    这倒是阮疏没有考虑到的情况,元轩给的建议是不妨把片子拍的时间长一点,十几分钟。
    这样的话,也可以分开播。
    电影式广告宣传,加大投入力度,循环播放。
    如果故事编的好,也可以成为先锋。
    这倒是一个好创意,片子的本身是想要以历史上最经典的几十部电影的经典镜头穿插在一起,然后标上时间轴,但现在不妨设计出自己的故事。
    最后形成了一个新的概念:
    快速穿越。
    也就是快速切换场合,或者成为直接打破时间的连续性,比如说一个场景,上车的时候是一幅模样,下车的时候是一幅模样。
    一辆车子,穿过巷子之前是一个牌子,穿过巷子之后是一个牌子,连带车上的人,也成为了变的因素之一。
    然后就是找编剧把那些经典场合给联合成为一个完整的故事。
    这个故事找了一整个编剧团队,最后改来改去,讨论了近乎一整个月,把几个编剧给整合到医院去,才算出来了结果。
    然后就是加速时间拍摄。
    关于剧本商量的时间太长了,但结果如果说本来满分是一百分,这个就可以称得上是壹佰零一分。
    短片的开头是一个中年人,年近五十岁,面孔看起来却很年轻,穿着黑色的衣服,坐在教堂里,他的面容看起来很开心,因为今天是他女儿的婚礼。
    他开口祝福他的女儿,然后将她交到另一个男人的手上。
    女儿往外走,他的思绪却回到了三十年前,当他还小,才十岁,他们两个穿着学校的制服,坐在树底下,避雨,头上有小书包,小女孩依偎在小男孩的怀里。
    后来就是一场离别,男孩要到远处去做自己的一番事业,身边一同走的是自己一同长大的好朋友。
    少年去做正经生意,他的朋友却加入了一个帮派。
    小男孩要过十八岁生日了,他的朋友带着酒来到这里为他庆祝生日。
    谁知道这位朋友根本不是真心为他庆祝生日,而是伸出一双手把他推向了地狱。
    他本来在一个星期前告诉这位朋友,自己已经攒够了钱,将要回到家乡娶那位青梅竹马。
    然后小男孩被朋友出卖,那时候才刚过十八岁,朋友杀人,他被朋友栽赃,送进了监狱。
    十八岁当天杀人,足以被判刑了。
    在牢里呆了十年,成功越狱,准备复仇。
    他的青梅已经嫁给了他昔日的朋友,将他置于死地的朋友。
    复仇之路,却也是要永远的告别了过去,rh再也不复从前,而渐渐走向了黑暗。
    此时天平已经倾倒。
    rh在牢中有了奇遇,越狱的时候也想方设法带出了一人,他的狱友。
    狱友身负大宗财富,出来之后分了他一半,之后天各一方。
    rh上演了一出《王子复仇记》,昔日的青梅来不及相见,就死在了一场汽车爆炸中。
    到底意难忘,也不得不忘。青梅留下了稚子,是仇人的儿子,但仇人已经为他所杀,母亲又被其父仇人所害,这孩子已然成了孤儿。
    他将孩子带在身边,收为教子。
    尚在襁褓中的孩子无罪,因为他懵懂,无知。
    神父问他信不信上帝,他面不改色地说:“信”。
    神父问他是不是发誓拒绝撒旦的引诱,他说“是”。
    然而同样是在这个地方,教堂外,七年之后,他遭遇了枪击,当年收为教子的孩子,躺在了他的怀里。
    满身是血,呼吸微弱,只是一个错身的距离和时间,就已经是天人相隔。
    你相信上帝吗?
    信。
    你拒绝撒旦的引诱吗?
    是。
    但上帝给了他死亡,让他陷入了绝望。
    最后这一幕定格,泛黄的记忆成为过去,翻开了新的篇章,教父选择了复仇,之后飘洋渡海,到了新的大陆。
    在海上的漫长时光遇见了一个钢琴师,从来不下船。
    那不是我的世界。
    教父下了船,望着自由女神像。
    这一幕在诸多电影中都成为经典,所谓的“i believexxx”是信仰也是信念,成为了他们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开辟新人生的基础。
    南北战争之后的地方,广大的西部成为了他流浪的地方,娶了一个女人,然后结束自己的流浪人生,到了繁华的东部,开始扎根生活。
    然后就回到了开头的那一幕,回环的人生。
    将女儿的手递给了另一个男人,他站在原地,看着别人渐行渐远。
    那扇门仿佛忽然关闭,他的眸子看向了门外。
    进来的人想要出去,而墙外的人想要进来。
    然而进来这里之后,除非血液流尽,否则无法离开。
    中间所有路人的场景都做了调整,服装跨越了四个十年,把所有时代最为经典的服装再现,成为了主人公的背景。
    穿梭在其中的主人公,几经波折,最后趋于平静。
    复古,却有演变,回环的时尚,却有改动。
    像螺旋梯,虽然一直在转三百六十度,但最后仍然是上升了。
    一波一波的主打,一波一波的剧情式广告成为了人们反复讨论主题,时尚是一种趋势,也是一种诠释,当你站在风暴的中心足以引人注目,你就是时尚的本身。
    只要你够强大,你就覆盖了其他意思,成为了词语的本身。
    时尚没有定义,名字也没有。
    源源不断的创意,每一季都推出精彩绝伦的新作,无法用一个词语来概括形容,但仍是绝对的视觉盛宴。
    这就是阮疏。
    哪怕一无所有,筚路蓝缕,以启山林,也依然建立了属于自己的时尚帝国。
    哪怕被家族驱逐,也依然站在镁光灯的巅峰笑看人生。
    这从来不是一份适合公平原则的工作,只有少数人才能成功。人生的大舞台本就是随时可能开启,只有做好了准备的人才能成功。
    天王归来,他的舞台。
    ―番外开始―
    《闰土和他城里老婆的乡村爱情萌芽》
    源起:第一年
    第一次见到元轩的时候,简达随还是个泥腿子。
    他去山里割草回家喂羊喂牛喂猪,靠这个为生。生活把他磨砺的很是强大,他却是浑然不知。他从来没有离开过这里,也从来不知道外边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
    除却去镇上卖东西买东西的时候,那时候他会走走看看,但在山林里很好辨别的方向,走到镇上却总是会晕头转向。
    那天天气并不是怎么好,简达随看着像是晚上要下雨的样子,所以走路有点快,然后就听到了远处的声音,像是野猪在哼哼。
    山里的野猪很凶猛,简达随手上虽然有刀子,但他并没有想要在这里徒手杀猪,毕竟一个人也拖不走,还不够麻烦的。
    然后他就爬到树上,远目眺望。
    一个少年模样的人背着一个黑色的包,上面不知道是什么标识,从镇上的人口中他知道哪些是“牌子货”,但他并不知道这个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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